三個月,帶領同事拿下照明300多萬項目,老闆只請團隊吃飯,說沒有提成,該留下不?

小魚談管理


紅塵笑笑生為你支招:不是隻要有銷售訂單就一定有提成,這取決於公司的銷售提成制度。對於銷售崗位來說,底薪低,沒有提成,可能連吃飯都成問題。所以考察公司本身的提成制度和它執行的實際情況,對於是否留下至關重要。

不同的公司銷售的提成制度都不一樣。

有的公司只要有銷售收入產生,就會結算提成;而有的公司則會追加許多附加條件,提高提成的門檻;還有的公司根本就沒有明文規定,全憑老闆的心情,可能最初信誓旦旦,但大家真簽了訂單,卻當從來沒有說過這話。

核算業績時,有的公司以履行的訂單金額為準,而很多公司會以到賬為準,都沒有統一的標準。

以我曾經工作過的一家公司為例,銷售工資由底薪+提成構成,底薪很低,普通銷售3000都不到。每個銷售都會有季度指標,銷售總監有團隊季度指標;只有完成季度指標的至少80%才能獲取提成,如果沒有,則一分錢的提成都沒有;而提成比例,也會根據超額完成的量級階梯性變動。

這樣就會出現一種情況,有時銷售運氣不好,可能連續半年都只拿著底薪吃土,但也有可能下半年提成就有幾十萬。

回到題主的具體例子,可以看看公司是屬於哪一種情況,採取不同的對策。有明確的提成制度,但沒達成提成條件,那可以留下繼續觀察;有明確的提成制度也滿足提成條件但老闆失信或沒有明文規定提成制度,全憑老闆一句話,那就趕快新找單位趕快跑。

1、如果有明確的提成制度:

但這次沒有達到提成的條件,所以老闆只是請大家吃飯,而不發提成,那就無可厚非,不必因為這一點就辭職,因為這些本身就是你在入職時就確認過的,願賭服輸,沒什麼可說的。

有提成制度,也達到提成條件,但老闆卻不發,那就要考慮是否要另尋它職,很有可能下一次簽了訂單還是一樣的情況,公司所謂的提成你永遠都拿不到。

2、如果公司根本就沒有明確提成制度,有沒有提成完全憑老闆的心情決定。

遇到這種情況,真是要抓緊機會跳槽,找到新單位趕快跑。因為拿下300萬老闆都不捨得撥一根毛,那指望他哪天突然變慷慨,那真是妄想,多呆一天,就是多當一天的廉價勞力。

有些小公司就會使這個陰招,比如有的公司銷售沒有任何門檻,不要求學歷,不要求經驗,底薪超低,甚至還以置辦工作服等藉口讓員工先掏出一筆錢。他們總是給新人畫餅,提成永遠在下一次,等員工終於失望透頂離職時,他們已經招了一批新員工繼續割韭菜。

那麼大家求職時如何避免落入這種陷阱呢?把握兩個環節:

1、求職時明確工資構成和提成制度,並在合同中有體現

有的人就會吃虧在這一點,明明面試時工資說得很好,高出行業平均水平,高高興興地入職,結果發工資時連面試時確認的一半都不到。追問公司,“你這60%得是績效工資呀”吃了個啞巴虧,雖然在試用期可以隨時離職,但畢竟耽擱了自己的時間。

所以銷售崗位面試時,問清楚工資的構成,提成的計算方式、提成的比例、有沒有限制條件至關重要。那種提成比例看似高,但提成條件非常苛刻;或是支支吾吾,對於提成制度閃爍其詞的直接PASS掉。

所有談定的條件要明確寫在合同中,不要相信人事或老闆的口頭保證,如果公司不同意,那這種公司也可以PASS掉。

2、入職後多和老員工溝通,瞭解提成實際執行的情況

有的公司有明確的提成制度,也寫到了合同上,但做得未必有說得好,實際執行中可能因為種種情況而大打折扣,比如經營狀況,回款情況或者是老闆壓根就沒有想把它履行。

所以提成的實際執行情況也很重要,怎麼查證呢,入職後多和老員工溝通,是一個有效的渠道。銷售一般都喜歡群體活動,比如中午一塊吃飯,下班後一塊去玩,做為新員工,就得多多參加。不必一定要你自己開口問,喝多了,聊嗨了,有時隨便一句話就能扯到提成發放情況。如果發現提成經常不發,那就趕快投簡歷,尋找其他靠譜的公司吧。

我們以上的分析都是基於低底新的前提,有的行業或公司銷售崗位並不是低底薪+提成構成,而是基礎工資+績效獎金(提成)構成,工資和其他崗位差不多,提成只不過是獎金的性質而已。這種情況下,提成的發放情況就不是決定去留的核心要素,而更應該從整體收入情況和你自己的預期來評判。達到預期,那就繼續呆在這家公司,如果覺得自己值得更多,大可以嘗試著去找找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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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紅塵笑笑生,超過16年管理經理的職場老司機,多個平臺說書稿簽約作者,專注分享職場乾貨和個人成長。


紅塵笑笑生


恕我直言,如果只盯著300萬這個具體數字,從一開始,題主的聚集點就錯了。

你的思緒一定會停留在一種無謂的對比上:我才拿這麼點工資,幫老闆拿下這麼大的項目,居然一點表示都沒有?也太不是東西了吧!

但只這麼看,真的不科學也不客觀。

一、300萬,是多?是少?

毋庸置疑,跟你的工資比,那可能是多的,但從其他角度綜合考慮,那就未必了。

比如,你的業績要求如果是一個季度500萬,那麼拿下300萬,不就是你份內的事?

當然,題主既然專門發了個問題,這種情況的概率應該比較低,而且從銷售的薪酬設計上,一般也都是基礎工資+項目提成的方式。

為什麼老闆不肯給?很大可能是,合同是簽了300多萬,但公司並不賺錢,甚至賠錢在做。

職場中,不賺錢賺吆喝的情況是非常多見的,如果一個客戶足夠優質,跟他合作能大幅提升公司品牌影響力,大部分尚處在發展階段的公司,一定會選擇接受。

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賺錢,自然沒法給你提成。

二、老闆或許並不覺得,拿下項目的功勞在你

尤其對於有些創業公司,這種情況就更常見。

公司本就是靠著核心創始人的能力和渠道,才獲得與客戶對話的機會的,或許該項目之所以能拿下,靠的是公司的舊渠道或老闆搭的線。

而你只是帶領團隊負責跟進、執行、甚至打雜,那麼老闆在評估時,自然會覺得不應該給你。

三、這種情況下,該不該走?

基於前面2點,我們不應該看單次項目的數字。300萬也好,3000萬也好,在不清楚公司利潤及核算方式的前提下,都不是你走或留的理由。

該走還是該留,以公子個人所見,主要看以下幾點:

第一,老闆是不是出爾反爾?

如果這個項目老闆事先承諾過,拿下分給你多少提成,而現在卻反口了,那沒得說,這種老闆根本不值得跟,走!

第二,單次沒提成是小事,薪酬體系是不是足夠透明公正?

我以前在外企,公司對銷售的激勵就不是項目提成制,而是底薪+年度提成。意即,根據你當年實際完成的合同量,來確定最終給你多少獎金。這種情況下,單次沒錢就很正常。

題主這次沒提成事小,但應該藉此跟老闆談清楚:關於提成是如何設計的?如果一直沒有,相信沒有一個銷售會願意跟著他幹下去。

第三,個人是否能得到成長。

如果以上都是負面的,但公司環境還不錯,項目也比較鍛鍊人,題主暫時也沒有好的去處,可以考慮再暫時留一留,只當提升自己。只是長遠來看,如果上述得不到解決,一定是要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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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老鬼理解當事人的心情,畢竟自己工作幾年也掙不到300萬,所以將三百萬看成了一個天文數字,從而有了這種想法。但老鬼僅限於“理解”您的心情而已。老鬼真正要表達的是:您思考問題的方向、角度全部是錯的!因此,提出了一個根本沒有參考價值的問題!

有幾個必須要思考、面對的問題,很容易回答,回答完畢之後您自己就可以評判自己是走是留了!

一、不要只盯著“300萬”這個數字!您帶領團隊拿下的這三百萬項目的利潤如何?

有些企業,拿下某些項目的過程中,因為公關的難度、談判的難度、拿下項目的目的與意義的不同等等原因,最終成交的價格有可能低的可憐!(不要只看300萬這個絕對數值哦!)很可能其中的利潤已經壓縮到了極點,只能算是能夠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而不至於虧錢而已!

企業的運營是需要成本投入的,員工的工資、正常的獎金、福利、企業辦公各項開支,都是需要成本的。而企業能夠拿下的項目中,有些項目是沒有多餘利潤的。只能算是維持企業正常運轉而已。

因此,您需要評估一下這三百萬的項目,談判過程中妥協過多少次?被壓縮掉了多大的利潤空間?到最後談判成功時,到底還有沒有利潤?

身為帶領團隊拿下項目的負責人,心裡應該有桿秤才好!負責人都不能客觀的評價本次成交項目可能的利潤情況,而是帶頭鬧情緒,這還了得?!

二、3個月、300萬,平均每月100萬而已。這個數字是否達到了團隊的最低業務目標?

作為銷售團隊,一般情況下企業都會設定一個最低的業務完成目標,如果達不到基礎的業務目標,獎金比例極低或者沒有獎金,這很正常的事情。哪個企業會給一點業績沒有的員工發工資、發福利呢?

您所帶領的這個團隊到底有多少成員?如果帶著十名成員,那這十名成員平均每個人每月的業績才十萬而已!照明項目啊!原材料、施工等等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這三百萬真有可能不夠分的!

因此,請一定要搞清楚這一點,不要只盯著自己認為挺大的一個數字!

三、企業有企業的獎金髮放制度、體系,有績效考核的政策,按照政策走是最基礎的前提了。

企業再不正規,也會有獎金髮放的政策的吧?如果您進入的是一家連獎勵政策都模糊不清的企業,那直接走人就可以了。

如果企業有明確的獎金髮放政策,那就按照獎金髮放政策執行好了。

當然了,如果在開發此項目的過程中,因為開發項目的難度、意義等等因素,老闆已經明確的說出了這個項目我們只能算是具有象徵意義的一個項目,不為了掙錢,以300萬成交的話,大家沒有獎金......如果說到前面了,那就按照這個說法走好了。

如果之前沒有說,而是到了事後,老闆違背獎金髮放政策與提成檔次劃分不給大家發放獎金,那得說道說道了!

四、請不要拿一時一事來造成自己的一時衝動為好!

作為社會人、職場人,在很多時候不要因為一件事情而急火攻心。我們應該綜合思考一下這家企業、這個老闆長期以來對員工的待遇如何!

如果在此之前,老闆對於員工而言,無論日常的關懷照顧還是工資、獎金等等方面都做的非常到位,從來沒有在一些小事上計較過,也能夠非常大氣的對待團隊、員工能。那就要非常注意了!

作為一個團隊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首先要保持的是理性與客觀。單單這一件事情上自己有些不舒服,需要的是立刻、馬上與老闆進行溝通、交流,搞明白具體的原因!

一個對待下屬一直不錯的老闆,一般情況下不會這一筆生意、一個單子而做傻事!做照明設備工程項目的,每個單子都不會小!

再說了,這種項目成交的週期都比較長,三個月很正常的。別拿“三個月”額外出來說事兒!好像自己多不容易一樣!這是這個行業市場開發的常態而已!

老闆如果平時做的都可以、對大家都挺好,那別因為一件事情急火攻心而做出錯誤的判斷為好!況且自己還是負責人!你的思想、言行,會導致整個團隊不穩定的!

老鬼並非是非得站在老闆們的角度替老闆開脫,有時候有些項目確實是賠本賺吆喝!沒辦法,不做一些有象徵意義、市場知名度的項目,就無法為後面可能的工程項目積累實例啊!

因此,理性一點為好!否則真有可能讓自己陷入被動的!

五、老鬼說句有些朋友不愛聽的:無論社會還是職場,偶爾吃點虧是無法避免的

注意哦!老鬼說的是“偶爾”!不是讓大家當冤大頭、做被老闆天天壓榨的被剝削者!

人在社會、在職場,如果什麼事情都算的太清楚了,會非常麻煩!面對一些平時、日常待自己不錯的人,偶爾吃點虧,站在長遠發展的角度而言,是不會吃虧的!當然了,不能將對方慣出毛病來!這個“度”的把握,需要我們的智慧了。

如果非要堅持認為:我就是打工的,該算清楚的一分都不能少.....那老鬼也表示尊重,沒什麼好辯論的。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以上供參考吧。只要您理性的分析了、判斷了,也搞清楚了其中的緣由,那辭職與否自己決定就好。老鬼只是將其中可能的因素分享出來而已。當然了,如果您碰到了一個翻臉不認人、唯利是圖、平時待大家就很差,總是出爾反爾的老闆,離開就好,不用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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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歸來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可以肯定地說老闆做得不厚道,太自私自利!因此,於人於己,這種老闆不值得題主繼續追隨!

也許有些朋友會說題主的這個300萬項目,除去成本,稅費,人工工資,公司運行成本,林林總總的支出,公司幾乎沒有什麼利潤收益,如果要給題主的團隊提成,可能老闆還會倒貼!

即使這種說辭有一定的道理,可是老闆又是否站到員工的角度,站到公司管理的角度,思考過這種行為後果嗎?為啥就不能換位思考呢?

一、整個團隊耗時三個月,倒貼費用拿下這個項目,究竟圖個啥?

對於題主的這個行業,我曾經呆過,比較熟悉這個板塊。尤其是對於那一些銷售人員來說,不僅是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而且還會大量的投入,自己的精力與金錢,去建立起人際關係,聯絡客戶的情感。

說實話對於這塊銷售業務來說,很大程度講究的是人脈資源,如果沒有較好的人脈關係,幾乎是不可能談成業務。

因此,題主帶領團隊,持續跟進了三個月,才最終拿下這個項目。無論從精力、時間、財力的投入來說,花費肯定不小!

原本可能指望著提成,來彌補自已前期的投入,而現在老闆卻告知,不能給予提成!說真的,老闆不可能不知道,整個團隊為此項目的投入。

辛辛苦苦的拿著很低的底薪,沒日沒夜的奔波勞碌,倒貼著本錢為公司拿下這個300萬的項目,這些銷售的人員,究竟圖個啥?

請不要講那些沒用的大道理,你我普通的打工者沒有那樣的境界,就是為了生存,為了獲得高工資,為了家人的更好生活,才努力拼命工作!

而老闆一頓飯,一句話,就把整個銷售團隊的夢想破掉。“要想馬兒跑,不給馬兒草”,難道天底下真有免費的午餐嗎?這不是一件非常讓人可笑的事情嗎?

像這樣的老闆,誰還願意繼續留下來呢?難道準備繼續留下來,去喝西北風嗎?

二、缺乏擔當精神的老闆,不值得題主留下。

也許題主團隊拿下的項目,公司並沒有賺到錢,如果按規定提成,可能公司還會倒貼。

但是做一個有擔當的老闆,絕不會因為公司可能會倒貼,而終止有關制度的執行,卻犧牲銷售員工的根本利益。

這並不是一個聰明老闆應有的舉動。

這隻會讓整個公司銷售團隊的人心渙散,也通過這個項目,讓銷售團隊看清老闆的人品與秉性。

一個處處將個人利益,看得至高無上的老闆,絕不會去關心他的員工生存與工作的狀況。

哪怕是這些員工,已經辛苦工作了三個月,拿下的大項目也可以一分不提成!試想這些員工的家人,他們靠什麼生活?他們不也正眼巴巴的靠著員工的薪酬待遇,來維持自己的生計嗎?

可是老闆為他的銷售團隊想過這個問題嗎?老闆又在意過他的這個銷售團隊的利益嗎?

有些人只管自己活著,就不管他人的死活;而有些人活著,是為了讓他人更好的活。

題主現在的老闆,就是一個只管自己活著,就可以忽視他人死活的人,這樣的人還值得你留下來嗎?

我想不僅僅是題主不願再留下來,恐怕整個團隊也沒有人會願意再留下來了。

一個有擔當的老闆,絕不會終止給員工提成的承諾。哪怕就是公司倒貼也要執行下去,這不僅是對員工的承諾,更是是一份老闆凝聚人心的無聲教材。

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大大的增強老闆在員工中的人心吸引力,從而激發起廣大銷售人員的工作激情,讓他們看到自己工作的希望與美好的未來。

三、題主將很難繼續帶領整個銷售團隊,銷售工作也將很難開展。

因為這次300萬工程的項目,主要是由題主率領整個團隊完成的。

因此整個過程主要是由題主在組織實施的,在這個過程中,不僅展示出了題主的個人工作能力,而且也加深了你與這個團隊之間的情感交流。

因此無形之中,大家都對你這個團隊的負責人抱有較高的希望。而此老闆決定不予提成,是對你這個負責人和整個團隊工作的否定,這很有可能導致你,在整個銷售團隊的地位形象受到嚴重的損毀。

可能就會出現,在今後的工作之中,整個團隊的人心渙散,沒有人再願意聽從你的指揮與安排,因此題主的工作,很難真正執行到底。

當然,並不是說這些銷售人員對你這個負責人有什麼意見或者是想法。而是他們通過對銷售工作的懈怠和人心的渙散,來抵制老闆的無良行為,表達他們內心的不滿情緒。

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唯有老闆按有關提成的規定執行。否則不要奢望,銷售人員的不滿情緒會自動的消失,也不要奢望,他們會在工作中盡心盡力的繼續為你賣命工作。

為了題主便於今後自己更好的工作,選擇辭職跳槽,是最佳的選擇。

從你能夠帶領團隊拿下300萬的項目,可以看出題主的個人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都是很優秀的,題主完全具備有辭職跳槽的能力與基礎!

辭職的最好方式就是“騎驢找馬”,以最穩妥的方式找到下家,儘快開啟一段新的工作旅程。“裸辭”將是職場人的一大忌諱。

四、題主可以把“不提成”的危害與影響告訴老闆,希望其按公司規定執行。

這需要題主在向老闆建議時,講究一定的方式方法與策略。讓老闆自己能夠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進而做出一個權衡與取捨。

建議的基本原則:含蓄委婉,引人深思。

直言不諱的向老闆闡述不提成的危害與影響,很容易引起老闆的反感你牴觸的情緒,這可能讓老闆覺得是在對他進行一種威脅!

這不僅達不到提成的目的,反而可能會導致老闆對整個銷售團隊的邊緣化,或者是全面替代,甚至可能會解除整個銷售團隊。

爭取實現一個雙贏的目的,將是題主向老闆建議的最終目標。如果這個問題能夠實現解決,那題主也可以考慮是否留下。

當然以上的建議,僅供參考。如果有任何不對之處,請多多批評與指教。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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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取一下關鍵詞,三個月,帶領團隊,照明項目300萬,沒有提成要不要留?

這事兒很簡單,如果曾經有約定,那麼該是多少給多少,如果承諾不兌現,那麼趕緊撤,不跟沒有誠信的老闆打交道。

但是題主既然這樣問,很大可能是沒有約定要給提成,從子佳的判斷和數據測算來講,老闆也許這筆生意沒賺到錢,現在可能已經做的仁至義盡了,只是你還沒有意識到。所以,等你算清楚經濟賬之後,再決定到底要不要留。

很多時候銷售人員,在思維意識裡會有個誤區,覺得自己給公司貢獻了幾百萬收入,我只拿其中一點點錢,老闆為什麼捨不得?

除了極少數摳門的老闆,大部分老闆賺錢都是捨得的,尤其是對於銷售團隊, 不捨得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沒賺到你想象中那麼多錢。

首先子佳想說,作為銷售,不要把自己的思維侷限在短期收益裡,銷售高手如果眼光放長遠,願意學,多思考,是轉型做老闆最多的一個崗位。

如果看到的只是眼前一畝三分地,就無法理解真正的生意邏輯,在職場很難往上發展,如果想轉型創業當老闆也很難。

生意邏輯是什麼,先學會統籌算一筆生意賬

子佳從一個行業外的人的角度,簡單算筆賬,來理解為什麼老闆沒給提成,而只是請了頓飯。

題主沒有說自己所處的照明行業是戶外照明、室內照明還是景觀照明,那子佳就大概查了一下照明行業裡幾家大企業的財報。

第一、看毛利收入。照明行業的平均毛利率在15%~40%之間。 假設這筆生意毛利率在25%,也就是說,300萬的項目毛利收入為75萬。

第二、再看費用。 做生意,公司需要投資的前期營銷費用,新市場的提前預熱,潛在客戶的挖掘,構建當地的銷售網絡,公關費用,辦公室租賃,辦公用品,各類交通費用、人力成本支出、水電等。 按照照明行業上市公司的財報,在規模化運營的情況下,淨利潤大概5%~13%之間。

如果按照8%計算,也就是這筆300萬的項目淨利潤是24萬。 換句話說,中間花費的所有費用是51萬(75-24)。

第三、看看自己這批人是多少錢的成本。 假設只算人力成本,既然是帶領團隊做的項目,假設團隊有4個人,人均固定工資5000元/月,算上社保,3個月,團隊人力成本花費超8萬塊錢。

也就是說,一分錢提成不給,在這個項目整個要花費的費用中,團隊的固定薪資成本支出,佔了16%左右。

可能有人說,那老闆也賺了24萬了,每人分3000,也就才拿走1-2萬。是的,子佳承認這筆賬這樣算其實沒錯,老闆賺大頭,銷售團隊拿小頭嘛。

但是可能老闆沒有賺到這麼多,因為中間任一環節低於大企業的平均水平,老闆就賺不到這麼多。而一般情況下,小企業因規模因素,分擔的費用成本會遠高於大型企業。

再說回來,老闆假設賺了24萬,接下來可能還要考慮的情況會有:

  • 項目實施落地的後續風險,要全部承擔。

  • 為公司再擴大投資,留下一部分資金。

  • 預備給優秀人員的晉級調薪。

  • 也許還得預留一部分,給大家發年終獎。

所以作為銷售人員,不要只看到帶來了大額的銷售收入,而看不到老闆在後面為了搭建平臺而付出了其他成本。

畢竟老闆自己做企業,總要賺錢拿大頭,要不然,圖什麼?

所以,做銷售,在提升銷售能力的同時,學習老闆思維、以及搭建平臺的能力,有朝一日自己從單幹開始,賺取中間的利潤額。

結語

如果老闆曾經承諾過提成,而不兌現,那就趕緊走。

如果老闆和你們,都是默認以這個項目賺不賺錢,賺多少錢才可以來分作為前提,說不定老闆這筆項目壓根就沒賺到錢。

最後,在職場如果要求發展,子佳提醒兩點:

1、幹銷售類的,低底薪,高提成,論功行賞的規則一定要說在前面,事後再想提規則,很難。

2、學會換位思考,多從老闆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如果你銷售能力夠牛,又能夠學到老闆除銷售以外的各種技能和能力,那麼未來有大概率可以自己開辦一家企業,獲取更多的經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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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佳看職場


不管離開還是留下,其實都不是這個問題的核心重點。有些關鍵點,如果想不明白的話,即使離開這家公司,到了下個地方,很可能還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在職場上打拼,一定要搞清楚一點,那就是:職場上,談錢,真的不傷感情。


有沒有提成這件事情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講明白?


我很好奇的問一句,是什麼原因讓你以為談成了這筆業務能夠有提成呢?


是勞動合同裡有寫還是老闆曾經答應過你?如果你的老闆曾經做出過承諾,那麼我不僅支持你離開我,還支持你直接向他維權。


但是如果你們從來沒有談過這件事情。那麼以為有提成就不過是您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


而職場上很多事情壞就壞在一廂情願上。


即使面對著同一件事情,每個人的看法也都會不盡相同。特別是在職場上,老闆和員工看到的事情往往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比如說您覺得自己拿下了這個項目,幫老闆掙了很多錢,出力很多,很辛苦,老闆理應意思一下。


但是在老闆心裡,他看到的可能是這個項目也不掙錢,花費又大,但是既然團隊確實辛苦,那麼我請頓飯讓大家犒勞一下大家就好了。


我不清楚您這個行業,也不瞭解你們公司的情況,所以不好說到底誰的感受更客觀一些。


但是有一點我很清楚,在職場上判斷一件事情的標準不應該是任何人的“猜測”或“感受”。而應該是大家都認可的“共識”。


學會給自己開價,是職場成熟的第一步


拋開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大家出來上班兒最核心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掙錢。


而在職場上,一切以錢為標準去進行衡量,反而是更簡單純粹,也更加公平的評價體系。


有些朋友一直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不好意思跟老闆談錢。


可是仔細想想,這種想法不覺得很好笑嗎?


一個人想要在職場上獲得更多的收入,但是他卻又不肯跟老闆明說。每天總指望著老闆自己良心發現。可是我們要清楚一個道理,老闆他開公司也是為了掙錢啊!


況且,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老闆到底該多給你多少?100夠不夠?1000呢?10000呢?一個人不肯給自己開價,那就只能是把開價的權利拱手讓給老闆,而這個時候,老闆的開價就不是“你值多少錢”,而是“他覺得你值多少錢了”。


你自己把開價權拱手讓出,最後又埋怨老闆開價太低。這樣的邏輯恐怕真的說不通吧?


所以說,一個人如果希望得到更多的收入,那麼他最應該做的就是明確的告訴老闆“我能做多少事情,我想要多少錢。”


這時候,開價的主動權在你自己的手中,老闆的考慮就變得簡單很多,覺得值,就給,覺得不值,就拉倒。


而對於你自己來說,既然是自己開出的價碼,自己心裡自然不會再有怨懟。


再看回今天的這個問題,結症是不是就在這個地方?


你在談業務的時候一定是滿心期許,覺得自己談下這一單,老闆肯定有表示。可是你真的向老闆提出過這樣的要求麼?從您的描述來看,我覺得是沒有……


所以,讓您感到氣憤的,不是老闆“摳門”,而是老闆沒有按照你預想中的劇本“配合演出”。


因此,還希望您能夠正視這個問題,當你“覺得”自己“應該”獲得某些收入時,不要在那邊自己揣測,直接去跟老闆說,告訴他你“想要”多少。


這倒並不是說讓你拿著項目“威脅”他,而是讓你的老闆清楚知道,他付出更多,就能收穫的更多。


這種擺到桌面上攤開來講的態度,才是職場上的最佳環境。也才能夠徹底解決您所面臨的困擾與情緒。


我是腫麼破,優質職場創作者,如果喜歡我的答案,歡迎點贊、評論、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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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麼破


做為一個團隊領袖、項目主管,還問出這樣的問題,未免有些不夠格了吧。

項目的提成肯定是按照公司制度來的,如果公司制度有規定了,老闆請團隊吃飯時額外的福利。這個時候完全沒必要說你的提成,到制度規定的時間自然發放就行了。再說在這麼多人面前把你的提成公之於眾,對你的影響是好是壞也說不準,還不如不說。

如果公司制度沒有規定提成,那沒說提成就更正常了。本來就沒有為什麼要說,要給你加提成,難道就是因為你覺得拿下了300多萬項目你的貢獻很大嗎?

一個項目不是說誰帶領了誰的貢獻就大,項目的獲得,首先是因為有公司這個平臺,其次是公司的資源,再次是參與項目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最後才是項目經理的能力。

現在的項目不會是像以前那樣靠一個老闆或者經理單槍匹馬殺出來的,現在都是團隊協作制度,個人作用早已經淡化了。項目能不能拿下,一靠公司的實力,二靠團隊的協作,三靠利潤的底線。

團隊三個月才300萬業績,真的很不通,很多業務員一個人都能有這個業績。如果公司沒有規定提成制度,老闆也不說提成,那麼說明給你工資已經夠了。同志你還需努力啊!


磐石底座


“三年不開單,開單吃三年”,可能說的就是這種項目。先不討論留不留,先整明白為什麼沒有提成?幹過大單的銷售都知道,這種單子很難籤,但簽下來的提成也是非常豐厚的。

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嗎?

最不濟的公司也有勞動合同吧,一般都會寫薪資組成。

不排除有的公司會把提成寫的比較含糊,例如“浮動獎金”、“績效獎金”等,但這都改不了銷售提成的事實。

三年時間帶團隊幹項目,憑這些您也應該是中層銷售管理者了吧,相信您這點基本常識還是有的。

拿著勞動合同去和老闆協商,要回屬於自己的報酬,必要的時間拿起法律武器!

沒有提成的原因是什麼?

有些老闆非常摳門,這個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應該沒有哪一位老闆敢拿銷售提成玩貓膩,要知道,銷售團隊就是打仗的先鋒,沒有銷售團隊的付出,公司業績如何增長?

即便是今日的阿里巴巴的騰訊公司,也有一點的拓展業務團隊,並不是公司大了招牌亮了就能夠無視銷售團隊的存在。

那既然老闆不敢玩貓膩,為什麼直接就跳過提成請吃飯了呢?

說句實話,我沒想到有什麼理由可以沒有提成。

有的人說是因為動用了老闆的關係或者資源才簽訂的?

別傻了,即便真動用了老闆的資源,也不會沒有提成。畢竟老闆頂多打個圓場而已,很多對接和協調事宜還需要您去做的。

多多少少都會有提成,而且聰明的老闆會把這種單子留給業績優異的人作為獎勵的。

所以還是沒整明白為什麼沒有提成!

即使留下來,如果這種平白無故地沒有提成也可以接受,那可能以後還會有許多類似的事情發生。

如何拿回提成?

“人怕出名,豬怕壯”,找老闆仔細談一次話,問清楚沒有提成的原因。

在我看來,這個單子沒有提成,意味著這個項目也不用做後續的跟進了,反正提成沒你的份。

那就等這個項目白白黃掉?

或者老闆找別人去對接項目?

要知道,在銷售心中資源管控是很敏感的,自己的客戶是不可能讓給其他人的,除非自願。

這一單老闆可以剝奪提成同時找其他人對接,那下一單呢?其他銷售的單子呢?

很多時間銷售團隊很團結,老闆這麼對待一個人,可能也會用同樣的辦法對付自己,所以很有可能造成銷售團隊軍心不穩。

一旦讓老闆出了名,銷售團隊業績必然會受到波及,老闆們不會那麼傻。

拿回提成最好的方式是帶著hr和勞動合同一起和老闆協商提成如何解決,畢竟有一個團隊需要您去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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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有沒有提成不是靠事後說的。而是看事有沒有約定?至於該不該留下?也不應該只是考慮這個項目沒有拿到提成,否則太顯得格局過小。留下與否還需要考慮這家單位的潛力如何?你的職業規劃如何?在這家單位的升值空間如何?具體從三個方面分析如下:

一、“提成”的本質屬於勞動報酬

關於勞動報酬,屬於勞動合同的必備事項。所以你為什麼沒有拿到提成,這就不得不讓我從律師的職業角度考慮一番,能得出的是:

你們不僅在勞動合同裡面沒有約定項目提成的問題,甚至針對這個項目進行中都沒有對提成進行過約定,至少沒有書面約定。而只是你自己想當然的認為完成項目後會有提成。

當然,如果老闆有過口頭承諾,現在又反悔的話,說明這個老闆也是一個目光短淺之人,不值得您陪他打江山,還是及早離去吧。

二、留不留需要考慮的幾點因素

前面已經說過,留與不留不應該只考慮提成問題。而應該考慮單位的潛力如何?

如果老闆承諾過您完成項目有提成,但現在不給了,說明這個老闆也是個守財奴,由此可以說這家單位的潛力也不大,所以從這一點講,也是不值得留下的。

如果這家單位潛力有潛力,但是與您的職業規劃不符,或者老闆不待見你,你看項目提成都不給你,說明您在這一家單位不受重視,那麼您的升值空間也是可以想象的到。

三、提成還要不要?

又說回提成。提成要不要也需要您衡量留不留下?將要不要提成與留不留下之間進行組合比對有下面四種情況:

3.1如果要留下又想要提成——那這就是很考驗您的能力,看您如何去平衡了,讓老闆既心甘情願的給提成,又對你沒有成見。

3.2如果想要留下,不想要提成——這無需多言了,你都選擇了留下不要錢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視金錢如糞土嗎)

3.3你不想留下,又不想要提成的——和第二種一樣,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你工作也不想要,連錢也不想要了~

3.4你不想留下,但是又想要提成的


——這時候就需要看你怎麼向老闆要了?如果談了以後老闆不給的,你當然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自己也得考慮是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老闆應當付提成。

否則的話,您即使提起了勞動仲裁也會拿不到錢。畢竟你的目的是為了要錢,所以應當對自己的證據有一個充分的認識。

綜上,我認為:您現在面臨工作和提成的取捨問題。我們作為外人也只能夠從自己的角度結合您說的情況,說一說自己的看法。雖然做決定要受客觀的影響,但是這也需要靠自己的主觀去評判。所以,我列出了上面幾點需要客觀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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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辛苦了,也算是立了一功。不過我對這個問題感到很奇怪,如果只是孤立的去看,就很容易陷入偏見當中,甚至被你帶入溝裡去。

所以咱們還是先把事情捋一捋,再談該不該留下來。

一是在拿這個項目之前,有沒有設定相應的獎勵條款?具體如何獎勵?達到什麼樣的條件才有發放資格?按照我的經驗,一般稍微規範點的公司,都是有明文規定的,不可能不明不白,即便沒有明文規定,也應該事先約定吧?為何到了費了好大的勁兒,拿下了項目之後才告知沒有提成,這就有些不厚道了。

有些人站在老闆的角度,可能覺得如果這個項目拿的300萬根本不賺錢,確實不應該發提成。我覺得這就叫蠻不講理,這就叫雙重標準!說一句到位的話,賺不賺錢,那是你老闆的事,你老闆不賺錢就不發提成,那你倘使賺了一個億,是不是也要分一半給大家呢?這根本就是兩回事!不要有了好處就獨享,員工有了功勞忽視,這叫什麼道理呢?

再退一萬步來說,即便你真的不發提成,也應該事先聲明,我想員工也沒有多大意見,而不是等到大家辛辛苦苦拿下這個項目之後,再宣佈沒有提成,這明顯就是釣魚嘛,想玩兒的員工不是這麼玩的。

可能又有人說了:員工平時都發工資的,做這點貢獻就嚷嚷著要提成,不合理。我覺得這個說法也站不住腳,老闆給員工發了工資是不錯,但大家也沒有閒著,都是在幹活,除了這個項目貢獻,難道就沒有其他貢獻了嗎?不要選擇性忽視,更不要給自己不發提成找理由。你做老闆的,只要事先把這些情況說清楚,我想員工都沒有問題,否則現在來說,就會讓員工覺得你在陰他們,把自己置身於對立面。

做老闆要懂得激勵的藝術,獎要獎的心花怒放,而不是在大家立了大功之後,給大家潑冷水,要趕人走的節奏,這不僅是不厚道,簡直是自毀長城。

做老闆的,你以為你請大家吃飯,就算把事情擺平了?恐怕只是一廂情願,誰缺你那一頓飯?摳門、吝嗇、無恥,恐怕這些詞員工都會往你老闆身上招呼。你騙了他們1次,還能騙第2次嗎?

事情已經發生,如果是老闆事先疏忽大意,忘了跟大家說沒有提成,還能夠原諒。最好的補救措施就是多多少少也給大家表示一點,可以不叫做提成,或者是叫辛苦費、獎勵都行,這才叫做會做人、會做領導。

涉及到獎勵和提成的問題,一定要事先搞清楚。事先沒有搞清楚,事後肯定會扯皮。結果誰都說不清,主動權掌握在老闆手中,他說不發就不發,理由一大堆,你能說得過嗎?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被老闆帶入溝裡,說什麼賺不賺錢,跟你算賬。你要看老闆的意圖和做法,如果老闆是有意為之,明明知道沒有提成還事先不告訴你們,那這樣的老闆,跟著他有什麼意思呢?這一點不兌現,後面你做的越多,越落不得好處。

你再幹下去,一定會再次著了他的道,趕緊想辦法找新公司吧。不過在這裡,我也給你提個醒,無論你做多大的項目,事先一定要跟老闆談好,不要事到臨頭再提起,那你就真是糊塗蛋,活該被拿捏。一定要吸取教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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