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任老死不相往來,這種想法對嗎?為什麼?

心靈互助


前任分人,渣男渣女想著都難受更別提來往。但對於和平分手相互欣賞而無法一起的前任,現實可以成為朋友。尺度與關係親密度自己需要把控,無逾矩而相互保持聯繫。或者相忘於江湖,關鍵取決於自己內心還有控制力。


Maggie36083


與前任老死不相往來,這種想法對嗎?

孫悟空,你今天有完沒完,一個問題接一個問題來問我,我太累了,你就放過我吧,我真氣得要死,想不回答你,於心不忍,我左右為難,心裡好氣難受。

不對,沒有必要,人不能做什麼事情太絕情,這是不對的,人不管怎樣都要有情有義,心胸開闊,人要大度,別斤斤計較,若是你不老死不相往來,這也顯得你心胸太狹窄了,沒有一點點情義,這樣不好。

本來你以前和前任都很好,也很深愛,心裡都有著彼此,也想著對方,雖然大家因各種原因分手了,雙方也是和平分手,也沒有什麼太大的矛盾,象這種情況,是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的,誰能做得到,你不可能說斷就斷了的,你就是斷心也沒有斷,哪有那麼容易,我還是說有事找著,還是應該幫幫忙可以的,只是保持點距離就行了,也沒有必要。

若是你和前任因很深的矛盾,吵架,性格不合,也不很愛,也不是自己想要的人,也沒有什麼感情,都巴不得想分手,也不想看見對方,也很討厭對方,這樣的情悅還是不要往來好,因為大家都沒有好感,也沒有深厚感情,就是想往來,彼此也不願意,象這種情況分就分了吧,不來往好。

因為這種情況是要看倆人有這心沒有,大家有這心還是可以的,分開了可以做朋友,也不用一棍打死,只要大家一個平常心看待,也冷靜看待,行為端正就行了,一般也不要來往,確實有事叫幫忙時,還是應該幫一下,畢竟倆人愛過,在一起浪漫過,就是這樣子。

個人意見,約作參考,祝你好運




用戶216322364154紅見


與前任老死不相往來,這種想法對嗎?

那麼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要分情況而定,因為兩個人離婚或者是分手了,他們離婚或者分手的原因很重要,這決定他們以後是老死不相往來還是兩個人能做好朋友的前提。以下是我自己總結的兩個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1、兩個人離婚或者分手是因為一方的背叛而導致的。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我個人覺得最好是以後都不要聯繫和見面了,因為在我看來一個人背叛另一個人,他(她)心裡有這種背叛的心裡,那麼在以後的生活中他(她)還是會有背叛心裡,這種人就要徹底的斷絕關係,斷絕來往,這樣對各自都好,不會造成二次傷害。這也是讓自己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過的更舒適的一個重要原因。

2、兩個人是和平離婚或者分手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認為其實這兩個人在以後的生活中是可以做好朋友的,因為對於他們的離婚或者分手,他們只是兩個人之間的意識或者是想法都不一樣,但本身是沒有對另一方造成傷害的,他們各自都是很意願的,沒有造成各自的任何傷害,在以後的日子裡可能還會有合作的機會,所以說,這種情況的話我是支持友好交流的,對各自都有好處。

最後,以上觀點僅僅代表個人看法,如有不同建議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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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運用了障眼法,博得大家一致認同。撕開迷霧,這個想法就是大錯特錯的。因為既然已經變為前任,竟然還有想法糾結來不來往?顯然還難以忘記,還想藕斷絲連繼續保持聯繫。錯就錯在還存有念想,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學會忘記。

當然,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忘記一件事容易,而忘記一個人卻很難。雖然分手已是昨日黃花,雖然經歷過愛之深恨之切,但是一旦分開,回憶就會像殘巖斷壁上的蔓藤,鋪天蓋地蔓延你整個身心,於是昔日的抵死纏綿揮之不去趕之不盡。最終念念不忘,不相見心牽盼。因為不甘心,因為不習慣,因為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所以,分手後來不來往並不重要,而是你到底死沒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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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個人覺得分手了離婚了就沒有必要做朋友。

除了特殊情況,就是離婚有小孩的,為了小孩,還是會有聯繫,但是要保持距離,不能讓現任多想。

一般情侶分手就不要再聯繫做朋友,有那麼缺朋友嗎?是愛過但請不要把揹負這種愛一輩子,用來藕斷絲連,傷害現任。

你要做朋友,可以,那請你不要再談戀愛,不然你和她的過往會成為彼此現任心裡的一根刺,既然要糾纏不清,那就別出來禍害別人。

其實個人很在乎這點,所以自己也很注意這個,我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前任的一切我都覺得辣眼睛,每次看到我都有種想分手的衝動,因為會覺得他沒那麼愛我,我不想兩個人關係中還存在另外一個人,如果一個人能接受,那就不是愛了。

所以,真的,如果你要開始一段新的感情,請把過去清理乾淨。

愛就請好好愛,別讓對方心裡不安全。



噢頭髮亂了


情感糾葛最難辦

剪不斷來情絲亂

忘掉前任有些難

男女雖然分了手

愛恨只會一念間

莫讓仇恨迷了眼

畢竟愛過思會念

不能老死不往來

為人不能太絕情

雖已最熟陌路人

愛的痕跡隱隱在

為人寬容留一線

忘掉怨恨和傷心

戀人不成情還在

只要往來有尺度

掌握分寸朋友情

正大光明去來往

別存私心和雜念

前任現任分得清

責任情感自會明

多讓人間充滿愛

明媚陽光永長在




志在江湖7


別往來了。不然以什麼身份?舊愛?前任? 別自欺欺人給自己加那麼多戲了,沒有前任,過去的就過去吧,那段感情就死在心裡吧。就有很多人都說分手了之後還可以做朋友。 個人覺得,分手後沒辦法做朋友,人與別的生物不一樣,距離拉進了,再變遠了之後,就永遠回不到恰好的距離。人心是有隔閡的,以前是這個世界很忙,而我永遠為你有空,現在呢,這個世界很忙,我更忙。不是沒空,是不知道怎麼去面對你。因為我張開嘴後的每一個詞彙都殘存著以前對你的所有溫柔。還是不忍拒絕你的任何要求,儘管無理。我不想這樣,所以,該怎麼往來? 就這樣吧,陌生人吧。忘掉傷心的事,留下美好的回憶,不是為了日後相見可以相對一笑。而且轟轟烈烈愛了一場給自己留下的獎勵。就這樣。


聽聞海棠



平凡的幸福44396278


前任,是指過去的男女朋友,是過去的事,已經分開了,既然選擇分開,那就沒有留戀的必要了,不來往是很正常的,正確的選擇,有些人喜歡跟前任保持聯繫,有跟現任有點矛盾就喜歡跟前任嘰嘰歪歪,述說煩惱,前任如果打歪主意,就會導致矛盾激化,分手離婚的不少,這是不好的,居心不良。分開了就要徹底放下,所有聯繫都拉黑刪除。不相往來。


寂寞的0辦公室


總許多人喜愛在提出分手說一句:分手之後,人們還能做盆友嗎?

問這話的那時候,是覺得自身不容易有下一段情感,另一方也不容易剛開始下一段情感嗎?

不然,這句話是有多逃避責任啊,明確自身之後的愛人,不在意自身旁邊任做盆友?還是覺得另一方的愛人供氣量大到沒邊?

離了婚、分過手的男人都不恐怖,恐怖的是生性優柔寡斷、當斷不斷的人。

不必感覺他對前男友有情有義,就會對很好的。

說白了的有情有義,反映在和我另一方並未分手和提出分手的主要表現,以後他全部的有情有義,全是對新任的損害。

找一個有以往的男人,你務必確定一點:如果你對他的前男友有介懷時,他能否堅決地保證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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