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小區地下車庫沒有什麼產權,多年以後怎麼辦?

春風細雨147337011


不知道你這個買是從開發商手頭?還是從物業手頭買?還是什麼實際情況。

第一:地下車庫沒有產權的話,就沒有人敢買,哪怕是開發商也不行,否則你買的不過是有效的使用期限,但是權利並不被保障,並且物業管理每年照樣收你的管理費。

如果前開發商破產,產權也不歸他的話,很多債權人會主張自己的權益。

第二:地下車庫還有一種情況是,其本身就是配套設施,是屬於全體業主的,(有,但是這種情況並不多)那麼,你所謂的買其實是無效的,對於其他業主也是侵權的。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全體業主主張下,你的錢就打水漂了。當然你可以找賣給你車位的人,但是不但麻煩,還很難拿回自己的血汗錢。

第三:開發商在小區規劃報備時就是商業車位的話,是有產權的,當然有可能一些原因沒有辦到產權,那麼開發商是有權賣這些車位的,只是須要儘快督促開發商為你辦產權就好。這樣你的權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四:千萬不要說你的車位是在物業手上買的,還沒有產權,那麼你們的交易是違法的,物業根本沒有權利賣這些車位。只有一種情況,就是開發商合法地將車位所有權轉移給物業,你也須要找物業儘快給你產權。否則,如果物業公司被辭退,你找誰哭去啊?

綜上所述是我個人的意見,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屬於適合你的情況,車位又真的辦不下來產權,那麼儘快想辦法取消交易,避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戀茶君茗韻添香


地下車庫沒有產權,那是因為,這些都屬於人防車庫,在和平年代,這些車庫是執行的,誰建設誰使用的政策,一旦發生戰爭,這些車庫就變成了人民防空洞,所以,當然是不可能有產權的,現在賣給你啦,其實違規,這個問題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這就猶如,你買了個房子,帶了個地下室,那個地下室是沒有產權的,但是可以跟隨房子,默認的成為房子產權的一部分,車庫也是如此,默認成為你房子產權的一部分,可以跟隨房子買賣,就相當於這個房子,就像一隻雞又帶了一個蛋,可以這樣去理解,至於說多年以後應該怎麼辦?

這個你要看合同,合同上應該寫的很明白,理論上多年以後還屬於你的車庫,你就一直使用,買賣的時候,就和小產權一樣,只有一紙合同,這就是這類車庫的狀況,可以把他當做小產權房子,來處理就對了,關鍵他在產權房子的下面,也不會存在單獨的拆遷,所以是安全的,唯一安全的點,就是一旦發生了戰爭,這些車庫,是會被收回去,直接當做人防安置點,所以放心的持有吧。



樂福居


這是概念問題,小區停車位有產權車位和無產權車位,產權車位就是可以買賣的,你不用是可以出售的,向開發商直接購買,價格也比較高,如同你買的房屋是一樣的。無產權車位是不可出售的,比如屬於人防配套等,這是政府強制開發商承擔的責任,但是可以向開發商長期租用,你如不用是不可以出售的,但價格相對低一些,這是產權歸屬的區別,無論是有產權無產權的車位,物業的管理費是必須要另外交的,就象買房必須要交物業費是一樣的。


藍夕陽836


即使有產權,現在絕大多數開發商是沒給辦證的。就是一張收據或發票+協議。解決的根本出路在於監管部門應該擔起監管職責,督促開發商辦證,否則退錢


吃不著睡不香


這是你和開發商的問題,買的時候就應該知道是買的產權車位還是人防車位,兩者之間的價格也不同,開發商賣沒有產權的車位給你肯定也事先約定了後來的處理方案,保留好購買協議,它能證明你的小產權,等遇到產權糾紛時候拿出來。


美好的七十三


沒有產權的地下車位是不能買賣的,有些開發商採取欺騙業主的方式違規銷售,實際上籤訂的是長期租賃合同,使用期限只有20年。20年後如果物業公司發生變更,就可能引起使用權糾紛。為了避免日後爭議,可以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增加一條:租賃合同到期後自動無償續期,且自動續期的次數不受限制。


小豬房論


同房子土地使用權同齡!僅有協議,沒有產權!


醉江南小鎮


沒有產權就不是“買”,只是租。多年以後繼續租唄。


眾裡尋她仟百渡


車位應該就沒有有產權的,都只是合同或者協議,誰見過有車位辦證的???


我叫zxj


購買地下車位是買賣合同,本質上地下車庫是開發商出資建設的,由於本來地下車庫就沒有產權,劃重點,地下車庫從法律 上就沒有產權,只要簽了買賣合同,車位就是你的了,開發商倒閉的話就更沒有人與你產生糾紛了,更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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