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了我200塊錢,關係挺好,快過年了,應不應該要?為什麼?

魚鷹1205


感謝看到這個問題,以下是我的看法。

借出去錢之前,想好沒有這筆錢。只借“不想要”的錢!

對於借錢我的經歷也是蠻多的:

  • 1.初三的時候我就開始攢錢,那個時候錢很值錢,我用攢了500塊錢給朋友買了個手機,至今未還。
  • 2.高中的時候借給同學的朋友500塊錢開店,當時關係還不錯也相互認識,至今未還。
  • 3.大學有朋友借了100開店!!?現在看來這100太少了,至今未還。
  • 4.臨近畢業借給一個一起做兼職的朋友200,時隔三年剛剛還我。只要沒刪你,就還有機會!
  • 5.畢業後借給大學同學+同事30000買房,一年後陸續還給我了。也有其他的借款也都如數還了,但我借款基本沒有借到過。
  • 6.畢業後借給高中同學1000,他的朋友還款,一年左右如數奉還。現在要買車,借給他6000,一年後待還。
  • 7.畢業後我也嘗試借了同事的錢,一般為10000一週內還,找的人不多,但找過的人只有兩三位肯借給我的。

借錢這件事是一個技術活,我不太喜歡借別人的錢,借的話一定要按時奉還。而借出去一定要有原則:

1.借款人的期待值:他的人品,和你的關係,以後的交往等等。

一般同事、不太熟悉的人、未來接觸機會不明確的人不要借。

2.借款的數額:衡量自己的能力,衡量彼此的關係。

如果指定能回款可以多借點,如果有一些模糊,那就一定只能借一部分,而這部分是你如果沒有這筆錢你也無所謂的。

一般我借出去錢就不會把這筆錢作為我的資產了,如果有一天別人還了,就像我發了一筆小財。既然借出去,我不會主動去要的,就看人品了。


花仯顏


沒有應不應該,看你自己想不想要。

我當學生那會給兩個同學借過錢,一個200,一個300,和我關係都挺好的。我那時候生活費按月給,一個月240。你們想想我當時的處境,借的時候說的好好的,用幾天就還,結果一直到現在都沒還。

我那段日子,一個饅頭要分兩頓吃,一袋方便麵吃一天,就那麼過了一個月,也不敢告訴我父母。

那個借300的,我倒是要過,今天說明天還,明天說後天還,騙了我十幾次,最後我忍無可忍去他家要錢去了,非凡沒要來,還被他媽罵一頓,說我不知道哪來的,把他兒子錢都騙走了,還敢上門來要,最後把我趕出去了,我那個朋友也恬不知恥不給還。

最後只能無奈求助父母,被我媽罵了一頓,又重新給了我生活費。

借200的那個關係實在太好了,不好意思要,一直沒要。

後來實習的時候一個月800,然後被一個朋友借了1000,說好借幾天還,後來也不還了,後來聽說他到處貸款跑了。

最好是不要給人借錢,因為借出去就只有兩個結果,還和不還。


大鈺兒兒


如果200元都不願意還,那就送給他。

我向來不主張朋友之間有經濟往來,雖然我的朋友跟我借錢都有還,但是很多時候我還是不喜歡這種金錢往來。

我幫助過別人處理過很多債權債務糾紛,見慣了人情寡淡,從朋友到陌生人,很多都是因為金錢,在借出錢財的那一刻,是基於信任,最後鬧僵也是因為錢。

如果200元都不願意還,那這個人還值不值得交往就要心裡掂量一下了,區區200元,也不是還不上,是願不願意的事。


吳婉婷律師


這要看你們的感情怎麼樣了?人分三六九等,情有遠近親疏。因人而異,如果他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因為某些原因而無法償還,那就寬限他一段時間吧。畢竟,誰沒有一個難處?是吧。如果,他是一個不懂得過日子,整天吃喝玩樂的人。我建議你趁早要過來,如果不給也不要當場翻臉。漸漸疏遠他吧,因為他不配做你的朋友。什麼叫朋友?就是有難可以當,當你有難或者需要錢的時候可以幫助你。當需要你其他幫助時,可以及時的幫助於你。包括,用錢需要歸還的時候。親兄弟尚且明算賬,你說是吧?

講講我的經歷吧,從前有個同事。算是酒肉朋友吧,整天在一起玩。我這個人吧,比較實在和重情義。他說給我介紹對象,我感謝萬分。然後,向我借了3500元。後來他出國了,我先後2年多時間才要回來3000元,剩下的500元。再也要不回來了,他換了手機號,微信也給停了。直接玩人間蒸發。去國外了。所以說,如果你不確實的對某個人瞭解的話,就別借給他錢。老話說的好,毀去一段友誼最快的方式,就是和他借錢。雖然有些殘忍,卻很真實。


無憂才無愁0000


為什麼不要?關係越好應該越能相互理解,您能在他急需這二百塊錢給他救急,他不能忘恩負義過河拆橋吧,二百是借的,如果他真沒有可以直接給不用還了當時就說出來,別以打著借的名字耍心眼,讓你不好意思要他也厚顏無恥的不還,還有一種就是他真的忘記了,可以小小提醒他一下!借規借,給規給!兩碼事!



讓輕風吹動你的長髮


湊巧,放假前一個同事也是借走200元,一直不還。按常理借錢都應在過年之前還清的,可惜臉皮厚的人是不要臉的。


老陳132636111


第一,別人為什麼欠你200塊,她自己不記得還?

這個問題是很嚴重的。

其實,別人欠你錢,和你記得別人欠你錢,這按道理來說,應該是同一件事情,但是這樣的一件事情,現在只有你記得,而別人沒有記得,因為如果她記得的話,應該是把錢還你了。

說明,別人在欠錢這個事情上,有點健忘,這要就很有問題了。

因為,如果你不要回來,別人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下次再找你借200塊,其實並不難。

因此,你應該思考,為什麼這件事只有你記得,而不是她記得!

第二,別人欠你200塊,你為什麼不好意思要回來?

很多人會經歷這個場景,但是其實,這是不太合理的。因為欠錢的人本來就應該還,但是你問都不好意思問,那就是有點問題。

換句話說,不好意思問,是不是反而你自己有什麼心理的虧心事。或者說,你之前受過對方的大恩,這次輪到你應該吃虧,所以你也不敢說。

如果真是這樣,那其實這不叫對方欠錢,而應該叫你正好200塊還錢。

譬如,有些人就是,A請B吃飯200,下次就是B請A吃飯200,但是B會以為A欠了B200,但是其實B沒有記得自己被A請吃飯吃了200, 所以這是B的問題了。

因此,所謂的欠錢,是真欠,還是還人情,還以前的恩情,這是不同的。

不好意思問人要錢,往往也會牽扯出,雙方的 複雜的施恩與報恩的,複雜歷史。


作者:張澤鋒,資深企業財務管理顧問,2019年出版個人著作《決勝財務職場》


張澤鋒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話聽起來好像很義正辭嚴。但人與人之間很多關係不能用邏輯來定義的,就像家人、朋友是很難講道理的,那句話叫什麼來著:談錢傷感情。連200元都要向你開口的人,說明他要不就是習慣了見誰都借錢,要不就是真的遇到了困難,而且覺得你最親,最可以信任,才向你開口求助。這樣說來,感覺我是在說:吃虧是福了。沒錯的。如果你的經濟情況可以不在意這200元,就忘記這件事吧,畢竟你們“關係挺好”,而且又是“快過年了”,談錢傷感情。想想當初你借錢的理由吧,或許他真的太難了,或許你們感情真的太好了,或許他後來忘記了,就隨他去吧。一見到他,就還記著這事的話,你過不好這年,心裡總有個疙瘩。“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幫人的話,給出去就當是潑出去的水,做功德了,能不能回來不取決於你,取決於對方,但一直惦記著這事,借錢的就變成你自己了。


優wayG


我的觀點是要。

為啥呢,第一這兩百塊是自己的錢,到時借他是為了讓他應急。第二借的錢是必須的好的,哪怕借一分錢也得還,這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如果說平時請你吃啥的花點錢啥都不說,有一句老話說的好,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所有群錢一定要,但是如果對方拿不出來,是真的難那可以時間上再定!

出門在外多個朋友多條路,為能借你錢的朋友點個贊。

新的一年一定要加油!



大鵬講說


前兩天我一個兒時的玩伴發了500給我,當時還一臉懵逼,很久了我都忘記了,就因為我借他錢的時候我就沒有打算要,所以我忘記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必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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