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烏鴉壞千年
這個問題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經營不善,企業破產。無能力償還的那種。對於這種人,沒必要追債太兇。跟他東山再起的機會。誰都有雨天不帶傘的時候。這種情況下我再要錢,逼債,一點兒哥們兒一起都沒啦。就屬於乘人之危。
第二種情況。是那些好吃懶做之人。就像寄生蟲一樣。這種人最好是不借給他。斷交。礙於情面。可以管他飯。吃飽喝飽就可以走人啦。這種人不可深交。惡意欠款。自認倒黴吧!如果你想,對社會負責任的話,就是曝光他。錢只能不要啦!
八路清風
這種情況根本就是不想還了,10年前,我主動借給一公司主管兩次錢,第一次支票218000元,第二次現金200000元,因為是朋友沒談利息,只是給我一點東西如數還了,第二次借去就沒影子了,追要幾年只還了幾萬,2014年五.一,找他要錢他告訴我別再打電話了,十.一肯定還錢,9月份到他公司一看拆遷變平地了,再打電話找他要錢,叫我起訴他,然後我起訴輕鬆成功勝訴,勝訴後申請法院執行比登天還難,白搭了律師費,訴訟費,人情費1萬多元,5年過去了,一分都沒執行來。欠款人讓你起訴他,肯定有所準備,把所有財產全部轉移,你根本就要不到錢,建議:別起訴慢慢要,起訴白搭訴訟費,錢也要不回來,這是念友親身經歷真實事。
念戰友情
我們也遇到過,還是閨蜜的老公,欠了我們六萬多的錢,三年多了就是不還,跟他要,他說沒錢,你想怎樣就怎樣好了。於是我老公氣的起訴了他,結果還各種怪我們沒跟他們協商就去起訴,還說我們這樣做她老公失去徵信了。我閨蜜還發朋友圈說背後插刀的朋友不可交,我也真是無語了。
有緣自來
自己的親身經歷。很不錯的,一個朋友借了我幾千塊錢。當然是06年07年的時候,那時候錢還比較值錢,我一直沒要過。只是感覺好長時間沒聯繫了,偶爾打個電話聊聊天兒互相問候一下,壓根兒就沒想著要錢吧。誰知道打通電話第一句就是:“有錢的話沒有,現在正忙著別煩我。”我那個心呀哇涼哇涼的。當時我和他同一個單位。他在外面欠人家的錢去多了。人家找到領導要了。而我和領導關係不錯,領導也知道他欠我錢,就要扣他工資還我的債。我就跟領導說那是我們兩個的事沒必要。那段時間對我是甜言蜜語。後來我離開單位自己出去外面發展啊!然後,壓根兒就不搭理我。把我當成了陌生人。人情冷暖展現的淋漓盡致。所以後來不管再好的朋友跟我借錢我很借,我真的怕借了錢,連朋友都沒得做。
聚散輕風
讓你起訴訴這還是好的,要錢不給反而要你命的見過嗎?1995年,在一次朋友聚會上,我認識了他一個的親戚,是一家小飯店的老闆,談吐高雅,道貌岸然,是個虛偽的令人反胃的人。以後又與朋友一起見過幾次面。大約過去了三個月,突然有一天他找到我,說家有急事,他親戚讓他找我借2萬塊錢。我當時工資才5.6百元,一點積蓄都沒有。給朋友打電話,一直打不通?於是找單位的六個人,給他湊了一萬五千塊錢。他打了借條,說兩個月準還。從此失去聯繫。過了三個月,還不見人,就給朋友打電話。一問他說不知道。我們一起找到他父親(是一個退休的老幹部)。他父親說他在廣州,當時就給他打電話,讓他還錢,他答應了。當晚12點他給我打電話,斥責我不該找他家人。並威脅我,如再找他家人,就找人卸我一根大腿!為了家人安全,我忍了,緊了幾年替他還上了帳。這事窩在心裡幾十年,怕家人埋怨一直不敢說。聽朋友說,不幾年這人就死了,且死因不明。
碧野56
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我們是同事她都退休好幾年了,、現在還打電話她都不接了,已經二十多年了,反而倒是我想打電話給她老公和孩子,反而自己覺得不好意思,我真的有些無奈,看來我真是遇到老賴了,看來一萬多塊錢要打水漂了,好無語
風清雲淡OK
欠錢不還,反倒理直氣壯讓起訴,什麼心態?
1、騙子的人品
2、道德品質敗壞
3、大爺的心態
這就是老賴的病態心理:
借前是孫子,借後成大爺。
既違背有借有還欠帳還錢的基本道德,也有坑蒙拐騙犯法嫌疑。
如何應對:
大家借錢應謹慎,要敢於說不或留好證據以後走法律程序。
同時國家要加大打擊力度,決不允許老賴逍遙法外。
找律師事務所,走法律程序,讓無賴得到應有的制裁(無所遁形)。
我認為多數為刻意不還,或者在借的時候,或者後來逐漸轉變為不還的想法。
然後呢,刻意不還的主意,又變成了逐漸淡忘,這種淡忘不是刻意的,但是是由於刻意不打算還這個出發點引起的。
心態分析:
這個理論基本上解釋了所有的借錢不還人的複雜情況。
錢是個好東西,在衡量這個人的品性,能力和分寸方面很有作用。
一個一直記得欠別人錢的人,有可能(是可能)是一個做事“拎得清”的人。
就是他知道什麼時候你付出了,是他欠你的,以後要還你當初的大恩大德,什麼時候他付出了,適當時候你應該正向回報達到一個良性的互動。這種人才有可能是“忠義”或者叫“知恩圖報”。
這個特質算是品性,主要還是能力,沒有到達這個境界的人體會不了。
還有一個額外的小作用就是品性了,這個大家都好理解,拋出騙子的騙局不談,基本上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品好的人,大家也願意熱心幫助了。
看人,第一點就是要拎得清,這種人值得合作,提拔和依靠。
退而求其次,就是不害人,沒有壞心眼,這種人的腦子不夠用,偶爾會傷害你一小下,但是一經點播,還可以改過自新,那還是可塑之才的。
歸根到底,錢不僅可以買東西,還可以佐證人。
借錢不還,心態分為3個階段:
階段一:認為錢是要還的,開口借錢併成功借到錢的時候,心裡是感激的、認為自己是欠你的、以後有錢應該還的。
階段二:糾結到底要不要還。你第一次、第二次主動要錢的時候,這個人當時處於上述心態2的狀態,覺得還錢就像割肉、有點心疼,但還是想還你的,就是這種糾結的心態;也有可能真心想還錢但這時候真的沒錢,只好拖著。
階段三:算了,不還!要錢的人覺得再一再二都要不到錢,第三次或第四次開口的時候已經開始在語言上不耐煩了,這促使欠錢的人察覺到一個事實:
即使我現在還了錢,以後你也不會再借給我,因為從你的態度上看,我已經在你心中沒了信任;即使還了錢、以後不再問你借錢,你的態度告訴我,你對我是有很大成見的,以後做好朋友的可能性比較小了。
最後決定:不還!接下來一次又一次的敷衍,也只是保留了道德底線而已。
解決問題方案:
1、最省錢的辦法就是找法院,但要有足夠的證據。
比如:簽字畫押的借條或者欠條,這都是直接證據;如果是錄音,攝像,這些只能算是間接證據。攝像頭拍不清楚,錄音對方不承認的話,不好判定是否真的有借錢這回事。
2、找律師事務所走法律程序,需要一定的費用,讓無賴得到應有的制裁。
3、找催收公司,其實催收公司懂法律的也很多,他們一般不會採取人身攻擊的方式,但會讓你很噁心。
比如:堵門口、潑油漆等一系列的方法。
讓對方很不好受,於是乖乖還錢。
此種方法屬於你做好斷絕關係的準備,否則不太適合
4、找互聯網處置服務平臺,要找就要找那種一站式解決的,否則會有很多後遺症。
綜上所述:
生活中常常遇到借錢不還的人,不管是朋友還是親戚,這些人其實是除了不還錢之外,其他還真的沒什麼相似之處。
不要以為,借錢不還的人就是人品差、垃圾和人渣,其實要分情況,有些人或許是因為窮,力所能及,有些人則是報復,當然還有一個情況,就是大眾所認知的“人品極差”。
不管怎樣,借錢不還的人,基本上人品方面都會很差,而且接觸過其的人都會躲得遠遠的,生怕他開口借錢。
可以用網上一句幽默的話來形容他們,那就是:憑本事借的錢,憑什麼要還,這句看似搞笑的話語,其實掩飾了人性的醜陋。
有借有還,後借不難,這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也是最基本的尊重,如果這些都沒有,那何談仁義禮智信。
所以那些以友情、兄弟等為藉口借錢不還的人,連小人都稱不上,只能是庸人,同時表面上看是他受益了,其實是損失了自己的人格,阻斷了自己在社會上前進的道路,最後結果會非常悲劇。
所以,人要誠信,不可失信,對於借錢不還之人,能躲就躲遠點吧!
不喜勿噴哦😊
跋涉者蘭州
“欠錢不還,反倒理直氣壯叫我去起訴他,這種人是什麼心態?”,可以說這是一種極度無恥,無賴之人,完全就不值得交往。
說到欠錢不還,到底是借錢不還,還是欠貨款,欠薪酬,欠賭資,欠貴利數等等不還呢?心態都是不同的。
借錢、欠薪、欠貨款不還的人是最無恥、最卑鄙的,你借錢給他是對他的幫扶,他卻不懂得感恩,反過來賴賬、耍無賴,簡直就是毫無人性的畜生;欠薪、欠貨款的人更是毫無商業道德,毫不信守契約原則,致人死活於不顧,是極度無良的人,至於說反倒理直氣壯地叫你去起訴他,他的心態有可能是認為你證據有限、又或所借數額不高,起訴起來十分麻煩,怕得不償失的心理而不會走起訴的途徑;亦有可能他抱著破罐破摔,“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本著就是不還了或還不了的,你打贏官司也執行難的態度叫你去起訴他。
如果是欠賭資、貴利數不還,則有可能是採取吃黑,食住你有犯罪性質的心理;畢竟,聚賭和放貴利都是犯罪行為,量你也不敢起訴他,這種人一般都衡量過利弊,也有所倚靠,常說“人橫有所恃”,即使你用帶黑的手段也奈何不了他,他正抱著這樣的心態對你的。
總之對付這類人,只要是合法的金錢往來,就應該採取各種合法途徑追還欠款,根據具體事實採取適合的辦法追討。
老樹時光倒流
如果他有欠條(借據)給你,就不是賴賬,反而讓你拿證據起訴,說明他真沒錢,而你逼得他不勝其煩。
“理直氣壯”,你不能單方面去這樣認為
①你是否無償借給他錢?
②是否有生意往來?
③高利貸?
如果第一種,他的確在態度上不對,當然做為能無償資助他的你,也不會逼得太狠。
如果後兩種,你倆平等的關係,至少在當初共贏時,有“平等的利益”關係。當他出事還落井下石,給人“盛氣凌人”的感覺,那是極為不妥的。當人在“利益”面前很容易以自己為中心,以“小氣多疑”的方式去對別人。同理,人是互相的,你怎麼對他,他就如何對你。當初能借錢給他,說明他並不是一無是處,反而因後期“債務”反目。先別“揣摩”別人心思(心態),先想清楚“自己”是那種人。是不是太過“心急”。
當然對欠錢的人既然主動要求上法庭,說明他想安靜的和平的解決此事,既然不能如你所願,不如“坦蕩法判”,這種人不逃不躲,說明在錢的問題上也是“態度端正”,後期也值得交往。目前處境他不可能讓債權人滿意,他可能比任何人都難受,也是無奈之舉。
熱點話題評論員
這種人其實已經達到了典型的人格喪失,道德全無的界限。
對於,這樣的人,其實就是應該“公事公辦”,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懲戒於他。
而他之所以會用這樣的口氣和你說話,無非處於三點原因:
1、自己是真的沒錢了,所以破罐子破摔;
2、吃定你不會起訴,因為起訴的時間太長,程序太複雜;
3、不見鬼子不拉弦,不見閻王不掉淚;
對於這類人,其實都是一個嘴皮上比較狠的表面現象,不要害怕。一旦你真的起訴,或者真的讓他執行了法律義務,他可能會比你孫子還乖。
我朋友就碰到過這樣的一個“無賴”朋友,借給他的錢幾年都不還,還找了各種理由,後期甚至還叫囂,不還你怎麼了。
後來,我朋友報了警,警察一過來,秒慫。不僅賠禮道歉,而且寫下了多少時間裡還清的字據。
只能說 ,現在的人啊,不能慣著,你越慣他,他越得寸進尺!
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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