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寧波漁業經濟有多發達?看看餐桌就知道

寧波的海洋漁業最初只是自發的、為了滿足自身需求的潮間帶海洋生物採集,常見的近海魚類、蝦蟹與海藻類逐漸成為沿海居民的桌上佳餚。隨著捕撈技術的進步,除本身食用外,大量海產品被漁民作為商品與其他居民交換。交通和保藏手段的制約使得大多數海產品的交換都侷限於環漁區城鎮。寧波早期的海洋漁業經濟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產值上都呈現逐漸增長的態勢,而寧波海洋漁業從簡單的商品交換髮展到形成規模化產業則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時期。

隨著浙東運河的開通和寧波近海航線的拓展,特別是隨著冰鮮保藏技術的出現與推廣,寧波海產品逐漸從近海城鎮遠銷周邊內陸城市和沿海港區。船隻的大型化與風帆技術的成熟使得漁船不僅可以突破潮間帶的限制進入深海捕魚,而且可以搭載更為專業化的捕撈工具在不同季節從事不同海產品的捕撈作業。更為重要的是,漁業技術的革新使漁業捕撈逐漸有了分工,從生產、加工、運輸到銷售,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經濟產業鏈。到晚清時期,寧波漁船數量突破五千艘,從業人員達數十萬之多。在寧波海洋漁業經濟逐步發展的過程中,政府從早期的放任態度逐步轉向加強管制,並徵收土貢、漁課、船稅等中央與地方賦稅。

寧波的漁業歷史可以追溯到河姆渡文化時期,不過當時仍屬於自發的漁業食物採集,漁業經濟在捕撈技術還未成熟的商周兩漢時期仍處在小規模的自發交換階段。隨著造船技術的提高以及人們對海洋認知的加深,海洋漁業的規模化捕撈成為可能,漁民手中無法短期食用的海產品遂進入流通環節,併成為沿海居民的佳餚。至此,寧波漁業經濟的維形已經顯現。


古代寧波漁業經濟有多發達?看看餐桌就知道

古代寧波海洋漁業發展的直接推動因素是技術的革新,漁船的大型化使得寧波漁民的捕撈範圍逐漸從潮間帶擴大至近海,捕撈魚層也從海面向海底擴展,大量魚類種群的發展又進一步推動了漁業捕撈技術的革新和工具的變化。在捕撈過程中,漁民的分工也日漸明晰,漁船合股經營逐漸推廣。明清時期的漁業加工和銷售更加成熟,除食鹽保存外,冰鮮漁業得到大力推廣天然冰場成為海鮮冷凍的主要原料來源。在保鮮技術提高的基礎上,寧波海產品的銷售範圍從環漁場海岸區域沿著水陸交通體系向內陸及周邊沿海城市擴展。晚清時期,寧波的墨魚海產品更是成為重要的出口產品。

寧波沿海的漁業生產在河姆渡文化時期就已經存在,當時沿海居民多以抓捕潮間帶的海魚為生,不過這一時期的原始居民捕魚還只是自發的維持生存的手段,而這種抓捕更多的是灘塗採集貝殼,捕撈工具是非常簡單的。餘姚河姆渡遺址所在的杭州灣南岸寧紹平原,西起蕭山,東抵鎮海、鄞縣,南靠會稽、四明和天台諸山,而北薄於海;東西長,南北窄,是浙江境內僅次於杭嘉湖平原的第二大平原,面積約4824平方千米,其中還間斷分佈著海拔在500米以下的一些山岡,如西山、長山、航塢山、馬鞍山、蹋腦崗、五磊山等。經過兩次大規模的考古發掘,河姆渡遺址出土有大量的珍貴文物和動植物遺存,其魚類有:真鯊、鱘、鯉、鯽魚、鱅、鯰、黃顙魚、鯔魚、灰裸頂鯛和烏鱧。從魚的種類而言,不僅有淡水魚類,還有大量的海水魚類,甚至包括鯊魚等深海魚類,這些魚類大部分是在海灘及附近河流被捕殺。不過對於深海魚類,我們傾向於認為是其在海邊擱淺而遭到捕殺的,因為當時寧波沿海居民並不具備深海捕魚的能力。

先漢時期

寧波地區水網密佈,三面瀕海,捕撈業自然成為栽培農業的重要補充。商周時期(約前1600—前256),“飯稻羹魚”已經成為浙東先民生活方式的一個基本特徵。據《國語·越語下》記載,越自建國即“濱於東海之陂,黿鼉魚鱉之與處,而蛙蠅之與同階”。顯然瀕海的地理條件帶來了漁撈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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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時期(前202-220),奉蚶之類的貝類海鮮已成為寧波居民佐餐的佳品。2005年11月28日,由浙江省考古研究所、寧波市考古研究所及奉化市文物保護管理所組成的聯合考古隊,在奉化白杜村一個考古點的一座古墓中發掘出滿滿的一罐奉蚶,重約2.5千克。出土的奉蚶外殼色澤如新,保存完好。從發掘出的器物推斷,古墓年代為西漢中晚期。從古墓為土坑墓這一點可以推斷墓主為平民百姓,而出土的奉蚶系隨葬物品。這說明早在2000多年前,奉化先民食用奉蚶已經很普遍。2006年,在奉化白杜村南岙石菊花地古墓群考古發掘中,考古人員在清理一座西漢晚期墓葬隨葬的陶壺時,發現其中裝滿了貝殼。盛貝殼的陶壺為當時人們的日常生活器具,顯然貝類應為墓主隨葬的食物。出土的近200枚貝殼色澤如新,形狀、質地與現在的貝殼並無多大區別,甚至還有幾枚未食用過的蚶子。

三國時期

三國時期(220-280),吳國丹陽太守沈瑩(?-280)著《臨海水土異物志》,為目前所見最早記載浙東沿海水產資源種類的著作。據現存供文統計,該書記載的海魚蟹類就達92種。從種類眾多的近海與遠洋生物種類來看,這一時期寧波沿海漁民掌握了駕船出海捕魚的技術,無論是造船技術還是捕撈技術都隨著捕撈區域的變化而進步。不過在風帆技術成熟之前,寧波的海洋漁業捕撈大多仍侷限在潮間帶範圍。

西晉時期(266-316),寧波海洋漁業捕撈技術有了進一步發展。吳郡人陸雲(262-303)在《答車茂安書》中對寧波海洋漁業生產方式有詳細的描述:“東臨巨海,往往無涯。泛船長驅,一舉千里。北接青、徐,東洞交、廣,海物惟錯,不可稱名……若乃斷遏海逋,隔截曲隈,隨潮進退,採蚌捕魚,鱧鮪赤尾,鋸齒比目,不可紀名。”由此可見,寧波一帶可以捕獲的水產種類很多,作業方式為在潮間帶附近的淺海灘塗上插籪、堆堰,隨潮進退,捕捉魚蝦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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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三國時期相比,此時的寧波海洋漁業從原先的在潮間帶採集捕撈開始逐漸向近海擴張,其最明顯的證據就是一些海洋魚類如石首魚(即大黃魚)鮑魚已經成為烹飪的常見食材。這些魚類一般無法在潮間帶捕捉,唯的可能就是當時寧波沿海漁民已經逐步掌握了近海捕撈技術。海洋漁業生產技術的進步帶來的是海味在浙東人民的飲食結構中逐漸佔有重要地位,而寧波菜餚的烹製自然也以海鮮最為擅長。陸雲舉出的著名甬式菜有膾縮鰒、炙齣、蒸石首、蜜,這幾款菜餚的烹飪技法有臉,炙、蒸、(做成肉羹)。此外,陸雲《答車茂安書》中提到的烹飪原料還有蚌蛤之屬、石首魚科的齒(銀牙的古稱)鱘科魚類中的鱧鮪、鰈形目魚類中的比目等謝靈運在《答弟書》中還提到永嘉郡“蠣不如鄞縣”。此類種種都說明寧波出產的牡蠣已聞名遐邇。

對於當時寧波海味的烹飪,時人寫出了《會稽郡造海味法》一書,專門總結會稽郡的飲饌經驗。清人徐時棟說:“按《隋書·經籍志》有《會稽郡造海味法》一書,考六朝以前,會稽封域甚廣,而蒲網海物,則為句章、鄞、那所獨擅之技,書名雖題會稽,其實亦吾鄉方物也。”儘管徐時棟所論不免有些武斷,但《會稽郡造海味法》這部著作包含了寧波先民烹製海鮮的經驗則是可以肯定的。東晉隆安年間(397-401),孫恩領導的起義軍幾次從海上進攻又退回海上,人數眾多,說明會稽、臨海郡海域短時間可以不依賴於內陸的糧草供應而生存,其中水產品豐富不能不說是重要的因素。

唐時期

到唐代,據寧波人陳藏器(約687-757)所著《本草拾遺》《日華子本草》之記載,明州(寧波)常見海產品有淡菜、海蜇、牡蠣、鯧魚、脆鱸、海蝦、烏賊、蝤蛑、蚶、蛤等。可見唐時除了海洋生物魚、蝦、蟹之外,包括淡菜等海洋植物也逐漸被採集,成為沿海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常用食材。除此之外,寧波在海產品的加工與保藏方法上也有所創新。幹、醃、浸、糟、醬、鱠(把物料細切成絲,一般生食)、脯等成為海洋生物加工的常用方法,其中最為著名的如紅蝦米等乾貨,非常利於貯藏和遠銷。除了幹曬外,酒糟、醃漬也成為海產品保藏的常用手段。陳藏器總結民間經驗,指出“甜糟,殺腥,去草菜毒,藏物不敗”,因此風味獨特的糟製品在明州較為流行。另外,他還提到海蜇成為“常味”,是利用明礬水淹漬,使其去毒、脫水、防腐、變白,說明預加工技術已被寧波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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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產品消費方面,唐五代時期,明州已經可以熟練運用煮、炸、臛、鮮、炙、脯、湯等加工烹飪技法,並對食物的味和色有所講究。如昨的做法,以鹽、米釀魚為道,熱而食之,即將魚肉加鹽和米(糝、米飯)一起釀製,釀製而成的鮮,經蒸熟後產生的特殊香味,是非常誘人的。至於各類魚鱠、魚頭,也是常見的佐食佳品。另如海蜇,炸出以姜、醋進之,海人以為常味;魚作炙食至美;淡菜味甘美,“可燒汁,沸而出,食之”;牡蠣煮食,也可“以姜、醋生食”。

兩宋時期

兩宋時期(960-1279),寧波沿海漁民捕魚的種類和範圍又有了進一步的增加。《寶慶四明志》中已經將海洋植物和動物分別劃歸為“草之品”和“水族之品”,其中水族類又進一步細分,如鯊魚就有白蒲鯊、黃頭鯊、白眼鯊、白蕩鯊、青頓鯊、烏鯊、斑鯊、牛皮鯊、狗鯊、鹿文鯊、鯊、鯊、燕尾鯊、虎鯊、犁到鯊、香鯊、熨斗鯊、髻鯊、劍鯊、刺鯊等20種,螺有香螺、刺螺、辣螺拳螺、劍螺、丁螺、斑螺、鸚鵡螺、蜒蝸小螺、海螄等10種。隆興元年(1163),昌國縣令王存之撰幹礎《隆教寺碑》載:“網捕海物,殘殺甚多,涎殼之積,厚於丘山。”說明那時候舟山群島的海塗採集和濱海捕撈已很盛行,捕撈量相當可觀。

得益於海外貿易的發展與造船技術的提高,宋代寧波海洋漁業生產活動已經跨過潮間帶向近海擴展,並開始走向汪洋大海。另外,由於寧波沿海地區土地貧狹,人們於是靠海吃海,從事海洋捕撈成為重要謀生手段之一,如奉化縣“瀕海小民業網罟舟楫之利,出沒波濤間”。在長期的生產作業中,寧波沿海的漁民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逐漸發現並掌握了漁汛和各種魚類的活動規律。如他們掌握了石首魚“順時而往還”的規律和出沒地點,每年三、四月間,便成群結隊前往洋山海面捕撈石首魚,“以潮汛競往採之,曰‘洋山魚’,舟人連七郡出洋取之者多至百萬艘”。又如春魚(小黃魚)的捕撈季節在三月,故每年的這個時候,“業海人競往取之,名曰捉春”。其捕撈規模,“不減洋山之盛”,聲勢也十分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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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區的戰亂使得大量人口從北方向南方遷移,寧波也迎來了人口增長的一個高峰,水產品消費隨之增加,從而不僅推動了海洋漁業捕撈的發展,也促進了沿海水產養殖業的興起。明州近海漁民至遲在宋代已開始從事灘塗養殖業,如他們掌握了海蛤“每一潮生一暈”的生長週期,並“苗栽泥中,伺其長”。江珧是肉用價值很高的珍貴海產品,以明州沿海所產品質最好。南宋時明州百姓掌握了海濱灘塗養殖江珧的技術,“隨長至口闊一二尺者為佳”。著名詩人陸游(1125-1210)就寫道:“明州江瑤柱有二種,大者江瑤,小者沙瑤。然沙瑤可種,逾年則成江瑤矣。”周必大在嘉泰三年(1203)作詩云:“東海沙田種蛤珧,南烹苦酒濯瓊瑤。”並注曰:“四明江珧自種而大。”這為以後海貝類的大量養殖奠定了基礎。

海洋捕撈業與灘塗養殖業的發展,使寧波海產品產量大增,漁民們除將部分鮮貨直接投放周邊市場外,大部分則通過特殊加工予以貯存,從而使海產加工業隨之興起。當時寧波魚類食品的加工主要採用醃製、乾製,或醃製後再曝幹,成為醃臘食品。如石首魚“鹽之可經年,謂之郎君鯗”,鱉魚“夏初曝幹,可以致遠”,短魚、魟魚、鱘鰉魚等也多製作成鯗或鮮。此外,也有將海產品加工成醬類食品的,如昌國縣岱山製作的鯗醬,以風味獨特而出名,“岱山之鯗醬獨珍,他所雖有之,味皆不及此”醃製和鯗制食品的推廣使得食鹽成為寧波沿海漁民海產品加工不可或缺的材料。

元代《至正四明續志》卷5《土產》中記載,當地的海產品有苔、紫菜、海藻、鱸魚、石首魚、鮭魚、春魚、饒魚、鯧、鯊魚、比目魚、帶魚、鰻魚、華臍魚、鱘鰉魚、烏賊、鯿魚、鱭魚、銀魚、白魚、梅魚、火魚、短魚、魟魚、鰳魚、馬鮫魚、鯔魚、吹沙魚、泥魚、箬魚、黃滑魚、吐哺魚、彈塗魚、蟹、毛蟹、蝤蛑、蟛蜞、蝦鱟、蛤、淡菜、蠣房、蝣、江珧、螺、車螯、蛤蜊、蟶子、蚶子、龜腳、蜆、肘子、土鐵、海月、蛇魚,可見種類非常豐富。由於慶元瀕臨東海,濱海地區土地不適宜耕種,因此,百姓多從事海洋漁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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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桷就指出:“(鄞縣)西為沃區,其民盡地利;近東瀦為湖,土廣而俗雜,逐島嶼魚鹽之利,出沒於海上,歲千百數。”其漁業已經由潮間帶採集轉為以近海捕撈為主。各種魚、蝦、蟹和貝類是主要的捕撈對象。在長期的勞作中,漁民們積累了大量的經驗,掌握了漁汛的規律。如在捕撈石首魚的過程中,漁民得出了這樣的經驗:冬月裡捕獲的魚肉質細膩,質量上乘;三月、八月裡捕獲的魚品質稍差。每年的四、五月,漁汛到來,漁民便駕駛大船進行捕撈作業。

除此之外,海產養殖業在這一時期的文獻中也有記載,如有文獻記載漁民在海灘上養殖各種貝類如蛤,當時人們認為其生長規律是“每一潮生一暈”,所以海濱的居民將小蛤苗放進海邊泥中,等到它們長大後再挖取出來。在灘塗養殖的還有蚶子,養殖蚶子的灘塗成為“蚶田”。而這一時期海產品的加工基本沿用了宋代的技術,一般是採取用鹽醃製的辦法,如石首魚,“皮軟而肉薄,用鹽醃之。破脊而枯者謂之鯗,全其魚而醃曝者謂之郎君鯗,皆可經年不壞,通商販於外方”。

用於醃製海產的鹽稱為“漁鹽”。慶元地區漁鹽的購買情況,根據《大德昌國州圖志》的記載,是“令船戶各驗船料大小,赴局買鹽,淹浥魚鯗”大德元年(1297),昌國州的漁鹽購買量是800引,而兩浙地區每引鹽能夠醃製魚鯗1066斤,可見醃製數量之大。之後,由於“船戶又有不為漁者”,根據船隻大小來確定買鹽數量有強迫之嫌,所以後來兩浙的漁鹽購買根據魚產量來定,逐漸趨於合理。當然,海產的保存並不一定非要用鹽醃製,還有一種方法則是將其曝曬,成為魚乾,如比目魚,“舟人捉春時得之,則曝幹為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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