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

傾國傾城沈騷年


關於戀愛期間是否要和男友同居這一問題,其實在很多年前,國外的學者就已經做過很詳細的研究了。其核心觀點是,同居會對今後的結婚率和離婚率產生深遠的影響。接下來,我們就來具體闡述一下吧。


一、我們先從一組調查數據講起。


2005年社會學家Wolfinger,N.H發表了一篇學術論文,題為《理解離婚怪圈,離婚子女在他們自己的婚姻裡》(Understanding the divorce cycle: The children of divorce in their own marriages),在文章中,他發佈了對美國2746對同居情侶歷時5年的追蹤研究結果。


上圖的橫軸為情侶同居持續的月數,縱軸為轉化率(包括結婚轉化率和分手轉化率)。從圖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兩個結論。


  1. 結論一:隨著同居時間的變長,同居的雙方結婚轉化率是逐漸變低的。

  2. 結論二:隨著同居時間的變長,雙方分手的可能性卻沒有降低。


由此可見,女生並不會因為和男朋友同居在一起,就降低你們的分手概率,他該和你分手時還是會和你分手的。而同時,你們同居之後,你和他結婚的概率卻大幅度的減小了,同居時間越長,他就越不想和你結婚。


二、我們再來分析下之所以會產生上述現象的原因。


原因一:對婚姻結果的不利期望。


大部分情侶在同居一段時間之後,會產生各種生活上的摩擦,他們發覺住在一起可能並沒有當初想象中的那麼美好。婚姻中的現實部分開始圍繞著他們,柴米油鹽醬醋茶,這些生活瑣事,變成了他們同居生活的大部分。


因此,原本對婚姻的美好願景和嚮往,逐漸消失了。對婚姻的期望開始變低,不再像之前對婚姻那麼充滿期待了。


原因二:有婚姻之實,無法律的約束,男方更容易離開。


在同居關係中,男方既享受到了婚姻的好處(唾手可得的生理滿足),又不需要承擔婚姻的法律約束,因此對他而言,是一個較優的選擇。而如果在同居中,有感到任何的不愉快,他也可以隨時撤離,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成本。


畢竟,想要離婚是要承擔經濟,名譽等各方面損失的,而和同居女友分開,則完全沒有這些問題。因此,相比婚姻,同居的離開成本真的微不足道,所以男方自然也更易離開。


原因三:同居時間越長,對結婚的熱情就越低。


從未結過婚的人,對婚姻是有熱情和期待的。女生會嚮往一場盛大的婚禮,男生也會想著婚後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場景。


但是,同居在一起之後,男生的這些想法就已經大部分實現了,而且覺得婚姻也就那麼回事兒,結婚之後也沒見得有多開心,自然就會對結婚的熱情有所消退了。


原因四:對婚姻制度的不尊重。


通常我們都會覺得婚姻是神聖的,是兩個人正式的結合,是相互的依靠和責任。因此,才會有一個神聖的儀式,婚禮,來明確兩個人的婚姻關係。


這種對婚姻制度的內心認可與遵從,也是我們大眾普世的價值觀。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對違反婚姻規範的種種行為進行道德上的譴責。


而過早的同居在一起,則會讓人對婚姻缺少了一份敬畏之心,缺少了一份認同感。覺得其實不用結婚的儀式和法律的認可,我也可以和她行夫妻之實。因此,這種認同感的的缺失,也會導致男生不願走入婚姻。反正,結不結婚,她不一樣都是我生活上的老婆嘛。


原因五:同居關係還會導致更強烈的離婚意願。


心理學家Rhoades,G.K.在家庭心理學雜誌(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上曾發表過一篇論文,題目為:《婚前同居效應》(the pre-engagement cohabitation effect)。


在此論文中,他將採訪對象的“離婚意願”和“是否婚前同居”這兩個指標做了相關統計,經過數據分析後,獲得結論為,這兩者之間具有正相關關係。往往婚前同居的夫婦,在面臨婚後的各種矛盾時,更有離婚的傾向。


他給出的推測結論為,這可能是因為情侶在同居期間就已經感受到了這些矛盾,並且並沒有因為結了婚,就讓這些矛盾被解決了。因此會對婚姻持更多的負面態度,也不會像未同居情侶般覺得婚姻可以互相寬容和成就對方。


三、關於訂婚後短暫同居。


美國婚姻家庭諮詢師Jose, A.在《婚姻與家庭》(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婚前同居是否會預示著婚後穩定與婚姻質量》(Does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predict subsequent marital stability and marital quality?)


其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如果情侶是在訂婚之後才開始同居的,而且同居的時間也比較短,然後就進入了婚姻,那他們就不會比那些婚前沒有同居的夫妻更容易離婚。所以,如果你和你男朋友已經訂婚,然後只是短暫的同居一下,那對你們未來的婚姻,應該是沒有什麼負面影響的。


簡單總結:


當有女性求助者問我是否該和男友同居時,通常我都是持保留意見的。訂婚後短暫的同居一段時間,可能並無大礙,但是長時間的同居就會導致男方不願結婚。我個人認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同居的行為,損害了我們對於婚姻的積極態度和維持婚姻的決心,而這種態度和決心卻是能夠讓婚姻幸福的最重要的心靈支柱。所以,姑娘,看到這裡,相信你的心裡也應該有答案了吧。(end)


我是江峰,專注情感領域,關注並私信我,你將獲贈《深度案例剖析與實操》課程。遇個人情感問題,也可以私信我~

江峰說情感


男孩子與女孩子在談戀愛期間,情到深處,愛得熱烈,都想膩在一起,自然會想同居的問題。同居就是乾柴與烈火,必然會發生性的關係。這對男孩子和女孩子都有一定的影響,應慎之又慎。特別是對女孩子,影響最大,可能會走向婚姻的殿堂,也可能會產生悲劇。所以,我是反對談戀愛期間同居的。

我是一個傳統的,受父母教育嚴格的農村女孩子。在七十年代長大,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父母要我去相親(我們這裡的農村,都是媒人先上門對女孩子和女孩子的父母介紹某村某個小夥子的情況和家庭情況。女孩子和父母認為合適,就由媒人帶女孩子到小夥子家去,與小夥子見面認識)。我由媒婆帶著到現在丈夫的家去,和他見面。

我們見面認識後,都喜歡上對方,交往幾次就確定男女朋友關係,談起了戀愛。

隨著我們接觸的次數增多,感情的深厚,愛意的濃烈。他雖不明說,但我從他的眼神,語言和小動作等方面看出來。他多麼的渴望能與我同居,得到與佔有我的身體。他的父母也想我早一點成為他們的兒媳婦,也暗示我能儘快與他的兒子同居。

我的底線是,我的第一次是要留到去公社民政登記領證,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花燭夜,再獻給我親愛的丈夫。

談戀愛期間,我雖然深愛著他,他也深愛著我。但我們只是男女朋友,還沒有得到法律的承認,親朋戚友與鄉親們的認可,還沒有正式成為夫妻。怎麼能的一同居住在一起,過著夫妻一樣的生活呢?

所以,我溫柔,委婉地拒絕了他的渴望和要求,並向他說明我的底線。希望他能理解,能尊重我的意願。同時向他保證,我們是有夫妻緣分,上天註定是夫妻的話。我始終是你的,不過是遲早的問題,何必急在戀愛期間呢?

我們談了一年多時間的戀愛,我到他家去好多次,從沒有在他家留著過夜,五六里路程,當天去當天回。我也沒太親近他,保持一定的距離,最親熱的動作是讓他拉拉手。直到去公社民政登記領證回來,在他的房間裡我們單獨相處時,才讓他抱一抱。又過了相近一年,在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花燭夜,成為正式的夫妻,我才把我的第一次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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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

  1. 對方是否值得你去獻身?
  2. 感情是否真的成熟?
  3. 是情深還是衝動?
  4. 為了愛情還是為了生活?
  5. 在做之前,是否已經想好了?

在決定同居前,一定要考慮好這些問題。

我以前戀愛的時候,剛答應做他女朋友一星期,他就話裡話外的透露叫我去陪她睡覺的意思,聽著非常氣憤,才多久,就可以把愛做到床上?男人輕浮不是本性,下半身才是原罪。

我同我現在的老公戀愛時,兩人半年了,我才迫不得已和他開房,當晚,我死活不給他碰我的身體,他剛開始還堅持一會兒,後來果斷放棄,睡覺才是人身規律,所以,有時選擇拒絕,也是一種規律!



當然,同居不一定是做那種成年人做的事,但是,同居,也許就是為了這個事而同居。

同居,意味著一起生活,在生活過程中,你就會發現對方的缺點,失去了戀愛的朦朧美,生活就會變得現實,變得不合呼常理的常理。

同居之前,要考慮周全,準備好了,當然可以!


又見李詩詩


戀愛期間是否同住?大家都會認為同住就是同居,既然同居了就無法避免發生性接觸。

雖然我年齡老點,倒也不是很守舊的人,我認為當戀愛發展到了一定的深度,開房同居也難以避免的。

如果過於草率、過早的性接觸是輕浮的,對自己和未來,都不負責任的。當男女雙方順利的完成了認識、瞭解、相愛了,男女雙方都認定了對方是那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就進入談婚論嫁環節了。

雙方父母都見面了,並且都很支持這對新人,此時,兩個人同居在一起也是水到渠成果熟蒂落的事,如果不出現重大變故的話,婚禮也是隻是時間的問題。萬一此時,發現對方有生理和心理缺陷,總比將來離婚更受傷害的程度小很多。所以我並不反對婚前同居的原因在此。大家都來討論一下我講的對嗎?(點贊,轉發,互粉)



人生教父34


戀愛期間和男朋友同住非常必要。

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人們對戀愛同居也越來越能接受,從一定程度上,戀愛時同居就如同婚前試婚。為了感情能穩定發展,我認為戀愛期間同居是非常必要的。

在講具體的原因前,我先分享一個身邊的真實例子。

我有個閨蜜,人長得很漂亮,性格也很好,她的家教也非常的森嚴,所以從小到大,她一直都是乖乖女。按理說,像她這樣美好的女孩子,應該生活得很幸福美滿才對。但結果卻恰恰相反。

她生活的所有不幸,都是源於她的婚姻。

她和她的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認識沒多久兩人就開始交往,但是並沒有同居,因為我閨蜜的家庭不能接受她婚前同居。她和她的老公在戀愛時基本上就是聊聊天、逛逛街、週末一起吃飯。男生在她面前展現出了他所有的優點,而閨蜜也以為自己遇到了良人。

所以戀愛一年多以後,兩個人就結婚了。

但是婚後的生活真的是一地雞毛。

結婚之後,閨蜜才發現,老公非常懶,經常不做家務,甚至在她坐月子期間,都是她自己忍著傷口的疼痛獨自帶娃;另外,在朝夕相處中,她才發現,自己的老公生活技能非常差,不會做飯不願洗衣,每天只喜歡打遊戲。

這一切都讓我閨蜜無比崩潰,因此兩個人每天都在吵架。我也親眼看到她從一個漂亮有靈氣的女孩子變得黯淡無光。

之所以分享我閨蜜的例子,是想說,戀愛時同居有以下幾個好處:

1.能真實的瞭解對方。

我相信,每個人在戀愛時都會隱藏自己的短處,會盡力展現自己的長處給對方,從而造成一種完美的假象。但是當兩個人每天生活在一起時,缺點是無法偽裝的,它會實實在在的暴露在對方面前。如果當你看到了對方的缺點後,仍能接納對方,那麼很有可能,他就是那個對的人。

2.可以促進感情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時,可以更好的促進感情,因為很多事情都是雙方共同經歷的,兩人又更多的共同話題,共同經歷,也能更加理解包容對方。

即使不合適,也能更早的發現。

總的來說,我認為,如果是一段奔著結婚去的戀愛,那麼同居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作為女孩子,我必須提醒你,如果打算跟男友同居,請你務必一定地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輕易懷孕,學會多自己的身體和人生負責。

愛情不管以哪種形式出現,最終都需要兩人的理解與包容。

我是小潤,擅長情感內容的分享。如果喜歡我的內容,歡迎大家點贊、評論,關注我的頭條號:舒小潤呀。來找我玩呀。

小潤解讀


不同居吧!又怎麼能發現對方有沒有什麼怪癖是自己不能忍受的,他在家吃飯會不會挑來挑去,在家嗑個瓜子會不會滿地吐(我姨夫在家就是這樣,在外面不會),會不會吧唧嘴,睡覺會不會打呼磨牙,雖然好像是些小事,但是對我來說每一樁都是折磨,讓人會抓心撓肺,就算對他再有感情也會被磨滅。

同居吧!身邊的例子還挺多的,我村裡的一個男的,親戚給介紹了個對象,他們倆相處的一段時間,感覺不錯就同居了,後面結婚因為彩禮的事又給崩了,原因是之前說好的彩禮男方這邊不想給了,男方父母好像是有些看不起她了吧!然後一直拖著那個女孩子還貶低她,想要一分錢都不出,後來這事被傳得人盡皆知,村裡人都背後說女孩子家不檢點,沒結婚就跑去跟別人住,後來這個女孩子實在受不了了就出去打工再也沒回來了。

凡事多留個心眼吧!不要什麼事情都毫無保留。


芳華清淺


這個還就真給不了意見,只能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婚前不住一起,那肯定是比較負責任的,別人都會高看你一眼,覺得很自愛……

但是也會有一些小概率的問題,我們村有一個,剛剛結婚就離婚,原因是小……聽說非常小,第二天就領離婚證……

還有就是同妻了……別看小概率,中國那麼大,再小的概率也會有很多的人倒黴,具體數字我查了下,大概在1600萬左右……還不少……妹子們結婚前要擦亮眼睛啊,這個不怎麼看得出來……

還有一個點是我老爸提醒我的,說結婚前可以住一起試試看,因為好朋友不等於好室友,想想我閨蜜,聊得好玩的好,但是住一起還真會吵架,各種生活上的習慣差異……我和我老公住下來挺好的,沒矛盾……

所以這個問題沒有具體回答,全看你怎麼想了……



餘盡歡D


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我覺得很有必要,同住怎麼了,哪有啥的,倆個人不近距離接觸怎麼知道配套不配套?

再說這都什麼年代了,看了其他的回答什麼一大堆不能住一起的,大多數都是反對。可是我認為你再反對都是徒勞的,你看看現在有幾個談戀愛不住在一起的,如果談戀愛不住一起別人都覺得不正常。現在大家思想都開放了,有的男女關係壓根就不是情侶都住在一起,可能他們只是剛認識,又或者是這個女的需要而已。難不成只要是同住就一定是男朋友的想法嗎?就我知道的好幾對談戀愛沒幾天女生就主動提出同住,你說同不同意?不同意的話是不是就玩完了?再說了,住在一起還能彼此更加了解,進一步瞭解對方的身體狀況和真實情況我覺得挺好的呀。在這個問題上堅持不能住在一起的我認為簡直就是老古董,都啥年代了,還這麼保守,再說你保守就保守為什麼還要求別人也要遵從你的思路。在這件問題上我們應該順勢而為,並不是逆勢而行。這樣只會招來一片罵聲。




深山小文



關於: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發表一點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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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般是情侶婚前的最後試驗期,當中存在一些利弊,敬請慎重!

你好!我個人建議:

  • 兩個人已經有非常好的感情基礎上(感情經得住嚴峻考驗)可以考慮,自己按愛好決定。

  • 如果雙方父母都已經談妥定了婚期,住一起是非常合理的。
  • 如果剛開始談戀愛就考慮這個問題,那我就不說什麼了,自己決定吧!

【因愛情在一起的人】和【因利益在一起的人】確實沒有相交點。

道不同不相為謀,感覺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結婚目的不一樣的人,在一起就沒有幸福可言。

如果以我一個男人的角度,我是絕對不會接受同居過的女性的,算是硬性條件(特殊真愛除外)

所以明星之類的我個人覺得絕對沒有這方面的可能(傳統家族的關係)。

總之,大事請慎重考慮!


同居後就結婚的那是最好,萬一同居後分手,會使你下一段感情的選擇範圍縮小,因為還是有些比較傳統的人是難以接受的。



談戀愛是婚姻的考驗期和成長期,雙方經過更深入的瞭解確認後才攜手進入神聖殿堂,並許下一生的承諾,至死方休。

而同住一起,也即同居,有利有弊。

主要還是看個人意向吧!請慎重考慮好。


如果您方便【 請關注 】,謝謝!

祝願今日頭條的網友們:愛情美滿!幸福安康!

作者:少郎情感導師じ☆ve、專注於#情感# 領域~擅長#戀愛# #婚姻# 類問題分析,並提供有價值的#兩性# 有效解決方案。


少郎情感導師


戀人一旦同居就不是簡單的男女發生性關係,他就會衍生出社會屬性和道德屬性。所以說,同居簡單,後果嚴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不能貿然使之,特別是對女孩子來說更要慎之又慎。

我認識一個女孩,和男朋友同居三年,外人感覺兩人感情挺好,有一段時間都要談婚論嫁了,突然兩人又分手了。

外人感覺不可思議,但這個女孩卻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後來事情的發展就不是她想的那麼簡單了。她再次談了男朋友,一年後兩人結婚,誰知婚後老是懷不上孩子,他們去檢查,大夫說原來流產過多,懷不上了。

男孩這才知道她原來的經歷,就和她立馬離婚斷絕了關係。她自己也是傷心欲絕,哭的昏天黑地,後悔當初自己的任性。她為此還自殺過一次。

先同居的事情要放在十幾年前,估計大部分正在戀愛的人都接受不了,更不要說父母親了。如果真的有誰家孩子沒結婚就住一起讓父母都感覺丟人。這是傳統文化所不齒的。



大概近十年以來,戀愛的女孩和男孩同居已經成了普遍現象,大家都已經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了。如果兩人快結婚了還沒有同住過,會讓人對他們的感情產生懷疑,特別是男孩的家長會更焦急。

婚前同居在國外比較普遍,沒結婚在一起很正常,有些說是試婚,一起住一段時間,合適了繼續交往,不合適了各回各家。這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的。現在的改變也是改革開放,經濟文化發展的結果。

婚前同居,不管是男孩提出,還是女孩主動,我覺都沒有什麼,關鍵是感情要發展到可以同居的程度。隨意,隨性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了。



戀愛的男女都已是成人了。婚前能不能同居應該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我想最起碼也應該具備幾個條件。

一是兩人的感情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對自己今後的生活也有了明確的規劃。

二是兩人的個性達到一定的默契度,能互相接受對方的個性,生活習慣,思想觀念,在對事情的認識上差距不大。

三是互相能接受對方家庭成員和認可對方家庭及本人的經濟條件,避免日後為經濟條件產生矛盾。



四是對萬一分手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和精神承受能力。同居後分手面臨的個人問題會更多,主要是女孩子的性歷史可能會帶給你終身痛苦。

五是建議女孩子還是矜持一點好。不主動不一定就不愛,不同居也不能說感情不深,結婚是同居的終極目標,但結婚的前提是兩人必須情投意合。

所以,你說的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居,我建議你看完我的分析後再決定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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