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跟團遊第二天,正在被坑,有什麼辦法?

徐耀燕


1.關於港澳跟團遊的坑,近年來相關的報道可以用鋪天蓋地來形容,但是還是總有人在往裡跳,既然已經知道是坑,只能是保留相關的證據、視頻或者圖片,向出發地或者國家旅遊局投訴,但是投訴的前提是需要有相關的旅遊合同、發票或者收據。

2.關於港澳遊如何不進坑?

首先就是不要有僥倖心理,不光是旅行社任何的商家都是以營利為前提,看一下從出發地到深圳或者香港的機票、行程中的景點門票和住宿的價格,大概可以核算出一個正常的價格來,帶有坑的團都是很明顯低於正常價格的,大部分都是打著免費遊、政府補貼的旗號。只要不貪小便宜選擇正規的純玩團,是不會有那麼多坑的。低價團需要用購物店的消費來彌補整個團費的損失,所以永遠不要抱著堅決不買的心態,去參加低價團,這樣的行程也就失去了旅遊的意義。

其次,不管是到哪個旅遊,也無論是何種形式:半自由行或者跟團,都要簽訂好旅遊合同,看清楚行程內是否有購物店和自費景點。旅遊是一種建立在消費之上的享受,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旅遊目的地。正規的旅遊合同是維權的唯一憑證。

關注我,瞭解更多的旅遊攻略、景點介紹、避免旅遊陷阱。


零距離大連遊


我這邊經常去香港的人,就被坑了,以後再也不參加港澳團隊旅遊了。

今年7月份,我參加了一個在百度上搜出來的關於港澳品質遊的一個聯繫人,叫小浩的。一群10人,每人500。兩天遊,說好不強制購買,有三個購物點,不夠買也可以。而且回來時坐港珠澳大橋回珠海,並送回廣州。

然而,第一天跑馬觀花看景點打call,第二天開始全部是購物點,前後總共是六個。雖然說沒有強制要求購買,但是沒有購買的導遊會不斷地讓你去買不斷的說話,然後到你最後還是沒買,他就會言語攻擊,軟暴力。

在大巴車上司機還拿了一些紀念品來售賣,鑰匙扣章牌一套要200元,還不給不買。不買的話就要支付這兩天的車費...最後我們和導遊司機一起吵了起來。

再然後最後一個購物點後已經是下午3點了,後面的流程是去看維多利亞夜遊,(裡面有三天遊的旅客)。我們直接下車,然後聯繫當時下單的這個小浩,最後就是不管我們回程了,電話還不接。...

最後我們一行10人分了三臺出租車打車去香港島,從港珠澳坐車回珠海再轉車回廣州。

...回來後我寫了一份非常詳細的軟文準備髮網絡並同時投訴的。但是很多朋友都叫我不要發,怕有不良後果。

.........

ps:若是參團一定要參加正規旅行社,港澳在廣州很近,這邊的朋友完全可以自由行。我可以給攻略大家


神七女孩59188079


根據我丈母孃去港澳,套路遊的經驗!

現在馬上跟旅行公司告知,我這邊有個人行程有變,不參加參加後面的跟團旅行。

然後你告知旅行公司,讓他把後面返回的機票告訴你,或者火車票。

這幾天你就自己住賓館,然後自己遊玩幾天

然後就開開心心的回去吧!


柒彁


大家好,首先呢,在這裡我非常榮幸可以有這個機會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這讓我感到十分開心,下面呢,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吧。

如果報旅遊團出去旅遊,到景點被強制購買景點物品,該怎麼辦?

一、拿出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旦發生糾紛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據。

合同上明確寫有吃、住、行等費用信息,要一一核對。

二、據理力爭,溝通協商。

遇上不講理的導遊,注意保護自身的安全,開啟手機錄音,讓同行的人錄音拍照。

三、消費者可致電旅行社的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也可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或者到消協投訴,也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

四、不要貪便宜,報低價團。價格越低,越有貓膩。價格如果低的離譜,肯定有陷阱。明知有陷阱還要跳,那隻能怪你自己了。

五、外出旅遊總是要帶一點土特產回去。到哪都不是一樣要買,那還不如給導遊一點面子,導遊帶到哪就到哪兒去買吧。

六、有一些自己不需要的東西,那就堅決不買。什麼威脅生命安全,什麼喪失人身自由,那都是誇大其詞。對導遊的做法有意見,可以向旅行社和有關部門投訴。導遊還是忌憚的。

其實,只要不是低得離譜的低價團,導遊和景點的商鋪一般不會強制購物,而且一般讓你玩夠,玩開心,最後一天才購物。前提是她在車上已經用視頻和講解勾起對要你購的物品的慾望,像珠寶玉器什麼的,金銀的,有幾個女人能夠抵擋住誘惑?一下車有幾個不是自願掏錢?而且生怕別人說買不起。聰明導遊打的是心理戰術,所以很多想的什麼哭窮啊,躲啊,沒有用,一句話,你報低價團,就只好把錢用在購物上,只是買東西要好好選擇,當然發票之類保管好。

以上這些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一些個人看法和見解,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工作開開心心,生活快快樂樂,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徒步團哥遊全國


港澳臺為什麼要跟團呢?自己辦一張護照和港澳通行證,在珠海吃喝玩樂,想去澳門就直接去玩,進關以後直接做賭場的免費巴士到景區附近,隨便逛街購物,賭博都可以,不管去老澳門還是氹仔都可以,經濟好的想住一晚就在賭場開房間,想省錢就自己找個足療按摩店住一晚,一百港幣差不多搞定,當天想回來就更簡單了,玩累了坐車出關就行,想去香港就去九州港坐船好了,自己去香港隨便玩,想去哪裡玩都可以,不受約束,時間自己安排,不要擔心找不到吃喝玩樂的,現在是互聯網時代


塵緣222900301


價格是最關鍵,不要參加低價團,現在的香港遊玩幾百塊去玩怎麼玩啊,香港消費那麼高,香港的車費用餐住宿都非常的貴,幾百塊怎麼可能呢,最好是跟正規旅行社或少自由行去遊玩。進了商場商店不要買東西就可以了,反正就是耗時間可以了。





旅遊阿明


不知道“正在被坑”是一種怎樣的狀態,是被強迫購物的現場,還是行程內容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有出入,不同的情形,應區別開對待;

第一,如果是被強迫購物現場。這是許多低價團經常遇到的一種情形。需要做好兩件事:一是理性應對這種強迫購物現場。很多情況下,對方會出言不遜,有各種不禮貌、刺激性動作,遊客這是既要據理力爭,同時要保護自身安全,不做激化矛盾狀態事情發生;二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儘可能用照片、錄像、購物發票等方式留取證據,以便事後向當地旅遊部門或旅行社組團社所在地旅遊部門投訴維權。

第二,如果是在旅行行程中。發現旅行的景點、時間、住宿、餐飲等標準與旅行社承諾的不符合,可以隨時與組團社或其所在旅遊部門投訴,要求其履行合同承諾的內容。同時,注意留取與不符合事實的關鍵物證如消費票據、價格標準等,以便返程後到旅行社組團所在地旅遊部門投訴,維護權益。

第三,與旅行社簽訂的正式合同很關鍵。國家文旅部門為保障遊客權益,凡文旅行業正式批准的旅行社,在行程前必須與遊客簽訂正式旅遊合同,沒有這個旅遊合同,旅行社將面臨重罰。合同的內容,無論吃住行遊購娛,旅行社必須在簽訂前與遊客講清楚並同意寫入,寫明白。遊客在行程中,如果覺得不符,可仔細檢視自己的合同,如若不符,可立即向組團社提出反映,同時,注意蒐集物證,返回後向旅遊部門投訴。旅行社一方面要面對補償遊客的局面,同時,經過核實準確的證據,可能是對旅行社處以行政處罰的證據。

第四,避免跟非正規旅行社出行。正規旅行社是經過國家或生行政許可,才取得經營資質的旅行社。而社會上種種以會議、戶外、保健等名義,組織的變相旅行活動,是不合法的活動,權益很難保障。

出行參團,一定要旅行社出具相關資質,並簽訂合同,如若還不放心,可諮詢當地旅遊部門。如果行程中才發現,就如本文開始所言,保證安全情況下,向當地旅遊部門、警方,或返程後向當地旅遊、消協、市場監督或法院部門投訴維權。有充足的證據是關鍵。


美旅智庫


找個親人,不停向這個團所屬的旅行社投訴,同時投訴到媒體和消費者協會等,我父母當年在泰國也遇到過,我在國內不停投訴,雖然最後導遊全程黑臉,但也不敢怎麼了。


擁抱未知的世界


留好證據,給旅遊局打電話進行投訴


給悟空指路的樵夫


“坑”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我估計可能是參加的低價團,如果不是,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拒絕各種“坑”,各個執法部門都是保護遊客的利益的。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如果是低價團,那就坦然踩“坑”,真的有自己喜歡的東西,價格也在承受範圍以內,可以考慮購買,只是要注意產品的質量。如果沒有自己想買的東西,也按照低價團的“遊戲規則”給予配合,畢竟旅行社也不是慈善機構,換位思考,賠錢的事誰也不願意,包括自己在內。如果都不購物,有的旅行社可能會“願賭服輸”,有的可能就“輸不起”。碰到給自己臉色,也以平常心一笑而過,如果連臉色也不願意看,那麼就引以為戒,以後再不參加明顯違背常理的“低價團”。當然如果當場發生了重大糾紛,該求助有關部門的,還是及時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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