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兩班倒,一個月工作30或31天的工資一樣,法定假日工資一樣,合理嗎?

回頭三思


我是70後今年40多了,在外資企業幹了17年後勤,今年過完年失業了,雖然賠了小二十萬,但總要找份工作呀,找來找去找了個物業保安,不買任何保險4300元一個月,每天12小時360天無休,一個星期早班,一個星期夜班,夜班不準睡覺,抓到一次罰200元,抓到三次開除,沒工作餐,幹了一個月不幹了,現在物業和保安公司誰給你講勞動法!


百花爭豔95187376


我也是一名保安,若我的工資按勞動法算拿到手還不到三千元,可我每個月到手四千,每天工作8小時,每個月休息三天。公司交五險一金,節假日的加班費應有盡有,每年旅遊一次。春節加班不回家還有留年費,好多人都沒聽過留年費別說拿了。


房哥2263717498


首先,瞭解一下正常的工作時間。

國家法律規定,標準的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正常來說,保安是要按標準工作時間來工作的。

其次,瞭解一下加班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說,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個月休息4天,否則是違法的。

因此,如果你每個月工作30天或者31天,一天休息都沒有,這也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接著,瞭解一下加班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你們公司實施兩班倒,也就是每天工作12個小時。從工作時間上來說,也就是每天加班4個小時。這違反了每天不能超過3個小時的規定。

拋開這點,你們公司安排你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

週一到週五的加班費,應該按照工資的150%的標準來支付,支付的公式是:你的總工資/21.75X4X1.5.這是你平時的加班工資。

週六週日的加班費,應該按照工資的200%的標準來支付,支付的公式是:你的總工資/21.75X24X2.這是你週末的加班工資。乘以24,是因為週末上班全部都是加班,每天工作12小時,那兩天就是24小時。

如果碰上法定節假日,比如,元旦,中秋節等,那需要支付三倍工資的。

因此,如果你上班30天或31天,工資都一樣,那是你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給你支付加班費,這是不合法的。

建議

建議你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可以先跟企業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保護好你加班的證據等。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首先,對於你的問題,我們分開以下三個問題來分析:

第一、保安兩班制,即12小時一班。這裡不考慮綜合工時制的情況下,是違反了《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特殊情況下,在保證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天最多延長3小時的規定”。

第二、一個月工作30天或31天但工資一樣。這裡違反《勞動法》兩條規定:

1、一個月工作30天或31天,這種情況違反了《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每週要保證勞動者休息一天”;

2、工資一樣。30天與31天的工作時間肯定不一樣,工資按理來說是也應該是不一樣的,這是違反《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是要支付加班費的;

第三、法定假日工資一樣。這種情形違反了《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應給予300%的加班費。”

綜上所述,您所說的情形,已不屬於合理不合理的範圍了,應該屬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你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和仲裁委員維護自己的權益(但要提醒說明的是,維權後,你在公司的工作就不好做了)。

希望以上答案,能對您有所幫助。

歡迎留言,轉發,關注後可隨時諮詢勞動法事宜。


職場老劉


感謝問答者,我是聚焦中基層管理的微管子。‘職場風雲變幻,不是你上就是我下’,保安上12小時休12小時,全月按天兒數工資,相反你要休息也無妨,休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合適嗎?答:‘不合適’。既然不合適那還幹個什麼勁頭。

沒有最低,只有更低。很多人非常好奇的問,基本的休息保障也沒有,又拿著為數不多的工資,他們傻呀?當然不是,事實也有部分安保行業比工廠自由清閒,但要說一點勞動量沒有那就說笑了,搬搬抬抬還是很多的,所以有一句話形容特別好‘醃不死、煮不爛’,就是談不上累死累活,但也絕不是養老院工作者。


市場薪資等級制已經非常明顯。

1.形象派:年齡大多20至30歲之間,個人形象要求略高,尤其身高178cm起步,退役軍人優先,月薪4000至6000之間;

2.少壯派:年齡大致在20至35歲之間,要求不限,工資在2000至4000之間,工作時限呈8至12小時居多;

3.洪流派:多來自保安公司,大多按小時摺合但天數里面,市場呈現廝殺搶業務等等。

合適不適合不是被僱傭者說了算,你走了他就來,歡迎訂閱+評論,留下您的寶貴建議!


一日頓悟


這是常態,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對策。做保安12小時的太普遍,大多數都忍了,跟誰說理去?投訴的人可不少,解決的能有幾個?物業也好,保安公司也好,工廠直招也罷,都是模糊招保安,說白了,一句話,你願意幹就幹,別提工資,不願意幹就走人,中國人多的是,你不干他幹。只有增加工作量的老闆,沒有增加工資的負責人。指揮保安幹這幹那的全是領導,讓給保安增加福利的沒有一個領導,誰替保安說話?沒有直接說你是看門狗已經是燒了高香了。


他鄉之客39


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世上的事說不清。我們這兒保安工資1000元。沒有休息,還人人爭著幹。(當然是六七十歲的人了)工資常常幾個月拿不到。加班沒有加班費,國慶春節什麼費也沒有。一個小區,三人看門,值守,巡邏,做雜事。老闆認為還是不如機器人。一人掃地加清運,老太為錢真拼命。老闆還說虧了本,現在又要裁減人。利益最大化永遠是老闆不變的目標。三個保安,工資每人一千。現在想用二人,工資每人一千二,省了六百。三個保安商量決定,還是三個人上班,每人800元,有飯大家吃。提問的人怎麼這麼不知足。沒工作的人歡迎剝削,只有被剝削,才能有飯吃。簡單道理怎不明白,書是白唸了。過去讀書,老師說的工人養活資本家,下崗後才知道是資本家養活工人。當你沒有飯吃時,又沒資本,只有打工。到哪裡打工?找老闆。能怪人家想利益最大化嗎?知足吧!有人說,不是有法律嗎?老闆說:行,依法辦事,你回家吧。老頭老太太誰願意?他們說,孫子要成家,攢錢買房啊!如今高房價,沒房怎麼結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孫子不結婚,怎麼盡孝呀?我不攢錢幫他買房,這是讓他不孝呀!我怎麼對得起祖宗呀!


楓葉zhouze


出現這種問題都是困為保安這崗位,不需要多高的文憑,也沒什麼技術含量,不呆不傻的人都能幹,農村,城市,本地,外地都能幹,老闆為了降低用人成本,拼命壓榨員工的福利,工資低,時間長,員工有氣也沒辦法,五險一金根本沒有,就倆字,要麼忍,要麼滾。想要改變這現狀,45歲以下的趕緊學門技術,電工,水暖,電焊,維修,等有技術,工資會高一些,待遇也會好一些。


冬日暖陽209202365


談做保安這個職業一般來說工資1800一2800左石(實拿)。但是也有拿4000左右的但一般都是高檔小區年青人為主。話又說回來年輕人做保安那麼他一生可以說沒有理想和追求。他一生也就廢了。年紀大了他還能拿這麼高工資嗎?答案是絕不可能!現在社會上上了年紀的人找工作都很難,只有去做保安,工資低但求交個社保到了年齡好退休只能委屈求全!再說保安工作時間長逢年過節享受不到國家規定的一切,說實話社會沒有什麼公平的。你願做就做不願做走人!再說個不好聽的話,現在這社會是人吃人,人坑人,人騙人的社會。忍!到了退休就好了。


藏龍臥虎3


這樣的做法當然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了啊!具體原因如下:

保安兩班倒,也就是說每個班的每個人每天要上12個小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是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原則上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最長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而兩班倒的保安每個人每天的工作時間法定應該不超過8小時,最長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小時,也就是11個小時,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日工作時間。

其次每個每個月30天和31天的工資一樣,這個是合法的,原因在於一般情況下員工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裡面的薪資約定都是月工資,也就是說無論這個月是28天或者31天,企業都需要為員工支付的是勞動合同約定的月發工資。所不同的只是如果是遇到小月,那麼勞動者的當月日工資就會多一點,如果是大月,日工資就會少一些。

最後再說法定的節假日工資平時一樣,這個當然是違法的情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法定節假日企業安排員工加班的,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給與員工節假日期間的工資300%予以核算,比如國慶節放假7天,但是隻有三天是法定假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禮拜天。而且這三天的法定假日只要員工上班,就必須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應給予300%的加班費,不能調休,其他的四天可以調休。

所以綜上所述保安兩班倒,法定假日工資一樣,當然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是月工作30或31天的工資一樣卻是合法的。

對於此類情況建議如下,希望能幫到題主,同時也供大家參考:

1)職場中的人首先要學會保護自己的禮儀不收侵犯,就需要平時多瞭解一些勞動合同法的基本法律法規,以免自己辛苦所得被盤剝。

2)同時如果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問題也不要忍聲㖔氣,要有勇氣去和企業進行溝通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人善被人欺,你越是好說話,也就越被別人欺辱。

3)如果遇到一些較為複雜的勞動法問題,自己不是很瞭解的情況下,可以上網多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請教資深人士,不恥下問總歸是有益處的。

4)很多時候企業雖然是強勢的一方,但是如果員工瞭解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直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予以投訴。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長期堅持原創不易,希望大家喜歡!聊聊職場那點事,加我關注,粉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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