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中院審理的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獲高票通過

西寧中院審理的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獲高票通過

2020年1月17日上午9時30分,西寧中院主持召開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會議以網絡方式召開,直播現場設置在西寧中院第十三法庭,債權人(2020年1月10日前依法申報債權)通過輸入賬號、密碼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court.gov.cn)參加了會議。

本次會議由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組成合議庭主持,債權人會議主席中國工商銀行格爾木支行代表,管理人授權代表、債務人鹽湖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職工代表、工會代表現場參會。債務人控股股東代表、第二、三大股東代表、青海省人民政府國資委代表等現場列席會議。

會議首先由鹽湖股份公司管理人作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後管理人的階段性工作報告》,並對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後債權申報及審查情況作了說明。其次,債權人會議核查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債權表》。再次,鹽湖股份公司及管理人對《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作了說明並在線回答了債權人相關問題。最後,由債權人分組表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

此次會議,為便於債權人更好的行使表決權,最大限度提升債權人的參與度,法院指導管理人採取“線上線下雙軌”投票方式,會前向全體債權人發放紙質表決票行使表決權,並安排管理人妥善收集保管債權人提交的紙質表決票。同時,為了確保計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法院指導管理人聘請公證人員現場對計票工作進行公證。此次債權人會議獲得了債權人、股東、政府的廣泛支持與肯定,高票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意味著鹽湖股份公司重整案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

西寧中院在充分總結了鹽湖股份公司、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以及青海鹽湖海納化工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破產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高效、細緻、規範、嚴謹籌劃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提前做好網絡測試、電力保障、會場佈置、安全保障與應急預案制定等籌備工作。首次嘗試採取“線上線下雙軌”協同模式,在充分保障債權人知情權、表決權的同時兼顧了效率。

作為西寧中院2020年召開的第一場債權人網絡會議,鹽湖股份公司破產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為本院及全省法院的破產案件審判工作提供了新的借鑑意義。西寧中院將始終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要進一步加強破產審判的信息化建設、提升破產案件審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進破產案件審理質效要求。西寧中院將在新的一年裡充分用好最高人民法院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平臺,結合個案程序差異,進一步細化破產案件審判流程,深度落實推進青海省破產審判工作信息化的建設,持之以恆的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攻堅克難的拼搏精神全面細緻的做好既可能影響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穩定,又與民生息息相關案件的審判工作,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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