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撿的,現在37年了,親父母去年去老家找我,留下了電話,我該不該去看看?

你隔壁老王76303205


大哥家的大姑娘是領養的。

大哥大嫂結婚五年沒有孩子,兩個人感情很好,所以商量著抱養一個女孩兒,於是從山西收養了一個出生剛剛三天的小女孩,孩子長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高鼻樑,小嘴嘟嘟著,就是皮膚有點黑。

總是聽人說抱養一個孩子就可以給家裡帶來親生的孩子,果不其然三年後大嫂陸續生了一個女兒又生了一個兒子,全家人別提多高興了。三個孩子中老大最懂事,老二最潑辣,最小的兒子脾氣最好。隨著年齡增大,孩子們都上學了,總有淘氣的孩子胡說八道,老大覺得莫名其妙也不好問父母,老二聽見了就去找人打架,而且是往不要命了打,從此孩子們就怕了她不敢再胡說了。

後來老大結婚了,沒想到她婆家人包括老公竟然挑唆這件事,她不相信就回家問媽媽自己是啥時辰生的?然後又去問老實人小叔叔,為這事大哥大嫂跟女婿好一回鬧,說雖然老大不是親生的,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區分過三個孩子的任何事情,反而對老大更加心疼一些,你們這樣做是為什麼呢?難道想讓孩子少幾個親人心疼她嗎?婆家人自知理虧連忙道歉。

我覺得孩子大瞭如果自己想找讓他自己決定,留下電話了看不看也在她,無論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及至親家,都不要干涉,親生父母不要過於主動,因為你生而不養是為過,養父母不要過於阻攔,畢竟那是親生父母孩子有權力知道,對於親家和女婿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是我父母抱養的。

親生父母為了要男孩,

生下來第三天就把我送人了,

因為我在家裡排行老二,上面有一個姐姐。

同時,我的親生父母向養父母要了5000塊錢的營養費,

(20多年前)

我跟我養父母的年齡差距有點大,

周圍人都知道我是抱養的,唯獨我自己不知道。

當然,我的親生父母也一直沒有告訴我。


我養父母家裡上面我有一個哥哥,

但養父母對我視如親生。

甚至在結婚後,還在經濟上一直接濟我。

平時給我買吃的喝的零花錢,

結婚給我出錢買房。

所以我完全感覺不到被抱養的孤獨。

我是偶然知道自己的身世。

養父母並不知道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我也沒有告訴他們。


親生父母沒有來找我,

但親生姐姐直接跑到我單位,

對我說是我親姐,對我說讓我回去看一下親生父母,

我很討厭他們,看到他們我就覺得厭惡。

是他們打亂了我的正常生活。

當初,因為要一個男孩,因為5000塊錢拋棄了我,

現在又來找我什麼意思。


我不認親生父母不是因為親生父母家裡經濟條件不如養父母家,

是我想起來他們就覺得討厭,沒有一點點親近的感覺,

我恨他們。這輩子我都不會跟他們相認的。


老徐說事999


說一下我身邊的真事,我的父親姐弟七個,我五個姑姑,一個叔叔,我四姑被爺爺奶奶送給鄰村了,聽爸爸說以前家裡窮實在是養活不了了,四姑在幾個月大的時候被送給鄰村一戶條件很好沒有孩子的人家了,當時五十年代,那一家人也很開明,逢年過節都讓姑姑來我們家走動,四姑到他們家以後人家也陸續生了三個女兒一個兒子,小時候我們也經常去姑姑家串親戚,但是當時年紀還小的我能感覺出來去四姑家和去別的姑姑家不一樣,四姑家的孩子明顯和我們不親近,和人家那邊的親戚親近。前幾年奶奶病危了四姑也經常來侍候奶奶,但是明顯能感覺到四姑沒有其他的姐弟們親近,四姑也偶爾有怨言埋怨奶奶為什麼要把她送人,後來奶奶去世了,四姑委婉的跟我大姑表達了以後不想和這邊親戚再來往的意思,大姑跟我父親說了,我叔叔想去找四姑理論,我把他勸住了,我說四姑還是解不開這個心結,隨她去吧,畢竟是我們家裡人對不起人家了。再說強扭的瓜不甜,人家已經不想再來往了,我們再先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所以說生恩沒有養恩大,抱養的孩子還是別認的好,默默的關心著就行了


誰在看123


37歲,跟我的孩子差不多大。能否聽我這老人說:應該去看看你的親生父母,問問他們既能生你,為何不能養育你?

我也是一個被遺棄的孤兒,也是被我的養父母收養的。小時候,鄰居家的小朋友沒一個叫我名字的,都是喊我“狗雜種和野種羔子”。我的養父比較疼愛我一點,但是,他老人家當不了養母的家。16歲那年,姐姐為了逃避上山下鄉,養母就讓我替她上山下鄉了。因為,當時的我根本承受不了農村的重體力活,在一次收麥子的時候,累傷了。回家修養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的生活中,養母和姐姐根本不把我當人看待。我是飯不敢多吃一口,菜不能多叨一塊。養父是敢怒不敢言,時常在夜裡抱著我的腿哭……在一個風雨交加的下午,我實在呆不下去了,翻箱倒櫃的想找一點錢回農村。錢沒找到,卻在我養父的轉業軍人證裡看到一紙“公證處”的關於養父母收養我的證明書……想想當時,我的心情是什麼樣的?真的,連死的心都有!

當天下午,我就懷揣著這一紙收養證書,“扒了”去淮北的火車。在濉溪站,被人發現給逮了下來。火車站的民警把我帶到值班室訓話,我就拿出那收養證明書給他們看,並且,訴說了我目前的境況和想去的地方。民警叔叔也落淚了,給我買了飯菜,把他身上的錢全部掏給我,大約二十多塊錢。他給我買了去渦陽的火車票,還親自把我送上去渦陽的列車上。

從那以後,我是日思夜想的想法尋找我的親生父母。然而,他們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一丁點的訊息都沒有。今年的我,已經步入老年的行列中。我想,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找不到他們了!

你的親生父母既然找到了你,就應該去見見他們。給他們一個解釋的機會,也給自己留一份念想!當然,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絕對不能忘!


路人4765


我鄰居有一對夫婦,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所以就去領養了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也沒聽村的人說過那女孩是夫婦領養的,一直以為那女孩就是他們的女兒,他們也確實做到了父母該做的,能做的事。

直到前幾年,才聽村裡人說那女孩的真正生父過來看她,我那時候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呢!生父的意思就是很明顯,就是想把女孩走,養父母在旁邊不說話,眼巴巴的看著女孩的表示!而女孩也確實沒有讓養父失望,直接拒絕了他!

後來聽說生父來過幾次,都被女孩罵走了,還有我的村委會的婦女主任也一起罵了他,最主要的是我們村裡幾個吵架特別厲害的大嬸一起發飆,那場面就別提多生猛了,從那以後就沒來過了![捂臉][捂臉]

現在女孩也嫁了人,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孩子都是在養父母這裡照顧。養父母別提多開心了,一有時間就帶著兩個孩子串門,跟個寶貝似的!

其實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雙方沒有鬧的那麼僵,有時間有機會還是可以去看一下的!說到底,他還是給了你生命,他現在也差不多60歲左右了的老人了。去看看他,並不是要求你原諒他,是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他曾經的無情,不代表我們現在的無義!





淡殤


我二姨送給人的,也就一個村裡的,是因為她的養母不能生,才要去的,我姥姥是不願意給的,那時候是媽媽的爺爺當家,家裡又窮,她家沒孩子也可憐,她爺爺就做主給了她家,我們從小就知道她是我二姨,她也知道,一直到現在她都和我們很親,兩個姨,從來沒覺得不一樣,她對她的養父母也是非常好,養母已經去世了,生病都是她照顧,現在對她的養父非常好,對我的外公外婆也是非常好。我外公外婆生病花錢,我媽她們都商量著不要她拿錢,二姨既然傷心的哭了,說他們對她不一樣。二姨也不是有錢人,可她是個重感情的人!

我自己的一個妹妹也送人了,是我鄰居家女兒家,當時家裡是很窮,但是根本沒準備把孩子送人,鄰居家的小外甥女掉水裡淹死了,她女兒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天天發瘋似的找孩子,鄰居就天天來勸我父母,能不能把孩子給她女兒,不然她兒女會活不了,父母不願意,她的養父就親自來了,說這個女兒給他養,從今以後就是我們兩家的孩子,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去看她,他會對孩子非常好。我家那是是四個孩子,經常是飯都吃不飽的,她家就還有一個兒子,條件比我家好很多。父母又是看她實在是可憐,也是希望妹妹能有個更好的生活。竟然答應了他,這樣子,妹妹在105天的時候給她家了。抱走的時候,爸爸媽媽在家大哭一場。小的時候媽媽還經常去看她,他家人也挺客氣的,可妹妹漸漸長大了,她養父母就不願意了,當初所有的承諾都沒有了。爸爸媽媽就說能理解她們,只要他們對妹妹好就行了。從妹妹六歲以後我們家人就沒在見過她了,雖然不去見她,但是我都經常打聽她的消息,知道她過的很好,她已經結婚生子,也很幸福。我們就心滿意足了,父母就也放心了。現在是知道她在哪,她也知道我們在哪,她沒來認我們,我們也不想去打擾她的生活,有一天她想來了,我們不會給她帶來任何負擔,這輩子有的只是對她的虧欠。希望她不要怨恨我們 ,不管見不見面,她都是我們最親的妹妹。最大心願就是這輩子我們兄弟姐妹能團聚,今生的姐妹,一輩子的姐妹。望她一世安好!


峰頂240


芳芳出生在1990年,那是計劃生育最嚴的年代。她出生後,親生父母看到是女孩,就不想要了。

為了生兒子,親生父母果斷地把她送走了。

芳芳的養父母沒有生育能力,生不了小孩。

有一天,她的養父母在家附近,發現有一個未滿月的小孩,嗷嗷地哭。

養母把她抱起來,發現衣服裡面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年月,及生辰八字。

她的養父母非常希望有一個孩子,於是,毫不猶豫地把她抱回家。

從此以後,芳芳就開始和她的養父母一起生活。

養父母的家靠近鎮上,每隔一天,就有很多人來趕集。

在芳芳4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個阿姨,經常偷偷地來看她,送零食給她吃。

這事兒被養父母發現後,養母不讓她收零食,也讓她不要和那個阿姨見面。

養母跑去和那個阿姨吵了一架,讓她不要再來看芳芳了。

之後,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沒有再來了。

這些事,是她大一點兒,懂事後,她的養父母告訴她的。

這個時候,芳芳才知道,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孩子,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才是自己親生的媽媽。

要不要去找親生父母,由她自己決定,養父母尊重她的選擇。

芳芳沒有動去找親生父母的心思,在這個家,安心地生活了下來。

在芳芳24歲的時候,她的親弟弟找上門了。

希望芳芳能夠回去看看親生父母,他們也是有難處的。以後就多來往,像親戚一樣,互相走動。

芳芳拒絕了,讓她的弟弟不要再來了。

兩個原因:

01、養恩大於生恩。

在自己還是一個未滿月的嬰兒時,養父母把她抱回家。

沒有讓她小小年紀,喪失生命,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

現在自己翅膀硬了,就想著飛走,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置於何地?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又把她放棄了,她又何必對他們念念不忘呢?

現階段,她不需要來自親生父母的愛了,在她需要父母關愛的年紀,養父母已經給了她足夠的愛了。

02、不想讓養父母傷心。

親生父母把她遺棄了,是養父母把她撫養成人。

現在長大了,又和親生父母來往,只會讓養父母傷心、難過。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沒有養她。

在她的親生父母選擇把她抱出家門的那一刻,他們的血脈親情已經斷了。

芳芳現在把養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來對待,為他們養老送終。

芳芳說,即使要和親生父母來往,也要等到養父母去世以後。

養父母已經把你養了37年了,你現在應該已經成家立業了,他們把親生父母該盡的義務和責任都做了,你再去找親生父母,考慮過養父母的感受嗎?

所以,我的意見是:不該去看親生父母。



劉蕾日記


我來說個事,這是老丈母親口對我說的,要說父母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孩子不恨他們是假的。

我老丈母現在七十了,小的時候因為父母離婚把她們三姐妹扔給母親,父親是教書的,那個時代算是知識分子,有保障,當時她媽媽應該沒什麼文化,所以跟他爸爸可能關係不怎麼好,那個年代都知道家裡窮討老婆都是父母做主吧,沒共同語言很正常,所以就正常過日子吧。後面她爸爸遇到另外一個教書的,兩個人就這樣在一起了,就跟她媽媽離婚了,離婚後,她爸爸一個孩子都不要,當時三姐妹,她媽實在養不了,就另外經人介紹認識一個農村的結婚,最終把最小的一個妹妹送給她舅娘帶大,她跟著她媽媽生活,其中的苦可能只有她們自己清楚,都不細說了。

本來那個時候沒離婚還跟著讀了一兩學期書,可是後面家裡太窮了,哪有錢讀書,從那個時候開始反正就恨她爸爸了,後面跟我老丈人結婚後。她爸爸到家裡找過幾次,都沒叫過一聲爸爸,來了就說說話,反正不冷不熱的,當平常人對待,她爸爸知道她們恨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說她爸爸還是對她們很愧疚吧。都是她爸爸來她家裡,她從來沒去爸爸家一次。最後要去世的時候,帶話叫去看最後一眼,還是沒去,她說不恨是假的,如果他們不離婚,她多讀點書也不至於這樣。一直到時都沒去看一下。好像最後過了幾年,她爸爸和後媽生了一個女兒和兒子。也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吧,慢慢把關係緩和了,開始走到,年紀大了自己也開始釋懷了,比較老父親已經過世了,不過每次說起還是不能最終原諒的,永遠都有點記恨,只是沒以前那麼強烈而已。

所以說把孩子送了,要想不讓人恨是不可能的,但那畢竟是自己親生父母,該放下還是得放下


歲月無情181479297


本人原籍是江蘇南通市,我四個月時被北方的養父抱走直至現在我已60多歲了。我在9歲時養父已去逝,一生中我嘗包人世間的酸甜苦辣麻澀鹹,我20歲那年往江蘇寫了一年信尋親,一直沒有迴音,到第二年南通市公安局給我來了一封信,經半年的走訪才查清你尋親一事,這算我找到了親生父母的地址,後來母親一直與我通信聯繫,可我一直沒回老家看望母親。有一年母親得了重病,姐姐給拍了電報讓我速來通,說是媽病危速來通,可是,那個時候我的經濟條件不好沒錢去,直到1991年我才回南通生我的地方,母親已過逝,我母親的墳頭上燒了些紙錢培了土,跪在墳前哭了起來母親我來晚了。

我認為應該去認父母,皇帝是抱養的也要回去認父歸宗


南通鎖秋


說說我一個女同學吧,她49年的,被父母遺棄,原因不明,她是被別人在路邊撿到,送給了沒有孩子的養父母的,她的養父是一名復轉軍人,在供銷社當幹部,養母也是養父在部隊談的對象,他們不能生育,就抱養了這個孩子。我同學和我家斜對門,所以比較熟悉,記得上小學的時候,我去她家叫她一塊去學校,才發現一個秘密,她大腿上有大人巴掌大一塊黑痣,我估計,這就是她被遺棄的原因。我們上學早上都沒有早飯,到12點放學才能回家吃飯,我同學的養母,每天第二節課就會送飯到學校來,長年累月一天都不會缺。我們一塊考上初中,畢業以後,我去了單位工作,她繼續讀高中,大學。結果,事情發生反轉,在70年代,作為高級知識分子的她,卻突發奇想,要找親生父母,而且和養母鬧翻,對養母不聞不問,當時養父已經離世,就剩養母一人,孤獨生活,街坊鄰居對我同學這種表現不可思議。大家都說,抱養的孩子終久不親,像這樣以後誰還敢抱養孩子呀?所以,各人的環境不同,對家庭的觀念不同,為人處世就相差甚遠了。我這個同學對養母不但不感恩感德,還恩將仇報,最後,也沒有找到親生父母,這種人簡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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