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下情人一般能維持多久?

螞蟻ling


我有過三個情人,第一個維持了一年多,我有了女兒後我離開了她。第二個斷斷續續維持到現在,經常見面,但沒性了。第三個維持了兩年多,她離婚了,對我很好,想讓我也離婚,我一直沒離,她等了兩年,見面少了,自然就斷了


什麼名示


王明,和張強兩同村,同年,王明家父母長年生病,全村最窮,張強,父親村長,叔叔廠長家裡有錢。二人中學畢業後都在市裡工作,王明幫人開出租車,張強去市回收公司坐辦公室。同村的一空二人總會在一起。一天二人去跳舞,一進舞廳認識一個叫芳的美女。張強和芳談戀愛了。王明,和張強,常去芳家。芳的父母對芳說,找老公,還是王明小夥子好,雖然窮,但人實在,老實。張強和芳一年後結婚了。結婚沒多久,張強還是花花公子一個,常整夜不回家,芳心疼,只能找王明說說心裡苦,讓王勸張收收心。慢慢芳和王,變成了無話不說的朋友。王也從沒打過芳的歪念。一年後芳查出不能懷孕,離婚。這時,王明也結婚一年,剛生了個女兒。芳找到王,問他願不願離婚,把孩子帶上,兩人結婚。王不願意。芳喜歡上王強了,王強全家知道,芳家全認可。王強女兒衣服芳常買,王強過年的新衣服也是芳年年買。王強老婆,心裡總是不開心,換三次房,芳跟搬三次家,一次在䣓一條路,一次一小區,現在王強五樓,芳住一樓。王強對老婆好的,老婆也知道,如果她離開王強,芳立馬搬來,就不讓芳滿意,也對王強很好。去年,芳父親過世,王強當女婿身份去的。現在二人,五十了。芳當年離婚後,女人單身又漂亮又能幹,敞下了不小的財產,王開的是別克,芳開的是奔馳。


騎在牆上的草


我這個人對結婚沒興趣,這麼些年也有一些女孩子進入了我的生活,有結婚的也有未婚的,現在跟她們基本上都後退到了朋友階段,刨開沒結婚的,如果單說結過婚的那麼我想感情炙熱期差不多一年左右吧。

前十年有個很好的女性朋友突然對自己的婚姻生活厭倦了,雖然老公老實巴交的一門心思掙錢,可七年之癢讓我朋友感覺自己的生活如同嚼蠟寡淡無味,她尋思了自己的朋友圈感覺只有我適合做她情人,因為那個時候其實我們認識已經超過十年,彼此都很熟,她知道即使跟我在一起我也不會去破壞她當時的生活,於是我們就在一起了,前半年總有說不完的話也會找機會幽會,後來因為我需要長時間出差新疆就離開了四川,本來也沒事,後來因為另一個事情雙方產生了一些分歧,於是隨著時間推移慢慢的感情就淡了。現在大家依然算是好朋友,也會一起吃飯聊天看電影,可不再做激情的事了。

我還有一個關係很好的女性朋友,現在大家也認識20年了,很難說我們是愛人,她與鍾麗緹有九分神似,不管是氣質還是長相,認識她的時候她已經是孩子的母親,我們相敬如賓,當時我在河南出差她在那裡打工,後來我回了四川她去了深圳,她離婚後也有新的感情可最後都失敗了,我們反而親近感越來越強,我出差廣東的時候去看她,晚上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我出差杭州的時候她回浙江老家也會來找我,可我們永遠的東奔西跑,前些年她去沙特現在在澳大利亞,前些年我在印尼現在在烏茲別克,最近一次相聚都是17年一起去巴厘島逛了一圈,我們約定等60歲我們都老的跑不動了就一起結伴同行過完餘生,現在還需要15年的等待,我不知道這段感情算什麼?愛情?友情?親情?不過我從認識她的時候就很喜歡她,她對我也很有好感。可能60歲再聚的時候已經很難激情了,可我希望能陪她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程!


無名28008036


對於這個話題,關鍵在於你如何定義情人關係這樣一個概念,是否拎得清看得明白。我就來給朋友們說說我身邊的真實故事,女人離婚,男人有妻子,兩人私底下當情人。

我哥們今年33歲,另外一個女人29歲,兩人在一起了半年時間,彼此不耽擱彼此的家庭,不過女人離婚了,也算不上第三者,只能說是彼此的新鮮感,說得不好聽一些,就是情人吧。

當然了,哥們呢也有自己的原則,這個女情人也不會破壞別人的家庭,在女人看來,她和我說過,和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在一起,圖的,就是一個單身期的慰藉,我知道他有家庭,但不會去破壞。

男人在自己的老婆面前表現的好,我問過哥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不覺得會對不住自己的老婆,對不住自己的孩子,對不住家庭嗎?

他哈哈大笑告訴我說哥們兒,等你以後結婚了你就會明白,現在的我為什麼會這樣做。大部分男人都會出軌,精神或者身體出軌,只是有的膽子大,有的膽子小而已。

我說那你就是膽子大而且也很聰明的那個人,和自己的女生朋友眉來眼去,相當於吃慣了一種口味的菜餚,突然換一種菜餚讓你產生了新鮮感,他說的確如此。

當然了,起初我以為女人會宣揚自己的位置問題,但是女人的心態很平常,她總是淡淡的告訴我,我不會破壞他的家庭,只是給自己一年時間單身期而已,或者說,在找備胎而已。

如果遇見了合適的男人,女人依舊會和我哥們兒好聚好散,或者說,依舊做回很普通的朋友,不帶任何曖昧關係,還彼此一個碧海藍天。

我哥們和這個女人在一起了快半年時間,基本上沒吵架也沒出過什麼問題,這種感覺類似於哥們兒偶爾出門吃一個其他口味的菜餚,但知道家在什麼地方。女人也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麼,她也聰明,不會侷限於此。

對於這種曖昧關係,我很難去平價說誰好誰壞,只能說,無論大家做任何事情都請三思而後行,且行且珍惜吧。


沈善書


短的不說了,說說時間長的吧:

1、小十歲左右,有家庭,一起四年多,每週約3次,分手原因是她又找了一個。

2、小22,認識的時候就有家庭,一起11年了,現在還保持現狀,濤聲依舊。

3、小31,一起6年多,前不久剛剛結婚了。現在保持聯繫,但是沒有那個事了。

4、小16,2003年在一起的時候還沒畢業,後來去了上海,結婚了,有幾年斷了聯繫。現在又聯繫上了,沒有了以前的激情,但是很好的朋友關係。

體會:只要兩個人真心相待,是可以長久的。


雲遊四海的農夫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不要說情人之間能夠相處多久,既使是夫妻之間,目前的統計數據,分手離婚的百分比也已經接近一半。更何況是情人之間的關係能走多遠呢,不言而喻,可想而知。

一、情人之間前半年是熱戀的高峰期。

俗話說得好,“家花沒有野花香”。夫妻之間生活時間久了,缺少了激情和新鮮感,會產生視覺疲勞。在此情況之下,如果有一位心儀的異性突然闖入了自己的生活,必定會瞬間產生出火花來。由於是偷情,二個人之間偶而見一次面,二個人之間都會非常有激情,因為各自都有家庭,相處的時間一般不會很長,於是,分手回家了之後,會非常思念對方,千方百計想方設法,尋找藉口,尋找恰當的時機再次纏綿悱惻在一起。

以上的激情期一般可以維持半年之久。半年之後,情況就可能會發生變化,原因在於人是有新鮮感的,長達半年的相處不說視覺疲勞吧,激情會隨之減弱。

二、情人之間二年左右是相對穩定期。

情人之間在經歷了半年的激情期之後,雙方的情感會繼續穩定下來,但是,已經沒有了剛開始的激情四射,會放緩腳步,處若不驚,相會的機率也會有所減少。此時,如果雙方不會被雙方的另一半發現,抑或是在一起沒有因為雙方各自的脾氣、性格、經濟等方面的因素影響,雙方還會繼續保持下去。

三、情人之間三年左右的時間是關鍵期。

情人之間如果能堅持相處三年時間之久,那也可以比喻為是“夫妻”了,但是,這一階段也顯得尤為關鍵,原因在於隨著相處的時間越久,尤如是家庭夫妻關係相似,雙方的缺點逐漸暴露出來,產生視覺審美疲勞,如果再出現一些經濟上的問題、思想觀念上的問題、日常相處過程中中誤會問題,那這個時候,雙方結束情人之間的關係也就不晚了。

但是,話又說回來,情人之間如果的確是相當合適的一對,相處超過三年,甚至五年、八年的都有,但是不會很多。相守一輩子的更是風毛麟角少之又少。


講述百姓身邊故事


情人這個身份註定是不光彩的,一旦曝光不是成為情人的下一任丈夫/妻子,便是成為情人迴歸家庭的犧牲品。因為知道情人關係的脆弱性,所以大多數情人都只爭朝夕,而不求未來。

想要知道情人關係能夠維持多久,主要看兩個人之間的主要依靠什麼來維持這段不光彩的感情。

不排除有些情人關係真的是因為相見恨晚,在相處的過程中產生了真感情,情難自禁地走到了一起的。這種不求其他只想在的對方的心中有一席之地的感情,很少會去想兩個人的感情能夠維持多久,而是把每一次的相聚都當成最後一次,所以你會發現那些越是不求回報的非正當關係,越是燃燒地熱烈。

為對方付出真心的同時,自然希望從對方的身上得到同樣的愛。當心中有了愛,便無法忍受跟另外一個男人/女人分享一個人的愛。

當其中一方想要更多的時候,情人關係便會發生微妙的變化。想要完全佔有對方的那個人會開始計較情人花在自己身上的時間和金錢,開始想要得到更多的承諾。

這個時候情人關係便會遭受挑戰,是否可以繼續維持取決於無法給予承諾的一方如何處理情人提出的要求。

相對於想要得到情人全部的愛的人,如果情人只是想要從對方的身上得到物質上的滿足,反而顯得簡單。

圖錢的情人,這段關係能夠維持多久,就看情人的胃口有多大,而你的財力有多雄厚。如果你擁有類似何鴻燊一樣的家底,滿足了情人的物質需求,自然可以坐享齊人之福。

情人關係能夠維持多久還要取決於三個人如何配合。

哪三個人呢?丈夫、妻子和情人。

首先,不管是丈夫有了婚外情還是妻子有婚外情,背叛婚姻的那個人都要有足夠的能力掩蓋真相。

不是所有的情人都能夠像賭王何鴻燊的情人一樣光明正大地生活在陽光下的,更多的是依然只能生活在黑暗裡。

想要維持三方的關係,勢必要有掩飾真相的本事。例如在兩個人女人/兩個男人之間周旋的能力。

情人必須懂事,否則趁你不注意的時候用你的手機發個你個情人之間的合照給你的妻子/丈夫,你還能夠粉飾太平嗎?

而那個被矇在鼓裡的人必須夠遲鈍。一個人精力是有限的,當對方感受過你百分之百的真心,當你分心的時候是很容易感受到的。對於那些對情感比較敏感的人來說,想要長久地隱瞞婚外情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綜上所述,情人關係終究是不光彩的關係,如果你們真的彼此喜歡,為什麼不能為了對方處理好自己的婚姻,跟對方光明正大地走在陽光下呢?

不要說什麼“離不了”所有的不得已不過是因為“你不想”又或者是壓根就沒有愛。

試問有幾個人是心甘情願地娶/嫁情人的呢?還不是被逼上梁山,東窗事發之後沒有選擇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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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和夫妻是不一樣的,如果男女未婚,情人可以變成愛人,成為自己的伴侶,當然可以是長久的,題目中的情人,大概是屬於婚外戀,老婆以外的小三,這是見不得光的,偷偷摸摸的關係。


有些人就喜歡這種情人關係,家中紅旗招展,外面彩旗飄飄,很享受這種狀況,得意洋洋,很有成就感。

這種關係是非常危險的,說透了,也不是愛情關係,是一種互相利用,互取好處的關係,不可能長久的。

有的男人想,既然他喜歡我,我為什麼要拒絕呢?和情人保持一種偷偷摸摸的,不可見光的關係。但是找情人是需要資格的,沒有本錢是養不起情人的。

有資格找情人的都是有點錢人,如果一個人只能養活老婆孩子,沒有多餘的錢養情人,他也找不起情人,當然會對妻子忠誠。

我認識一個男人,家裡有老婆有孩子,在外面找了個情人,當然要養她,為她買了房子,生了孩子,老婆最後知道了,大吵大鬧要趕走小三,弄得滿城皆知,那種男人名譽掃地。


最後這個男的只好和老婆離婚,光明正大的和小三在一起了,老婆之所以同意離婚,是因為財產分了不少,覺得可以接受 ,但是男的在當地沒辦法立足了,不得不遠走他鄉,不知道最後結果怎麼樣?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沒有錢給女人,女人最終會離開他的。

在我們今天這個時代,雖然觀念大大的開放了,但是社會還不允許接受情人這個概念,找情人也不被社會所接受,也是見不得光的行為,風險非常大。他們大多是一夜情,很難有可能長久,除非做好離婚的準備,娶她的情人為妻,可是又有幾個男人願意這麼做呢?


婚外情,無論男女都是非法的,那些想嘗試,擁有愛人,又擁有情人的人,要冒巨大的風險,而且必須財大氣粗,經得起折騰,否則是沒辦法,也沒資格找情人的。

忠於愛情和婚姻,才可能被人們接受,兩人感情生變,想從情人那裡獲得安慰,只有走離婚這條路,和情人的關係才有可能長久,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風夜火燭


真正的情人關係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家室,又因愛生情,進而發生性關係的人,這種關係不以離婚為代價,而以互相取悅為條件,不以金錢為目的,而以互愛為共同追求的一種關係,(如以金錢為目的即是賣淫嫖娼)。舉個本人當地的實例吧:本人當地一位女士,二十幾歲就同一鄉鎮工作人員有染,後確定了情人關係。男人有妻子和孩子,只是禮拜天休息時同該女子約會。該女子每次都給男子做好吃的,至到男子離開(嚴然是週末夫妻),她們倆個門關係一直保持了四十多年,現在該女子六十八歲,一生未嫁人,男人估計七十大多了。近二年男的不來了,估計斷線了,可能是男的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情人關係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關係,雖不違法但違背道德,看似不破壞家庭關係,實則給雙方或一方家庭帶來傷害。(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早晚會露陷兒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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