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齡時,外省有視同繳費年限,工齡能轉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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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到達退休年齡時,外省有視同繳費年限,工齡可以轉回來嗎?我們都知道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實際上並不是根據你的實際繳費年限來認定的,而是根據你個人檔案中的相關記載來認定的,也就是說只要你在辦理退休的時候,能夠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並且在個人檔案中的相關記錄都是完整的,那麼就可以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

不論你在任何一個地區退休,那麼只要符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條件,都可以完整的認定你的訴訟繳費年限,一般情況下是需要提供你在1992年之前的一個招工表,並且每一年的工資變動表,都存在你個人的檔案裡的話,那麼是可以問正常認證,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的。

所以說視同繳費年限,對於一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的過程中是單獨的,以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來給予計算的,相對來說能夠獲得一個更高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視同繳費年限,我們不能夠輕易的放棄,因為一旦放棄,可能自己養老金的待遇會損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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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講是可以調轉的。

我們需要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而不是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根據2009年國務院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在一個地方交費滿十年以上就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也或者可以將所有社保關係歸集到戶籍地辦理退休。

不過,這指的是由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情況。如果我們是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國有企業固定工工作年限、上山下鄉時間、需要安置工作復退軍人的參軍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都是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

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

既然是由政府承擔,那麼必須是有政府批准的調動才可以。一般需要有相應的調令或者調函。這種調令和調函一般去當地的就業服務機構或管理機構開具。

如果沒有履行相應的程序,失業下崗之後就直接去外地工作了。那麼很抱歉,就不能將外地的視同繳費年限轉移到這個地方。只能往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地方轉。

所以,裡邊的關係非常複雜,建議諮詢一下當地的12333社保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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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個問題,主要看當事人的人生經歷。第一種情況,當事人參加工作時在外省,工作了二三十年後下崗了,戶口隨本人回到了本人出生地的城市,而工作關係仍留在外省的相關部門,自己回到城市或者自謀生路、做點小生意,或者打短工餬口。象這種情況,當事人到了退休年齡,必須要到原來工作的外省辦理退休手續。因為當事人與後來生活的城市,只有戶籍關係,沒有社保關係,找不到辦理退休手續的依據。這樣的話,就不存在外省遷回工齡一說。

第二種情況。當事人因夫妻分居兩地、或者符合未婚大男大女返城條件,從外省調回城市工作,當事人的戶口、人事檔案、工作關係,在辦理調動的同時,一併轉入到城裡的新單位,工齡當時就隨檔案的原始記錄就回來了,也不存在到了退休再遷外省工齡的說法。

第三種情況。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建成之前,在外省有正式工作年份,後來因自身原因辭職,返回城市重新入職正規單位。這種人存在到了退休年齡遷回外省工齡的說法,但是辦理起來非常麻煩,除了要看原汁原味的檔案紀錄,還要看當事人所在城市有關辦理這方面事務的規章制度。不存在絕對辦不到,也不存在絕對能辦到,關鍵看當事人的運氣。回答完畢,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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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原國企職工未實行養老保險以前的工作年限,因當時國家未實行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所以稱為視同繳費年限。要想社保方面認可您的視同繳費年限,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段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您在外省有視同繳費年限,說明您在外省工作過,如果您在外省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社保方面會有您的繳費信息及個人帳戶,那麼您可以一併申請轉移到本地,與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您的退休養老金。如果您是通過組織調動回本地的,在本地是在國家規定的時間段參加社保的,本地社保方面會根據您檔案上的記載認可您在外省的視同繳費年限,無須轉移。

不知您是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回到本地工作,是經組織調動還是個人離職回本地,也不知您是怎樣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如果您是個人行為回到本地,在外省又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那麼,您在外地工作的年限將不被本地社保認可,也無法轉移。



如果是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視為繳費工齡的一般都要由本人檔案作為依據。辦理退休時要將檔案轉移到你所在地的社保機構,經過必要的檔案核查認定,才能算視為繳費工齡。

視為繳費工齡主要根據檔案來認定,主要是繳費前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職工等。中途離開國有單位後,在民營單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社保的這段時間不能視為繳費工齡,計算連續工齡時要扣除,即視為繳費工齡+社保工齡等於你退休時的連續工齡。檔案記錄不完整的也要扣除。

總之,個人檔案是計算視為繳費工齡的唯一依據,證明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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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齡,外省有視同繳費年限,工齡能轉回來嗎?

一般來說,有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是否存在,我們是從檔案中進行獲取。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有著很大差別,對於實際繳費年限,我們可以從養老保險手冊中進行確定,保險手操有記載的就有繳費沒有記載就沒有費,這點是非常好確定的。

而對於視同繳費年限,我們繼續看個人檔案,因為從個人檔案中我們可以看出個人是否符合。當地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規定,因為每個省的政策都有區分可能個人在外省會有視同繳費年限,到了本省來之後不符合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規定,那麼就不在本省就無法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個人已經到達了法定退休年齡,那麼為了更好的確定能否有時間就飛年限,那我們應該及時將在外地的檔案轉入退休地,讓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核查,對於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缺少資料,我們可以及時的補充。


華北小強


你這種情況可能是特殊案例啦!無論是省內調動,還是省與省之間的調動,工齡是跟著人一起走的!

主要你到了新單位,是要認證工齡的!當時沒有被認證的工齡,在我們這裡,單位和社保都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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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志到了退休年齡,按國家規定在工作當地繳滿了十年的社保繳費年限,既可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視同繳費只適用於你本人的工齡,和實際繳費無關,視同繳費年數以你個人的原始人事檔案為主,社保局工作人員在審核完你的退休手續後巳將檔案退回到你申請退休的工作單位,並將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其它個人全部情況上了網,現在全國社保聯網,不存在你轉不轉移視同繳費年數問題,你的養老金巳經說明了你的全部問題,裡面就包含了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不用你個人操心掏神。



楊建曦


社保視為繳費年限能轉回來嗎?能轉回來,關件是當地社保接收單位是否同意接收92年以前的視為繳費年限。我知道有些地方是不接收92年以前的視為繳費年限的工齡,視為繳費年限公司以補繳了社保,個人也補繳了。有些地方社保局也不會承認的,所以具體操作方法到當地社保局諮詢。

網友們!如果有養老保險,生活方面,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關注我!我會盡我的智慧在生活中積累的知識和經驗給大家祥細解答。


城鄉軼事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首先視同繳費年限是指93年以前,國家還沒有推行社保統籌的工齡,而且這個工齡必須是國企或國有控股企業的工齡,否則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如果跨省調轉、下崗或異地自由職業,只要社保一直續交(不能中斷),那麼到你退休時是可以計算跨省的視同繳費年限的,要是與原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中斷了繳費,那就不能計算原來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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