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和另一個人結婚,誰應該承擔孩子的責任?

蔣南亞


承擔孩子的責任完全屬於原配夫妻所生的孩子父母,這是法律規定,儘管你倆離婚了,首先孩子歸哪方扶養必須安排好,如發生遺棄法律必定追究。如有一方再婚後,再婚的對象可以不承擔扶養責任。


國良7786


二婚家庭,關係很難處,原因就在於孩子的撫養教育問題上。

在二婚家庭中,各自都帶著一個孩子,相當於兩個家庭組合成一個家庭,對孩子的撫養上,特別是在教育上最容易出現偏差。一方想管管與自己沒血緣關係的孩子,又怕影響夫妻感情,孩子也不適應沒血緣關係的人來管束。唯一的辦法只有在兩家剛組合一起時,先各管各的孩子,再引導孩子慢慢適應新的父或母。

然而很多再婚夫妻,結合在一塊時,先就重視兩人的感情,忽視對孩子的引導。最終因孩子而分開。

另一種情況是,全心全意護住自己的孩子,放棄照顧對方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再有錯,只有自己管教的權力,不許別人去指責,從而出現前娘後帶。

還有一種情況是大人相互猜忌與防備,各自護著各自的人,導至家不成家,很難相融。

要說組合家庭,孩子由誰來承擔,最好在孩子還不適應這樣的家庭組合時,各自承擔各自孩子的管束權。嚴於自己的孩子,賄賂對方的孩子。讓孩子慢慢接納自己。最後自然就成了一個和和美美的家庭。


凝解


你既然給孩子生命,就要給孩子一個完美的家,其實在離婚的磨難中,最無辜的是孩子,受傷害最大的也是孩子,做為孩子唯一的親爹親媽,你們不要孩子,孩子指望誰啊,您是孩子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也是最信賴的人,你們離婚了,家散了,本來孩子就夠可憐巴巴的了,成為你們在這次婚姻的戰火中,最無辜的人,你自己覺得,誰該負責到底你還呢。

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是協議離婚,誰的經濟條件好,誰的情況更適合孩子發展,孩子因該跟著誰,做為孩子的父母,你們雙方都有責任撫養孩子,一直到孩子孩子18歲。有自主生活能力,如果一方放棄撫養權,但法律有規定,必須拿撫養費,從離婚到18歲,雙方父母都是撫養孩子的負責人,誰撫養,誰是監護人,如果都不要,法院會把孩子以法律法規判給,更適合孩子成長的一方撫養,另一半那撫養費。

孩子是傷害最大的,在離婚中,好好一個家,弄的孩子缺爹少孃的,孩子得罪誰了啊,多可憐啊!做為孩子的親爹親媽,希望你們,都要有責任心,離婚可以,一定把孩子照顧好!


情感書生


你說的是從新組建家庭後,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吧?孩子的養育責任是共同的,不能因為不是自己親生的就不負責任。從大道理來講,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幫助孩子安全、開心快樂的成長。從家庭角度來說,孩子的扶養是家長應盡的義務。不管是親爹媽,還是繼父或者繼母都要進到監護權,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再說回來了,現在對孩子好將來孩子也是會有回報的,養老送終也離不開孩子啊!

如果是親生的,那麼離婚是夫妻之間的事,孩子和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血緣關係,不能因為離婚了就放棄對孩子的責任,因為孩子身上流的是兩個人的血。盡職盡責的養育孩子是每一個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沉默中吶喊


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當然每個人離婚後都會再去找一個對象再結婚,既然都是二婚那麼一般來講都會帶一個孩子,那麼問題來了,撫養孩子成了二婚家庭的一個難題。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去撫養一個別人的孩子心裡面多少都有點不情願。那麼既然兩個人選擇了結合在一起,誰來承擔孩子的責任,我想說兩個人都得承擔孩子的責任,在選擇在一起的時候必須要有這個心裡準備,如果沒有這份心裡準備,以後會因為孩子的事情又要鬧彆扭,所以兩個人都得承擔孩子的責任,還要像自己的孩子一樣才可以,這樣兩個人的感情才會走到最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呈呈說情感


是頭婚所生孩子還是再婚所生孩子,題主沒有闡述清楚。

如果是頭婚所生孩子,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歸屬)有兩種辦法三種結果:兩種辦法是夫妻協議和法院判決;三種結果是男方承擔、女方承擔和男女雙方共同承擔。

總之,夫妻二人打打鬧鬧,最終受到最大傷害的必然還是孩子。孩子畢竟是夫妻甜蜜愛情的結晶,這也足以說明二人是有感情基礎的,因此,如果為了孩子,選擇離婚決非明智之舉。

如果是再婚所生孩子,當然是你和你再婚丈夫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許方倫


離婚,財產歸孩子,撫養費,打到十八歲,孩子有能力深造,可延長五年,孩子最好,跟爺爺奶奶


用戶70496036471


父母都有承擔孩子的責任,不過有誰承擔大誰承擔小區分,這由誰主動提出誰被動提出決定,主動提出的承擔責任大些。也有依據雙方收入情況決定,收入多的承擔大些。當然,前提條件是友好協商決定。


春冰化水的壯美


無論夫妻雙方誰結婚,雙方都應該承擔孩子的,無論跟誰結婚孩子不還是你倆的嗎,所以就得承擔


晶晶愛化妝Y


都應該,但是能力大的那個,一般要承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