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戶口地和異地都交了十多年的社保,你覺得可在異地退休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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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北京的同學也問我這個問題,正好我一併解答。 戶口所在地和異地繳費都超過10年,能否異地退休,需要看是否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下面將由@晶說社保為您深度解析“是否能夠在異地辦理退休”的問題。

一、想在異地辦理退休的話,首先必須滿足在當地繳費年限10年以上。

1. 本案例中在老家繳費十幾年,異地繳費十幾年,已經滿足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規定,是可以在退休時辦理退休的。

2. 因為在異地繳費已經超過10年,所以從這一條來說,符合異地退休的規定。

以我同學為例,在山東老家繳費6年,在北京繳費12年,合計繳費年限18年。那麼,從繳費年限來說,她已經滿足在可以在北京退休的最低繳費年限10年以上的規定的。


二、辦理退休的時候仍然是在異地繳納社保,而不是老家。

如果開始在老家繳納社保,然後在異地繳納社保十年以上,然後又回到老家繳納,在退休的時候是在老家繳納社保的話,只能在戶口所在地退休。

以我同學為例,開始是在山東繳納社保6年,後來在北京繳納12年,並且辦理退休的時候也是在北京繳納的,那麼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


三、首次在異地繳費,年齡不超過女40歲,男50歲,否則就是社保臨時賬戶,是必須轉回戶口所在地退休的。

1. 以我同學為例,她第一次在北京繳納社保的時候是35歲,沒有超過40歲,那麼就不屬於臨時賬戶,屬於正常繳費的社保賬戶。

2. 如果她在北京第一次繳費的時候超過了40歲,即便是交滿了10年以上,也是臨時賬戶,是不允許在北京辦理退休的。

四、選擇異地退休和戶口所在地退休,主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呢?

1. 我們都知道,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2.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你繳費多年累積的金額,到退休時是固定的。而基礎養老金部分主要取決於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

3. 也就是說,在繳費年限和繳費係數相同的前提下,社會平均工資越高,基礎養老金就越高。

所以,退休時儘量選擇社會平均工資高的地方來辦理退休,然後把其他地區的社保轉移過來即可。

綜上所述,而想要在異地辦理退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異地繳費超過十年;退休時仍然在異地繳納社保;首次在異地繳納社保不超過女40歲,男50歲,不是臨時賬戶。滿足了以上條件後,可以把其他地區的社保轉移過來,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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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說社保


能否在異地退休,還要視情況而定。不是你想在哪退休就在哪退休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如果在戶口所在地和異地繳納了10多年社保,可以在異地退休嗎?為什麼?

最後在戶口地繳費,就在戶口地領取養老金

按照人社部規定,確定養老金領取地,首先要看你退休時,本人是否正在戶籍所在地省份參保繳費。

如果是的話,就是在戶口地領取養老金。所以,你在戶口地和異地分別參保繳費10多年,順序就很重要了,如果最後你是在戶口地參保繳費,那麼養老金只能在戶口地領取,不能在異地領取。

最後是在異地繳費滿10年,在異地領取養老金

當然,如果你退休時不是在戶口地參保繳費,那麼就要在最後一個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的省份領取養老金。

因此,如果你先在戶口地參保10多年,後來去異地參保繳費10多年,那麼這種情況下可以在異地退休領取養老金的。

臨時賬戶都要回到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當然,有一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以上我們說的是職工養老保險的一般賬戶,臨時賬戶是不適用的。

什麼是臨時賬戶?如果你是男性滿50歲,女性滿40歲,首次參保繳費不是在戶口地的話,那麼當地是為你建立的臨時賬戶。

如果你在外地的是臨時賬戶的話,那麼最終是要回到戶口地領取養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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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在戶口地和異地都交了十多年的社保,題主想弄清楚,是否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呢?依據是什麼呢?

要想在異地退休必須滿足兩項條件:

  • 第一:在想題主想辦理退休的異地城市是否有單獨繳納滿10年及以上的社保,如果是北上廣深那要求的是15年的社保繳納記錄。


  • 第二:戶口所在地的繳納社保滿10年的時間更早,在異地城市繳納社保滿10年以上的時間是後來的事情,即戶口所在先買,異地城市後買。

只要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即題主才有可能在異地城市辦理退休手續,並依據異地城市的省市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題主的退休工資標準。

我的依據是:

國辦發〔2009〕66號文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中,對出現異地跨省繳納社保的處理意見中,是有明文規定的。

其中第六條的規定的第三項內容中的規定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為此對此問題,我們爭論的問題是兩項:

  • 第一:戶口地與異地哪個地方繳納社保滿10多年的時間要晚些,以晚的時間為準。如果在異繳納時間比戶口地更晚到達10年以上,那麼可以有異地退休。

  • 第二:異地繳納社保的地點是僅指一個城市,而不是指多個城市,如果㧈多個城市,那隻能回戶口地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題主所談到到的在戶口地與異地繳納社保,那麼我們要關注分別的繳納時間與異地代表的是幾個城市。如果異地只指某一座城市,且晚於戶口所在地繳納社保滿10年及以上,即就能在異地辦理退休手續。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的我持續為大家提供最新職場資訊。


阿良姜


何南迴答

你好

你這種情況可以分兩種類型:

同時在兩地都繳納夠15年

如果在兩地都繳納夠了15年社保,你也不可能同時享受兩份退休工資的,最後社保賬戶必須以一個為準,另一個辦理社保清退並註銷賬戶,這種情況你有選擇在哪裡退休的權力,但一定要打聽清楚退休時社保要求的文件資料你是否能提供齊全。

在不同時間都繳納夠了15年社保,合計年限為30年或以上

如果兩地都繳納夠了社保要求最低年限,且沒有在時間上重複的,原則上要求在最後工作地辦理退休手續,如果退休職工提出回原籍或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則需要單獨向社保局提出申請,審批通過後可在目標地辦理退休手續。

我是何南,最美夕陽紅。


精銳高考志願


在戶口地和異地都交了十多年社保,可在異地辦理退休嗎?像類似的問題,其實以前已經回答過多次,為了更準確地回答你的問題,今天我重新學習了國辦發(2009)66號文件,即《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險關係轉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即人社部規〔2016〕5號文件精神,這兩個文件出臺的時間都和現在比較接近,也符合現在的基本情況。通過認真領會文件內容我認為你這種情況,只能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第一,在哪裡辦理退休關鍵要看養老保險基本賬戶在哪裡。

國辦(2009)66號文件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其實講的非常明白。在哪裡辦理退休,關鍵還是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哪裡。我們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時的賬戶,叫著養老保險的“基本賬戶”,在其他地方繳納養老保險而沒有轉移社保關係來繳納的養老保險賬戶叫“臨時賬戶”。因為你在戶口所在地和異地都繳納了10年養老保險,如果你在戶籍地繳納養老保險時,沒有將養老保險關係轉入外地,又在外地繳納了10多年養老保險,那麼你的基本賬戶應該是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外地賬戶是屬於臨時賬戶,臨時賬戶只能轉移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的基本賬戶才能辦理退休。

第二,辦理退休時遵循戶籍優先的原則。

如果需要在外地辦理退休,首先時在外地養老保險繳滿10年以上,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外地,在戶籍地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沒有轉入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時臨時賬戶,兩地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在外地辦理退休;如果在外地繳費和在戶籍地繳費都不滿10年,但是兩地累計繳費達到了15年的,這種情況下,按照戶籍優先的的原則,必須將外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轉移歸集到戶籍地辦理退休,對於臨時賬戶資金的轉移,包括統籌部分和個人賬戶部分,都是全額轉移,這點大家是要必須注意的。

綜上所述,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在戶籍地和外地養老保險都繳納了10年以上,如果你最後的養老保險關係在異地,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你的養老保險基本賬戶在戶籍地,那麼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如果最先的養老保險賬戶是在戶籍地,沒有將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異地,那麼在異地屬於臨時賬戶,臨時賬戶是不能辦理退休的,只能在戶籍地的基本賬戶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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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如果在戶口所在地和異地交了10多年的社保,那麼能不能夠在異地退休,要取決於你的一個累積參保年限,因為根據屬地化原則的劃分,你在一個地區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10年以上,並且最終在辦理退休之前自己的社保關係,如果也保留在這個地區的話,那麼就可以選擇在這個地區來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但是如果你在任何一個地區繳費都沒有超過10年,這樣一個時間,那麼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你回到自己的戶口所在地去辦理退休了,因為你在任何一個地方累計繳費都沒有超過10年,那麼是不具備在任何一個地區辦理退休的條件的,但是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已經累計超過15週年了,那麼是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的,所以說你的退休地點必須要回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

嗯,所以說能不能夠在你說的這個異地辦理退休,要取決於你在這個地區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來決定,如果你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以上,並且自己保留了這個社保關係在這個地區,那麼就可以選擇在這個地區辦理退休,當然在這個地區辦理退休的話,就需要你將其他地區的一個社保關係轉移到這個異地,然後所有的累計繳費年限加在一起之後,你在辦理退休這樣的話才是對你最有益的。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在戶口所在地和異地都交了10多年的社保,那麼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嗎?這個問題根據屬地化原則的劃分。基本上如果說你在一個地區累計參保年限達到10週年以上,那麼這種條件下是可以來辦理退休的,因為10週年以上是辦理退休的一個基本條件,所以說你可以將你戶籍所在地的社保轉移到這個異地,然後最終在退休之前,如果你的社保關係保留在這個所在地區的話,那麼就可以來辦理退休,享受該地區的一個養老金待遇。

但是如果說你退休之前,社保關係沒有保留在該工作地區,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夠來辦理,退休了。所以說辦理退休,要保留自己的一個個人社保關係,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社保關係如果不保留在本地址的話,那麼是否具備辦理退休的一個條件。

所以說,你的參保年限首先要符合10週年以上的一個累計參保年限,這是第1個條件。第2個條件,你退休之前社保關係要保留在參保所在地。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以後,那麼才可以選擇在這樣的一個地區來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這個地區社會平均工資高於你的戶籍所在地,那麼你所享受到的退休金肯定是高於你戶籍所在地的。


懂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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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來說我們參與社保都是通過單位買職工社保,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也有本地戶籍的靈活就業群體,以個人繳費形式參與職工社保。企業不承擔保費,繳費壓力比較大,也有的非職業和農村群體選擇居民社保,繳費靈活,繳費成本比較低,有基本的醫療和養老保險。

2 如果題主在戶籍所在地參保了,然後又在異地工作了,社保繳費有兩個記錄。一般需要看兩個繳費的繳費年限長短和最後的參保地,如果是開始在戶籍地參保居民社保,然後到城市工作轉換為職工社保,那麼只要在工作地點繳費滿10年,而且滿足一般社保賬戶要求,就可以異地退休,

3如果你是反過來的,先在上班的城市 繳納職工社保,然後又回到戶籍地繳納居民社保,那麼你得按照最後戶籍地參保記錄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的繳費積累和繳費年限,不會清零,而是按照一定係數換算過來。個人養老金賬戶也會合並。

你覺得戶籍地參保和異地參保,哪個好,評論區交流


路人蟻


你這種情況(在戶籍地和異地都參保繳費十多年),在異地(非戶籍地)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前提條件是:第一,退休之前,在非戶籍地正常參保、繳費。第二,在非戶籍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是臨時賬戶。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你在退休之前,還在異地工作並繼續繳納社保費,就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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