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走一半綠燈變紅燈怎麼辦?

閒人章三


我們不管開車或者步行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走到一半時綠燈變紅燈了,這時候該怎麼辦呢?答案就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你可以繼續前行,而其他車輛和行人需要讓行,因為這時候你有優先通行權。



這就是老司機常說的“燈頭讓燈尾”,什麼意思呢?比如上圖中黃色車走到路口中間時綠燈變成紅燈了,而此時白色車所在道路則由紅燈變綠燈。那麼這時候白色車需要讓行黃色車。如果此時發生事故的話白色車將負全責。而現實中很多人都會覺得黃色車是闖紅燈從而不讓行,結果疏忽間發生了事故,本來還以為對方全責,結果交警來了以後根據情況判定自己全責。


同樣的道理,行人在通過人行橫道時也適用“燈頭讓燈尾”原則,只要行人在綠燈時進入路口那麼哪怕接下來綠燈變紅燈了行人依然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應該讓行。

不過現實中很少有人跟你講這個道理,往往是行人走到一半會被車流包圍,這時候建議停在中央分隔線處等待,因為這裡相對更安全一些。當然瞭如果你硬要走過去的話理論上說你有這個權利,哪怕出事故了也是車輛全責,但自己免不了受皮肉之苦。


愛車大家說


行人有權走完斑馬線


只要行人踏上斑馬線的時候是綠燈,就算走到一半變紅燈了,你也有權力走完。即便旁邊的機動車道已經綠燈放行,車輛也要讓你優先走完斑馬線直至對面或者馬路中間的安全島,只要有車輛打斷你的步伐或者把你晾在馬路中間進退兩難,它就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並且要處以200元扣3分的處罰。



關於網上給老人讓道的監控視頻


我們有時會在網上看到這樣的監控畫面:一個老人在斑馬線上步履蹣跚過馬路,此時雖然已經紅燈變綠燈,但路口的汽車還是耐心地等老人走過去才開車。往往這種新聞下面就會出現諸如“司機素真質高”、“令人感動”、“人性的光輝”等等誇張的稱讚。嚴格來說這種吹捧的言論實在是本末倒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9條規定: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說通俗點,作為行人,只要你在綠燈時踏上了斑馬線,就算走兩步後變紅燈了也不要慫,走完斑馬線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力。而作為等紅燈的司機,就算現在你的前方變成綠燈了,也不代表你就是大爺,享有絕對的通行權,在起步前最好觀察一下面前的斑馬線上是否還有行人沒走完,只要你起步車輛去打斷斑馬線上的行人,你就是違法的。



禮讓斑馬線與給老人讓座是兩個概念


在斑馬線前讓老人和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完全是是兩個概念,後者屬於道德層面,前者屬於法律層面。所以回過頭看,監控中司機對老人的禮讓本就是他應該做的,否則他將受到罰200扣3分的處罰。遵紀守法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我們點贊可以,但不應該過度吹捧和煽情,否則反而會讓很多人產生“不讓是本分,讓了是情分”的誤解。


最後我想說的是,“禮讓斑馬線”中的“禮”字並不準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法讓斑馬線”。


馬頭人車庫


道路中間都有等待區,等下次綠燈。

怎麼說你呢?下次在遇上這種情況建議你快跑幾步,或者數秒時間了,不行就乾脆等下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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