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江夏區疫情防控指揮部1號令發佈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的環境衛生,避免二次汙染和傳染,現就相關規定公告如下:

在全區範圍內特別是紙坊城區、江夏經濟開發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內,對於屬於物業管理的小區、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小區、既無物業又無單位管理的小區等三類情形,分別由該小區物業公司、相關單位、屬地政府負責,對相應小區公共區域進行洗消殺毒,並設置若干口罩回收點和垃圾桶,勸導市民分類投放垃圾,及時分類清理處置各類垃圾。

江夏區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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