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餐飲店2月8日24時前不得營業,企業2月3日前禁止開工

石門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

(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第6號)

石門:餐飲店2月8日24時前不得營業,企業2月3日前禁止開工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病毒傳播擴散風險,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公告如下:

  1.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2月3日(農曆正月初十)起正式上班;

  2.縣內各類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開學時間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3.縣內所有餐飲店2月8日(農曆正月十五)24時以前不得營業,具體恢復營業時間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4.縣域內所有企業和建設項目2月3日(農曆正月初十)前禁止開工,具體開工時間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另行通知。

  石門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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