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村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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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農民都有自己的承包地,不過農村的土地卻也並不是全都被承包完了的,還有一些山林是沒有被家庭承包的,這些都是屬於村集體的。那麼如果村裡的荒山被人栽樹了,村民們應該怎麼辦呢?

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村民們該怎麼辦?

在這裡老農就說一個真實的事情,就發生在老農的村裡。也是有一位農民,他就是將村裡面的荒山看著沒人種,於是自己整理了就拿來種植果樹,開始也沒人知道,後面真的將果樹種出來後被人發現了,就被上報到村委會了。

要知道沒人種的荒山那也是屬於村集體的,可不是村民自己的,不是想去種就可以種的,除非是跟村裡簽訂了承包協議的,不然都是不合法的,都算是侵佔村集體的土地。

後面這位村民覺得既然是村集體的,那自己也是有一份的,怎麼自己就不能夠種了,堅決不退出不恢復原狀。至於最後的結果就是被村裡面告到了法庭,最後被判了三年。

所以大家可不是覺得侵佔村集體的土地是小事情,覺得荒地沒有種太可惜了,自己去種開墾出來就是屬於自己了,這還真不是這樣的,基本這樣做是違法的,是侵佔了其它村民的權益了。

所以說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首先就要去村裡面問問,這荒地是不是被村裡承包給別人種植了。如今被承包了的話那村民是可以要求分收益的,當然更多都是被用到村裡的基礎建設去了,一般都不分錢的。

而如果發現沒人承包,是村民侵佔了荒地,那是可以去阻止這種侵佔行為的,可以由村幹部出面進行協商,要麼簽訂承包的協議,要麼就是不能夠再種了。要真的不願意協商的話,是可以告他們的。

總之,村裡的荒地大家可不能夠隨動的,這可是公家的地,不能夠隨便去耕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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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荒山跟土地一樣,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有,村裡面的每一個村民都有一份,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佔有。


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村民們該怎麼辦?

首先你要說明村裡面的荒山被什麼人栽樹?本村人栽樹還是外村人栽樹?栽樹的人是不是從村委會承包的荒山?

本村人在集體荒山上種樹。

1、如果是本村人私自在荒山上種樹,那麼種樹的人屬於非法佔用大家的所有權利,村集體大家有權阻止個人在大家的荒山上種樹。

2、如果種樹人向村委會承包荒山種樹,那是合法的,而且政策比較支持。

3、如果本村村民私自在集體荒山上種樹,沒人阻止,其實就等於默認了集體的荒山變成了種樹人的自留山,樹木成林後,事實也就變成了個人自留山林,但在辦理砍伐證砍伐樹木售賣時,可能會遇到麻煩。


外村人在集體荒山上種樹。

1、外村人未經過村集體承包荒山,一般是不敢在集體荒山上種樹的,私自種樹行為就是非法佔有集體所有權,村集體成員有權阻止種樹,即使種樹沒人阻止,山林成林後,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除非與村集體協商一致後補辦承包手續,否則種了樹木,樹木和山都是村集體的,無法辦理坎伐證。

2、外村人如果通過村委會承包集體荒山,簽定承包協議,種樹是合法的。但承包荒山應通過村集體2/3以上成員同意。

3、跨鄉鎮人員和城市居民到農村承包荒山種樹法律是禁止的,即使與村委會簽定協議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城市人在農村集體荒山上種樹等於是幫村集體種樹,一般人沒這麼傻的。


總而言之,本村人和外村人私自在集體荒山上種樹,好比農民無手續自建房。城市人在集體荒山上種樹,相當於農村小產權房。都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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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村民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本來是個不該發生的問題,但已經發生了,那就應該按照現實的情況,通過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切不可盲目過激。其實像這樣的事情,在農村是經常發生的,也是個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
村子裡的荒山,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無故被別人栽了樹,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但是村裡的荒山,為什麼叫別人栽了樹,這裡面是否有其他別的什麼原因。不管怎樣,村裡的荒山被別人栽了樹,村民肯定會有意見。這種情況,村裡就應當及時解決這個問題。要處理好這個問題,就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荒山植樹是一件好事, 那就要妥善的處理好這件事,不能像對待違建那樣,按照違法處理。本著既能解決問題,又能讓對方承受得了,採取公平公正的處理方法,讓本村農民不吃虧,也要讓栽樹者過得去。這樣處理起來,雙方都能夠接受。


雙方妥善協商好之後,重新簽訂一個承包協議,這對以後的發展也會起到積極的作用。農村有些事情就是這樣,放在那裡閒置或者荒廢了,沒有人搭理,誰都不會有意見,一旦有人利用了,農民就會有意見。其實農村的荒山,真正都栽上樹利用起來,的確是件好事。但沒人管理,也不簽訂任何合同,也不向村裡交一定的費用,農民肯定要有意見。鑑於這種情況,農村的村幹部對本村的荒山利用,就應該有一個統一規劃。能栽樹的地方,就統一承包出去,適當的收取費用。這樣既解決了荒山問題,也成全了想栽樹的人,也對本村農民是一個很好的交待。

處理這樣的問題,一定事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針對不同情況不同對待,雙方心平氣和的協商,真正達到雙方滿意為止。切不可因為沒有通過村裡,擅自在荒山栽了樹,就把人家一棍子打死,一下子收取若干的承包費,或者採取過激行為,讓人家把樹拔掉。作為村幹部,一定要站在公平的立場上,耐心細緻的做好雙方的工作。只要工作到位,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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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荒山被人種村一事,村民怎麼辦?答:改革開放這麼多年,為何村裡還留有荒山未分給村民呢?說明村幹部管理不善,留下撂荒幾十年了,大大浪費了集體土地的繁植收入。

種樹者是本村村民,還是外村人?這裡有區別的。本村人去荒山種樹還比較好說,別村人就不可以的。因本村村民也有很多沒分到山場的,村裡的荒山種點樹,按原則要跟村委會商量,叫他們發包給種樹人。如果沒有手續就到村裡補辦承包合同。也可3、7、分。也可四六分。這樣種樹人也不虧,村裡也增加了收入,也解決了矛盾。如果是外村人種樹不經村裡同意,或辦理出租、出賣等手續。可以通知種樹人,以後不要再去經營,種的樹歸村裡所有,不補助任何費用。

萬一對方不服,可申請或起訴尋求上級用法律法規公正處理。

村民對荒山問題,主要還是去問村幹部為什麼不分給農戶,留下撂荒。數量又不多。現在分又不好分,只好發包給願意承包的村民了。現在有村民種上了樹。只能補辦手續而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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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村民們怎麼辦?這確是個頭痛的問題,似乎拔又拔不得,任其栽植,大家心裡又不平衡,怎麼辦?長期工作在林業站的林業無紙筆來為您解答。



村裡的荒山被人栽了樹,該怎麼對待嗎?

村裡的荒山所有權屬村集體所有,在未依法依規對外發包以前,山場的使用權(經營權)也是村集體所有。

1、合法做法:村集體荒山應在全體村民代表大會上通過一事一議方式,表決通過是對外公開招標發包經營權(面積較大的山場,還應由第三方作價值評估,並由鎮政府批准處置方案),還是由村委會負責植樹綠化,首先確定經營主體。如果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對外公開招標發包經營權,則中標人所獲得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在其合同規定條款範圍內,其他村民無權干涉;



2、不合法做法:如果未經過上述合法程序,村民私自到村集體荒山栽樹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此時應如何對待呢?

①村委會幹部應第一時間立即阻止侵權行為,聲明利害關係,其他村民們也有權利和義務向村委會詢問和舉報,要求給出合理答覆;

②已經被強行栽植,村委會應儘快找到當事人進行說服講理,形成協商意見並在村民代表會議上通過,儘量和諧解決。如無法協商,村民代表大會也可以通過強行清苗方式解決。



③如果已經種植多年了,屬於歷史問題,只能協商對待,按照地方慣例比照、適當照顧種植者解決。

總之,村委會是村民們選舉產生的一級合法組織,有權也有義務管好全村事務,對集體資產更應妥善合法處置或保管。

對於特定的可利用開發的荒山,更應第一時間組織綠化。當地林業站有權也有責任督促村委會對荒山進行及時綠化。

將荒山長期閒置而造成無人管理狀態,由此產生的系列問題(如群眾私自栽樹引發不公問題)和矛盾,鎮紀委應立即對村委會幹部進行問責,追究瀆職責任,直至免職。


以上純個人見解,不妥之處歡迎點評一一林業無紙筆。

林業無紙筆


山場荒廢,真是可惜。宜林山地不種樹,就是浪費!山林種樹,綠化家鄉,此情此景,誰不喜愛?

村裡荒山被人種了樹,怎麼辦?其實,是發現種植的若干年後,樹木有經濟效益,有較可觀的經濟收入,心眼癢癢的,那就是收入歸誰?我們能不能撈點分點?

誰種樹誰收益!這是法律和一系列地方政策明確規定的,也只有這樣,才能激發種樹的真正熱情!

山地承包責任權益也應保護!從八十年代以來,山場、田地均以承包責任方式“分配”給了林場、村集體、個人,每一塊土地都有了相應的承包責任——經營收益均有歸屬!還沒有哪塊地是無主的吧!

總之,山地承包人有山地轉讓、租賃的收益,不超過純收入的30%。山地經營、承包者,理應得到經營收益,更應得到政府、法規的維護!


鍾德文6


荒地也是集體用地。他開荒耕種可久。但應當以租變為耕種方式。不能當成私有耕地主權。應以協商公開租耕為輔。杜絕任意開荒破壞自然生態。現在在村的集體合法的耕地比開荒耕地反而變成私有財產主權。達種亂象合法理嗎?所以國有土地神聖不容侵犯將是改革的主流。不能再亂佔亂耕獨佔變私有的奇怪之態的誤國害民不平的亂象。保護生態自然是全民之責。捍衛國土請廉。是維護國有資源不容侵犯的國策。在現在的社會民事糾紛之中,都米源土地的糾紛,而在土地的暴利中,國有土地演變成貪官惡霸的主要爭議的禍民敗國主要導義線。所以要保護耕地,保護自然'是人類共同歌責,嚴懲一切佔用共公戶權的不法之徒才能杜絕土地糾紛亂國害瓦事件發生。平均土地巳經過萬年洗禮才得剴不易的今天。應該珍惜國有土地全民所有的法文規則。才能強國富民。


用戶62724577046


村裡的荒山被人種樹,在80一90年代,只要誰造林就歸誰所有。本人認為,沒有怎麼辦,等他樹成林,到了砍伐期把樹變成錢再來協商解決。再說荒山變成山林,你又不能去毀林把它變成荒山去,更不敢去砍。荒山變成私有林山,己成事實,再說當時亂砍亂伐成災,處處是荒山,國家一真鼓勵村民造林,等別人投資出工出力造了林,不久將來有收入了,紅眼了,想白得別人勞動成果。荒山變綠林,己成事實,誰毀林誰坐牢。不過現在造林要成片,通過鄉鎮林業工作站設計才合理合法,還有國家補貼。


為才乾杯


村民的山,憑什麼去別人的山上種樹。連樹帶山一同收回,如果不準收,他絕對是黑惡勢力。向上級舉報!說不定還有保護傘呢!


曇花一現140905180


不要怕,等樹可以賣了,你就賣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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