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的地方出現買房子首付3萬的活動,有什麼坑嗎?

點灬小點


首付3萬,並不是所有的房子都首付3萬,只是有個別的房子可以首付3萬。

每套房子首付多少錢,取決於這個房子在銀行的評估價是多少錢(每個銀行有指定的評估所),由評估所評出這個房子值多少錢,一般銀行根據這個房子貸給你評估價的8成。

比如這房子實際賣50萬,但銀行認可這個房子評估價為60萬,那麼就是貸60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8萬,所以這個房子首付2萬就可以了。但是購房人和配偶的徵信一定要沒有逾期,沒有任何負債,徵信良好,還要注意只有首套房可以貸8成,單身和夫妻雙方的貸款額度也有區別,貸款比例也要弄清楚。

主要能確定好銀行利率,貸款額度,最主要看好購房合同,就沒問題了。


優化房產財商


針對於這一問題的分析:

一、“首付3萬”還是“首期付3萬”傻傻分不清楚!

目前全國的房地產市場正常的首付比例在20%-40%不等。購房者需要分清楚是“首付3萬”?還是“首期付3萬”?
(1)首付3萬。

以一手房為例:首付比例20%來計算,首付3萬的房子,房屋總價需在15萬,才能算得上是首付3萬,例如小戶型二三十平方米的房子,單價在五六千一平方米的那種還是可以首付3萬的,但這是也不是不現實,在地段偏遠縣城的房子,只是這類似的房源相少一些;

(2)“首期付”3萬。

目前新房市場上常見的開發商廣告,首付(首期付x萬)也是很常見的,開發商為了最大化的消化在售房源的營銷策略、營銷手段,允許購房者在一定時間段內交齊正常的首付款,但首期只要支付3萬元的首付,即“首期付3萬”,但3萬也僅僅只是首付款中的一部分,還未達到正常的首付比例,購房者需在開發商約定的時間內交齊剩下的首付款才能辦理網籤、貸款等手續;


(3)二手房市場基本不會出現這類似的廣告,因為二手房首付涉及到房子的評估價,成交價,以及交易所產生的稅費,中介費等等,首付3萬是不現實的。從賣房的業主的角度來看,也不可能說讓購房者分期付款;從購房者的角度來看,購房者分期付款買二手房的也不現實,其中涉及到的違約責任,以及購房資金風險是不可控制的。

二、“首期付3萬”的弊端分析。

(1)房子無法簽約(首付比例未達標,購房者無法與開發商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購買的房子,“購買”也僅僅只是相當於下來一個定金,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子還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購房;
(2)違約責任的判定,購房者相對比較被動。例1、後期的購房資格(限購)政策變動,導致購房者無購房資格無法購買該房產,其中的違約責任屬於購房者違約;例2、房價水漲船高,政策(限價鬆動)的情況下,開發商備案價提高,導致的購房者購房預算遠遠地超出原有預算,購房者被動違約等;
(3)開發商出現問題,購房者的資金及所“購房”的房子無法得到保障,例如樓盤資金鍊斷裂導致的樓盤無法繼續建設,購房者的“購房款”和所“購買”的房子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三、“首期付3萬”的利弊。

(1)購房者的角度來看,對於手上暫時沒有充足自己的購房者來說,緩解購房資金壓力,有一定的時間來籌集購房款;對於手上有足夠的購房款的購房者來說,可以將手上閒置的資金最大利用化,不用一下子全部交給開發商;
(2)開發商的角度來看,緩解房企自身現金流的壓力,利用購房者的資金進行建設,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同時也是增進房子自身的資金週轉,對在售房源的鎖定(綁定購房者),增加房子的去化率以及去化週期。

(3)從政策的角度來看,對於這種操作手段,大部分地區的政策上還是不被允許的,當然市面上也不乏一些投機取巧,穿空子的行為。

總結。

購房者應理性看待“首付3萬”“首期付3萬”的行為,結合自身的情況以及對未知風險的把控做一次深度的認知,不應盲目的只看眼前房企的“小利”、“小惠”而去盲從這一現象!


天天房知道


一般情況下,普通人買房都是以貸款買房為主,支付首付之後,成功申請房貸,即可以辦理房產證,幾乎約等於擁有了房子的產權,當然等到還清貸款之後,才可以擁有全部的產權。就以三四線城市為例的話,房價單價通常在七千左右,以首套房為最低標準,首付通常在14萬左右。

出現首付3萬的現象,不是沒有,是相當少見,通常發生在經濟落後的收縮性城市,就比如說前段時間因白菜價而聞名全國的鶴崗,單價都在300左右,別說是首付房屋總價36萬也並不是沒有可能。不過,這種城市的房子通常也不建議購買,不僅沒有什麼投資價值,甚至根本也就不具備什麼居住價值。

但是如果不是這種情況,購房者就需要小心了,很可能是首期付,而不是首付。

首期付其實就相當於定金,開發商先是打出首付3萬的噱頭,等到購房者真正確定買房之時,發現3萬隻是首付的一部分,真正的首付可能需要30萬,購房者需要另外補齊剩下的27萬,才能夠正式籤合同。那麼首期付是否存在弊病呢?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1、被動違約風險。就像剛才所說,首期付相當於定金,假如是購房者違約,開發商可以不退還定金,而開發商違約的話,購房者需要賠償雙倍的定金。但是,首期付三萬的話,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房價總價,暫時是不確定的,假如開發商臨時漲價,購房者卻無力承擔,則將處於被動違約的境地,拿不回所謂的“首期付”。

2、無法簽約問題。首期付相當於是定金,但又和定金不一樣,即使繳納了首期付,也無法與開發商進行簽約,如果最終開發商資金斷裂導致住房爛尾,購房者不但拿不到房子,也缺乏維權的證據。

那麼開發商為什麼要使用首期付呢,主要原因還在高週轉的經營模式,當開發商資金鍊突然收緊,以首期付的方式吸引購房者,實現融資目的,這種做法和“誠意金”相類似,既可以作為吸引購房者的手段,同時也是融資方式。

因此對於購房者而言,遇上這種情況,最好注意區分是首付還是首期付,事先評估風險以及承受風險,其實無論是首付3萬還是首期付3萬,都並不建議購房者輕易買房,相比之下,首期付存在更大的風險。


一姐說房


房子首付三萬,一般都是首付分期的套路,剩下首付在半年內或一年內付清。這種形式通常在樓市比較冷清的時候出現,以往不是經常出現零首付嗎?這個也算是KFS的一種營銷策略吧,歸根結底,其根本因素還是房子不是太好賣,不是特別優質。試想下,如果一個日光搶手盤能讓你首付三萬嗎。很多性價比高的、賣得好的都是全款優先,商貸排隊,公積金貸靠邊的,為什麼,就是因為人家不愁賣。因此,這個首付三萬的活動,一般情況下倒也不是有什麼坑,而是KFS為了儘快賣掉房子,吸引客戶不得已的招數。你需要考慮付三萬的同時,後續剩餘首付付款能否承擔,資金是否能夠週轉,畢竟後面什麼都需要用到錢。

此外,看是否有坑,還是需要建立在自身對樓盤的深入細緻瞭解的基礎之上,結合自身需求和資金狀況做出判斷。看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看戶型、交通、環境、樓盤密度、學區及其他相關配套是否符合自己所需要求,看這些因素裡是否存在大坑,畢竟買房子動不動就涉及到百萬以上的資金,所以需要你全盤思考,多做相關的知識儲備,深入調查,這才是你避免跳入深坑的保障。

總之,首付3萬的活動並不一定真就是蜜糖,也許裡面確實含有砒霜,因此需要你擦亮眼睛,多聽,多看,多問,詳細瞭解開發商資金狀況,樓盤狀況和合同相關細則,從而儘可能的避免踏入深坑的情況發生。


長沙房叔叔


房子不好賣了


用戶8217721971116


首付貸,有什麼奇怪?0元首付也有啊


Air心語


這只是銷售方式!每個樓盤都有推銷方式,甚至有0首付!情況就是開發商為了業績給你墊付一定時間!後期需要補上。第二種可能就是在銀行通過高評估的方式做按揭貸款! 舉例子我就不說了,不是剛需,不是經濟特別困難,建議不購買。銷售不好的樓盤甚至後期交房都是問題!推遲爛尾樓都是這樣出現!因為業績不好,資金斷了!在融資投入房子賣不出去也是白費力氣!


柬埔寨小寶先生


交完三萬又三萬

你不交錢交的三萬只能退一部分

就是這種套路

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別報僥倖心理不然你就慘了

就像水裡的魚看到漂浮的紅蟲一樣,

等你吃上一口裡面隱藏的鉤子就露出來了,到時候你跑都跑不了

買房前一定要搞清楚開發商是哪個

大開發商基本上都那樣

小開發商就需要慎重考慮了


cctv老鐵沒毛病


又騙老百姓進城買房子,城裡住著物業費、停車洗車費每月就得一千多元,住70年後產權收回,下輩人還不能繼承。在農村住房不花錢,院子裡可建車棚,自來水洗車,可種蔬菜果樹,空氣也好,何必頂著高消費的壓力住城裡,都不買房才是最好的調控,房產稅不出臺絕不買。


特立獨行方能長遠


這是首付分期,三房訂房網籤,後期剩餘首付分兩年或者三年結清!可以緩解購房壓力!不過7.22日鄭州這個政策就不讓搞了!下次再出現這政策都不知道是啥時候了,對於急於買房手頭資金不夠的,確實是個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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