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文,自即日起至疫情結束,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進銷差價超過35%者,即構成哄抬物價!違法!將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網瞰青島 的文章 關鍵字: 山東 生活必需品 傳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