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區內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區內各企業、各鎮處、區屬各單位: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區各企業除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外,其他企業要儘量延遲復工復崗時間,具體復工時間以上級政府通知為準。

二、對已在連續生產的企業,要按照《南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003號令要求,加強員工的防疫工作,堅持做到每天定期檢查員工健康。同時,要騰出物理空間,設置隔離觀察室,對已從外地返昌的員工一律在集中觀察場地實施14天醫學隔離觀察。隔離期結束後,如無感染症狀,方可正常上班。企業要為員工隔離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三、各企業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加強疫情應急處置,嚴格廠區、生活區人員進出管理,對返崗員工逐一登記造冊,實施全流程管理,密切監測員工的健康,完善相應防控設施設備,提供個人衛生用品,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工作生產、住宿餐飲等場所的消毒,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

四、各企業要按照防疫要求,設立監控卡口點,做好企業出入人員每日測溫檢查工作,實行企業出入人員信息登記制度,避免疫情重點防控地區來訪者進入。及時掌握企業員工健康信息。要大力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員工自我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

五、各企業要通過多種途徑採購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定期對廠區、車間、辦公場所等區域進行全覆蓋、無死角清理消毒。同時,要求企業員工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做到一律戴口罩上班,堅決遏制疫情發生。

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各企業要服從所屬區域的鎮政府、管理處和有關單位的統一指揮和管理,認真落實每日疫情防控“零報告”制度,不漏報、遲報、瞞報。如發現疫情,要迅速將疫情報告上級疫情防控部門及管理部門。

七、南昌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企業工作組聯繫人:智龍 18679112925

艾溪湖管理處聯繫人:黃代亮 13979114256

昌東鎮聯繫人:劉小娥 18702690385

麻丘鎮聯繫人:姜保文 13979138715

鯉魚洲管理處聯繫人:劉華龍 13970090343

南昌高新區投資集團聯繫人:胡志波 15070961263

南昌航空城管理委員會聯繫人:舒國鳳13970974216

南昌大學科技城管理委員會聯繫人:胡益華 13870698112

南昌高新區創業服務中心聯繫人:陶園 13667008108

南昌高新區規劃建設局聯繫人:程馳 13307083636

南昌高新區科技局聯繫人:石亮紅 18970828688


南昌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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