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能不能解僱美聯儲主席?

萬事皆空70


多謝@雷神1126 的邀請,特朗普沒有對美聯儲主席的單獨免職權。


特朗普:為什麼我不能免去美聯儲主席的職務!


美國總統有權將與其他不能保持政治上一致的官員免職,這是總統施政的重要保障。但是美國1787年憲法卻並沒有對總統的免職權做出明確規定。1789年美國聯邦政府成立後,國會在辯論創設外交部,也就是後來的國務院的議案時,就圍繞著總統免職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後國會眾議院同意,外交部部長(也就是後來的國務卿)是由總統提名,參議院同意後任命,但撤換隻要總統一人決定。這一慣例確立了總統免職權的先例,之後美國聯邦各部創設都遵循了這一慣例。而華盛頓總統在1795年8月解除時任國務卿的倫道夫的職務,則創下了總統免職權的先例。事情發展到這裡,看起來總統可以將所有他提名,國會通過所任命的政府官員免職。也就是說特朗普可以隨意解僱包括美聯儲主席在內的所有聯邦官員了。但事實上

由於美國實行三權分立,所以總統的免職權在200多年的歷史發展中,還是發生了不小的變化。這導致特朗普沒辦法將美聯儲主席的職務任意免去。


華盛頓總統:美國曆史上第一位行使單獨免職權的總統


美國內戰後重建時期,時任美國總統的安德魯·約翰遜總統與國會之間就南方重建問題矛盾重重。國會為了限制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的權力,使其不能隨意免去與他政見不同的,由林肯總統任命的內閣成員,就在1867年3月通過《官員任職法》,使得總統不經參議院同意無權解除任何官員的職務,事實上剝奪了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的單獨免職權。1867年8月安德魯·約翰遜總統“暫停”了時任陸軍部長的斯坦頓的職務,這導致國會與總統之間的矛盾激化,最終導致國會對安德魯·約翰遜總統提起彈劾。1876年國會再次通過法律規定各級郵政局局長的罷免也需要參議院的同意。也就是說,從1867年以後,美國總統的單獨免職權其實已經幾乎完全被國會以立法的方式給剝奪。如果特朗普是在這一時期擔任美國總統,他如果選擇解僱美聯儲主席,大概會被指責違法,甚至會像安德魯·約翰遜總統那樣被彈劾。


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美國曆史上唯一一位因免職權而被彈劾的總統


由於總統沒有單獨免職權,這對總統施政就帶來了巨大的掣肘,所以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後的歷任總統對這一法律都是深惡痛絕的,都想將之廢除。而國會卻因為這一法律使得國會在與總統的關係中變得強勢,所以國會是堅決維護這一法律的。改變這種狀況的是三權中的另一權:司法權。

1926年,在“邁爾斯訴合眾國案”中,美國最高法院判決1867年和1876年的法律違憲無效。時任首席大法官的前總統塔夫脫認為總統的單獨免職權是總統履行職責所必須的。1935年最高法院在“漢弗萊訴合眾國案”中修正了塔夫脫的這一判決,一方面認為總統對於行政部門官員擁有專有的,無限制的免職權,另一方面認為總統無權以政治理由將具有準立法、準司法性質的機構的官員免職。最高法院的理由是這些機構不是行政部門的機構,而是獨立於總統的,總統只能根據國會創設這些機構的法律規定來行使免職權(這就需要國會的同意了)。1941年最高法院在“摩根訴田納西流域管理局案”再次確認總統無權隨意將其任命的獨立機構的官員免職。並再次強調了這些機構是具有半立法和半司法職能,並非純粹的行政部門。至此,今天我們看到的美國總統的免職權,徹底形成了。


傑羅姆·鮑威爾(Jerome Hayden Powell):特朗普提名經參議院同意任命的美聯儲主席,但卻沒辦法對其行使單獨免職權


美聯儲,根據美國國會設置時的法律,是獨立機構,並非政府行政部門。而美聯儲主席,雖然是由總統提名,國會參議院同意後總統任命的官員,但是總統卻並沒有單獨免職權。

因此,特朗普並不能隨意將美聯儲主席免職。只有在美聯儲主席涉嫌違背了國會創設美聯儲的法律的規定時,特朗普才能夠徵得國會參議院同意後,免去美聯儲主席的職務。否則的話,特朗普是沒權單獨免去美聯儲主席的職務的。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成員:不僅美聯儲主席特朗普無法單獨免職,這幾位美聯儲委員會委員特朗普也無法任意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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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好像就有一個美聯儲主席的提名權力,不過國會好像是直接控制美聯儲的,美聯儲做什麼事都要向參議院負責。


回憶漸成空白181544983


美聯儲的性質是私有的並不屬於國家行政系統,美聯儲主席也不是政府官員,聯儲主席是不能被美國總統意見所左右的;


御風而行27


首先美聯儲只聽從國會獨立於白宮,其次如果美聯儲主席有違法行為也是國會去調查證據並投票表決罷免!最後一點據說美國曆史上有幾位總統就是因為想把美聯儲收歸國有而被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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