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合法化,你願意擺攤還是開店?

開心果小輝2


租房子真的很煩,有時候一天都沒進賬的,還是地攤好。雖然每天到處跑,但是收益還不錯呀,只要你勤快,沒有掙不到錢的。

比如最近賣紙巾的,自己勤快一點,錢有的賺





不痴情


我是開店做生意的;如果現在擺地攤能象以前那樣可以在城市的任何地方隨意擺放,並且在收取低廉的租金下具有合法化,我更願意選擇擺攤;因為:


1,擺攤的租金低;2,擺攤的風險小;3,擺攤可以自由移動,直到找到一個好的擺放位置;4,因為擺攤開支的費用更低,所以擺攤所售出的商品價格更低,更容易吸引到顧客,提高銷量;5,如果可以到處隨意擺攤,當遍地都是擺攤者以後,門店裡的生意肯定就會做不下去;……所以,我別無選擇,肯定更願意去擺攤。
但是,在當今城市飛速發展的時代,在當今注重城市形象、人多車多、交通擁堵的現狀下,擺攤合法化還能回到以前那種亂擺攤擔的時代嗎?顯然不能。現在的地攤合法化是有前提條件的,能夠擺攤的地方必須是在當地政府指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上擺放,並且還要經營指定的項目和產品。


所以,在現在這種地攤合法化的形式下,我仍然會選擇開店,因為我認為,在當今城市快速發展的現狀下,地攤合法化永遠都是有前提條件來限制的,要想做生意並且把生意做大做強,還是離不開開店這條路!大家認為呢?


知足常樂1284922


主要是租金貴,年年升租金。我做攴飲的開店八年了,開始三年有得賺,開始3000元一月租金,見我生意好加到5000元一月,三年籤一次合同。這次簽了7000元一月,有點吃不消扛不住租金。這就是為什麼沒有百年老店


德哥185750


我是擺地攤賣耳環的 。副業做成主業了。只投資了一件衣服錢 成功了就是轉折點,所以款式全部5塊 賣出去15到30一對,根據客戶賣,利潤很高,同樣的東西精品店40賣出去。現在小姑娘買飾品和衣服一樣,甚至一件衣服搭配好幾個耳環,而且都是S925銀的不過敏 我現在用心在專門做這個 不要小看擺地攤哦 我以前是幹客服的 現在都不想打工了 還是自己幹比較好 一天最差最差也能賣300元 。最主要的是東西小好拿 提個箱子就走






擺地攤的李丫頭Y


現拍的,我的攤位。

如果擺地攤合法化,我願意擺地攤。租金低,價格低,現在的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下午下班逛逛夜市的越來越多,只是現在天越來越冷,人可能會少,但一樣賣貨。

白天跑業務,晚上擺地攤。以前常年早市夜市固定攤位,中間有差不多兩年沒擺攤,今年又開始了。

擺地攤也不容易,也需要堅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不如在家歇著。凡事都要用心去做。




夜月心聲


要是擺地攤的合法化,我肯定會擺地攤,我本來就是一個擺地攤的,因為我們這裡是鄉鎮,不是很嚴格,一般趕集的時候就會很多,擺地攤的只會收兩塊三塊五塊的衛生費,最多也就十多塊的,而且地攤生意有時候比店裡的生意也會好一些,因為擺地攤我是賣的快消品紙巾,所以生意還是可以的,因為,是在福利群裡面擼的,3到4塊錢一提的,我拿到街上一般都賣15塊兩提,紙巾質量還是比較好的,而且銷量也比較好,我也比較喜歡擺地攤,自由一點




A紫花地丁


其實我以前一直想著擺地攤呢。因為十年前經常吃的小炒攤一個晚上擺幾個小時,月收入超過20000了。當時我收入只有幾千塊。推個車買點炒米粉炒麵啥的,晚上賣夜宵。在加個酒和肉食。真沒想到利潤有這麼高。所以那時候就也有這種想法。可一直安於現狀,後來沒有去折騰。

擺地攤沒有什麼不好的,都是為了生活。而我覺得擺地攤則是推廣最快,利潤最高的。

如果單看擺地攤和開店的話,個人首先建議擺地攤。因為開店需要高昂的租金。位置固定。開店也刻板。需要投入裝修和前期的準備工作。耗費不少資金。開店相對擺攤最大的弊端就是無法吸引目光和人流。

而地攤就不一樣了,首先投入少,有塊地方就能做。這個地方不好,明天就可以換個地方。非常的活道。銷售產品也可以隨時的更換。而且還沒有開店那麼多雜七雜八的費用。

所以如果擺地攤合法化,當然選擇擺地攤啦!


聽是海笑的聲音


擺地攤也充擊到實體店的,我海南這裡小鎮擺地攤都是在市場內或市場門口周圍,市場裡有鋪位的不幹了,常向市場部投拆,因為在地攤買東西方便又便宜,還是當天的菜,還是本地菜,他們有鋪位的菜,衣服就沒人光顧了。市場部就趕擺地攤的,趕不動就電話叫縣裡的城管下來抓,現在擺地攤都是打游擊的,不過,有個規律,週末,節假日城管就歇菜了,不來趕了,市場部的也沒辦法。我這裡地攤賣菜基本是退休人員自種自賣的菜,農家肥加點化肥,種出的菜比較好吃,人們都叫老太婆菜。


46單身


我選擇擺地攤,開店是好,風吹不著,雨淋不著,但問題是,如果是自家的門市房就不說啥了,掙多掙少不存在房租的支出,現在的房租按80平米,城裡要10萬左右,農村鄉鎮要4萬左右,現在要開個飯店,服務員月工資要3千元左右,大師傅6千左右,房租費,等等,月總收入按6萬,利潤按%30,減去支出,工作人員的工資,你當了一年飯店老闆,累了一年基本上見不到錢,都是給大師傅,服務員,房主幫他們掙了一年錢,所以說,我開了這麼些年飯店,近三年基本沒掙到錢,不開了,真不如擺地攤,啥費用也沒有,進貨加工,然後推車找個小市場就可以買,收入比開飯店多,煩惱的事也少了,老婆也不吵了,每天都能見到幾張毛爺爺,所以我堅持擺地攤。


歲月若水4612


以前兼職擺過地攤,如果有好的位置其實賺的也不少,但是真心很累,不說城管,光是冬天,我是扛不住的,冬天我是從來不出攤的,但是開店的話投資確實大,房租,裝修,有的還可能涉及到轉讓費,加上進貨,投資十多萬都算少的,以上都能接受的話,還有個關鍵問題,店鋪位置問題,位置選的好成功了一半,位置不行,不好意思,基本上就要虧死,關鍵開了店就兼顧不了上班了,又增加了機會成本,所以對我這種窮孩子來說,風險太大,以前天氣好的時候,下班時間還出出攤,現在我是越來越懶了[捂臉]已經好久沒出攤了,偷懶弄了個無人售貨店,還好投資不大,關鍵不用我看店,所以繼續上我的班,大錢掙不了,一個月四五千補貼點家用我也滿足了[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