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談過幾年戀愛的人,最後卻沒有能在一起,你會把她當成仇人、路人還是朋友?為什麼?

轉身酒闌人散


當成朋友,放在心裡某個角落,再也不會去觸碰,無論他怎麼發微信,說什麼,我只淡然一笑,不會再回隻言片語。


悠然241062132


把她當成路人。

其一、沒有必要成為仇人

從“最後卻沒能在一起”分析,兩個人應該是有緣無分。老百姓講:不能成為一家人,就是沒有夫妻相。俗話說: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說明兩人沒有真心修成為夫妻的前世先人。既然如此,分開就沒有任何遺憾的了,沒有成為一家人的奢望,兩人之間還有什麼可以留戀的呢?不留任何情分的分手是上天安排的,也是命中生來就有的。在情感上兩人互不相欠,毫無留戀並且和平的分手,沒有必要成為仇人。



其二、沒有必要成為朋友

從“談過幾年戀愛的人”分析,兩人談戀愛不是一年,而是戀愛了好幾年。幾年來兩個人的花前月下、甜言蜜語、卿卿我我、肌膚之親、相依相偎的度過了人生的初戀。其情感儘管沒有向夫妻方向發展,但是兩人的關係已超越出了正常男女交往的關係。分手之後,相互稱呼就成了“自己的最初戀人”。“自己曾經的戀愛對象”。結束了兩人之間的戀情,也就告別了一段感情的歷程,讓曾經的過去隨風飄遠。那種斷言“做不了夫妻,就做朋友”的說法是騙人的“鬼話”,聽信這種“鬼話”的人,就是“傻瓜”。幾年的戀情本來就難以忘懷,如果還保持“朋友”關係,也給未來的兩個家庭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疑,生活還能幸福嗎?



其三、唯一的選擇是成為路人

不要因為兩個人談了幾年戀愛,不做仇人,連起碼的朋友都不做,就認為“絕情絕義”、“不珍惜感情”。試問:兩個人之間有感情嗎?如果有感情怎麼通過幾年雙方的努力都不能修成“正果”?由此可見,兩個人儘管名義上戀愛了幾年,但是並沒有向思想感情的深層次發展。做為路人一次擦肩而過即是一段情感付出的結束,也是幫助自己感情的歸位;即是懷有一顆平常心告別今日的餘輝,也是幫助自己迎接明天的新一輪朝陽。人的心只有一顆,它只屬於自己執之以手,舉案同眉的妻子,如果分心了,對妻子就三心二意了;人的愛情只有專一,它只屬於相依相伴、白頭偕老的伴侶,情不專一,就會亂性。



人生在世注重“捨得”,有“舍”才有“得”。失去的並非都是遺憾,還有輕裝上陣的思想,以及對今後美好愛情生活的想往。

個人觀點,如有偏頗,權當杜撰。


走在路上亦是風景


路人。

曾經再怎麼相愛的兩個人,分手之後,就做路人吧!互不相干、各安彼此。

不要去做仇人!

談過幾年戀愛,不論是因為什麼分手的,記得不要記恨對方,更不要把對方當作仇人。記恨對方的過錯,其實就是記恨自己,你放不下的不是對方、也是你自己。既然已經結束了,不如好好調整心態去面對後面的生活。記恨對方,為了一個得不到的結果虛耗人生,是最不值得也最愚蠢的行為。經歷讓我們成長,經歷一段失敗的愛情更應該好好反思問題、總結教訓,不要為情所困,記恨對方只能讓你的情緒越來越差。

也不要去做朋友。

既然已經分手了,說明彼此之間一定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既然如此,你選擇和對方做朋友的目的是什麼?當備胎?不甘心?期待死灰復燃嗎?

我從來不相信兩個深愛過的人能夠做單純朋友,彼此經歷過最真的歡笑、最深刻的苦澀、最鍾情的話語,如果分手身份轉變為朋友,這樣的朋友關係如何維繫呢?說什麼呢?拿一些彼此不需要的話語去互相敷衍嗎?

所以,只能是路人,也就是陌生人。

互不相干,各安彼此,不要再試著去打擾對方,不要再做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既然愛過,就默默祝福對方吧!

愛,請深刻,放手,請徹底!


情感節拍


在季節的車上,如果你要提前下車,請別推醒裝睡的我,這樣我可以沉睡到終點,假裝不知道你已經離開。
人,要學會順其自然!


信用問題找阿超


戀愛後分手,做朋友或者做路人都是根據個人情況而定,但是做仇人一定是最差的選擇(假如可以選擇的話)。

事實上,分手之後到底會剩下什麼樣的關係,關鍵要看一個人的人格是否可以自如地撐得起放得下。所以從這個層面講,分手之後的關係到底會怎樣,通常情況下並不會隨心所願,當然,有一個好的願望總是好的,因為它會給人一個努力的方向。

當一段關係結束時,如果可以把這段經歷經過反思,成為自己生命歷程中的一個故事(而不是事故哈),獲得人生的智慧,讓它照亮你未來人生的路,這大概才是它的最大價值。

沒有人願意主動去選擇痛苦,但是痛苦又無法迴避,也無從選擇。所有的痛苦基本都是““意料之外”,而非“意料之中。

一段關係由戀人變成仇人,無疑是讓人痛苦的。正如有句話說仇恨像是毒藥,它會侵蝕人的心靈。

仇恨,從心理層面講,其實是變了形的愛。愛讓關係變得黏糊,愛會讓人無法分離。恨會起到稀釋的作用(其實從潛意識層面講,恨也是粘稠的,只是從意識層面轉到了潛意識層面)。因此我們的潛意識就用恨的力量來結束一段關係,所以說恨是一種推開別人的力量,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只感受到恨的時候,會緩解分離帶來的痛苦,可是當你發現自己還依然愛著那個人卻又不得已分離的時候,那會感受到巨大的痛苦,讓人難以承受。

人的潛意識非常聰明,它會以非常隱秘的方式保護一個人少受些傷害,或者保護自己在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

但是從另一個層面講,恨還意味著關係並沒有斷(內在的關係),兩個人之間因為有恨而彼此連接,可以時刻念念不忘。

所以,一段關係真正的結束,其標誌是是否在結束後能夠保持平靜的心態。不管分手後和對方以什麼樣的方式相處,只要內心是基本平靜的,那就說明分手所造成的影響已經被消化掉了,如果說只要想起或者面對對方時,依然會激起一些情緒,那就說明分手造成的影響還在,心理學叫做“未完成事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心結。這是需要一個過程來自我消化或者尋求專業幫助的,否則長久壓抑的情緒會影響你後來的生活,而且這種影響常常是無形的、隱蔽的。




趙老師心理


再怎麼也不能當作仇人啊!

畢竟深愛過,那些逝去的美好怎會輕易地忘掉?沒能在一起的原因很多,也許她也不願如此,既然戀愛過,說明你們有緣,最終沒能走在一起,說明緣盡了,強求不得。

相愛過的人,也當不成朋友,因為畢竟回憶太多,分開了就永遠不要再聯繫了,但也不是仇人,畢竟在過去的日子裡,相互都曾給對方帶來過快樂和感動!

既然無緣做成夫妻,那就做個擦肩而過的路人吧!


清風秋月


首先,你們之前已經建立過一段比較長久的戀愛關係了,那這段感情中肯定也有許多讓你們覺得難以忘卻的回憶,可是到了最後卻不在一起了,那是要把她當仇人、路人還是朋友,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判斷:

① 你們是為了什麼而分開?

這點特別的關鍵,假如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久了發現彼此對對方都沒有感覺了,因為戀愛過程中總是會有這樣的情況,一開始在一起是兩個人是會有一段"熱戀期"的這個階段基本上兩個人就是“如膠似漆”了,整天都想著和對方在一起,動不動就會想到對方,想著給對方製造驚喜,不管對方做什麼都覺得非常的吸引你,等慢慢的發現對方給你的感覺不像以前了,很多地方兩個人的看法也不一致,感覺對方好像也沒那麼吸引自己,感情開始冷卻了,所以就分開的,這種就是所謂的

“和平分手”。那這種是不可能把對方當成仇人的。

如果說雙方感情都穩定的話,可是卻因為一些外在因素而不得不分手,比如說父母並不支持你們在一起,逼迫雙方分手的,那這種感情就比較刻骨銘心,也許雖然分手了還是一直都在惦念著對方,那肯定也不在仇人列表裡面了。

如果說是對方做了一件過分的事情,比如說腳踏兩條船,和你在一起的同時還和另一個人在一個,或者玩曖昧,導致雙方感情迅速下降,那這種基本就不用考慮是把對方當什麼朋友了,直接不相往來了,把對方當仇人的話,證明自己心裡還是特別介懷對方所做的這個事情。

所以仇人這個選項我們可以直接pass掉。

②你找新的伴侶了嗎?

往往來說雖然已經分手了,但是雙方畢竟還是有一段感情經歷的,所以就見到對方也沒法無動於衷的,如果你還想要把對方當成朋友來對待,也還是有可能的,但是假如你已經有了新的伴侶了,那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伴侶她和她的前任還保持著朋友關係,雖然不見得會經常見面聊天,也可能就是單純的放在列表裡,偶爾會閒聊下,見面的時候會加下招呼,那你會介意嗎?

如果現任是真心的喜歡你的,那麼看見你還保持著前任的聯繫方式,甚至偶爾還會有些互動,我想都是會不開心的吧。甚至還有可能認為你對你前任還有感情,這樣會容易導致和現任的爭吵。

嚴格來說,分手過後還可以把對方當做普通朋友來對待的,都是證明當初愛的不夠深刻, 不然是沒辦法看見對方還那麼若無其事的溝通聊天的,哪怕是和平分手。

假如你還是單身,那就另當別論了,或許你對對方還是有感覺的,所以想著維持一下朋友關係,這樣至少還可以給自己留個念想,但是如果你有了新的對象,那我建議還是不要留這樣的潛在隱患來威脅你和現任的感情了。

③前任對你的看法是怎麼樣的?

這得看之前你們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分手的,如果是和平分手,那可能對方還願意和你當個朋友,如果是因為你做錯了事情,導致感情破碎了,那可能對方根本就不想再見到你,也根本就不想把你當成朋友,而你卻一廂情願的要和對方做朋友,這樣就很沒有意思了,又打擾了對方的生活,又搞得自己太狼狽。


那如果說你們分手後,你的前任對你還是抱著好感,你如果不喜歡她,還把她當做朋友,那這樣就是給了她希望,卻又不和她在一起。當仇人又顯得太過分,所以還不如當個路人。



所以說,很多種方面的因素考慮,建議就是分手過後當個路人就好了,畢竟如果所謂的分手過後還當朋友就是雙方加個好友放在列表裡,一句話也不溝通的話,那還不如干脆利落的退出各自的生活圈裡,也不會讓對方的伴侶覺得有個潛在危機。


知不語


我這人除了生死有仇,別的很難讓我把她當成仇人,何況是,曾經戀愛過的人,仇人想都沒有想過,我只會把她當成,路人或朋友。

塵世間,人海茫茫,能相遇,能相愛,已經是榮幸,雖然,最後沒有走到一起,也只能說緣分不夠,何來仇人一說。

分手後,成仇人的多數不是真愛,而是愛不夠錢來湊,這樣的愛,不是愛,是交易。

分手後的戀人,我最希望的是做朋友,如果朋友做不成,那就成路人,但絕對不能是仇人。

雖然,有相愛相殺,愛恨情仇兩茫茫,但我還是希望,所有未能最後走在一起的戀人,即使做不成朋友,還可選擇做路人,千萬不要做仇人,沒必要,真的。

相忘於江湖,其實是最好的選擇。


草原軍哥


戀愛能談上幾年,其間多少都有幾許快樂時光,記住美好的,忘掉不好的,否則那幾年更是得不償失,分開後,雙方已是陌路人,現實生活已各不相干,唯一受影響的只是心理感觀,拿對方當仇人?除了自己不快樂,對方其實已無感,這麼不划算的事,笨人才會做,滿心怨氣的女孩子有損美貌的!


悠然的萬萬


既不是仇人,也非路人,是一種特殊的人。

這個人永遠都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的那個人,和她相處的那段經歷改變了你的整個人生走向,創造了你人生的新起點。

1.說是仇人的。大概是因為分離是痛苦的,難以割捨的。因為愛所以恨,因為恨而生仇。說明我並沒有從這段關係中汲取到有用的價值,當我再次重複一段感情時,仍然有可能會再次品嚐失敗的痛苦。

當我們把原因責任推卸給別人時,我自己是沒有什麼成長的。只有認識到,我的感情,是我沒有處理好,怎麼樣下一次,我可以更好,這才是可以有的態度。

2.說是路人的。對感情的認識是不深刻的,簡單的佔有與失去的關係。就像一個孩子,得不到的東西,就裝作無所謂的態度。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很理智,實際上,這樣的人還是很不成熟的狀態。心理年齡沒有長大,感情思維也不成熟。

如果一個人和你談了幾年戀愛了,怎麼樣她也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了吧。不接受這段感情曾經發生過,或者仇視這段感情經歷,都是在拒絕自己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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