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多年,到現在單位交社保才知道沒有編制,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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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許多年,到現在單位交社保才知道沒有編制,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辦?那麼事業單位編制實際上是需要通過統一的招聘考試,然後才能夠進行完成的,那麼事業單位的招聘基本上類似於公務員的公開招聘考試,如果說你沒有參加這一類的考試,那麼很明顯沒有編制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想要實現事業單位編制內,那麼你就必須要參加你們所在工作單位的公開招聘考試或者是內部競聘也是可以的,必須要考試,通過以後包括這個筆試面試,還有複合等各類的環節還有行政公公示等,那麼完全通過以後,你才能夠享受到這個事業單位的編制,所以說這個過程相對是比較困難的。

沒有編制和有編制,他的這個工資待遇,包括福利性的收入待遇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比如說編制內的人員可能自己的工資收入至少應該達到5000以上,那麼編制外的人員可能工資性的收入就不會超過5000,所以說這就是一個差距,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願意報考事業編制單位的一個主要原因。


懂社保


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20年,到現在才發現自己沒有編制,這得是多麼的粗心啊。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實行的是兩種養老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的是機關事業養老制度,企業實行的是企業養老制度。同時,按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同樣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這一點是比較致命的。

問題來了,如果在事業單位工作20年,發現自己沒有編制,身份是正式職工,應該沒有什麼問題。黨政、事業單位的超編現象,在基層是非常普遍的。暫時性的非在編,可以通過調劑增加編制、調整到有空編的單位等方式解決,也可以在原單位等自然減員,空缺出來編制後使用。雖然規定機關事業“非在編”人員執行企業養老制度,但各地都會想辦法解決,不可能同一單位同一辦公室同一種身份的兩個人,就因為一紙編制,執行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通常常見的方式,都是調劑編制使用,統一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但是,如果沒有編制,是因為是聘用制,或者是合同工,屬於編外人員,那情況就不一樣了。事業單位中,編外人員中的人事代理、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以及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都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

因此,對於非在編人員,要搞清楚到底是暫時性“非在編”,還是因為個人身份、人事關係不同,屬於編外人員。編內編外,有著嚴格的區別。

另外,社保補繳,在2018年年底之前還有政策。2019年稅務接管後,補繳已經停止,這一點也是非常致命的。


職言管語


1999年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2019年才發現沒有正式編制,這種情況估計只有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才會出現。

一、如果是全額事業單位的話肯定會在第一時間發現。

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方式最重要的就是通過編制管理,事業單位有編制就意味著是正式人員,沒有編制就是編外人員。正式人員的工資待遇職務晉升等,與編外人員是有很大區別的。比如,正式人員工資由同級財政負擔,編外人員由單位自行負擔,正式人員有除了工資之外的補貼,編外人員基本只掙基本工資,即便有補貼,也不會和正式人員的標準相同。尤其是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方面,編外人員基本不享受本單位的任何待遇。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編制的話,肯定不會過了20年才發現,因為你平時的工資待遇和別人就不一樣。

二、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是發生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出現這種情況,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你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因為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論正式在編還是沒有編制的人員,所有人的工資都由本單位核算發放。而不用經過財政部門。尤其一些單位由於超編,很多人安排工作後,只能等著有空編的時候才能正式上編,但是在沒有上編期間的工資待遇和正式人員是一樣的,這也就導致自己無法辨別到底有沒有正式編制。

三、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可能重新上編了,只能是協商給自己交上保險算了。

就和題主所說的情況一樣,很有可能當時安排到事業單位後,由於管理不善沒有正式上編,後來編制開始管理的嚴格以後,又由於單位超編導致部分人員未能入編,只不過表面上享受的待遇和正式入編的人員是一樣的,也就導致無法得知自己的真實情況。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是按歷史遺留問題解決,重新上編是不可能的了,只能是和單位協商繼續繳納保險直到退休了。

總之,你這問題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了,不大好解決,能保證工資照發、保險照交就不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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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有一部分是有編制的,有一部分也是編外人員,自己是不是編外人員,其實看下工資就知道了,編外人員和有編制的人才,每個月的工資待遇是有很大差別的。

沒有編制的編外人員,其實在單位就相當於是一個臨時工,不屬於正式工,所以在工資待遇以及福利方面都不如有編制的人好,並且沒有編制的人也不如有編制的人穩定,因為有編制的人他的檔案等都是要經過層層審核,才可以進行調轉,離職等,而編外人員則是單位需要你的時候你可以留著,單位不需要你的時候你可以隨時滾蛋,也有一種人在事業單位中一直屬於編外人才,直到退休也沒有編制,但也有一些職稱能人可以從編外人員轉為正式工,也就是轉為有編制的人。

所以說沒有編制可以工作19年,其實對你的影響也不是特別大,無非就是你的福利待遇比其他人要弱一些,工作19年的話基本上人生已經過一了一大半,如果工資按時發,社保按時交,那麼在你退休的時候,你也可以領取養老金的,算是個人沒有什麼損失,即便算損失,也是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的,另外編外人才是不具備體制內升遷和提拔的,幹一輩子也是一個基層員工,除非混的好轉為正式工才可以享受提拔待遇。

所以如果幹到現在,你要覺得你的待遇比較滿意的話,那你可以接著幹,如果說你的待遇不你不滿意,那麼你可以選擇辭職,對於你是編外人員,在你簽訂合同的時候肯定已經註明了,只是你自己沒有注意,所以肯定沒有單位什麼事情。


筆記簿杏豆


工作了二十年,才發現自己是屬於沒有編制的人員,小雷真的只能給一個無語的表情了。

目前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裡確實存在著大量的編外人員,但是不管是早期進入的還是後期招聘的,正常大家都知道自己的身份,因為有編制和沒有編制的人員在單位裡是有很大區別的。

首先工資收入是肯定不同的,雖然法律規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但是這點是很難做到的,在大多數地方編內和編外的收入差個一倍以上是很正常的。其次,編外人員是不能晉升的,因為沒有編制,不管多有能力,都不會被提拔的。最後,編外人員是不能安排在一些重要崗位上的,同時很多會議編外人員也不能參加,年終考核也與編內人員是區分開的。日常工作中編外人員是很容易可以感覺到自己與在編人員的區別的,所以題主呆了20年到現在才知道自己沒有編制,真的是一件讓人感覺很奇葩的事情!

但是,既然事情已經明確,同時單位現在才幫你交社保,那說明你前面二十年都是沒有社保的。對於編內人員來說,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是2014年底才開始的,所以他們之前的工作年限雖然也沒有繳納社保,但是是可以視同繳費的。而編外人員,如果沒有繳納社保,那麼這二十年的工作年限就相當於一段空白,對於退休以後的養老金高低是影響非常大的。

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單位是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因此題主所在的事業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因此題主可以和單位溝通,讓他們補繳這一段時期的社保。而如果單位不同意,那麼建議題主保留好合同等證據,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相關情況,請求協助解決,當然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這麼做,否則是很容易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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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這個事你得問你自己,當時咋去這個單位工作的你應心知肚明,沒有編制的人與有編制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可能一樣,你為什麼不提出來?2000年以後陸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你沒編制你的醫保是怎麼辦的?再有從201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你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怎麼辦理的?從201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始參加職業年金,你有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你有嗎?如這些都沒有,當時你幹嘛了?

另外國家對有編制的人年年考核,並且發績效工資,你沒編制得不到,你幹嗎去了?同單位的不可能都與你一樣在一個崗位上幹二十多年,肯定有升遷的,你當時沒想法?所有這些你自己很清楚,你出這個題目是取悅他人耳目,誘導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講出不適之詞,可見你出此題目的用心良苦。

其實你在這個事業單位與臨時僱傭的看門老頭一樣,就是一名臨僱傭人員。

如果你原來就有住房公積金,2014年10月1日後你有與其他同事一樣的社保、一樣的職業年金,有沒有編制都無所謂了,因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起也實行社保並軌了。如果沒有這些,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與單位交涉讓他們出頭為你辦理社保,但你單位是全額撥款單位,參保繳費單位應出部分恐怕不好解決。



我愛我家214230147


題主1999年5月參加工作,職場生涯已經有20年,最終發現自己沒有事業編制,這也是太尷尬,也是有些太奇葩……

很多人會覺得題主太奇葩,連自己穿什麼“內褲”都搞不清楚,職場戰鬥經驗值為0。真的是這樣嗎?我可以負責任的說,這話往往是“馬後炮”,站著說話不腰疼,題主不知道編制也是正常事。

畢竟事業單位有專門的財會人員搞待遇的事情,要是沒有什麼事情,誰也不會無緣無故去查自己的編制情況。那麼,題主何以會長期誤以為自己有編制?

這就要回到當年,那個時代跟當代很不同,不要現在的“逢進必考”。在那種社會背景下,很多人託關係進編制,或者“子承父業”得編制,或者專業對口招進來,或者乾脆來一場事業單位自己組織的招人考試……

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招人方式,跟現在的考試招人相比,隨意性還是比較大,各種人情面子都還能使上勁這樣的影子,即便是如今還存在,比如說某個事業單位跑到某大學定點招人。

2000年之後,整個社會的招考公務員、事業人員,才逐漸興起“逢進必考”。因此,題主1999年入職,應該是沒有經過像如今這般——正規的考試招人程序。不過,題主遭遇不幸,本應該有編制的事情,變得沒有編制。更糟糕的是,題主沒有在早年發現問題,否則還會有補救的空間……

題主沒有落實編制,我估計是遇到瓶頸,要麼是有人刁難,要麼是編制滿額,要麼本身機構沒編制。那麼,20年後的今天,發現沒有編制的尷尬,該如何解決呢?

答案是有些絕望,事情拖到現在,可謂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幾乎是沒有辦法解決,因為現在的公家編制看得很牢。但是,幸運的是題主想補救的是事業編制,這種編制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裡,還是有轉機的可能。

舉個例子吧,大概在2015年左右,我所在城市的一批公務員招考,由於不合規導致落實不了,結果政府拿出手裡的事業編制來代替公務員編制。其實,這還不是孤立,幾年前互聯網上有報道,某市的城管10多年啥編制都沒有,結果人家有手段,最終拿到事業編制。


子屠龍


看是什麼情況,也就是單位認為你是不是正式的。

首先來說,上班二十年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編,很多人看著好像很可笑,覺得怎麼可能有這種事,這也太糊塗了。但實際上在基層,這種情況很常見,尤其是前些年,基層的編制很混亂,各單位超編嚴重,編辦批准編制與實際工作人數不對應,誰都不知道誰有沒有編。

舉個例子,比如北京邊上著名的燕郊鎮派出所,可能限於編制,就給批了五個編,但實際上轄區有本地及外來人口一百多萬,然而派出所只有五個人能運轉嗎?肯定是不行的,所以當時可能招了50個人開始讓這個派出所運轉,財政給的工資待遇都一樣,那麼這50人對應的就是5個編,至於誰有編根本說不清楚,後來,由於某些原因,必須說明白誰有編時候,才會明確。

如果你是單位正式職工,屬於我剛才說的這種情況,工資待遇和有編的一樣,在機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那麼無所謂,對你沒什麼影響。歷史遺留問題,地方都會妥善解決,不會讓你吃虧的。

如果單位認為你是臨時工,你的工資低人一等,屬於這種情況,那麼你可就慘了,最後很可能跟你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你的社保會在企業養老保險繳納,雖然說現在養老保險已經並軌了,但實際上企業退休的養老金會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養老金少很多,而且你很有可能享受不了職業年金。

不過你已經上班這麼多年了,像你這種情況當地應該很多,不止你一人,報團取暖吧,沒什麼好辦法,單打獨鬥肯定是不行的,這麼多年沒給交社保,最後退休金可能也低,讓當地給你一筆補償吧,至多也就這樣了。


七葉一支花


樓主你好,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多年,到現在單位交社保才知道沒有編制,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我認為這個事業編制應該來講,每個人都應該是清楚的,因為本身事業單位是需要通過的正規統一考試,錄取以後才會擁有事業編制,所以你沒有編制的話,就沒有通過統一的錄取考試。

那麼自己心裡應當是比較清楚的,是不存在不知道的問題,當然作為事業編制的編外人員也好,還是作為這種勞務派遣員工也好,那麼都是能夠正常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雖然說你可能在某些福利待遇上不如正式編制的,這些人員高,但是基本上如果說能夠享受到社保和五險一金的待遇,相對來說還是比較不錯的。

所以對於你這種情況來講,如果說你想擁有一個正式的事業編制,那麼你就要考取事業編制單位,這樣的話才會擁有正式的事業編制,否則的話,那麼你將永遠會成為這種編外人員,因為畢竟不論是事業編制人員也好,還是公務員編制人員也好,都是需要經過國家統一的考試,錄取以後那麼符合要求才會進入到編制內的人員。


社保小達人


題主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題。

在體制內上班的人都知道編制的重要性,編制不僅意味著收入待遇、職務晉升,還意味著未來的保障;在事業單位上班上了快20年才知道自己是非編人員,對此,我驚訝不已,題主是何等心大?!


那麼,既然事情已經發生,我認為題主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入手,去解決這個問題:

1、查閱檔案資料,弄清楚99年5月參加工作時的編制情況。

早期時候,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繁多,管理也不規範,的確存在稀裡糊塗進單位的情況,也存在一批非在編在崗職工借單位改革機會,獲得正式工身份的情況;所以題主應通過查閱檔案資料、向同時期同事諮詢他們的情況是否和你一致,如果發現自己的確是特例,那麼就應該向組織部提出恢復身份的申請。


2、假使的確是他人原因造成身份登記錯誤的,題主可向律師諮詢,是否可以讓當時經辦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3、社保是國家強制購買的保險,之前單位怎麼可能會不替你購買呢?所以從這點而言,但凡在機關事業單位上班,無論在編與否,都不該出現上了近20年班才給你交社保的情況。

我是@事業單位搬磚狗:3年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3年市本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體制職場規則的觀察者、解讀者。關注我,一起了解體制內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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