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能開?

寧婕


這個決定就是個錯誤,為什麼,因為,一,現在農民在城裡打工,已不是傳統上的農民,他們有選擇生活居住的自由。二如果宅基地老宅不變錢,只會爛掉,農民辛苦幾百年的積蓄變零。三,農民都走了,剩下空心村,消亡村,本來有買客上門付錢買走一些家當可以變現,可是城裡人又不能買,哪誰會去買呢,吃虧的還是農民自己。四,農民和城市居民都是中國國民,何必分出身份作賤自己,有人喜歡城裡買房,有人經濟差一點喜歡農村生活,用勞動補足生活需要,也是市場經濟。五,集體經濟已經被聯產承包替代,三權分置,鄉村和城市互通已無法律財產障礙。六,幾個老頭老太和懶鬼在農村恍恍惚惚貪吃補貼的想法已過時,鄉村振興不靠他們幾個鬼,靠城鄉互通才是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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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一個偶然,我在農村買了房子。原房主70多歲了,到城市兒女身邊定居了。當時,也不是非常想買,是原房主及其親屬子女說是需要錢到市裡買房,極力促成,買賣合同是村裡老會計起草的,村長和整個村小組18戶人家代表在一個小飯館裡見證的。七年來,我始終把自己當成一個“村民”,和老鄉一起修路,種樹,春耕秋收。哪家有事情需要幫助,都會過去。甚至,我們利用我們的城市資源和條件,幫農村老鄉看病治病,宣傳國家政策……我就想知道,我這個城裡人在農村買房子,有什麼不好?我呼吸到了新鮮空氣,放鬆了身心,體會到了耕種的艱辛和快樂。房主得到了資助在市裡買了房,在兒女身邊生活,老鄉們也因為我們的到來都有所受益,拉近了城鄉距離。這有什麼不好嗎?為什麼要把城裡人到農村買房說得那麼恐怖?!當然,我也是不贊成到農村修豪華大別墅,即使有實力,也不要那麼做,因為那樣不接地氣!我們到農村是為了接地氣,而不是為了高高在上的去霸凌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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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人過著舒適安逸的生活,有的卻羨慕山青水秀、空氣新鮮、視野寬闊的農村。畢竟城市人的收入比農村高得多,想到農村買塊宅基地修房建屋度過他們的老年生活。其實城裡人在農村買不了宅基地,而且“這個口子不能開”。這是因為:

宅基地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和利益相聯繫。農村的宅基地是非農戶口人群的“專屬品”。也就是說,農民是農村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者農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農村宅基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甚至無償得到宅基地,並獲得基本的生活條件。土地的有限性決定了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得到或購買宅基地。由於城市居民戶口的性質決定了他們不能在農村買到宅基地。如果“開了口子”,也是蠶食集體利益。


農村宅基地是“三權分置”,所有權歸集體。完善農村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是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的要求。也就是說,農民的宅基地和閒置房歸集體所有,農村的土地是每一個農民的共同財產。農民只有宅基使用權,而沒有私自買賣權。如果允許城裡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會違背集體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


農民會吃虧,容易引起社會的不穩定性。農民文化水平不高,眼界不寬,又因為窮怕了,放城裡人一忽悠,拿出可能農民這輩子都沒有見過那麼多的錢,不免心動。把宅基地賣了,有的人會去城裡買房子,但賣宅基地的那點錢,根本不夠。農民連自己住的地方都不知在哪裡?不但是農民最終吃虧,還會為安身立命出現社會的不穩定性。

國土資源部原部長姜大明說過“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個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這個原則不能突破”。足見國家對土地政策的長遠打算,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開口子國家政策是不允許的。也就不可能“開這個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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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都聽過這麼一句話,那就“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不能開”,這是為什麼呢?宅基地在農村是怎樣的一種存在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宅基地。

我們要知道,我國的土地制度是社會主義公有制,農村的土地制度為集體所有制,宅基地就屬於村集體給農民建房以滿足居住,農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可以隨便改變宅基地的用途,其所有權歸村集體所。因此也不可以隨便買賣。

在2018年1月15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會議上提出了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個口子不能開。有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是宅基地屬於農村居民的獨有福利。城鎮居民無法享有。

我相信很多人都聽過這麼一句話,那就是農村戶口越來越值錢了,為什麼這麼說呢,與其說農村戶口越來越值錢,還不如說宅基地越來越值錢。按照我國的法律看,國家嚴格執行“一戶一宅”,不允許宅基地隨意轉讓和買賣。

第二口子一旦開,農民的權益將受損,我國目前在很多地方有宅基地改革試點,城鎮居民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並且過程挺麻煩的,城鎮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經過審批,符合規範才可以。

第三衝擊我國的土地所有制度,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實質上導致了集體土地的“流失”,把土地從村集體流轉出去,成為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之間的“灰色土地。

第四影響農村的土地供需,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一般是閒置,都是為了升值,而不是為了居住。

而對於農村人來說,宅基地用於居住,(分家,結婚,娶妻生子等。)如果放開這個口子,會對農村土地帶來不利影響,造成衝擊失衡,土地集中等。

第五影響社會公平和更加劇貧富差距,窮人連居住的地方都沒有,富人好多房。

總的來說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這個口子一定不可以開,這也是對農民的一種保護,否則這個口子一旦打開,很多農民甚至“屋立錐之地”,那是很可怕的景象!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你覺得這個口子應不應該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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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口子應該開,農民都可以進城去買樓,為什麼城裡人不能到農村去。只有城市的資本流向農村,城市人進駐農村,農村才能活起來,農民才能富起來。我老家那塊的房子,在當地兩萬都沒人要,後來城裡人花二十萬買去了,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兩全其美,又盤活經濟。任何事不要教條,看它是不是有利於農村發展,能不能讓農民富起來。農村很多集體財產都讓村幹部揹著農民,以最低的價格賣了。幾乎就是白送給買方。從中撈了好處,坑了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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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開!

都說是為了農民好!怎麼為農民好啦?答:農民把宅基地賣了,以後就沒地方落腳了。

什麼道理!

既然這樣,城市的房子也乾脆不要買賣!難道城裡人把房子賣了,把錢用掉啦就有地方落腳!難道是國家更照顧農民?

我也是農民,在農村也有宅基地!我的理解是農村宅基地產權不放開,大部分中國農村將永遠沒有發展的機會!

農村最重要的財富是什麼?土地,宅基地。這兩樣你不允許確權流通,農村靠什麼發展?發展無非就是資金,技術,人才,農村除了土地跟宅基地能把這些吸引過來,還有什麼有誘惑力!

希望政府不要總是用過去的慣性思維考慮問題!也許是我考慮的不周,但目前大家關於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的觀點不足以說服我這個農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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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的《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願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仍然強調,“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三大原則。

關於原因林林總總。

無外乎土地政策,保護農民利益等等,但是這樣的政策是適合歷史發展麼,近的如計劃生育政策的變革,稍微遠的如小崗村從人民公社的集體大鍋飯到分戶包產責任制,總之歷史發展的,時代是進步的,土地改革一直是在我國進行著。

如果允許城市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誰最高興呢,當然是城市人,終於可以自己購買土地使用權,可以蓋自己的別墅了,蓋別墅同城市商品房的價格相比差距巨大,城市幾十平米的商品房可以在宅基地蓋幾百平米住宅。


同時擁有宅基地農民也是高興的,宅基地可以流通,價值馬上升值數倍、數十倍,誰不高興。至於轉讓與否,在於農民自己。政府也可以在轉讓使用權過程中收取稅費用,也可受益。

一旦撕開這個口子,不僅僅是剛需的人會去農村買宅基地,那些富人更是會去買宅基地(他買的面積比剛需人群還要大的多),那麼長久以往,真正的窮人(多指農村人),將會沒有一村土地可以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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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要倒閉,地方政府土地財政收不上,也許連累官爺發工資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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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家正在全力推進城鎮化建設,讓絕大多數農民變成市民,然後拆掉民居,推平宅基地,平整好大片農田,實現機械化耕作,真正建成社會主義新農村。

如果讓城裡人下鄉隨意建房,東一家,西一戶,分散居住,就會制約農村發展,永遠實現不了農村城市化,機械化大農業就會成為一句空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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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一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來,之所以“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其目的往小裡說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失,往大里說是為了維護社會的長久穩定。



土地是農民最為富有的資產

農民與城市戶口的居民相比,顯著的一個特徵就是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包括對耕地的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的無償使用權。宅基地,是村民作為村集體成員才能享有的,用來建設生活和居住房屋的村集體土地,是一種無償使用的、帶有福利屬性的權利。我們的法律法規也明確規定,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在農產品價格普遍不高的當下,土地是農民最為富有的資產。



一旦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會引起怎樣的後果?

一、農村宅基地價格“水漲船高”。一旦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更多的社會資本肯定會注入農村宅基地市場,宅基地的價格肯定會像近些年的商品房一樣,價格會越來越高。

二、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宅基地。

按照“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和“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不會被批准”的規定,將自己宅基地出售給城裡人的農民,再想申請宅基地,是不會被批准的,那麼,就以為著這部分農民就失去了自己在農村的宅基地。

三、商品房價格將“不降反升”。許多人會說,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城市商品房的價格肯定會下降,其實不然。因為“一戶一宅”政策的限制,農村宅基地的總量是一個相對穩定的數字,而農民出售了自家的宅基地之後,其選擇有兩種,要麼再買一處宅基地,要麼進程買商品房,這樣一來,勢必會引起城市商品房價格的上漲,到那時,蒙受損失的還是農民。



四、進一步增加農民的負擔。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一樣,農民將自家的宅基地賣了,又不能重新申請宅基地,只能購買他人的宅基地或者進程購買商品房,而不管是宅基地還是商品房,價格肯定會越來越高,到頭來,人們會發現,要想再有一處屬於自己的家,是難之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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