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房,應該如何處理?

青春不言敗394


農村違法建築不可能有產權歸屬,通知拆除就得拆除,不拆除強制執行還要你出錢恢復原狀。農村耕地具有生產、生活、生態等多重功能,對於一個擁有數億人口的國家來說,更是糧食安全的根本保證,重要性可想而知。要知道我們偉大的袁隆平先生有再強優勢的雜交水稻技術,也得有耕地來施展。

農村退耕還林,非農建設佔用,災害損毀,農業結構調整。除災害損毀屬於非人為不可抗力,退耕還林和農業結構調整屬於政策規劃外,非農建設佔用則多是城鎮化進程中行業和資本的自發作為。近年來都在採取措施嚴控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同時,作為對工業化、城鎮化建設佔用耕地採取不斷擴大的補救措施,耕地佔補平衡政策也不斷被強化。

農村私賣耕地本來就是不合法的,耕地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築,不得破壞,影響耕地性質,這個肯定要打沉重地基,硬化。作為人家村集體的外人,想獲得人家土地的使用權需要該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租給你。根據法律你必須種地,如不種地,人家有權收回,也應該收回。同時不存在過戶問題,不能建房。建了就是違建,而且算違法,可以把人逮走關起來,把房拆了。(但不排除你點子硬,逮不住你,拆不動你)

其次,不管國有還是集體,對方建房如果會獲得有關部門審批,都是違法的,而且一般農村建七層肯定是違反規劃總規的,賣地是否有籤合同,一般來說,如果土地性質是集體,那麼賣地合同是不受法律承認的,國有土地的話另當別論,但是不管怎樣,私人土地交易是不受法律認可的。

現在農村非法佔地行為最主要表現在“以租代徵”。“以租代徵”系通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農村私賣耕地佔地建房就是不合法的,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買賣。

總之,我們農民一定要避免觸及法律紅線,清楚哪些行為是非法佔地,違法佔地,絕對不要越雷池半步,要嚴守耕地紅線,堅持耕地保護優先。


農人顧流芳


農村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房,應該如何處理?

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房?村委會、村小組是幹啥的?不可能不清楚?只不過是還沒到處理的時候,睜隻眼閉隻眼而已。


對於農村的土地來說,都是村集體的所有權,村民只是有使用權而已。而且,對於耕地、宅基地、荒地等村集體的土地,都有相關法律、也都有相關的法律解釋,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對於題主說的這類私賣土地、違法佔地建房等情況來說肯定違法的。

對於耕地來說,是不可能進行買賣的。雖說一些農村有些人將自己承包的耕地作價永久出售,但是這種方式是不會被村委會承認的,私賣土地承包經營權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的。而且,對於這類買耕地的人來說也是不能更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承包人的,也是不能經過確權的。最多的也就是相當於流轉了剩餘的承包期而已。

而對於佔地違法建房就更簡單了,前不久的“秦嶺別墅事件”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違法佔用土地建房的案例,最終的結果不也是拆了嗎?所以,對於這類人來說最終也是花了錢、定為違建、最終也是被拆除的命運,得不償失,沒什麼意義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問:農村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築,應該如何處理。


首先必須確定,任何一塊土地都是國家的,老百姓分的土地只有耕種,管理、使用權。如果將土地私自出賣,必將觸犯巜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一旦發現,必將受到法律嚴肅處理。

在農村,各地區基本上停止批房,也就是說,農民想建房基本上是不會被批的(特殊情況除外),如果在違法佔地上搞建築,情節是非常嚴重的。一經發現,違法建築將被拆除,並依法處罰。


話又說回來了。現在各地在耕地上建了大量的大棚,雞棚,養豬等等建築,但這些建築都屬於臨時建築。政府是默認的。一旦國家徵用,將無條件坼除。


不可否認的是,有個別人在耕地上建私房問題,這只是民不舉,官不糾。但是,一經發現或舉報,後果不堪設想。

做為公民,必須遵紀守法,一切按法律辦事,才能睡上安穩覺,否則,早晚是病!


沙塵暴5478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村民有承包經營權,既然村民沒有土地的所有權,那麼私下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賣了,肯定不符合法律規定,那麼私下將耕地違法賣了並違法佔地建房,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私自賣的土地不能被確權登記。因為,農村土地不能買賣,私下把土地賣了,不受法律保護與認可,即便你將土地賣了,原則上這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仍屬於你,但是在土地確權登記時將土地確登記在你名下的話,買土地的人肯定不同意了,這就會導致土地使用權的爭議,有爭議的土地不能被確權登記,只有確定土地的使用權之後才能被確權登記。

其次,在耕地上建房,改變了土地的用途,村集體可以收回這塊土地。農村建房使用的是宅基地,而宅基地屬於建設用地,如果想在耕地上建房,首先要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否則就屬於違建,村集體作為土地的發包方有權要求你拆除耕地上面的房屋,恢復耕地的本來面貌,如果再三勸阻你不聽取的話,村集體可以收回你耕地的承包權,然後將耕地上面的房屋進行拆除,損失由買賣土地的人承擔。

所以,針對這個提問,只有一條解決的辦法,那就是買賣土地的雙方自行協商,將耕地上面的房屋自行拆除,並解除土地買賣協議,由此導致的損失各自承擔。不然,會導致房屋被強制拆除,土地承包權被收回的後果,孰輕孰重一眼便知。


農村一山貨


耕地買賣是違法行為

首先,耕地是不能買賣的,耕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不僅違反了《土地管理法》,情節嚴重的,還會觸犯《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8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耕地建房需要走合法手續

在農村宅基地不充足的情況下,可以使用耕地用於非農建設,但是一定要走審批手續,不然會被視為違章建築依法拆除。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農村依舊存在私自買賣土地的行為

在目前,農村可能依然會存在私自買賣土地的情況,在土地確權工作中也確實有見到。雖然不能完全杜絕這種行為,但如果是為村村民謀福利,那也無可厚非。但也要防微杜漸,警鐘長鳴,適可而止,因為法律的底限不能觸碰。


農十


在我們國家裡,土地是屬於國有土地,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村集體土地己承包到戶,並且也已相應確權,但這個權並不是個人對土地所擁有的所有權,而是使用權。

集體土地己承包到戶(個人),在集體內部是可自行流轉承包工地的使用權,但並不是能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對於買賣土地,即沒了所有權,又何談於對土地的買賣。買賣了,有合同協議也是無效的。只有合理合法的繼承。而即然承包了土地,也可依法依規對進行對土地流轉其經營權,流轉到具有能力經營的種植大戶,合作社等,也是可以的。



至於在土地所使用的過程中,並不能用來做違法建房等自行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建房在村集體裡已統一規劃宅基地,並且是一戶一宅政策。對於私自佔用土地建房已是屬於違反國家相應政策法規,是不允許的,違輕者是必要拆除還原土地所屬性質,嚴重者除還原土地性質外,還要受到相應處罰。


惠民才新春


土地不僅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同時更是國家立足與發展的根本。農民對土地的渴望和依賴是,中華民族長盛不衰的根源所在。所以在我國實行了最為嚴厲的土地管制制度,也把土地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入法,即“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同時我國規定了耕地紅線18億畝不減少。但目前罔顧法律私下買賣耕地,違規建設現象仍十分突出。對此,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如何查處的呢?



一、嚴禁私自買賣耕地

土地從性質上可劃分為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從土地用途上主要可劃分為建設用地、農用地、未利用地。所以耕地是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依照一定程序以戶為單位發包給農民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農民取得是承包經營權,不是所有權,對於承包的土地需要依法經營。


上面講到了,我國實行土地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是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國家也編制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還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不得佔用耕地;禁止佔 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農民個人是否可以在自家耕地建房?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農民建房只能在自家宅基地建房,還得符合相關規劃,而且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還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所以,就不要再提在耕地上建房子了,即使例外,還得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你也辦不下來,有這個想法的還是洗洗睡吧!

三、耕地擅自建房的處罰有哪些?佔用違法建設,耕地面積達到一定標準,是觸犯刑事責任的,要受到刑事追究,這個暫且不說了。只談談其他處罰吧。

第一,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

第二,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第三,農村村民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四、擅自買賣耕地行為的處罰

第一,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二,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首先是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以上就是大概情況,最後提醒大家:現在都是衛片執法,衛星在頭上飛著,分辨率極高,稍有違法建房的看得清清楚楚,佔用耕地建房不可取,到時拆除違法成本就太大了,哭😭都找不到地方。

以上回答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承包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

有需要這方面法律問題的,請關注我醉美梨鄉,我將為你認真作答!


醉美梨鄉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不能自由買賣,只能在同一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轉讓。也就是說農村土地跨村集體轉讓和賣給城市人都是違法的,農民將土地賣給非本村人私自建房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農民將土地賣給本村人私自建房,違法情結相對較輕。


農村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房,應該如何處理?

違法賣耕地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農民私自將土地賣給外村人或者城市人,土地仍然屬於本村集體所有,購買人無法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無法將購買的土地辦理住房建設用地,購買人沒有土地承包權,只有經營權,說白了,違規購買的土地相當於租土地而已。如果土地增值,賣土地的農民反悔,買方是得將土地歸還賣家的,當然,賣家也得退還土地款。所以,違規買賣土地承擔的法律後果就是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賣地不違法、違法佔地建房怎麼處理。

所謂賣地不違法就是將土地賣給本村村民,實際上是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這種轉讓行為是合法的,不會承擔法律後果。但是違規佔用購買的耕地建房就要分情況了,一般來說,違規佔用耕地建房的情況分兩種,一種是未經申請私自佔用耕地建房,但符合一戶一宅規定,這種情況不會承擔多大後果,可以補辦宅基地審批手續即可。另一種是未經申請私自佔用耕地建房,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方式是修建好新房子,拆出舊房子並恢復成耕地,符合一戶一宅規定,二種方式是強拆違規修建的新房子,這種方式在很多農村除了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外,一般耕地佔用了也不會採取強拆,只是無法確權登記,辦理不了相關產權而已。但管理得嚴的農村地區,強拆也是有可能的。


賣耕地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也違法怎麼處理。

這種違法情結是非常嚴重的,雙重違法的違規建築,一般都會採取強制拆出,這種違法行為對於賣地的農民不會被追究什麼法律後果,對於買地建房的人來說會承擔慘重的經濟損失,風險非常大。但現實生活中,違規買賣土地違規建房的人也很多,特別是在城市郊區,鄉鎮街道非常常見,有經常被強拆的,也有修了沒有被拆的,監管非常困難,這類違章建築有的時間長了,事實已定也會默許合法,從保護老伯姓的財產出發,能不拆的最終都會允許合法化,我堂哥在縣城買了塊地修了一棟房子,一直開通不了水電,今年政府同意,全部沒被拆出的違章建築,都給開通了水電,默認合法化。

總之,違規買賣土地建房,對於賣地的人來說,不會被追究什麼責任,只是賣掉承包地,在承包期內無法重新獲得承包地。對於買土地建房的人來說,要承擔很大的經濟損失風險,一但被強拆,損失慘重。所以,買地建房還是按合法程序走,違法買賣違規建房最好不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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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首先,這個問題不準確,農村耕地土地是國有和集體的,是不能私自買賣的,只能流轉經營權,我國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所有土地都必須按照核定用途予以使用,使用權人不得私自變更土地用途。

尤其對於耕地來說,國家政策法規對此保護非常嚴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條明確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如果村民想要建房,正常的審批流程應當是在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並被批准建房後,才能在獲批的宅基地上、核定面積內建造房屋。這樣建造的住宅才屬於合法住宅,才能獲得鄉政府的確權登記併發放小產權證。

如果村民未經審批就私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那麼就完全屬於違章建築。在管理不嚴的情況下,輕則不能獲得確權登記,而在管理趨嚴的情況下,重則房屋會被強制拆除,並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當然,幾年前在耕地上私自建造的住宅,最有可能的結局就是被強制拆除。此前有過很多案例,在耕地上違建的農村別墅被炸燬了,所以對於耕地保護,農村朋友一定要了解掌握,違法很可能就在你身邊。




人間四月天天


農村私賣耕地違法佔地建房,首先這種事情現在在農村很普遍,很常見有的是圈佔農田建設工廠,養雞場、飼料廠、玉米收割廠,對這些事情貌似在農村見怪不怪了,有些人更是大肆建設!


不可以違法圈地建設

圈地建設房子愈演愈烈,基本可以分成三種原因的:


一:村裡房子規劃不合理自己搬遷的開闊的合適的農田上建設房子,這種問題很常見,在我們村莊以前都是靠裡,但是房子衚衕很小車基本進不去,如今很少人在裡邊住了都是搬遷到南邊了,但是很多不是宅基地而是農田,對這種情況見怪不怪了,很多村莊都是這樣,也沒有人制止,所以農民感覺這是理所當熱!造成了大量耕地流失老的宅基地閒置,主要是應該重新規劃未建設的宅基地這樣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二:第二種就是家裡兒子多一處宅子不夠,這樣的人家也很多很多都是佔用了耕地建設新的房子,因為宅基地不夠用,有的老人還要單獨住造成了這樣的局面,但是在農村這是常態了,結婚必須人手一處房子,很少有兒子和其他的兄弟住在一起的,所以這也是一種狀況!



三:這種就是惡意全佔農田,進行自己的利益操作,比如開飯店,開各種工廠,這種是明令禁止的。這種情況應該完全杜絕,把個人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這種事完全不能發生,東窗事發損失慘重。


總結:農村佔用耕地應該合理解決,聽取農民訴求合理規劃和引導,共同建設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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