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01

我叫羅麗麗,今年23歲,在天津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帶我的師傅姓賈,39歲,律所的合夥人,人稱“一部行走的法典”。由於師傅不用坐班,常年在外辦公,所以,律所接待來訪者的任務基本就歸我了。

5月17日早上,我像往常一樣坐在辦公室翻法條,進來一位將近50歲的中年婦女,容貌中上,但氣質絕佳,看著是個外柔內剛,通情達理型的知識女性。

她沒有因為我年紀小,而露出絲毫的不屑,反而用請教的口吻,向我諮詢。

經瞭解,她叫高敏,今年46歲,在北塘中心城區開了一家養老院,建築面積大約400平米。今年,那一片區要拆遷了。聽說補償款預計是每平米17000塊,還有30%的團籤獎勵,這樣算下來,將近能拿到884萬元。

萬萬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兒上,高敏的閨蜜居然來跟她搶拆遷款了。

高敏的閨蜜叫張小玲,13年前丈夫患癌症去世,此前為了給丈夫治病,欠了一屁股債,一個人拉扯著兩個孩子掙扎求生,生活苦極了。當時,高敏已經嫁到市裡,丈夫王寶泉去了日本打工。

閒來無事時,高敏經常會邀請小玲和孩子們到家來打牙祭,臨走偷偷往她包裡塞點錢。

有一次,天都黑了,張小玲拖著孩子來找她,進門就放聲痛哭說債主日日上門討債沒法兒活了,她打算把漁村的五間房都賣了,自己背上孩子到東郊區的大棚裡給人家種菜去。

當時,在大棚裡種菜是個苦活,只有走投無路的人才會這麼幹。高敏再看她的孩子穿得全像乞丐一樣,特別同情她們。

張小玲走了之後,高敏打越洋電話跟丈夫商量,能不能先借些錢給張小玲母子度日。王寶泉說救急救不了窮,不如先把她的五間房買了,等老了之後就在漁村那邊安度晚年。

於是,高敏把丈夫多年打工攢下來的32萬塊錢給了張小玲。王寶泉怕她不仔細,還特意從日本回來,簽了一張詳細的購房合同。

當時張小玲對高敏夫婦千恩萬謝,還上欠債主的錢後,就真的背上孩子到東郊大棚種菜了。

按說以當時的市價,6萬多塊錢買一間漁村小平房是夠貴的啦!但是高敏可憐她,無親無故還要拉扯倆孩子,就豪爽地買下了。

接下來的13年裡,他們陸陸續續投進去51萬塊錢,把100多平米的三間小房擴建成了將近400平米,擁有15間房的養老院。13年間,陸陸續續住進來100多位老人。

由於雙方都太忙,張小玲去了大棚後,閨蜜之間也漸漸沒了往來,多年不聯繫了。

沒想到,今年5月份的一天,得知房子要拆遷的張小玲,突然帶著兩個孩子打上門來,一上來就說,要高敏還她的房。

“你說我這白紙黑字寫著的合同呢,這女人怎麼這麼胡攪蠻纏?我老公當場氣得犯了心臟病。臨走時,張小玲還賭咒發誓說,這事不算完,我們沒資格住她家房子,要告我個傾家蕩產。”高敏說到最後有點激動,滿眼期待地望著我!

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02

我詢問高敏是否帶了當時的購房合同,她掏出了四五頁紙遞給我。我仔細看了看,這是一份手寫的合同,因為年代久遠,紙張都發黃髮脆了,但上面的字跡卻清晰可辨。

而且,合同構成的要件一點兒都不缺,從字面上看不出任何的問題。

都說一次拆遷能盤活一片律師行,律師們都喜歡這種標的大、訴求簡單的案子。

幾個拆遷案子打下來,真是看盡人生百態:為了拆遷款搶父母房產的,為了佔土地補償款和侄女兒結婚的,因為劃分土地丈量面積,弄出人命的比比皆是……

當然也有前房主回來分一杯羹的,但是他們要分補償款的前提,完全基於當初的合同無效。我心中暗自思忖,張小玲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底氣胡攪蠻纏呢?

我又把那張合同翻過來調過去地看了好幾遍,也沒看出問題。於是試探地問高敏:“您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出現過什麼問題?有什麼爭議?房款是否當時就付清了?有沒有付清房款的證據呢?”她開始陷入沉默中。

在她思索的當口,我覺得這個案子標的太大,也怕有自己看漏的地方,於是就藉口給她倒水,起身到別的房間給師傅打電話去了。

師傅聽完我的話,在電話裡哼哼說:“嗯,知道了。你先問她訴求,我這就趕過去。”

可等我掛了電話返身回到接待室的時候,發現高敏已經不在了。而且,她居然沒有留下任何的聯絡方式。

師傅回到所裡,皺著眉聽完我的陳述,看了兩眼合同複印件,鼻子裡又哼了一聲說:“這不明擺著的事實嘛,這個合同不成立。雙方都有過失。”

我大吃一驚,翻來覆去地看合同,半天也沒找到線索,問師傅到底怎麼看出來的。

她敲著我的頭說:“等她來你自己問她,還有看看合同法,動動腦袋瓜子。”說完,她邁開長腿又走了,留下我抱著腦袋陷入一團迷霧中。

沒過幾天,如師傅所說的那樣,高敏又來了。她帶著幾分歉意說,當時因為丈夫心臟病突發,她走得急,沒有能夠及時通知我,請我千萬別介意。

根據以往接觸案子的經驗,我推測可能當時簽訂的合同涉及什麼個人隱私,而慢熱型的人,是不會一開始就和陌生人吐露太多個人信息,哪怕是自己的律師。

所以,我就換個方式問她:“是不是張小玲又來鬧了?”她點點頭。

我趁熱打鐵地問她知不知道,那女人到底有什麼理由如此囂張?她沒有回答,避開了我的目光問:“是不是有法律規定,城市裡的人不能買農村的房子?”

原來如此。師傅說這個合同是無效合同,關鍵就在這裡了。《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當中第二條明文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張小玲家的5間小平房,屬於農村宅基地的性質。高敏本來也是當地的居民,卻在當年結婚後,把自己的戶口遷到了城市,身份變成了城鎮居民。這樣一來,她確實根本沒有資格購買張小玲家的住宅。

根據《合同法》第52條中的相關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無效合同。

聽完我的解釋,高敏難過地繞著手指頭說:“我走了幾家律師行,大家都這麼說,說這官司打不贏。”頓了一會,她眼圈泛紅地說:“難道我十幾年的經營真的就這樣沒了嗎?那100多位養老院的老人怎麼辦呢?”

確實,當年高敏如果拿著投入到養老院中的83萬元買了城市的房子,應該可以買到2、3套百十平米的房子,按照現在的房價,她應該坐擁更多的資產才對。

我心裡也是一陣悲涼,又起身打電話問師傅,這個案件接不接?師傅回答說:“你傻啊!這麼大標的,你問我接不接?”聽她這口氣,是有必勝的把握了,比起心裡的疑惑,我更想看看賈大律,如何逆天改命。

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03

後來,我被賈大律師指使去了一趟養老院,拿到建築圖紙,確定實際面積,再親眼看看具體情況,拍照留檔。

剛進村,我就看到大紅色的拆字在院牆上格外醒目,很多人家在家門上貼了喜字,掛了燈籠,盤了地龍(花炮),興奮的情緒籠罩在村子的上空,而高敏家養老院,則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這是個兩層的小樓,刷了素白牆面,特別乾淨,為了方便車輛的出入,他家還用青磚鋪了一條通向村口的路。看得出,高敏和老公把所有的心血都花在這家養老院上了。

由於我穿著正裝,幾位在院子裡曬太陽的老人,把我當成了拆遷辦的工作人員,熱情地上來詢問具體信息:“到底什麼時候拆遷?”“到底什麼時候補款?”“政府要怎麼安置我們?”……

還有的老人上來訴苦,七嘴八舌地說,拆遷款不能給來搶錢的前房主。從老人的嘴裡我才知道,原來,張小玲不僅來鬧過,還半夜裡在門上潑糞水。老人們都說那就是個畜生,為了錢都要瘋了,政府可千萬不能信了她。

就在我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高敏走出來給我拿了建築圖紙,還帶著我在養老院逛了一圈。一路上高敏熱情地和看見的每一位老人打招呼,向我介紹著他們的情況:

這是位老師,去過西藏支教,因為高原反應,被學生背到醫院,後來他得了老年痴呆症,什麼都不記得了,卻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學生。這是位醫生,曾經是援非的專家,可惜他無兒無女,總說自己在等待末日的審判……

她突然停下腳步說:“小羅你知道,人都會老,老了會嚼不動想吃的東西,不記得回家的路,會尿褲子,會祈求去的平靜而有尊嚴。我想做的就是讓這些老人平靜、沒有痛苦地走完剩下的路,也希望自己能有這樣的終點。

“我把他們當做自己的父母,或者未來的自己,我總覺得這些老人和自己的命運息息相關,所以一個也不願意捨棄。要是沒了拆遷補償款我該怎麼辦?要怎麼再建一所養老院?這些老人會被送去哪裡,經歷什麼樣的命運?”然後,她轉過頭哽咽起來。

都說中年人的崩潰是無聲無息的,身體上的衰老,歲月裡的磨難,就在那麼一刻,突然毫無徵兆地落到他們身上,砸出一條條裂縫。那是傷痕,但也是陽光,透進他們生命深處,讓他們更加堅強。

走出養老院,我突然明白了師傅的用意,她是要用事實告訴我,這不是一場簡單的合同糾紛官司,這是一場必須贏的硬仗,可是,到底有什麼辦法讓事情反轉呢?

就在我們緊張地準備資料的時候,高敏傳來消息說,張小玲要求和她調解,問我們能不能陪她一起去。於是,6月23日,我陪同高敏去找了一次張小玲。

那是個皮膚粗糙,眼珠子亂轉的女人,雖然和高敏同歲,但看上去卻蒼老得很,一個勁訴說自己的難處。最後,她極其慷慨地要給高敏100萬拆遷款作為補償。

高敏極力剋制著自己說,可以給張小玲400萬的拆遷補償款。張小玲搖頭冷笑著拒絕了。讓人吃驚的是,她居然巧舌如簧。她先說感激高敏兩口子買了房子,又開始質問高敏為何不能換位思考,自己的房憑什麼只能分一半?

高敏有些惱火,說自己投資了將近一百萬,這麼多年的心血怎麼算?老人們怎麼辦?張小玲卻冷冷地回答:“我就要我的房子,那些老人和我無關,愛死哪裡死哪裡,我已經讓你白住13年,你別不知足,別等我急了找你要房租。”

溫和的高敏突然拍了桌子,指著曾經的閨蜜說:“你說這話還是人嗎?人不能眼裡光有錢。”說完轉身就走。

出了門,高敏拉著我的手說:“小羅,咱們打官司,輸到傾家蕩產我也認。贏了,就是給老人們贏條活路。”

我望著她的背影想,此刻的高敏,不再是那個在現實中搖搖欲墜的中年女人,而是,帶領眾人披荊斬棘地出埃及的摩西。

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04

還沒等到我們起訴,6月26日,張小玲一紙訴狀,將高敏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房屋及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判令被告返還原房屋宅基地相關證件,對拆遷補償款的價值依法及事實予以分割。民事一庭受理了該案件。

我心裡早有預感,這個案子平靜不了。卻沒有想到,庭審的那天就出事兒了。

庭審那天,我提早到了民事一庭和高敏匯合,她緊張地不停追問官司輸了怎麼辦?合同不成立的話,房子算誰的?拆遷補償款是不是全要飛了?我一邊心裡敲鼓,一邊佯裝鎮定地安慰她。

快開庭的時候,師傅突然打電話說,自己上吐下瀉不能出庭了。我問她要不要向法院申請擇日開庭。

她卻說:“你來吧!教了你那麼久,這場官司你來打吧。”我擔心高敏不同意,師傅說你看看咱們籤的協議。

我仔細翻看才發現,在和高敏籤的律師代理協議上,師傅居然也加上了我的名字。師傅還真是處處有備無患,做事滴水不漏。

無奈之下,我徵得高敏的同意,硬著頭皮坐到了被告律師的席位上。

在既無法律、法規支持,也無師傅坐鎮的情況下,我咬緊牙關上場了。儘管我在整整兩個小時的庭審中,據理力爭,但就算不懂法律的人也看得出,那些證據、資料薄弱到根本站不住腳。

原告的代理律師一直帶著笑容俯視我,神色間帶著憐憫和溫柔,只有我能體會到,那根本就是逗弄家裡貓狗的神情。

主審法官當庭宣判,依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以及相關的國家政策,確認原被告之間簽訂的這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高敏當庭痛哭失聲,被丈夫攙扶走了。

我走出法庭看著走廊裡被雨水沖刷過的玻璃,灰濛濛的一大片。我從來沒有覺得法庭的走廊有如此之長。

主審法官從我身後走過說了一句,路還長著呢,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頭,就快步走開了。

我垂頭喪氣地回到律所,居然看見師傅正在一邊打電話一邊給綠蘿澆水。而電話中傳來的聲音,我似乎在法庭上剛剛聽到過。

一個不好的念頭湧上我的心頭,又被我強行按了下去。我頂著一腦門子火問她為什麼不肯出庭。師傅頭都沒抬,輕描淡寫地說:“本來就是打算讓你輸的。”然後揮揮手,叫我去準備其他的案子了。

接下來,整整半個月我都沉浸在輸了官司的悲痛中。高敏到律師事務所來了一次,告訴我們張小玲天天鬧著讓她搬家。有的老人被家屬接走了,有的因為驚嚇生了病,整個養老院被攪得人心惶惶。

我認為打輸官司自己也有責任,開始幫著高敏他們找民政局和街道解決問題,希望至少不讓老人們無家可歸。終於,我們一起如坐針氈地等到了好消息,多家養老院願意接收老人。

就在這時,拆遷辦的熟人給我們律所打來電話,說拆遷款具體數額定下來了。

那天,一貫懶洋洋的師傅,突然一躍而起,甩了披著的外套,拍著手叫到:“羅小菜,給高敏打電話,把案卷翻出來,拿證據、拿法條、拿計算器,振作起來,真正的庭審開始了!”

其實,在一審之中,法官只判定了房屋購買合同無效,卻對房屋拆遷補償款沒有做出任何的分割,理由很簡單——

當時拆遷只是一個意向,並沒有達成相關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具體金額沒有確定。所以,對於張小玲的這部分訴請,被予以駁回。

故事:閨蜜來搶我的拆遷款

05

很快,高敏向開發區法院,提交了分割拆遷補償款的訴狀。這次,師傅親自出庭。

法庭上,她先是拿出房屋改建前後的建造圖紙,還有當年張小玲實際交付的五間破敗不堪的房屋照片,以及高敏擴建後的養老院的照片做對比。

她還拿出高敏為了改建擴建房屋所花的費用清單,證明他們夫婦在這13年中所花費的心血。師傅還在現場展示了我在養老院所拍攝的大量照片,並且煽情地講述了高敏和老人們的故事。

師傅拿出當年購房價格的圖文信息,證明高敏購房時付給張小玲的錢,遠遠超過市面價格,證明其交易的誠實守信。

同時,與現在的房價做對比,提出當時高敏如果不是出於同情購買張小玲的房屋,而是出於投資的目的,購買別處房產,應該得到多少利益,預估高敏的實際損失。

最後,她以剛剛判決合同無效的判決書為依據,慷慨激昂地說:“該購房合同生效於13年前,房屋實際交付買受人使用整整13年之久。從維護社會公平的角度,請求法官酌情分割拆遷款。”

與師傅在法庭上的神采飛揚不同,對方的律師卻顯出了異樣。雖然他也是寸步不讓,但卻反覆在房屋購買合同上兜圈子,到了拆遷款分割的問題上時,他就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似乎是有意在為我們放水。

由於事實明確,證據充分,所有的有利條件開始向著高敏傾斜。

經過整整5個小時的庭審,最終法院作出瞭如下判定:

首先,將房屋拆遷補償款和團籤獎勵按房屋的數量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張小玲的5間房屋,面積共計116.5平米的款項,一部分是高敏翻建、改建、擴建的10間房屋,面積共計283.5平米的款項。

關於283.5平米房屋的這部分拆遷補償款和團籤獎勵,和張小玲沒有任何關係,全歸高敏所得。共計6265350元。

而張小玲的5間房產,因為和高敏存在實際的購買關係,也不能全部歸張小玲所有,需要按照對錯比例劃分。

主審法官認定,儘管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時,都存在過失,都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

按照主次責任,張小玲分得30%份額,而高敏享有70%的份額。張小玲共得到67萬元左右,高敏共計得到130萬左右。

最後,高敏共得到拆遷補償款818萬元左右。張小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一場由拆遷補償引起的官司,終於塵埃落定。而法官劃分拆遷補償款的依據,就是張小玲自以為打贏了的那場,有違誠實守信原則的官司。

師傅經常調侃我說,這麼大標的的案子能贏,還真的要多虧了咱們羅大律輸的那一場。

後來,高敏夫婦得到了街道的大力支持,在新河新區購買了一棟無爭議的樓房,新開了一家設施完備的養老院,老人們陸陸續續地回來了。

而那幾位被家人接走的老人則傳來消息,經歷這件事後,他們的兒女們表示,今後要在家裡讓他們頤養天年。

張小玲這幾個月以來光顧打官司,好好的大棚也荒廢了。而且她的那些客戶,聽說了她的為人,再也不敢和她有生意往來了。

有時候我經常會想,你確實會在生活中體會到背叛,體會到人性的涼薄和惡意,確實有人會背信棄義,為了自己的利益罔顧事實,不惜傷害他人。但這不意味著生活就是一片黑暗。

這世間確實有公平正義,公道自在人心。而法律是什麼呢?它未必一定能夠百分百懲惡揚善。但在法律條文之外,你確實還是能夠感受到它的溫度。

或許,這正是法律的魅力所在吧!

------------------------------

作者 | 羅麗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