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一年了,她丈夫打了她九次,作為母親該不該勸女兒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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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離!趕緊離!趕緊離!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夫妻之間不管對錯,千萬不能動手!


女漢子蓮香


寧拆一座廟不毀一髒婚。在過去的北方農村新婚小倆口也是炒炒鬧鬧的,也有丈夫動手打小媳婦的,小媳婦被打後就回到了孃家。但是第二天岳父就把女兒送回婆家,還對親家賠不對沒管好孩子讓你們費心了。這樣以來小倆口一直過了一輩子。清官難斷家務事,做父母的應該調解。


文化需學習


一年打了9次,你作為母親,我不知道你在猶豫什麼?為什麼還不讓你的孩子離開他!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當你的女婿第一次舉起他的手時,你女兒就應該跟他說"不",我兒子也結過婚了,我跟他說:"兩人走到一起,過日子肯定會有磕磕碰碰,兩人要用嘴商量著來,而不須用拳頭來解決問題!″,因為我結婚也有28年了,我和我老公遇事都商量著來,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這樣矛盾就會少很多,我一貫不主張用拳頭對話,因為兩個人都有嘴,誰家的女兒被打,誰家的父母會不心疼呢!你可能考慮的是,女兒如果離婚會不好聽,但要我說,改變一個人的性格很難,讓你的女婿不家暴,感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讓你的女兒離婚吧!以後遇見一個真心珍惜她的男孩子,讓她今日的日子過得開心些吧!


生命最可貴


碰上這樣的渣男,還有什麼猶豫的,要是我的女兒碰上這樣的渣男,估計要離九次了。一個能動手打老婆的男人,再有錢也不能要,再有權也要離開,不要忍受。你的忍受換來的是對你加倍的傷害。女兒的軟弱助長了那個男人對你女兒無數次的傷害,不要再沉默,不要再忍受,及時擺脫魔爪吧!





秋風瑟瑟解我意


這個連勸都不用勸,直接離了,結婚的新鮮勁還沒過呢!就直接大打出手了,現在還有打愛人的嗎?蜜月還沒完呢就是這樣,那以後你女兒在他面前越來越不值錢,他很會變本加厲的虐待她,到那個時候你會後悔的,甚至如果發生了不該發生的後果你這輩子真的就沒有女兒了



wy汪洋


分開吧,他改不了。

我很少直接勸分,但是如下三種情況,就不需要猶豫了:

1.吸毒

2.賭博

3.家暴

是的,你沒看錯,這三個必分選項中,甚至沒有出軌,

雖然你們常常聽信雞湯,說什麼“出軌只有零次和無數次”,

但實際上“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是上述這三種,

家暴行為,本質上是用錯誤的方式處理衝突的表現,

社會心理學家埃利奧特.阿倫森有一部出名的心理學教材,叫做《社會性動物》,書中認為,人是具有社會性和動物性的雙重屬性,之所以後來人們身上的動物性降低,是因為文明的進展不斷在提升人們的社會性,削弱或隱藏動物性。

但很多東西是難以根除的,這些在家庭中的施暴者,就是覺得自己無法合理將隱藏在心裡的攻擊性的能量釋放出來,就源於積攢多了最後發生爆炸,在家暴的過程中,他們在釋放自己的動物性,暴力就發生了,受害者就出現了。

因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或者從小受家庭教育、生活環境的影響。他們不會溝通,而是通過暴力來解決所有問題。

在家暴發生後,他們內心也是愧疚自責的,甚至會下跪道歉保證以後絕不會再發生,但是如果選擇原諒,往往只是噩夢的開始。

甚至在很多家庭中,家暴是可以遺傳的,在我接受過的一個諮詢中,被害者受到了家暴,丈夫一把鼻涕一把淚哭訴,還把公公婆婆叫過來道歉,她本來心軟打算重歸於好,可是一件事的發生,讓她徹底斷了這個念頭。

在溝通過程中,婆婆因為回了公公一句嘴,被公公一巴掌直接甩過去,摔在地上。

這種對於“通過暴力處理衝突”的觀念,是從童年開始耳濡目染學會的,要想改掉,真的太難太難了。

我是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宏桑,如果有任何情感上的問題,可以私信向我提問。


諮詢師宏桑


不管什麼事,什麼問題,什麼時候,打人絕不原諒,丈夫打老婆更不能容忍。解放了這麼多年,國家提倡男女平等,依法解決糾紛。和諧社會包括家庭和諧,有理說得清,靠武力拳頭解決問題,與土匪惡霸沒區別,有什麼本事?即使妻子做的太過分,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起訴離婚,但絕不能打人,這是原則問題,人人都必須遵守。如果丈夫經常打罵妻子或孩子,說明他有暴力傾向,可以告他家暴,讓他接受法律制裁,同時起訴離婚,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沒什麼值得留戀的,絕不遷就,要理直氣壯的反抗,並付諸行動,讓那些有暴力傾向的人受到應有的制裁,付出代價。


糧農二代


是打著練手嗎?還打了九次?您家人的脾氣屬性太好了!那麼打在何處呢?是打屁股玩呢?還是不打不成人呢?您跟女兒交流過嗎?第一次已後的升級版?那一年可能除了法定假日,沒出手,幾乎是一月一回不?那怎麼不報警呢?這不就是典型的家暴嗎?你兩口子心不是一般的大呀?還離不離婚?在不離婚?那容易打沒了?氣瘋了嗎?這輩子就服你?那忍辱負重達到了極致。您點多怕他家呀?


知智通鑑


為什麼打了九次還能容忍,早就離婚了。作為母親知道女婿第一次為什麼打人,警告。第二次再打你女兒,你可以指責,說下不為例,再打孃家人會討個說法,要打回來。第三次就更不能容忍了…………12個月打了九次是什麼意思,瘋了嗎?經常打人。離婚吧,不能等到把人打殘了,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會長久的,受傷害是無法挽回,女人自己也要有個性,別太軟弱受人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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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家暴,第一次就應該勸離婚。作為一位母親,我想問問你的女兒命重要還是面子、婚姻重要呢?


1.對於只有一次的生命來說,婚姻,面子都算不上什麼。


在我成長的整個過程中,我是真的親眼目睹了太多的家暴,在家暴事件中,施暴者仗著自己的體力優勢欺負那些體力上不如他的人。


一般家暴行為大多是男的打女的,夫妻居多。我稱施暴者為渣男,覺得很應該繩之以法。可是,在痛恨施暴者的同時,我也對那些沒有勇氣和膽量離開施暴者的女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很多婚姻中的女同胞,他們會以“孩子”作為藉口,有的覺得離婚是丟人的,有的是太在意別人的看法,總的來說在我覺得他們的心理能量比較低。


很早以前,我看過一則新聞,說的是杭州一個年薪200萬的女高管,被練散打的丈夫家暴了10年時間,在被家暴的整整10年時間中,


她想過反抗,想過離婚,但是一方面礙於面子,一方面考慮到孩子的未來,她最終選擇了默默的忍受。


看到這個新聞,我們是不是很震驚,經濟如此獨立的女高管,面對家暴竟然會忍,而且一忍還是10年時間。


不得不感慨:女性的經濟獨立很重要,精神的獨立同樣重要。


你的女兒能在婚姻中一年忍受九次家暴,你不是果斷的規勸女兒離婚,而是來這裡求問,我覺得你是個有著很強“思想路徑依賴”的母親。


男權社會,男人對女人洗腦的一套措辭很豐富,傳播的途徑除了外界以外,最重要的來源是女孩子的父母親身灌輸。


“好女人”的標準是:賢妻良母,在一個家裡要任勞任怨,要能忍......


男人是個孩子,是需要包容,需要遷就的。什麼是好男人呢?就是不出軌,不吸毒,不犯法的。


偶爾打了你,哪也是夫妻之間的正常吵架,只要沒有被打死,哪都是可以忍受的。


作為一個母親,假如自己的骨子裡面有著如此深刻的被洗腦觀念的話,可想而知,你的女兒會是個什麼樣的思想。


可是,我今天卻想問問你,你的女兒假如有一天被丈夫打死了,你還在哪裡找一個女兒來遵守“好女人”的標準呢?


生命對於任何一個人只有一次,其他的在生命面前都算不上什麼,所以在我覺得,女兒第一次被家暴的時候,


你作為母親就應該勇敢的站出來警示你的女婿,同時也要給女兒足夠的精神支持,必要的時候對於家暴的反抗,隨時做好離婚的準備。


可是,你呢?在女兒被家暴了9次後,你還有時間跑到頭條上詢問。難道你女兒的命就如此的不重要嗎?


2.作為女性,要對男權社會灌輸給女性的一套理論有足夠的審視和批判。


博主“薛好大”就曾經發表過這樣一番言論:

講真,在我們的傳統裡,關於女性的美德,多數是以美德為名,行欺凌壓榨之實。死了男人一輩子守寡是美德、充當免費勞動力伺候一家老少是美德、時至今日,依然有人認為做好了飯菜自己不上桌是美德。

最可悲的是,就在我們的上一輩人裡,很多女性自身都認為這些是美德,並以此告誡女兒,要繼承下去。

我剛在評論區看了一下評論,竟然有人說:


寧拆一座廟不毀一髒婚。在過去的北方農村新婚小倆口也是炒炒鬧鬧的,也有丈夫動手打小媳婦的,小媳婦被打後就回到了孃家。但是第二天岳父就把女兒送回婆家,還對親家賠不對沒管好孩子讓你們費心了。這樣以來小倆口一直過了一輩子。清官難斷家務事,做父母的應該調解。


這種思想就是妥妥的男權社會男人灌輸給女人的一套理論,女人被打了,被家暴了,你竟然要父母把自家的女兒送回婆家,還要對親家賠不對沒管好孩子讓你們費心了。


我覺得這都是什麼樣的思想,女人要警惕那些打壓你,給你灌輸傳統“婦德“,但對男人沒有什麼要求的人。


對於男權社會的那些“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理論,女人們應該保持頭腦清醒,敢於審視和批判。


勇敢的大聲吼道:如果要我以犧牲生命作為代價去維護的美德,老孃我打死也不會遵守。


我是情感領域創作者,喜歡研究婚戀,兩性關係,痛恨道德說教,喜歡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問題,如果喜歡歡迎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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