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是正規的租房合同?

張興雨


一份正規的租房合同,應當包含以下九點: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當事人即指:房東、租客。除了雙方的姓名需要落紙之外,為保障交易安全,雙方當事人的住所也應寫明。


(2)租賃房屋的具體要素:坐落位置、房屋面積、房屋結構和附屬設施、傢俱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由於房屋的特殊性,租房合同中應當寫明上述內容,這是對房東和租客雙方權益的保障。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租房市場中通常採用“押X付X”的方式,具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在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常見的違約承擔方式有: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違約金,且如果超過一定的合理期限(如一個月),房東可以單方面解除租房合同。

押金作為“租賃擔保金”,主要用於抵充租客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如房屋產生損毀、或租客未按約定繳納租金時,房東有權不退押金。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房屋用途按城鄉規劃等主管部門依法確定,主要分為住宅、辦公、商業等,租客應當按照法定用途使用房屋。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這一點應當是所有租客最需要關注的條款。因此,需要在合同中約定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必要時附加有關設施的說明書。


(6)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房東有權在簽訂時明確租賃期限,並在租賃期滿後,收回房屋。租客有義務在租賃期滿後返還房屋。


(7)房屋維修責任;

此項條款是情況較為複雜的一項,由於維修情況出現往往是多方面的原因,容易出現責任劃分不清晰的問題。所以在租賃合同中,租賃雙方對維修責任的約定約為詳細,越有利於防範和解決後續可能產生的糾紛。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些費用的繳納人,在相關單位登記的時候通常都是房屋所有權人。但是在租賃期間,享受物業服務、消耗水、電、燃氣的實際使用人又是租客。所以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上述費用由誰承擔、如何支付等。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當租客和房東產生爭議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爭議解決辦法一般分為四類:①自行協商解決;②申請調解,可以選擇向政府有關部分調解,也可以選擇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③提交仲裁機構仲裁;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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