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還沒有領證,但是已經同居了,他母親得了肺癌,要我用工資卡貸款,我該怎麼辦?

用戶2444525215269


這不是醫學問題,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也就是說,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遇到這種問題怎麼辦?你想怎麼辦都行,你本來就是自由的,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束縛你,所以,關鍵的問題在你和他的感情怎樣,你真的有信心有底氣信任他嗎?恐怕沒有這麼簡單。再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用你的工資卡貸款呢?其實,從對方男孩的角度,至少如果是我,和你不是夫妻,我是不會提這種要求的。所以,你得慎重。如果你倆感情好,對他有信心,你手頭有錢,你媽媽也是你未來的婆婆,在經濟上資助一些是可以考慮的,但用你的工資卡貸款如果對你以後有影響,還是小心為妙。為什麼不用他的工資卡呢?如果你不同意,他會在乎嗎?他會要求這樣你這樣嗎,前面說了,要是我,提都不好意思向女孩子這種要求。


當然,這個問題非醫學問題,也沒有標準答案,只是我個人的意見。作為腫瘤科醫生,我還是順便科普一下肺癌吧。


只是說得了肺癌,沒有說具體情況。肺癌有很多不同的情況,比如早期肺癌,其實是可以手術,治癒率也挺高,也不會花太多的錢,看情況吧,至少不是無底洞,有的單純手術就可以,也就幾萬元錢,有的可能還有術後化療,再多個幾萬,不管怎樣,一般不會花到幾十萬,再加上醫保,一般不必要貸款。如果是晚期肺癌,有的要用到靶向藥,有的還很貴,但晚期肺癌是無法治癒的,這個時候如果沒錢去借很多錢來治,這個還是要理性,你們的生活才開始,如果借太多的錢,對將來的生活影響不小。晚期無法治癒的癌症,得根據經濟情況來理性決策,有所為,有所不為。當然,僅供參考。


腫瘤專科醫生


第一,理解想救人心情,但這不是女方的義務

說實話,我有家人也是肺癌,最終醫了兩年去世,所以,我真的特別理解,那種想不惜一切代價想留住家人性命得念頭。

事實上,那時候我們家,也的確是傾盡了全力去救,大概是人在絕的時候也總奢望奇蹟,大概也是怕後悔,後悔自己沒有用最大的力氣去挽留。也可能就是自私的想留住愛的人,是一天算一天。

但是心情理解,不過這是題目中女方的義務嗎?當然不是。

法律上,即使是夫妻,作為女方,都沒有對另一邊老人,也就是公婆有贍養義務,醫病出錢都只能男方用自己錢財,或者雙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財產。

何況,都沒結婚,女朋友哪有幫助的義務,這個只能談感情,沒有義務。

第二,用女方工資卡的法律風險

我相信,對於男方,應該是自己的確不方便或者已經不能貸款情況下,才會想著用女朋友工資卡來貸款。

我不會說,該不該貸款,這個真的只能看你們感情如何。

我只是必須提醒下,這種情況下的法律風險

那就是,用你的工資卡貸款,那麼銀行肯定只認你,那麼最終肯定是你還錢,如果還不上,銀行也只會追你要,拉黑你。

畢竟,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已經扯證,女方工資貸款就是夫妻共同債務,沒有扯證,就是女方婚前個人債務。

我相信這個貸款數額並不會特別小,所以請開誠佈公的和對方談,貸款後的還款問題。

第三,真如此,男方應主動寫借條

作為一個男的,首先,面對女朋友,還沒結婚,講真,如果不是真的逼不得已,我甚至都認為不應該開這個口。

但是如果的確山窮水盡到這個地步,不得不開口,那麼作為男方應該主動寫借條,利息和貸款算一樣。

畢竟說難聽,最終你和你女朋友會不會結婚還是一回事就說,別人突然背這麼多貸款,錢是你媽媽用了。

於情於理,借條應該主動寫,也別想著,反正結婚或者同居,錢一起用,就無所謂,這個借條還是重要的。

至少有天,你們沒結婚,男方出軌之類,女方還可以坦然讓男方還錢

最後想對女方說,最終這件事,決定權還是在自己手上,如果這個男人真這麼好,值得你做,錢不多,我也覺得沒什麼,愛情本身就是患難與共。

如果你猶豫,也別被道德綁架,非要承擔自己不該承擔的責任,畢竟真貸款這就是你個人債務,真需要考慮清楚。


廖彩琳律師


我有差不多的經歷,15年我們同居還沒準備結婚,她媽媽突然腦出血,她媽媽在農村無醫保社保,他父親在他讀書時就去世了。14年他工作兩年剛把讀書時的貸款還清,本來計劃15年攢點錢把農村老家的房子翻新了,結果她媽媽突然就病了。

他們傢什麼都沒有,家裡零存款,他媽媽腦出血花了大概10萬塊錢,大部分都是借的。後來他媽媽搶救過來也癱瘓了,那時的他除了一屁股的債和癱瘓的老母親,什麼都沒有,家裡傢俱衣櫃,電視都沒有,說實話,當時他是我二十年來親眼見過的家庭條件最差的了。

但是我卻在那時毅然決然的跟了他,我知道他不想拖累我,在他還沒有開口說分開的時候我就根他表了態。我們不可能因為這件事分開,如果是感情不和我會主動提分手,但是我們感情那麼好,不能這樣就輕易放棄。那時我剛上班半年,卡里有幾千塊錢,我留了生活費,其餘的全部主動拿給他給他媽媽看病了,雖然不多,但那是我全部的心意和決心。

因為上班的地方離他老家特別遠,他家裡有沒有其他人。幾個月後,為了把他媽媽接過來,我們兩個人都拿工資卡貸款了,後來因為他媽媽身體的原因,加上我們上班的地方海拔太高,最終沒能把她媽媽接過來。

後來我們拿貸款的錢換還了債,16年初在他媽媽去世之前結了婚,當然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彩禮沒有,婚車,婚慶都沒有。就照了個便宜的婚紗照,我坐班車就到他家去辦了酒席。

那時的我們真的很苦,現在我也是一參加婚禮就心酸,每次都要哭。但是現在的我們過的很幸福,他對我也很好,我從來沒後悔和他一起去承擔這一切。

如果對方人品好,性格,對你也好,父母都認可這個人,並且你已經下定決心跟他一起去面對以後的貧窮和困難,那就可以貸款給他母親看病。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趁現在還沒結婚,把態度明確了,不貸款也可以敬敬心意,根據你們感情狀況和你的經濟條件適當的幫助一下。



冷家小魚


不拿,我家公也是肺癌晚期,花了十四萬,半年就走了,錢都是我一個人去借,去找,老公看我一個人急,好像那個是我爸,不是他的,現在家公走了,我跟老公說,如果有錢就還點吧!身上有一萬四就是不還,說還了錢,拿什麼做伙食費。今天找這藉口,明天找那借口,就是不還,問題是,錢是我借的,還是跟親戚朋友借的,不管怎樣都要還。所以現在都是一個人還錢。要貸款,不會拿你老公的嗎?一個有擔當的老公不會拿你卡去辦的。所以別拿出來。


用戶7760473296853


不貸,貸了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千萬不敢犯糊塗,你需要做的就是趕緊分手。他娃不用他自己的貸款?


無辣也歡


同居而已,多大點事?多少人同居到最後還是合不來,一拍兩散。我一好姐們,跟男朋友一起八年了,抓到男方劈腿兩次,跟他一起經歷過一次生意失敗,把自己所有積蓄給男的週轉。經歷這麼多,最後還是分了。最狗血的是,分手都十年了,才偶然發現原來當初自己愛的死去活來的時候,那個男人還在上海跟另一個女人同居,而且上海的朋友圈都知道。狗血不?所以談戀愛,甚至同居了算個屁!你問問自己,願意為這個男人承擔多大風險?你肯貸款,你就作好他朝兩人分手,你人財兩失的最壞打算。

正常有骨氣的男人,要貸款也是自己扛啊。再不行,向親戚朋友借錢,那也是自己欠的人情自己欠的債。怎麼會叫自己的女朋友去貸款呢?你問問自己對這個人瞭解有多深先。同居就已經傻了,要是再加上財務糾紛那全是倒貼大床了。可要謹慎啊!


Dan44850483


怎麼說呢,還沒結婚就要面對一大堆債務,我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說自己的心裡話,在這期間你不提出分手,還幫忙借款已經是心善的人了,如果還要貸款,用你的名譽去貸款,應該說你父母家人都不會同意的,如果他有良心,又肯努力拼搏,還有擔當和責任,那麼你賭對了,如果他變心了,這一切的債務就是你還,法律上他不承擔償還責任!你可以把自己現有的收入拿來幫他,但是貸款還是免了吧!這個肺癌就是做了手術,心情愉快,也是幾年光景!不是咒她老人家,而是我身邊真實例子,我同事老公,教育局領導四十二歲肺癌,當時做了手術,還很成功,本人心情也不錯,恢復的可以,三年後也就是今年年初,還是走了,他嘛領導,費用差不多都報銷了,同事朋友也捐款了,倒也沒給家庭拖累!看的出,你也很矛盾猶豫,希望大家幫你拿主意,但是感情的事,我們都是局外人,無法幫忙,也不能預測未來,只有你自己看著辦吧,多想幾個問題,增加一點防備心!我也是心地善良的人,結婚時啥彩禮沒要老公家的,還自己拿錢買房,房產證還寫婆婆的名字,十年後(2006年當時兒子還沒滿兩歲)他出軌背叛婚姻,不僅沒給我補償,還千方百計算計我,先是為了不給我補償說自己撫養兩個孩子,把我買的房子賣了,我求他們賣給我父母5萬,他們怕我們不給錢,硬是不肯,我家就我一個獨女,父母十年前也健康,我怕孩子受苦,就退讓了,啥也沒有要,淨身出戶了!結果是兩年後他又打官司,東找藉口西尋理由,又把女兒推給我撫養,我接受了,因為我那時對婚姻失望,也不想再婚,到現在卻是兩個孩子都跟著我,他一分撫養費不拿,兩個孩子讀書花費那麼大,都是我和我父母承擔,日子過的緊巴巴的,他卻逍遙自在!也怪我沒有防備心,不耍心機,所以落得如此!做人的原則雖然是善良厚道老實誠信,但是不要無底線,保護好自己才能讓家人幸福!姑娘慎重考慮,慎重選擇,女人一旦選擇錯誤,遇人不淑,傷自己,傷孩子!


用戶9772872557394


我是99隨便,我來為您解答。

事關感情問題,局外人真的無法為你做決定,甚至出主意都不合適。

世界上最無法用語言描述的就是感情。

感情這東西,冷暖自知。

比如我是70後,當初我和老婆幾乎也是先同居了,而且是在兩個人都一無所有的情況下,那時候我在部隊,還沒到25歲無法領結婚證。

我想,那時候我們無論哪個人有金錢方面的需要,另一個人都會竭盡全力去幫,不會有任何猶豫。

但每個人的感情不同,我和老婆是高中同學,彼此瞭解,已經認準了對方,什麼金錢,結婚證之類的東西,對我們全都不重要。

讓我大膽猜測一下,題主和同居男友之間的感情,估計還沒到那種程度,為了對方可以不計任何得失。

否則,題主也不會內心猶豫不決了。

假如感情沒有深到“不分你我”,用工資卡貸款這種事最好別做。

首先,你已經需要用工資卡貸款,說明你本人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其次,肺癌這種病不是短期能治癒,你的男友應當短期內無法還錢,也就說,你必須依靠自己去償還貸款。

再次,你必須想清楚,假如你和男友分手,他不能還錢的情況下,你的心裡會因此有怨言嗎?

通常情況下,戀愛中的男女不要有太多經濟糾葛,除非雙方已經到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程度。


99隨便


你這才是同居就想著用自己的名義貸款給他媽治病,這是癌症,不是感冒,我結婚了的,我老公五年前用我的名義辦了三張行用卡,讓我給我媽,我弟借錢,現在行用卡逾期三四年了,七萬,一分不給我還,是我自己一個月從牙縫裡裡摳出來一點點的還,借我爸媽,我弟的錢一分不還,問他要的時候就說會還的,在等過一段時間就還,這一段時間一過就是快六年了,呵呵,連枕邊人都如此卑鄙齷齪,何況還沒名沒分的,真不知道你是心大還是救世主


梅里水清


如果他真的是愛你,決不會用你的工資卡去貸款。工資卡是你基本生活的保障。肺癌的治療,基本是個無底洞。最後的結果,大多人財兩空。我父親也是因肺癌去世。短短三個月不到,花了三十多萬,都是我和弟弟出的錢。後來父親不想連累我兄弟倆,拒絕繼續治療,每天只吃止痛藥,不久,平靜的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