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佈延遲復工通知,企業復工不早於2月9日24時

關於有關單位復工事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有關安排,現就我省有關單位春節假期後復工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保障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公共交通、環衛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醫療器械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要抓緊組織復工,同時周密做好復工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除上述企業外,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復工後,各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和服務保障措施。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各級、各類學校和托育機構(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託兒所及培訓機構等)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以教育部門下發意見為準。此前,學校不得自行開學,不得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學生不得自行返校。

四、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統籌安排工作,推行網上辦公、錯峰上班、輪流值班,允許來自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工作崗位人員適當延期返程,省直機關要帶頭執行。

五、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員,要嚴格遵守湖北地區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湖北地區。外地返陝人員要居家醫學觀察14天,儘量單獨居住,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測,每日向所在單位、社區報告健康狀況。各地、各相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及時向屬地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相關人員健康監測情況。

六、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學校、托育機構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陝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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