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結婚了,請我了該不該去呢?

入戲太深59527073


前任結婚了,請我了該不該去?

既然是前任結婚了,請自己去喝喜酒,說明了倆個人是和平分手。出手禮節,人家相請了如果自己有時間,還是去吧!

為什麼呢?

一,前女友情感有歸宿了,畢竟曾經彼此相愛過,那就好好的祝福她幸福!

二,男人的大度!

下面具體分析一下吧!

1.儘管同前女友無緣相守一生,如今她結婚了,現場祝福她吧!

有時候,愛情就那樣無疾而終!

儘管今生今世不能跟前女友相守一生,兩個人能和平分手,說明了都是通情達理的人!

如今,前女友找到了幸福,作為她的前男友應該為她高興才對。

不是有首歌唱:希望你過得比我好……

就是這樣的意思!

既然前女友請了,那自己有時間就現場恭喜她,祝福她吧!

畢竟彼此之間曾經相愛過!

2,既然是前女友請了,咱是男人,就算分手的時候有點小插曲,也大度些,還是去吧。

前女友既然請自已去喝喜酒,說明還沒忘記自已。

就算倆個人分手的時候,有什麼小插曲,已經是過去了,不要計較更不要糾結!

因為,咱是男人,是爺們,要大度些。該去還是去,該祝福還是祝福!

畢竟是倆個人曾經相愛過!

畢竟倆個人在一起也快樂過!

相信,這一去前女友會非常的感動!

總結:人生的路上,尋尋覓覓,愛情就是這樣的五彩繽紛!儘管有的人不能相守一生,但曾經的美好也是一種幸福!這就是愛情的經歷!


阿邦行走在文化長廊


2002年我認識了我的初戀,中專三年,打工三年,累過窮過苦過,我們還是很開心,我們認為這就是真愛!

2006年和我回了老家,爸媽都很喜歡,並且買了房子按照他喜歡的風格裝修的,

也是在2006年我在上了大專,他回了漯河在一家服裝店上班,我們每天聯繫並約定我畢業就結婚。

我還記得那是2008年的大年28,我們分手了(他T的我),原因忘了,年29我偷拿了我媽200塊錢坐了6個小時汽車,找到他發現他已經有男朋友了。我就像個傻逼一樣在我們第一次認識的地方坐了一夜,雪花和眼淚都分不清了,大年30,我坐上了回家的汽車,到家後就讓我爸媽賣掉了房子,這是我7年的青春。

他是前任,忘不掉,但不愛了,現在也有聯繫,也算半個朋友,他結婚沒有叫我。我送去了祝福。

前任只是我們的青春懷念。如果請你,你要高興的去,送個祝福也算給自己一個交代!




小樂日記


我的前任,是我的初戀。高中畢業了就在一起了,那時候還是異地,我在福州上學,她在宜賓幫家裡打理生意。因為異地聯繫慢慢少了,自然而然就分手了。後來她來福州找我,那時候我們就複合了,那時候嚐到了戀愛的味道,真的很懷念啊。

現在因為家庭原因,我們不能走在一起,她交了男朋友。十年了,我們期間斷斷續續聯繫過,可是都忘不了對方。我敢說,我奔三了還不結婚就是因為她。前兩年她結婚,親自送結婚請柬給我,強顏歡笑叫我一定要參加。我說你是想讓我看著自己最愛的女人跟別人拜堂入洞房嗎,這樣你會比較開心是吧?她搖搖頭,說不是的,我們雖然不能一起,但是我想讓你看看我最美的樣子,這也是曾經你說你最想看到的。我木然的接過請柬,目送她離去。

後來,我叫朋友隨了521塊禮金給她,自己沒去參加,我承認我是沒勇氣的,也是不想參加,感情就是這麼自私的。

如果你跟你前任還有感情,那還是不要參加了,各自可以開始自己的生活,一句祝福就足夠了。如果可以做正常朋友,心裡完全放下了,那去一下無傷大雅。





風見


如果是我,我不會去,但禮數還是會到位。


因為在我眼裡,但凡你已經放下的前任,對你已經毫無意義;但凡你還放不下的前任,去看TA結婚,那不是去給自己添堵嗎?


我的前任是初戀,高中畢業後,他去上大學了,而我出來打工了,成為了異地戀。可能是彼此的人生方向不同了,分歧越來越大,再加上遠距離,這段戀情最後無疾而終。


我結婚時,他還在上學;他結婚時,我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但我們都很默契的是,誰也沒有邀請對方去參加婚禮,甚至對方具體什麼日子結婚的,都一無所知。就怕對方知道後,會受不了。


彼此跟另一個人結婚後的我們,也在微信上聊過這個話題。我說:我花了幾年的時間幫別人調教老公,還那麼認真。他回:是你自己不要的。而後彼此陷入沉默。


這麼多年,我們彼此都有了新的生活,但我知道彼此都沒有真正放下。有著彼此的微信,但從來不聯繫、不點贊、不評論,微信成為了瞭解對方生活的一個窗口。雖然前任成為了一個過客,但我依然很感謝他,在我最好的時光裡,給了我一段最單純、最純粹的愛情。讓我除了婚姻外,還有一個人,無論在天涯海角還可以牽掛。


前任結婚了,請你了要不要去,我覺得取決於以下幾點:


1.前任邀請你的初衷是為了什麼?

前任是為了證明,沒有你,她更幸福;還是因為雖然不能跟你在一起,但依然希望你能見證她的幸福,或者單純的只是想跟你維持做不了戀人,可以做朋友的關係。分析前任的邀請初衷,大致就能判斷出自己要不要去了。


2.你對前任的感情。

放下了嗎,還是沒有放下?放下了前任,已經能夠心平氣和的參加TA的婚禮,還能送上自己最真的祝福,那就去吧。如果還放不下,去了,只會讓自己觸景生情,就不要再去丟人現眼了。


3.取決於你們的社會關係。

就是你跟前任目前是處於什麼社會關係,是同鄉、是同事、是遠房親戚,還是什麼?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那種,還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如果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那種,那硬著頭皮也要去;如果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就沒有必要再去撐場面了。


有人說:戀人之間,做不了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做不了敵人,因為彼此相愛過。你認同嗎?


尹尹曰曰


前任結婚了,請我了,該不該去呢?

朋友們好,我是曉晴說愛

這樣的事情,看似小事,其實也並不小。面對這樣的問題,你心生困擾,也正好說明這一點。至於該不該去的問題,一定要根據你當下的情況來進行決斷。



正所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判斷。

第一種情況——你現在是一隻“單身狗”

如果是這種情況,你自然是毫不猶豫就會接受前任的邀約的。

再怎麼說,有過一段情感的歷史,終究會給你留下一些美好的回憶的。甚至在有的人,一輩子都忘不了那段故事,總能在每哪一天的夢裡去重溫那段情感的美好。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念在這一段感情上,也應該接受邀約,把自己捯飭的乾乾淨淨、利利索索的,面對面的,把你最美好的祝福送給她。



第二種情況——你正處在熱戀中

如果是這種情況,如果你的女朋友並不知道你的前任邀約你的事情,那就要仔細斟酌一下了。

首先你對你的女朋友應該有一個初步的判斷,看她是不是那種吃醋很嚴重的女生。通常情況下,是沒有一個女生不吃醋的。在我看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你就忍痛割愛,斷了這個念頭,無奈的選擇爽約。

還有就是,你不要有瞞著你的女朋友去悄悄赴約的這種想法。紙包不住火,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些道理想必你是明白的。所有僥倖的想法,幾乎都會遭到現實的懲罰。

另外來講,在你前任那裡,你如約而至,她自然是高興的,如果你爽約了,她也完全能夠理解。畢竟你們的故事已經成了一箇舊故事,眼前,大家都有新生活。

情感的問題,是極其敏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赴約的事就算了,在心中送上一份美好的祝福,也算對得起你那份舊感情。



第三種情況——你已經成家

實際上,這種情況和第二種情況也差不了多少。你的羈絆都是一個女人,都是一段新感情。

略有不同的是,你已經確立了婚姻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你赴約前任的婚禮,更像是你的一種正常的社交活動。在你妻子眼裡,相對是容易接受的。一般禮節性的東西,你的妻子也不會對你過於嚴厲,要做一個通情達理的女人,你的妻子也肯定明白這一點。

需要注意的是,你要把這件事情光明正大的告訴你的妻子,哪怕假裝著,也要跟她商量一下。她的意見,就是你的終極意見。很簡單,她說你去吧,你就可以去;她說你不許去,你就不能去。



以上,我列舉了三種情形。你可以根據你自己的情況,做出最合適的決定。

最後,必須提醒你一點的是,即便你赴約了,你的前任的時候,你也要保持有君子作風。你的任何曖昧的行為,或者尺寸拿捏不好的語言,都會給你的前任帶來麻煩。別弄得被別人爆揍了一頓,還不知道是因為啥。


曉晴說愛


我覺得不應該去,當初無論你們離婚的原因是什麼,說是可以做朋友,都是表面的,肯定有一方心裡還是酸溜溜,本身邀請你就不應該,根本沒有考慮你的感受,而且他也沒有考慮現任的感受,這是赤裸裸的炫耀,讓別人看到,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如果你感覺不去,怕傷了面子,完全可以讓別人把禮金帶去,然後找個理由,人就不去了,這樣的做法有裡有面,又不會尷尬。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既然離婚了,建議還是不要過多的和前任聯繫,這樣會影響以後找對象,或者現在你已經再婚,你的現任肯定會特別反感你們之間的聯繫,已經分了,就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吧。



人生路203


你好親,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

前任結婚,邀請你參加,應不應該去?

個人拙見,不應該去,哪怕你已經放下這段感情,還是不應該去,為什麼?

對於前任,如果你參加前任的婚禮

也許你會觸景傷情

也許你和前任已經結束了,但是如果對一段感情投入太認真,哪怕已經分手了,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修復傷痕

所以你如果還沒放下你的前任,最好不要參加他,或者她的婚禮

如果你還沒徹底放下前任,你的腦子裡還是以前和他,或者她在一起的種種甜蜜的回憶,那麼你最好不要作死參加前任的婚禮,不然你渾身不自在,渾身尷尬,帶給你全身的傷感和痛楚

你看著前任和他,或者她的結婚對象,擁抱,接吻,一起走進幸福的婚姻殿堂,一起發誓一生一世,永不分離

你就會聯想起曾經你和他,或者他也甜蜜地擁抱過,接吻過,相互愛過,你們有一段甜蜜的回憶

而現在你們分手了,她,或者他和別人結婚了

在婚禮上,你的前任和別人擁抱,接吻,一起發誓在眾位見證人面前,我願意娶或者嫁你作為我的妻子或者丈夫,無論是順境還是逆境、富裕還是貧窮、健康還是疾病、快樂還是憂愁,我將愛著你、珍惜你,直到永遠。

你和她,或者他在一起的往事就會不知不覺湧上心頭,你曾經和他在一起時,你們也發過一模一樣的誓言

而如今你們分手了,如今她,或者他對別人說了一模一樣的誓言,你內心滿腹傷感。

也許親會說,你想參加前任的婚禮

也許你是一個男人,你和前任在一起時,你還很年輕,你事業剛起步,你前任或許因為你窮,而離開了你

後來你事業發達了,你的蛋糕越做越大,而前任只能找一個普普通通的人結婚

所以你想開著豪車,穿著一身名牌,參加前任婚禮,目的是為了讓前任後悔不及,甚至後悔自己當初沒眼光

其實大可不必這樣,人生在世你也沒必要惹人不快

因為你和前任分手之後,就說明你和前任變成了熟悉的陌生人,甚至還不如一個陌生人

從此你們再無關係,你也不應該干涉她,或者他的生活,他,或者她,從此生活得好與不好,都和你無關了

所以你不應該再幹涉她,或者他的生活

如果你去參加前任婚禮,發現他,或者她的結婚對象,無論是工作,還是經濟實力,還是家境,還是顏值都遠遠優於你

你如果心態好,你會祝福他過得好

如果你心態很糟,那就是你自己給自己找不快了

所以無論如何,我覺得不應該參加前任的婚禮。

回答完畢


小悅情感雜談


前任結婚了,請你了該不該去?

如果我是你,我堅決不去!

為什麼我堅決不去

那我再問你,前任結婚你去幹啥?去的意義是什麼?去搶親?還是去讓她感恩幸好因為你的離開,才讓她找到了現在的新郎?還是去體驗一次“新娘結婚了,新郎不是你”的這種特殊感覺?所以根本就沒有意義去,請你去的目的無非就是扔給你一個“紅色炸彈”,僅此而已。

如果是婚前聯繫你,處於情感割捨的原因還可以考慮一下是否相聚。但這是結婚,意味著從此不再是一路人,莫非還要繼續保持交往,待哪一天她出現婚後矛盾或者情感危機,你來充當她的情感驛站或者情感救助志願者的角色,那無疑是惹火燒身,自尋煩惱。不僅給自己以後生活的安寧帶來隱患,還給其家人帶來更多的困擾。

最後我來說一句比較沉重的話:前任結婚了,關你啥事?人雖有情,但不能濫情。如果真的因為無法割捨,那何必當初,別回頭,別打擾,別懷戀,各自安好。


沒有憂愁的日子


要看什麼樣的前任了。如果是我談了八年的前男友結婚了,他邀請我,我想我會去吧。我想要去見證他人生中幸福的時刻。也衷心祝福他。就算不是戀人了,但依舊是家人。如果是其他的前任,算了吧,我壓根不想關心你過的好不好,你就是想騙我的份子錢。我就下次再去吧。還有就是對前任和現任最大的尊重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請你去參加婚禮的前任是想炫耀還是想表示自己已經放下了?感覺都很傻逼。如果是我,我連禮金都不會送。




世界閣主


我肯定會送出我的祝福啊,畢竟人家要結婚了,是一輩子的事情,而且我們之間也沒有矛盾。我和我前任是和平分手,不是因為出軌什麼的,所以可能兩個人即使不能做愛人,也可以做朋友。

而且我認為結婚是一個人一生最重要的幾件事情,就算我們之間有矛盾,我也會送出祝福。所以如果他真的結婚了,我還是挺開心的,有情人終成眷屬,也不會因為女方不是我而吃醋或者不樂意。俗話說的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我認為這是關乎一個人道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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