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想追回18歲時喜歡我的女孩,她說她現在喜歡“麵包”


我今年30歲,想追回18歲時喜歡我的女孩,她說她現在喜歡“麵包”


讀者來信:

木子李:

18歲那年,有一個姑娘向我表白,被我生硬拒絕了,不是她不好,而是我當時有想追的姑娘。

事實上,我也對我喜歡的姑娘表白了,且我喜歡的姑娘也答應了做我女朋友,只是,我們在一起沒多久,就因為各種原因分手了。

之後很多年,我都沒有再接觸愛情。

轉眼間,我已經30歲了,面對父母的逼婚,我突然想到了在我18歲時,曾經追過我的姑娘,並通過各種渠道去聯繫她。再聯繫到她之後,讓我驚喜的是,她現在也是單身。

她目前在一線城市工作,混得還不錯。

專程去她工作城市找她,並覺得,我倆有戲,但是,她最終還是拒絕了我,她告訴我:她現在已經不再18歲,關於未來婚姻,不再看重內心的喜歡,而是看重“麵包”。

可能,這就是成長。


我今年30歲,想追回18歲時喜歡我的女孩,她說她現在喜歡“麵包”


木子李編後語:

你為什麼會被剩下?被愛情灼傷之後,不願意觸碰愛情,並在“單身”狀態下,覺得一個人的生活也挺好。

然,30歲,自然到了被父母逼婚的年齡,這時候,你會問自己:到底是單身一輩子呢,還是找個女生結婚?你的答案是:找個女生結婚,且覺得,既然已經錯過了你喜歡的姑娘,那麼,就找一個喜歡你的姑娘。於是,你想到了那個18歲時,曾經向你表白卻被你拒絕的姑娘。

你卻忽視了一點:人都是在成長中改變的。

很多姑娘之所以嫁給了愛情,是因為在相信愛情的年齡,戀愛了,且在和戀人相處的這些年,戀人對自己很好,所以,感情到位了,自然會忽略物質的因素。

但是,還有一些姑娘,在相信愛情的年齡,被愛情灼傷了,那麼,伴隨著年齡的增長,對婚姻的需求自然會傾向於物質。

另外,你們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一旦戀愛,其中有一方要為另一方做出犧牲,至少她不願意做出犧牲。

再者,就算你願意為她犧牲,但是你們現在沒有感情基礎,你去了她所在城市,就能保證你也能混得好,又或者,你就能成全她想要的“麵包”?

所以,你們之間壓根就不現實,你只是“有病亂投醫”罷了。

給你的建議:

在你生活城市,找一個願意和你結婚且你不討厭的姑娘才是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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