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應該被問過,或者看過類似的問題:
生日老公沒表示,該離婚嗎?
夫妻無話可說,該離婚嗎?
老公習慣性出軌,該離婚嗎?
忍耐了對方很多年,是不是應該離婚?
中國有句古話,寧拆一座廟,不壞一樁婚,很明顯,勸別人離婚是不合適的。
所以,對於有離婚打算的當事人,周圍的人總是以勸和的態度,期望打消其離婚的念頭。
據說,再恩愛的夫妻,一生中都有100次想離婚的念頭和50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但以往,這些念頭都只是在心裡徘徊,又咽下。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念頭開始訴諸於口,甚至行動,於是離婚率逐年上升,直到2018年達到了63%。
根據浙江高院的一個大數據,在他們審結的離婚案件中,有70%離婚訴訟是由女性提出的。
事實上,社會學家李銀河在研究中發現,“離婚中女性主動者多於男性在本世紀是一個跨地區跨年代的普遍現象”。
離婚率上升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但很多女性主動要求離婚卻意味著女性自主意識增強了,她們開始從“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婚姻觀念裡覺醒了,因為有些丈夫真的不值得隨:
家暴的,再不離婚可能就被打死了,或者忍無可忍將丈夫殺死了;
丈夫吸毒、賭博、網貸打賞主播,各種毒齊全,唯一不幹的是對家庭孩子負責任;
還有的儘管沒那麼壞,但家裡什麼活都不幹,錢也掙不了幾個,還習慣性出軌;
這樣的婚姻沒有任何值得留戀的,我們有什麼理由勸別人不離婚。
如果一段婚姻真的只剩下絕望,只有離婚才可能幸福。
02
有些婚姻,比如不記得老婆生日,夫妻無話可說,出軌,掙錢不多,到底要不要離婚,真的離有離的理由,不離有不離的理由。
離的人勇敢,不離的人未必懦弱,但生活並不總是獎勵勇敢的人。
曾經在作家晚睡的自媒體上看到有位讀者向她諮詢,為什麼自己的再婚沒得到幸福?
這位女士因為前夫出軌和大男子主義離婚,帶著女兒和另一位男士組成了家庭,現任也帶了一個女兒。
婚前覺得現任是個好男人,婚後卻發現他嫌棄自己的女兒,也不願在家庭和她們共同的女兒身上花錢,是的,他們再婚後又生一個女孩。
她衝著過日子,所以沒在錢財上計較,但現任不光給前妻還房貸,還和前妻走得越來越親密,儼然“一家三口”。
如果再婚過成這樣,是不是還不如當初不離婚呢?都是出軌,不關心自己,但最起碼親爸爸對自己的女兒不差。
據統計,離婚後有60%的人再婚了,而再婚後有80%的人又離婚了,還有很多不願承認自己找錯人了,死撐著不離的。
這裡面有多少是女性再婚又離婚的,不得而知,但李銀河在《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裡寫到:
離婚後女性再婚的比例高於男性。
如果為一點小事和原配離婚,卻和既不投入感情也不花錢的男人再婚,這樣的勇敢值得點贊嗎?表示懷疑。
有多少人,在沒有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時,在所謂“適婚”的年齡找個合適的人就把婚結了。
過得不好,在離婚的大潮下就把婚離了,然後再婚,還是找了個所謂“合適”的對象。
然後,要麼勇敢地再離婚,要麼將就,因為不好意思再離了。
如果離婚是為了幸福,那麼隨便再婚就是離幸福越來越遠。
03
曾經看到很多女性說,我年紀大了,離了婚就不好找了,湊合著過吧,或者說,反正我條件好,離了說不定能找到更好的。
把能不能順利再婚作為離婚與否的前提,難道不是走岔道了嗎?
要不要離婚,考慮的不應該是:
這段婚姻是否還有堅持的必要?我還愛不愛對方,對方還愛我嗎?他還值得愛嗎?
或者要不要為了孩子將就,離婚後我能不能養活自己?
有人說離婚就像離職,如果能找到更好的,我為什麼還要在這承受不好的?
事實是,你在這家公司遇到的問題,換家公司可能遇不到,但又會出現別的問題,因為沒有十全十美的公司,一如沒有完美的丈夫。
我絕不是勸你們不離婚,在我看來,有些婚姻是不必繼續的,但有些婚姻是可以挽救的。
要不要離婚不應該取決於能不能順利再婚,就像要不要結婚不取決你多大了,而是有沒有想結婚的對象和能結婚的感情。
不要再鼓勵離婚了,很多人的離婚不是勇敢,是衝動。
衝動地離婚,然後為了再婚而再婚,婚姻生活繼續一地雞毛。
一定要在婚姻裡找歸宿,多半是會失望的。
張小嫻說,婚姻是一種選擇,不是女人的歸宿,歸宿從來都是自己決定的。
因為除了你自己,誰都不會是你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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