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一樁荒唐奇案:賠了夫人又丟金,這位仁兄好命苦

古代奇案何其多,且聽“大獅”來講古。在和凝、和蒙父子合著法學文言著作《疑獄集》中,曾記載這樣一宗案件,看罷之後不禁讓人感慨:娶妻需謹慎,以免禍上身。

此案發生唐代文宗太和年間,潥水人(屬江蘇省)陳德依靠經營小本生意為生,攢錢之後,娶鄰村林秒姣為妻。一年後,陳德買賣虧本,不得已離開老家,前往臨清(屬山東省)給人打工,而林氏則依靠織麻布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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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張水是個光棍,見林氏頗有姿色,又是獨自一身在家,於是時常藉故到其家中假裝關心。林氏受不了一人孤單,於是跟張水好在一處。

陳德離開老家後,先是給人打工,一年之後,用賺到的銀子幹起小本生意,沒想到生意很好,三年之後,竟積攢下三十兩黃金。他思念妻子,於是將生意轉讓給他人,攜帶這些黃金歸家。

離家還有十五里路時,天色已經昏暗,不巧下起雨來,陳德渾身被淋溼,攜帶金子行路多有不便,於是將裝有金子的口袋藏在水心橋第三根柱頭的空洞中。輕身趕路,冒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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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跌撞撞到了自家院外,拍門喊妻子姓名。林氏正好與張水在家親近,一聽陳德回來,嚇得魂不附體。情急之下,讓張水藏在床下。

陳德終於見到愛妻,訴說一番別離之苦,埋怨自己沒有本事,讓夫人一人在家受罪。如今好了,自己有錢了,以後要好好報答夫人。

此時林氏心中只有張水而早已沒有了他,任他一把鼻涕一把淚訴說離別苦楚,絲毫不為所動,反倒一臉怨恨,怨他這時候回來,攪了自己好事,恨不得他跌死路上,好成全她與張水做個長久夫妻。

陳德實在,見林氏一臉怨容,只認為是自己愧對妻子,沒有盡到丈夫義務,讓她受了委屈。因此不斷責備自己,發誓絕不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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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問道:“你口口聲聲說自己發了財,我見你一身泥巴,跟個要飯花子一樣,你的財在哪裡,拿出來也讓我這婦道人家開開眼。”

陳德遂說出金子藏在何處,如今已經深夜,加之外面下雨,等天亮之後,自己便將金子取回來,自此兩人也過過富貴日子。

這番話全被床下藏著的張水聽到耳中,趁二人睡下後,他悄悄爬出,找到陳德所說藏金之處,果然從柱頭空洞之中找到金子。

轉天清晨,陳德慌忙去自己藏金處取回金子,卻發現空空如也,金子不見了!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只好哭喪臉回到家中,告知林氏金子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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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本來心裡就已經沒了他,本想等他拿回金子跟他重修舊好,這下可好,這個沒用的窮鬼一定是騙自己,於是對其責罵,把他趕出家門,不讓他回來。

可憐陳德,賠了夫人有丟金,有家不能回,連口吃喝都沒有,不得已真的當了要飯花子。

而陳水則用陳德賺到的金子花天酒地,明著跟林氏交好,而不管陳德死活。有人告知陳德,那些金子一定是陳水偷走了,要不然他一個窮根子怎麼會一夜暴富。並且告知他不在家這三年,陳水代替他的身份,替他盡了義務。

陳德悲憤交加,將冤屈告到官衙,縣太爺是晉江人吳復,此人也算是個清官。他於是讓人將林氏和陳水帶到公堂,兩人死活不肯承認有染,陳水說那些金子是祖上留給自己的,原先他一直沒動,後來沒了飯轍,才索性拿出來用。陳德既然說那些金子是他的,那就請他拿出證據來,金子上面也沒有記號,怎麼能證明就是他的?至於他人口中說兩人勾搭之事,純屬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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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復見張水和林氏冥頑不靈,命差役打二人板子,林氏被打的叫苦連天,陳德不忍她受苦,求大人饒恕他倆。又說自己根本沒有金子,純屬是欺騙大人,只求大人放林氏回家。

吳復嘆氣不已,放林氏和陳水回去,而已“十惡”大罪中“誣控”之罪將陳德打了八十大板,投入大牢之中。

陳德在獄中一關就是大半年,只剩半條命,而林氏卻與張水不知收斂,買宅院置家產,做了夫妻。

一年後,吳復調任外省,此地來了個劉縣令。劉縣令訪查民情期間,有鄉民為陳德喊冤。劉縣令命人仔細打探,終於知道真相,將林氏和張水二次帶到公衙,不由分說先是一通大刑伺候,兩人遂說出實情。

真相大白於天下,陳德無罪,理應放出,張水家產全部歸他所有。林氏與張水打入死牢,後被斬首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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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腌臢男女得到應有懲罰,而陳德儘管得了張水的宅子,可那些都是自己的金子換來的。而今妻子沒了,自己也落了一身病,不出三月,他便一命嗚呼。

三十兩金子,三條人命。這宗案子也是告訴大家,娶妻需謹慎,千萬別大意,保不齊自己這條命就交代在枕邊人手中。另外也提醒各位男性朋友,要看住身邊人,提防鼠輩之時,也要記得貓兒最喜歡偷腥。

丟了金子賠了夫人,這位仁兄好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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