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盤點2019八大明星離婚案

過去的2019年,明星離婚是一道“亮麗”的風景!

梁靜茹、趙元同簽訂離婚協議書;文章、馬伊琍微博宣佈離婚;宋仲基、宋慧喬婚姻不到兩年,最終以離婚收場;賈乃亮、李小璐結束了7年的婚姻;高雲翔、董璇給這段婚姻一個體面的結局;曹雲金、唐菀以“性格不合”作為藉口離婚;鄧家佳、於巖十年戀情最後化為虛無;具惠善、安宰賢貢獻了2019年最“精彩”的離婚大戲。

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盤點2019八大明星離婚案


大家覺得哪對離婚最可惜,哪對離婚最贊同?不僅僅是明星,現在全國離婚率已經連續16年持續攀升。民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從2003年起,我國離婚率連續16年上漲,由1987年的0.55‰上升為2019年的3.8‰。

那麼?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呢?

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盤點2019八大明星離婚案

婚姻是男女一輩子的事。在對待婚姻的態度上,大多數的男女都是十分慎重的,可以說婚姻的滿意不滿意決定了一個的幸福程度。所以,婚姻一旦成立,人們格外珍惜。常言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說的是婚姻對於人的重要。然而,即便如此神聖,但總有幾種婚姻,不值得男女再去珍惜。

一是,家暴成癮的婚姻。家暴,主要是指一方對另一方使用暴力,或者雙方互相暴力或者冷暴力。偶爾一次家暴,可能因為條件的不同或許可以原諒,但反覆不斷的家暴,且變本加厲,這樣的婚姻就沒有再珍惜的必要。即便你再努力想修復,即便你再忍氣吞聲,不能換來家的和諧和溫馨。所以,家暴超過一次,特別是3次以上,這樣的婚姻,基本上不再需要珍惜了。該散散,不散,勉強維持依然得不到幸福。

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盤點2019八大明星離婚案

二是,無性無愛的婚姻。性雖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的確是婚姻中重要的一部。沒有性的婚姻,是一個不完整且很不幸的婚姻。如果,因為客觀或者外在創傷導致了夫妻一雙失去性能力,那麼另一方,有權解除婚姻。但往往因為夫妻有愛,一雙雖苦,可能會認命,會堅守婚姻。這種愛,很感人。無性有愛,這樣的婚姻還可以珍惜,或許會成為佳話。但是,如果一雙故意無性,甚至是用無性作為懲罰,重要的是夫妻雙方再無愛意或者感情可言,無性無愛,這樣的婚姻不需要再珍惜。

三是,反覆出軌的婚姻。婚姻就是一對忠誠的組合,不光愛的忠誠,身體和精神上更需要忠誠。如果,婚姻中的男女一雙,視婚姻為兒戲,出軌為遊戲,一次次地出軌,那麼這種婚姻遲早會千瘡百孔的。如果出軌一次,二次,對方因愛可以委屈求全,可以大度原諒的話,那麼,多次出軌就沒辦法再原諒。一方反覆出軌的婚姻,強行維持的話,終會釀成慘禍。所以,不必再珍惜。

婚姻能否繼續或者能否幸福的依據,就是婚姻中的男女還有沒有愛和感情。如果,有愛和感情的基礎,那麼這段婚姻是可以珍惜和珍藏的,如果沒有,大可不必珍惜。

什麼樣的婚姻不值得再珍惜?盤點2019八大明星離婚案

看看國外怎麼處理離婚?

據瞭解,法國、韓國、英國等國家都以不同形式對冷靜期制度作了規定。

英國

在英國,婚姻要維繫12個月才有離婚資格,而離婚的立場也只能有一個:無法彌補的破裂,並且必須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不合理的行為、通姦、被遺棄滿2年、經雙方同意分居滿2年、未經雙方同意分居滿5年。若離婚申請是在雙方無爭議的情況下發生,通常是不需要“動用”律師的,大約在4至6個月內可以完成。

美國

在美國,離婚程序也變得越來越複雜。據統計,美國人辦理離婚一般要花一年,所需的法律費用平均為1.5萬至2萬美元。在加州,從申請離婚到拿到離婚裁決書,至少要6個月時間。除此之外,在過去5年,美國政府還出資2億多美元推行“健康婚姻”計劃。

據美聯社統計,過去20多年,美國人的離婚率持續走低,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來的最低點。美國人離婚率走低的背後,有諸多社會因素。

加拿大

加拿大規定分居一年才準離婚;分居的定義除了實際的分開居住之外,還需要存在脫離夫妻關係的意圖。在分居期間,若雙方合好超過90日,分居便算終止而要重新計算。

韓國

為降低高離婚率,從2010年6月起,韓國大法院推出了“離婚熟慮制”。就是說,兩個人想離婚,來到法院,法院不再會馬上接受申請,而是讓他們回去考慮一段時間,確定不是衝動離婚,再來提出申請。按照規定,這種“熟慮期”,有子女的夫妻為3個月,無子女的則為1個月。實踐表明,這種“離婚熟慮制”效果顯著。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試行該制度以來,協議離婚取消率從6%上升到了23%。

印度

印度法律規定,在向法庭提供已分居1年的證明後,離婚申請書才將被接受。或者是能證明配偶之間已經7年沒有接觸,法院將會判決離婚。法院在接受夫妻聯名遞交的離婚申請書後,給夫妻6個月的時間重新考慮離婚的決定。如果在重新考慮期內沒有撤回申請書,法院才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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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相關法規規定:夫妻雙方以沒有任何繼續共同生活的意願為前提,分居1年便可申請離婚。有分歧的話,還得等到分居3年之後。該法甚至限定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一方未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即使婚姻破裂也不能離婚。

中國在考慮設置“離婚冷靜期”

2019年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有委員建議,婚姻家庭編草案中涉及的“離婚冷靜期”適用應當設立甄別機制,引起熱議。有業內專家表示,現實中的婚姻登記機關缺乏調查與辨別證據的能力,“離婚冷靜期”不宜設置排除性規定。

最新提交審議的草案沿用了一審稿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草案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大家覺得離婚需不需要冷靜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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