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辭退員工時說欠的2萬錢不指望員工還了,不還法律上可以嗎?

八月八的桂花


請注意,有保留借據的,口頭承諾是不算數,有反悔的那一天,法院只支持存在證據的那一方



w似曾相識


老闆既然辭退員工。並說2萬元不用還了。這也是對員工的間接補償。否則員工也可以向勞動局告他的。要他賠償一年按一個月工資及方方面面賠償的。

不還也沒有關係的,為了以後有後患,你只要讓他寫書面證明和蓋章和手機錄音下來就安枕無憂了。希望可以幫到你。


守護197317775


員工和老闆是一種僱傭關係,如果員工辭職了就相當於解除了勞動關係,以前的那種僱傭關係就不存在了。既然老闆答應員工欠的錢不用還,最好可以立字據為證,表明雙方的意願就可以。從這兩個層面講,法律上是可以的。



經絡穴位養生TVB


這個可以的,叫這個老闆立字句,然後雙方簽字按手印就可以了,因為是老闆說2萬塊不用還了,所以立個字句好一點,萬一他反悔就不行了。











鄉村阿業


老闆辭退員工,應該按照《勞動法》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欠員工的工資要發清,欠繳納養老保險要補齊。至於,員工老闆的2萬元,老闆不指望員工償還,等於說是老闆贈予員工2萬元,法律上可以就員工欠老闆2萬元不予追究,不指望員工償還就等於老闆放棄向員工追償的權利。


老李普法


兩個法律關係!所以理論上不行。但現實中如果把這個寫進去也可以。因為非正當理由查辭退員工會給經濟補償金……所以你算一下,要是比兩萬少可以考慮籤一份互免協議。其實是一回事,沒必要弄複雜


善良之子86


債務免除,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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