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孩子聚會喝了14瓶啤酒,3位爸爸趕到後把飯店砸了,做的對嗎?

三地領域


6個孩子聚會喝了14瓶啤酒,醉眼朦朧,喝的趴在桌子上。3位父親趕到後,看到這種情況,怪罪店家不該賣酒給孩子,怒砸飯店。這就是基本過程。

一、家長做的不對。

1、幾個孩子聚眾到酒店喝酒,這本身就反應了家長平時管理不到位,教育不到位。出了事之後,家長怪罪店家。當然飯店的人可能不該賣酒給孩子,但是首要責任是家長的監護責任。家長的這種做法實質上就是出了問題,先在別人身上找原因,這種做法所傳遞出來的思維方式給孩子一個錯誤的導向。

2、靠武力從來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三位父親不顧在公共場合,不顧孩子在場,用暴力打砸酒店,這種對待問題的方式給孩子傳遞出來的簡單粗暴、野蠻暴力給孩子一個十分錯誤的榜樣。

3、三位父親過於衝動,缺乏理智。看到孩子喝醉,心裡著急,可以理解。但是解決問題不通過正常途徑,而是衝動行事,缺乏理智,不僅使自己陷於被動,而且給孩子一個錯誤的示範。


二、飯店有錯誤

1不能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這是起碼的規定和常識。幾個穿著校服的孩子,長的再高再壯也能夠判斷出大概年齡,利慾薰心,酒店這樣做確實非常不應該。


2、每家都有孩子,推己及人,店家想想如果這是自己的兒子,這麼小就聚眾喝酒,推杯換盞,而且喝的醉醺醺的,對孩子的身體、心理健康都有影響,你還會賣給他們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家長看到孩子的狀況,衝動之下質問店家,店家不僅不道歉,而且強詞奪理,激化矛盾。這就是事後店家的再次不負責任的表現。

這件事,三方面都有責任。家長沒有履行好教育職責,而且行事衝動,行為欠考慮;店家利益至上,沒有社會責任感,拒不承認錯誤;孩子欠缺責任意識,行為規範意識,聚眾酗酒。


通過這件事,我們應該看到,青少年的教育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家長、學校、社會要共同努力,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師者馥仁心


案件經過:

事發2017年7月的哈爾濱,當地“哈啤”文化盛行,6名初中生趁暑假約在一起吃飯,仿效成年人點了14瓶啤酒,結果不勝酒力,一個個喝的東倒西歪。3名家長來尋孩子,發現至此,立馬找飯店老闆理論:“這麼大的孩子,你為什麼賣他們酒喝?”面對質疑,老闆回應“這些半大小子長得就大,我還能挨個問他們都幾歲。”隨後雙方發生爭吵,激動之下孩子家長掀翻桌子,打碎窗戶玻璃,現場一片狼藉。

法律分析:

1、飯店的責任分析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7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誌”,飯店老闆銷售酒給未成年人是違法的。老闆辯解總不能“挨個問”,法律也做了規定,“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再大的孩子也是稚氣未脫,所以老闆的辯解無效,飯店的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承擔行政處罰,有關部門可對其依法處2000元以下罰款事後,警方對飯店老闆進行了告誡。

但其實,飯店也有難處,執行規定難,我國現實就是如果商家嚴格遵守規定,見到客人“年輕貌美”就要其出示身份證,大大降低了客人的用餐體驗,生意能好到哪裡。

我覺得可以雙管齊下,一方面設立“顧客購買菸酒時需出示身份證”等配套規定,一方面加強監管和懲罰力度,可以考慮參照英國、日本等未成年人禁酒管制措施嚴加管理。

2、家長的責任分析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規定,“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以及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應當本著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依法儘量予以調解處理”。本例中,家長表示因看到孩子狀態不佳而心急,才會做出不理智行為,在民警見證下向飯店老闆道歉,認錯態度良好,

警方也本著化解矛盾為前提,予以調解,由家長對飯店損失進行賠償。

雖然事出有因,但是家長的不理智行為受到懲罰是必然,違反規定就需要承擔責任。

而且家長的不理智行為會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會讓孩子認為只需要通過打、砸、罵、吵等諸多手段就可解決糾紛,不去訴諸理性,而是採取暴力,“子不教,父之過”。


小宇宙看天下


孩子不過是借個地方喝酒,孩子家長不去找自身孩子的原因,卻去砸人家飯館,你覺得這是對嗎?

打砸這種事,是野蠻者所為,絕不應該是家長該做的事情,即使再生氣,也不能砸人家飯店,你可以逞一時之快,可事後,想過這樣做的後果了嗎?要負怎樣的責任你知道嗎?

我個人覺得應該先從孩子身上找原因,看看孩子喝酒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平常習性或習慣並不差,不過是偶爾聚會,那可以酌情原諒,以教育和引導孩子為主,希望後續改掉自身問題即可;可如果是"屢犯",更加要做好基礎教育工作,我個人不提倡打罵政策,凡事要以德服人,即使孩子做得再不對,我們也應該採取包容的方式,打罵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只會加重孩子的叛逆,這對孩子未來的成長是沒有好處的。

而作為飯店,接待和招呼顧客,是他們的職責,從商業的角度來說,並沒有做錯,一切都很正常。只是從道德角度來說,接納未成人聚會,而對此不聞不問,這是不妥的。

所以,家長如果對酒店的做法不滿意,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指出酒店行為的不當之處,也許還能為自己做好辯護,主動權是在自己這邊,可如果採取打砸的方式,不僅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可能會讓自己陷入被動,這是得不償失的。

作為新時代的文明人,不能以"武力"解決問題,而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教育新時論


6個孩子喝了14瓶啤酒,後來一看原來是上初二的孩子,也不算小了,這個時候喝酒雖然是不對的,但是14瓶啤酒產生不了什麼大的危害。

那麼家長來了以後就熱鬧了,他把人家的飯店給砸了。

在中國還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喝酒吧,也沒有規定說飯店如果賣給未成年酒會怎麼處罰?

所以飯店就算是賣給孩子酒,他也沒有大的罪過,你這個家長把人家的飯店給砸了,說實話你一點也不佔理,警察來了你該怎麼賠償就怎麼賠償,你自己的孩子沒有教育好,你把氣撒到飯店上有點說不過去了。

所以大家理解,他的孩子為什麼去喝酒了吧,因為他的家長都是一個不成熟的家長,都是一個混蛋家長,那麼這樣的家長怎麼能教導出有教養的孩子呢?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老規矩根上不正啊。

如果我的孩子去飯店喝了酒被我發現,我可能會把他抓到家裡來揍他一頓,但是打砸飯店絕對是錯誤的行為。


唐塔正和


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飯店如果有錯,由管理部門來處理。由私刑來代替公法,本身就錯,沒有什麼對不對。如果都象這幾個家長這樣,法律不是成了擺設。當著自己孩子的面使用暴力損壞他人財物,這樣的家長是教育不好孩子的。把飯店砸了,家長出氣了,你的孩子怎麼看你,你的孩子怎麼看這件事。孩子會認為他的一切不良行為都是外界造成的。至少家長也是這樣認為的。一切破壞法制的行為,一切把自己置於道德最高點的行為都不值得提倡。


新疆戶外張仲寧


孩子?十七歲之前都屬未成年人,如果十六七了去飯店要喝14瓶啤酒,飯店老闆一定會提供的。如果十二三歲,飯店老闆不加勸阻就有問題了,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砸飯店是違法的無腦行為。


用戶8077005654304


不對。

首先,先從法律上來說。爸爸沒有權力砸店,要是人人都這麼樣不亂套了,再說了現在法治社會,怎麼可以說砸就砸呢飯店,老闆的問題應該交給法律。

爸爸的故意損壞財產本身就是侵權行為,數額巨大的還可能涉嫌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只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禁令,而沒有未成年人禁止飲酒的禁令。

2005年11月7日頒佈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並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飯店的行為明顯屬於違法行為了。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七條,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標誌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其次,從教育上面說。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要注意言傳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你砸店的行為對孩子是錯誤的引導。

砸了店,行為本身就違法。而且讓孩子看到父親在用自己的暴力去宣洩情緒,對孩子產生不利的引導。孩子以後碰到問題,也容易通過暴力的方法來宣洩。因為在父母身上看到了錯誤的示範。

對於未成年的孩子,父母你也有監護責任,所以孩子怎麼會出現在飯店喝酒,父母也要反思自己的問題。




豬八戒的媽媽


賠人家錢唄,自己的孩子,自己管,不能助長這種風氣,損壞公物就的賠償,酒店有錯正常處理方式報警。


王鴻麟


六個孩子的家長為何只來了三個呢?看來問題就出在沒來的家長,三個出來挑事兒,三個坐鎮,俗話說得好養不教父之過,雖說法律法規有規定,但是,現在的孩子別人怎麼能說呢?不用家長去砸飯館,孩子就幹了!!!白痴的為人之父!!!


咫尺162040908


這種事很正常西安九十八學生成喝酒麼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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