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文藝復興時期的其他作品相比,為什麼倫勃朗的作品看起來十分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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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勃朗的畫作的確給人一種昏暗的感覺。但在這裡我首先要說明的就是倫勃朗在他的繪畫人生中,幾乎沒有受到文藝復興的影響。如果說他受到了什麼影響的話,那就是意大利畫家卡拉巴喬的聚光效果,以明暗對比變化為主要的表現手法。正因為如此,倫勃朗中後期的作品大多是聚光的場景。

其實,和意大利的畫家相比,弗蘭德隆的畫家的畫作都比較昏暗。這和畫家所在的環境有關。意大利各個城墎國家都是位於南部歐洲。(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世界上還沒有現在意義上的意大利這個國家。)陽光充足。因為離赤道近的原因,陽光燦爛的天氣比例比荷蘭要高得多。

除此之外,宗教的原因也不可忽略。意大利是羅馬天主教的大本營。梵蒂岡就位於羅馬的市中心。它是天主教的總部。天主教會對奢華的追求是引起宗教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歐洲南部的意大利的主要文藝復興時期的城墎國家,都是竭盡全力地去為上帝歌功頌德。把他們想象中的上帝和聖經故事,用最美好的色彩表達出來,以吸引更多的人成為上帝的信徒。其實,我們現在看到的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就是為了讓不識字的信徒們瞭解聖經故事而創作的。類似於我們過去看的各大名著的小人書一樣。

然而,荷蘭這個國家和意大利的自然條件完全不同。荷蘭位於北緯52度左右。因此產生了極度的日照時數差。在冬至的日落時間大約在下午的四點半左右。日出在將近九點。而到了夏至,日落時間可以到近半夜。就算日落,西邊的魚肚白也會延續到午夜以後。而早上四點剛過就又會日出。儘管夏季的日照時間較長,但由於荷蘭地處北海岸線,受到墨西哥灣暖流的影響,海邊城市多雨。倫勃朗所在城市的萊頓和阿姆斯特丹都處於受到海流影響的地區。因此陰天率極高。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荷蘭特有的原因。那就是建築結構體系。黃金時代的17世紀的荷蘭重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因為從歐洲各國湧入大量的商人(包括被各國天主教教會迫害的新教徒)。住房問題如同當今的中國北上廣一樣緊張。地皮貴如油。加之,地質條件差,沒有很多的地皮可以建造住宅。因此,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廳頒佈了一個法令。以房子的建築寬度為納稅標準。超出6米要付高額的所得稅。因此,荷蘭的阿姆斯特丹的古建築都是一家連著一家的建築結構。左右兩面是牆。前後兩頭是門窗。有的人家只有一面有門窗。因此,屋內非常昏暗。這也是倫勃朗的畫比較暗調的原因吧。參考一下梵高的《吃馬鈴薯的農民家族》以及荷蘭黃金時代時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宗教的戒律清規而至。荷蘭於1584年從當時的宗主國西班牙獨立出去,成立了歐洲的第一個基督新教的聯合共和州國。新教的戒律和天主教截然不同。新教禁止偶像崇拜。禁止享受奢華的生活(這也是荷蘭沒有食文化和名牌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倫勃朗的時代,在當時的荷蘭(包括現在的比利時、盧森堡)油畫流行的一個畫派是其它地區沒有出現過的“集體肖像畫”。類似於現在的集體合影(但需要出錢才可以被畫在作品中)。在畫中的行會理事們千篇一律的都是黑色的衣服。黑色在當時是高貴優雅的象徵。反而地位低下的僕人和農民才會穿著有色彩的服裝。費梅爾(維梅爾)的《廚娘》就是一個很好例子。

由於以上的原因,加之倫勃朗的畫風是以卡拉巴喬的明暗對比變化為主題的構思為多,因此倫勃朗的畫作大多比意大利和法國的畫家的畫要整體暗淡許多。因為,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大多是以均等的光線為特徵而作的。因此對光線的要求也就需要面面俱到。這樣就產生了全部畫面的光線都很均勻的普照在所有的畫中的細節上了。



以下的畫作並非都是倫勃朗的畫作。

第一幅是倫勃朗19歲時畫的自畫像。十分巧妙地運用了卡拉巴喬的光影效果。是少見的把自己的臉放在陰影中的自畫像。

小男孩是倫勃朗繪製的他的兒子提圖斯的畫像。

最後一幅是倫勃朗57歲時完成的最後一幅集體肖像畫。《阿姆斯特丹毛織品監察官理事們》。

其它的畫作就不一一標明瞭。



世界文化介紹人趙莉萍


倫勃朗最大的特點是對光線的描繪,用一種近乎模糊的畫面展現光線、陰影,而展現光線最為明顯的方式就是房間或是陰暗的地點,因此倫勃朗的很多畫作的內容也離不開這兩個因素。

倫勃朗是荷蘭人,北方地區受到文藝復興的影響其實並沒有那麼多,南歐的意大利才是文藝復興的大本營。

北方地區大多被南方的意大利人看為鄉下人,就像廣東人把廣東以北的都叫北方人,哈哈。

歐洲北部地區繪畫的風格與意大利有很大的不同,他們很早就受到了新教的影響,擺脫了宗教畫的主導地位,而以風俗畫和人物畫最為著名。

比如下面這幅,聽說是他的女盆友

還有這個……被宰的牛

另外,最著名的《夜巡》

我們再來看看這幅在當時被市政府拋棄的畫作《巴達維亞人之誓》,就是荷蘭人自己也看不下去了,把這幅本來是要掛在市政廳的畫請了出來。

倫勃朗一生大起大落,被碰上了天也被拋下神壇。

他的畫的確具有很大的辨識度,說是晦暗也罷,說陰暗也罷,一方面是自己的繪畫風格,另一方面也是受到歐洲北部地區當時的畫派影響,另外也可以說是他影響了歐洲之後的繪畫風格。


儂本撕藝術史


我就藉著題主提問題的邏輯,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西方藝術,往往具有一脈相承的傳承性,那麼倫勃朗的“晦暗”的畫面,到底繼承了誰的風格?

這個人就是文藝復興後期的:卡拉瓦喬——西方藝術史第一個把黑暗背景和光影藝術運用到極致的繪畫大師。

卡拉瓦喬英年早逝,他的死與倫勃朗的出生差不了幾年,幾十年後,倫勃朗成為了卡拉瓦喬光影藝術最明顯的接班人。

但是,從卡拉瓦喬的畫中我們卻能看到,雖然北京市一片黑暗,以此來突出畫面中的主角和故事情節,但是衣服的顏色和光線卻非常鮮豔。

這是當時文藝復興後期,佛羅倫薩畫派矯飾主義向巴洛克風格過渡的典型表現。

而相比之下,為什麼倫勃朗的畫看起來更加寫實呢?

因為倫勃朗是荷蘭人啊!

當時的荷蘭,與比利時,盧森堡,德國南部法國西北部這些地方合起來統稱為弗蘭德斯地區,這一塊地方地處當時歐洲大陸的西端,經常被西班牙人和法國人欺負,地理位置上離意大利又比較遠,所以形成了獨樹一幟的弗蘭德斯繪畫風格。

這個風格最大特點就是:寫實、細膩。

因為文藝復興復興的是希臘藝術,希臘藝術崇尚完美,就好比你照相開了美顏功能,所有人都變的神一般的美麗。而弗蘭德斯可不是,他們偏是要拍寫實的照片,恨不得你臉上長個青春痘都畫出來。

作為他們中的一員,倫勃朗畫人,忠於人的本來面貌,擅長刻畫人物神態,並通過細膩的描繪人物衣著,來體現人的身份和性格。

所以,在倫勃朗筆下,即使是主要人物,都不可能像意大利人卡拉瓦喬那麼光鮮亮麗,色彩鮮豔。因為那才是事情本來的樣子。

最後,我想說說關於題主說的這個“晦暗”的說法。

讓我們先來做一個比較:

這是達芬奇最著名的蒙娜麗莎:

這是米開朗基羅著名的聖母一家人:

這是拉斐爾著名的肖像畫《教皇利奧十世》

我之所以按這個順序,是因為這就是文藝復興三傑的出場順序,我們可以看到,這基本上是一個由暗到明再到暗的背景變化。

西方美術史對於背景在繪畫中起到的作用的認知不斷在變化,而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烘托整個畫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人覺得畫面更具有張力,更生動,更能讓人產生共鳴。

而題主所謂的“晦暗”,只不過是為了達到上述效果的一種繪畫理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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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倫勃朗在內的荷蘭畫家傾向於現實主義。他們對與真實生活相近的場景很感興趣,即使在描繪想象中的畫面時也不例外。作為新教徒,他們更關注個人以及個人的信仰和體驗。要知道,他們所處的那個年代既沒有街燈也沒有電燈,他們的視覺體驗就只有昏暗的燭光和火光。而且,新教教堂的裝修都很樸實,既沒有黃金製成的法衣也沒有閃閃發光的聖壇。倫勃朗為許多有錢人畫了肖像畫掛在他們的宅子裡,但這些有錢人一般都穿著黑色和棕色的衣服,而不是紅色的長袍或金色的禮服。

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畫家,像波提切利,都是天主教徒。他們的客戶一般都是主教、修道院院長和紅衣主教。這類人是教堂的寵兒,他們的目的是要傳播教義,給信教留下深刻的印度。一開始,畫像上的場景都是雄偉莊嚴的。不久,為了討好客戶,畫家們就開始運用一些展現人文主義的模型和方式。將一幅像波提切利的《維納斯》那樣明豔華麗的作品掛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間排屋內,就會像將一輛法拉利停在一排黑色的勞斯萊期斯中間一樣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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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倫勃朗的畫看起來比較晦暗,這句定義下得不完全正確。

一個畫家之所有在美術史上被人們銘記,是因為他有某些絕活,這些絕活是他獨一無二的標籤,讓他能跟其他畫家拉開距離。

倫勃朗《達娜厄》

生活在17世紀的倫勃朗同樣是擁有出色絕活的畫家。他的絕活就是大玩特玩光影的明暗關係,把光影的微妙變化,以及在畫面中的承接遞進關係,變成重要的繪畫表現手段。

如果在劇院觀看過話劇、歌劇、戲劇等舞臺劇,就不難理解倫勃朗的作品風格。

倫勃朗《沐浴的拔士巴》

在舞臺劇中,對燈光效果很講究,尤其在表現扣人心絃的,衝突激烈的故事片段時,常常要給中心位置的人物身上打亮光,讓他們變得非常醒目,而次要人物身上的光線比較暗淡,不容易引起觀眾注意。

這樣做,是為了人為地製造視覺效果,突出重點部分,讓觀眾的眼球被亮光吸引走,起到加深印象和感受藝術魅力的作用。

倫勃朗《蒂爾普教授的解剖課》

倫勃朗的繪畫恰恰就是吸收了舞臺劇光影效果的表現手法。他筆下的主要人物往往居於畫面中心位置,有一縷探照燈一般的光線照耀在他們身上,使他們活靈活現。而中心人物周邊,是沒有見到光的畫面,看著晦暗,不是那麼引人注目。

像倫勃朗的幾幅代表作《蒂爾普教授的解剖課》,《達娜厄》,《夜巡》等作品,都是這種畫法。

倫勃朗《夜巡》

另一方面,倫勃朗喜歡在畫中使用大量的冷色調,如黑色、深藍色、咖啡色等,畫面整體給人冷豔、凝重的感覺,這主要源於他的生活一直漂泊不定,嚐盡了人世間的酸甜苦辣,他把自己的人生遭遇都表現在畫面上了。

他的這種用繪畫表達自我情感的言說方式,跟我們中國畫中借景生情、託物言志的道理是一致的。


鴻鵠迎罡


瞭解這個問題,首先還是要了解「文藝復興」這個詞。國人最著名的美學教育家朱光潛先生早就指出,「文藝復興」是一種錯誤的譯法,因為人們本來是用renaissance 來指「古典學術的復興」。嚴格地講,復興其實只是一個旗號而已,根本性的內容是思想、精神的大解放。時代精神由前提必須的基督教義是絕對的真理,轉為古希臘好學思辨的傳統,因此可以說是西洋古代的文化重新的復興。從這個意義上講,倫勃朗的繪畫蘊含著人的微妙的情感。凝視一幅倫勃朗的肖像畫時,你會感覺到好像正在看著一個真實的、活生生的人,可以感覺到他或她的思想和情緒。這種效果的達到,依賴於他的畫技精湛,準確地把握所刻畫服飾或皮膚和周邊的環境。比如,倫勃朗為皮毛商人尼古拉斯.拉茨繪制了一幅肖像,畫中的毛皮大衣看上去特別柔軟、極盡奢華,凸顯了商人的財富和商業上的成功。但在灰暗的背景下,商人目光深沉、眉頭緊鎖,身體略向前傾,又給人謙卑的印象。這是對當時的人文環境的最合適的表達。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倫勃朗生平。他年紀輕輕娶了愛妻,繪畫創作帶了巨大回報,可以說是名利雙收。但可惜,他的幸福生活極為短暫。他所熱愛的妻子與孩子相繼亡故,後又破產,繪了《夜巡》一畫後,名譽掃地,人生之路越來越艱難,也導致以後他的作品越發深刻、悲慘與色調更加的晦暗,但給受眾無比的視覺震撼~



填格


倫勃朗.,1606年―1669年,繪畫風格以光影寫實為特點,歐洲17世紀最偉大的畫家之一,也是荷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畫家。倫勃朗的代表作有《夜巡》《木匠家庭》、《尼古拉.特爾普教授的解剖課》、《浪子回頭》等,作品《夜巡》和《蒙娜麗莎》、《宮娥》並稱為世界三大名畫。

倫勃朗的油畫最突出的特點是:用精準的三角立體光影,通過線條勾畫出人物的輪廓,讓剩餘大部分畫面處於光暗之中,以舞臺燈光效果,著重刻畫以人物為主的視覺效果。倫勃朗對光影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以高光亮光描繪畫中的主要人物和主要部分,背景的暗光處理手法,常用黑褐色或橄欖棕來描繪刻畫背景。這種明暗對比強烈的視覺效果,可以更加突出細膩的刻畫畫中主要對象。這也是倫勃朗繪畫的主要特徵。



法國19世紀藝術批評家弗羅芒坦稱倫勃朗為“夜光蟲”,也有人說他用黑暗描繪光明。倫勃朗的繪畫風格,也直接影響了後期歐洲許多著名的畫家。


靜坐竹林看雨聽風


這裡先看看一友在北京歷史博物館看倫勃朗展覽後的感受:

倫勃朗畫的就是好,每幅畫對於光的處理都很到位,還有色的融合,看起來太舒服了。每一個幅畫人的臉部都充滿光,我想這是一個人心向光明的敞亮,一種希望!尤其那些小幅作品,大約就十寸,或者十六開紙張大小的,畫面很充實,應有盡有,更美。你沒看原畫,是體會不到其中的深邃美感的。這次展覽,雖然沒有展出他的什麼宏達的題材,但很多都是生活中的瞬間,那種真實的再現,被畫家敏銳的捕捉,經過他獨到的藝術處理,呈現出來後,既真實又震撼!因而,越是小畫,越深遠,給人以無限的距離感。畫家對生活中的細節描寫,看似平淡平凡,但很耐人尋味。就像夫妻之間,時間久了就彼此忽略對方,可在偶然的一個瞬間,又會覺得如此的可貴與可親。

倫勃朗《達娜厄》

這是友看展後與我的交流片段。而對繪畫作品來說,看原畫,自是和印刷品及照片的感覺截然不同。而這直觀的感覺,則是一個人面對畫作時,心靈的真實感受。因之朋友說:倫勃朗對“光暗”的處理手法,使畫面具有一種通透感,透徹感,好像那種暗淡的色彩,能透過畫面,看到人的骨髓深處,靈魂深處,使你無處遁形。而倫勃朗的人物肖像中某些人的眼睛,也就具有了能洞徹天地的通透感。

倫勃朗《沐浴的拔士巴》

而文藝復興時期,人性的復甦,和對某些極端宗教的質疑,使人在黑死病的無奈中,把對生命的無奈,重新復甦了對神的信仰。不少藝術家,便以文學藝術來表達自我對生命的認知及對信仰的重新迴歸。因之,在這種大時代的文化背景下,藝術家內心的激情,通過對宗教、神話、《聖經》等題材的描述,通過藝術表現了自己的藝術觀念和生命認知。而明亮的色彩,高質量的具有韌性的線條,則成為畫家在繪畫表現上的主要特點。

倫勃朗《蒂爾普教授的解剖課》


而倫勃朗所處的時代,是文藝復興之後,現實主義在歐洲的崛起。以現實主義巨匠著稱的倫勃朗,自是在荷蘭的長期混亂中,使自己的不幸的生活,為他的靈魂,罩上了一層陰影。為此,在各種不幸的衝擊下,他的思想感情具有了對人性深刻洞察的心態,從此,他更深刻地去觀察和理解社會,藝術創作也進入一個深化階段。1642年兒子的去世使他悲痛萬分,而《夜巡》的問世,一開始又不被人理解,這幅帶有風俗畫和歷史畫性質,可以使人回憶起往昔荷蘭人民反抗異族統治鬥爭的史詩性傑作,因其進一步突破了傳統畫法,開始不被訂畫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時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樣採用更加接近舞臺效果的表現手法,含蓄地描繪畫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樣受到上層社會人士的歡迎,以致生活越來越困難。


達芬奇《最後的晚餐》

而這些不幸的遭遇,使他的審美意識,逐漸的被一種光暗的處理手法所代替。即採用黑褐色或淺橄欖棕色為背景,將光線概括為一束束電筒光似的集中線,著重在畫的主要部分。這種視覺效果,就好像畫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臺上,一束強光打在他的臉上。法國19世紀畫家兼批評家弗羅芒坦稱倫勃朗為“夜光蟲”,還有人說他用黑暗繪就光明。

米開朗基羅《最後的審判》

倫勃朗對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獨到地運用明暗,靈活地處理複雜畫面中的明暗光線,用光線強化畫中的主要部分,也讓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這種魔術般的明暗處理構成了他畫風中強烈的戲劇性色彩,也形成了倫勃朗繪畫的重要特色。而這種用光的形式,也許和他不幸的遭遇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吧。而這也許是評家說他繪畫晦暗的原因。

倫勃朗《夜巡》

但我以為,倫勃朗的這種表述形式,有著更深層次的思想在其中,他是否想以暗淡的色彩,構築人的光明世界,是否他認為,人的生命本就處在黑暗之中,但人的靈魂心向光明,自然就會奮力的掙脫黑暗,讓自己迴歸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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