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駕轎車撞了一個騎電動車的人,住院10天后跟對方和保險公司簽了協調書賠了錢,現他又說骨裂能不理嗎?

李淑洲


首先假定交警認定駕車人承擔事故責任,在交通事故調解完成後,事故受害人又發現在事故調解時未發現的新的傷害情況,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也是存在的。

其中關鍵的一點就是在事故調解時,這個傷害情況是否已經被發現。如果事故調解時這個傷害情況已經發生,則事故調解完成後不能再以這個傷害要求追加賠償。如果事故調解時這個傷害情況未被發現,那事故賠償只是基於未發生這個傷害的基礎上進行的,事故被害人即使已承諾放棄賠償要求,但發現新的傷害仍然有權要求事故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事故受害人必須提出有力有效證據證明新發現的傷害是由該交通事故造成,並且是原交通事故調解協議之後發現。法律規定,侵權人應當對被侵權人所受到的傷害和直接損失做出賠償,也規定了合同和協議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撤銷,法律的相關規定是依據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的,既限制了被害人隨意提出賠償的,也保護了被害人得到賠償的權利。



加勒比熱風


我說說我的真實經歷吧!我開車撞到人的時候心裡特別慌,當時被撞的兩個人其實也沒事,但是那個女的一直說肚子疼什麼的,我就給她打了120,然後報警,我在原地等著交警來處理事故,交警來了拍了照片問了問當時的情況,問我有沒有三責保險我說有然後交警讓我把車開到事故科把車開到停車場以後去事故科簽字,寫當時的事故經過,然後就是等通知的,我本來是想去醫院看看病人的,後來一想不能去如果要是去了可能沒有五千塊錢是出不來醫院的,然後就忙我自己的工作了,過了一個星期左右吧!事故科打電話過去做事故認定書,說是調了監控我開車的時候開小差了,我是主要責任,然後我簽了認定書以後還是等通知去車場提車,當時害怕停車費交不起,過了有十天左右去事故科提車,提車的時候交警叔叔說停車費免了當時心裡還是挺激動,提了車以後去保險公司叫他們理賠,然後我就沒事了,


鄉村川少


協調書籤了就代表對方同意賠償並同時放棄再次索賠的權利。按照法律來講,可以不用理會他,但是現在不講道理不講法律,一味地為了新聞而幫忙訛人的媒體不少,如果對方賣個慘,再誇大其詞一下,說不定不少自媒體都會像蒼蠅見著屎一樣撲上來開噴,引導輿論。自己考慮後果吧。

說個題外話,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有些所謂的“受害者”喜歡找媒體也不找警察,因為他們既不合法律,也不佔理,而現在部分媒體可不管事情真相,只要有新聞報道就行,所以現在反轉的新聞這麼多。


怒懟一切網特和不講理


其實處理交通事故結束後,一般交警隊會要求雙方簽訂一個今後發生任何事與對方無關的一個說明,沒有協商處理結果應該也沒事


活潑的啾啾


住院10天,入院時候診斷怎麼寫的。當時急診或者門診問診時,傷者有沒有說骨裂相關部位疼痛,有沒有檢查。你保沒保三者險。說清楚些,大家也好給你分析


樂視賣手機全靠吹牛逼


還是走正常程序比較好


幸福和諧


不用理睬,讓他打官司,法律說了算。


手機用戶52290726163


不用理他,讓他直接找保險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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