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對象前買房,還是找對象後再買好?

小明解讀生活日常


說我兒子吧,前年給他付首付買了一套房裝修好,他自己還房貸,準備以後結婚用。不久就談了個女朋友,今年想著都兩年了準備結婚吧,女孩子提出來自己有點存款想買套婚前財產房,長沙房價不貴,兩人湊湊付了首付,共同擔負兩套房的房貸,兩人都很上進,準備2019年結婚,我是這麼想的,如果他倆扯結婚證了,我來還一套房的房貸減輕他倆的負擔。我跟我兒子說,彩禮盡能力,姑娘提出來的盡力滿足。因為買房子她能拿出錢來,證明她不是個貪財的人。


明月20130808


本人從事房產8年,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給出我的一點小建議。

如果在資金充足的前提下,我的建議是婚前買房。

因為這樣屬於婚前財產,萬一以後結婚了,婚姻不合要離婚,在分配資產的時候,婚前財產不屬於公共財產來支配,依然還是還是屬於你的。如果雙方感情很好,自己又願意給對方一個永遠的承諾,可以在婚後於房產證上加上對方名字,這樣就是雙方的財產,也是最皆大歡喜的結局了。

如果婚後買房,不管對方是否有出錢,是否有幫忙還貸款,都可以當做成婚後財產。這樣就屬於雙方的財產了,如果離婚了,就是五五分。最壞的情況是,如果首付與按揭都是一方出資,你又想單方面拿回房產證,這樣就很麻煩了,你需要提交很多證明:如發票,銀行流水,轉賬記錄等明確的資金流轉證明,如果沒有,依然是婚後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手頭資金充足,儘量婚前買房,也算對自己的一種保障吧。但是我比較期待的情況是,不管婚前婚後,可以一方出首付,一方出裝修錢,按揭一起還,這才是真正的過日子。但是為了以防萬一,很多東西需要紙質的證明才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如果還有問題,歡迎評論區留言,我們一起討論哦






大覺哥


在當今社會結婚和買房經常被許多人一同說起,尤其是當春節回家的時候,就會有親戚朋友問你:準備結婚了沒有?有人就會回答:還沒買房子呢,怎麼可以結婚?如果是有人問你準備買房嗎,同樣有人會回答:不著急結婚,也買不起房呀。在我國婚姻與買房這件事,一直就緊密聯繫在一起。

所以個人感覺還是結婚之前買房比較好。

1.結婚之前買房可以說明你的物質基礎還是不錯的,有一個好的物質基礎也是可以作為你找對象的優點,當然並不是說沒有房子就找不到對象,只是有了房子,可以在你找對像算是一個比較好的法碼。

2.結婚之前買房沒有那麼多的房產糾紛。並不是說大家結了婚以後都會離婚,但是萬一有了糾紛,婚前買房那是婚前財產,婚後買房那是婚後財產,容易有的糾紛就比較厲害了。離個婚,為了房子把雙方弄成仇家,相信大家都不願意看到。

3.結婚之前買房節省很多流程。很多人會選擇婚前買房,那是因為如果結婚了,買房還得開婚姻證明,銀行會調查男女雙方的信譽程度,還款能力等。如果是一個人,就可以省掉一半的流程。兩個人買房子相對於一個人買房要麻煩很多,如果準備結婚,那麼不如婚前買好房子,這樣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煩。但是實際上有些人真的是婚前買不起房,那麼如果男女雙方可以談妥,就可以婚後買房。既然兩個人是真心在一起,就要克服買房的困難,且行且珍惜。


房地產熱聞


無論婚前以婚後,都是以感情基礎為大前提。但,男方有條件必須,一定要先置業或寫上自己與父母的共同名字。感情這東西,說的很不清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畢竟婚姻與戀愛是兩碼的事。那天頭腦一熱,相處累了,那問題就來了。能和平,都可以讓,不能和平就只能爭了。作為付責任的男人,理應有遠見,不能將就,也不能綁架親生爹孃來討好老婆。最是幸福還是共同承擔,但又少能這????



HuGo586


客觀的來說,

如果經濟條件不錯的話,建議婚前購買,因為這樣算是婚前財產,即使之後涉及到離婚事宜,婚前財產也可以不作為公共財產來分配。

如果結婚後,認定對方是一輩子要在一起的人,可以在婚後生活狀態不錯的情況下,追加房產證上對方的名字,這樣就變成了婚後財產,供夫妻雙方共享,當然,這是最好不過的結果。

婚後買房的話,

不管對方是否出錢,有結婚證,都可以視為婚後財產,在將來婚姻狀態出現問題的時候,如果想要單方面拿回房產就比較麻煩了,首先得提交證據證明是否你一個人出資購買,是否婚後一個人償還貸款,必須有明確的資金流轉情況。如果沒有的話,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配。

希望大家都有美滿的婚姻,

但也一定要守護好父母的艱辛。


愛裝修的豆豆娘


要麼婚前一個人買,沒貸款。

要麼婚後兩個人一起買。

千萬不要婚後,要求對方加名字。加了也沒你的份。

也不要男方買房子,你負責裝修,不然真到那一步,你的權益只有牆上的石灰牆紙,和地上的地磚可以扒走。

我們的情況是婚後買,共同還貸款。給閨女也一線留一套房,不去貪圖別人的,也給自己留餘地。


詩瀅丫丫的生活日記


前:買房子買到自己名下,後期找到對象更容易,還可以讓對象一起還月供😄

後:如果你是男士,那你就應該頭疼了,沒有結婚,只是戀愛,你買在自己名下,那很容易引起關係破裂,你買在女友名下,心裡又有點不舒服

這個問題,裡面參雜感情因素,自己做決定就好!


阿遠聊房產


找對象錢買房,自己更有底氣,而且房價只會越來越貴


溫房網


站在法律的角度 分析

 婚前買房好還是婚後買房好,這是讓剛需適婚族們頭痛不已的問題。女方希望男生無論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後買房都要加上自己的名字,男方家裡則擔心娶個新媳婦會不會白白分走半套房。那麼,根據我國新婚姻法,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兩者有什麼區別呢?為此,本文整理出以下五種情況。

  一、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百姓都懂房


建議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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