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鄉村公路要徵用村民土地,需徵得村民同意嗎?

期望434


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說,在我們農村,一般的路都是固定的,如果要修水泥路活著是油坂路,是修不了原路基那麼寬的,即使加寬,路兩邊的林帶也是夠使用的!

二,如果是修下地的地頭路,要是涉及一家一戶那是要給補償的,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順攏修路的時候,這種情況就是佔用一戶的地,路加寬,是要給補償的!

三,修去農田的路,如果是經過每戶的地頭,原來是土路不夠寬,佔用一加一戶的米八的,各家各戶就不會要補償。

四,在二輪土地承包時候,集體實地分地時,地頭地腦都留有餘地(至少都有十幾米),所以,如果涉及修橫路經過各家各戶地頭的就沒人要補償!

五,如果是不是為本村修路,而是國家徵地修路,不管什麼情況,都是要給補償的!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如有不同觀點請來評論區評論!


風的浪漫gga1


在農村,但凡集體事情,涉及到土地佔用、徵用、調換、流轉等,都需徵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否則土地糾紛跟民事案件將會發生。雖然村民對自己承包的土地沒有所有權,但是有管理權跟使用權,也是農村人的一固定財產。



說起修建鄉村公路,筆者家鄉所在村寨修建公路跟村裡集中修建公路相差半年時間,我們壩子上三個寨子每戶人家按人頭算,每人出資400,不論大小,不論外出與否,上面出材料,出資的錢用來支付工程隊。


當初三寨修路就出現土地佔用問題,因為沒有補償,有的人家的地在另外兩個寨子中間,就不願意出地,通過村委跟組長做工作,最終完成3.5米寬的硬化路,逢年過節,堵車是常事,3.5米寬,兩邊都是稻田或土坎,無法會車,讓有車的人頭疼不已。而半年後,村裡其它地方的公路趕上了政策,一分不出,4.5寬,需要佔地的都會多方面做工作,相比3.5寬的出資路,好商量很多,但是都得徵得村民同意。

隨著農村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家庭都買了小車,對於修路的熱情跟覺悟也提高不少,路通了,村民也就方便了,不僅出行方便,最大的是運輸方便,提升了整個生活質量,因此,“要想富先修路”特別適合農村,尤其是沒有通鄉村公路的農村。

不管是知情權也好還是面子問題也好,只有相互的尊重才能和氣,你說呢?


下壩毛哥


新建鄉村公路,不管是有償徵用還是無償佔用村民的土地,都必須徵得村民本人的同意方可實施,於法於情於理都必須得這麼做。

於法。《農村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於情。雖說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村民是承包村集體的土地,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村民會認為我承包的土地就是我的,如果不經得本人同意,就隨便徵用或是佔用,他們會認為是不尊重他,所以不管是否能達成協議,必須在徵用或佔用土地之前要讓村民知道有這麼一回事,不能達成協議也不能強制執行,能達成協議,不管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起碼的要讓村民感覺你是尊重他。

於理。如果不是在徵得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就去徵用或佔用村民的土地,誰徵用或佔用就是誰犯錯在先,會導致村民阻擾公路施工,於理來說徵用或佔用村民土地的一方有錯,不能怪村民阻擾施工。

對於公路施工佔用村民的土地,我深有感觸,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工作在鄉鎮,最後準備對轄區的鄉村公路進行提檔升級,將公路拓寬涉及到佔用土地,對於佔用村集體的土地好說,一般都是些荒山、荒地,了不得上面有些樹木,需要辦理林地佔用和樹木砍伐手續之後方能施工。

但是對於佔用村民的承包地,實在是無能為力,為什麼呢?因為雖然說修路是為了解決村民的出行問題,是為了大家,但是佔用了村民的承包地,特別是在土地已經確權了的情況下,勢必會給村民造成損失。

由於我們這裡的財政緊張,在修路時沒有預算佔用土地的經費,所以如果佔用村民的土地就是免費的,有的村民通情達理好說話,不給錢就佔用他的土地他也同意,有的則是不給錢別想通過。

站在我的角度來說,我是希望村民都能通情達理,因為我有這方面的工作職責,公路儘快修通就代表著我的工作任務完成,公路的修通能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便捷的交通,但是我也理解村民的想法,修路佔用土地就意味著損失,要點錢也是天經地義,他們不同意也沒有辦法,但是不管他們同意與否,都要事先與他們溝通,不能先斬後奏。

所以到現在,修路還在磕磕絆絆的進行之中,當然路是要必須修的,只不過需要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持,讓我們佔用他們的土地來修路,在這裡也希望在修路時村民們能夠理解支持,大家都有難處,要相互體諒。


農村一山貨


徵用村民的土地,是必須要經過村民同意的。但是,如果涉及戶數較多或者村集體的,一般經過村民會議或者被徵地戶絕大多數同意,這個工程就是可以進行的。

因為,修路屬於發展需要和社會公益事業,甚至有的是國家戰略需要。集體土地承包要求上有一條,當國家和社會需要時,個人應當服從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和集體也應當給予合理的價值補償。因為道路特別是高等級道路路線一旦規劃好,是很難繞開或者改線的,所以,即使有個別人不同意或者不願意,最後也得服從需要。

個人服從集體需要,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佔用或者強行佔用不同意戶的土地,前提是必須給予合理的補償,佔地補償各地各級都有明確的規定,包括土地價格、青苗費等都有。必須按嚴格的程序足額髮放。

可能有一些戶為了多得到好處,故意當釘子戶,漫天要價。我們這裡就曾經遇到過。高速公路要經過,故意不籤佔地同意書,要補償款數倍價格的補償,仗著高速公路繞不開我這裡漫天要價。最後,也是被依法,通過法律途徑徵用,沒有佔到任何便宜。


小吏是個基層幹部,身在基層,也願意和大家交流,管窺之見、望大家多多關注、多多賜教!頭條號中還有其他內容,歡迎訂閱指教!


鄉野小吏話三農


很高興參與答題#徵地##鄉村公路#我喜歡專研跟農村、農民朋友有關的法律知識、喜歡田園生活、也愛好三農領域的文化、歡迎有同樣興趣愛好的朋友一起來探討!

在法制社會不管任何事情都要你情我願(除犯罪或部分糾紛外)政府也好,村委會也好,不管做什麼只要涉及到村民的利益,都要徵求村民的同意,並且要根據法律規定嚴格的按照程序做出合理的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徵收土地需要省級政府批准、縣級政府組織實施,村委是不能自行組織徵地的(村道、小道除外)

另外村集體修建道路,受益的是村集體村民,不能以個人利益損害集體的利益。所以,被佔用土地的村民應當給予配合,給予支持,況且農村村民承包耕種的土地屬村集體所有,個人對承包耕種土地只有使用權,該土地並非屬個人私有財產。

但反之,村集體的受益也不能建立在犧牲個人合法利益之上。被佔用土地的村民合法使用的土地被村集體佔用,應當對土地上的青苗給予補償,應當對被佔用的土地給予補償或者從村集體機動地等土地給予置換。

所以雙方都應該相互配合,不管是村集體修村道,還是國家修主路,都需要被徵地的村民同意,到如果按合法程序對村民已經進行了合理的補償事後坐地起價的,胡攪蠻纏的或者是強行阻礙地方發展的就另當別論了。


巴渝大地小周


答案是肯定的,必須要經過村民的同意才能徵用,就算是國家工程也必須徵得村民同意才能,不然怎麼會有釘子戶呢。修鄉村公路也是一樣的,也是要經過村民同意的。

以前在農村待過的一般都知道,以前都是村裡自己修路的,那時候國家還沒有發展農村,所以農村的基礎設施都是自己來修建,那時候修路不光要出錢還要出工,修路也是整個村裡定下來的事,土地也是分到戶了的,所以也是個人私有財產,也是要經過村民同意徵用之後,給與一定的補償,我們村裡以前留的有備用地就是分田到戶的時候,村裡的土地沒有分完,村集體管理,然後後來修路的時候就用這些土地來和那些被佔用了的交換,再加上修路也確實是好事,所以也沒有人不願意的。

現在修路都是國家統一撥款了,村道也是一樣,村民不需要再出錢了,也不需要出工了,但是修村道被徵用,這個是村裡自己的事,國家是不負責賠償的,所以線路上如果有佔用的土地都必要村裡自行解決之後,然後修路的工程隊才會過來。

而且現在農村修路基本上都是翻修,以前基本上線路都有,要麼是土路,要麼是年久失修了,所以現在也很少存在土地糾紛,都是在原路上返修的,不存在佔用土地。但是現在也有一些新修的路,比如我們村子的一個組,今年才通路,也是佔用了大量的山林土地,都是我們村子自行解決的,一般村裡是沒有補償的,要麼就是拿自留地換,現在自留地也已經越來越少了。村裡給與一定的補償是應該的。

最近看過《十八洞村》的都知道,那裡面就有村民修路的情節,而且十八洞村離我們這裡很近,幾十公里也算是反應了我們這裡的風土人情。那裡面一開始就是很多人不願意,因為修路是整個村裡的事,為什麼要用自己的土地,而且還沒有補償,這個在很多人心理肯定是不平衡的。所以修路協商,補償,交換是第一步,如果這些都不能搞定的話,一般就只能改換路線了。

要想富先修路。


三農帝國



鄉村道路新建與修築擴建大不相同。雖然說是鄉村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但是涉及到佔用土地較多。必須依法報批!那麼需要徵得村民同意嗎?

新建鄉村道路是村裡的重大利益問題,村裡頭的公益事業涉及到佔用農戶的土地,一定要依法召開村民會議來討論的。例如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土地互換等!這些問題是要召開村民會議來決定的,不是某部們或者是領導幹部說了算。而且會議有本村18週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是有2/3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出的決定應當經過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道過,且會議的決定必須與現行法律未有牴觸方才有效!

新建鄉村公路是件大事,涉及到許許多多的問題,在各級政府部門通力合作,村民大力支持下依法新建鄉村道路也是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早日實現村村通道路也是村民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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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老農


大鍋飯裡只有掌勺人有權利


明明爺爺922


百姓無權也無言


翠蘭46


政府決定修建路或佔地修樓等策略一定要考慮農民的後續生活,目前我們國家為了經濟利益而到處修建樓房,良田變房子,真的是經濟發展的第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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