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全額買的房子,房產證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如何分?

蝦叼想


因為是男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事實上,房屋無論購買於婚前還是婚後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狀況,一律平分。

希望可以幫到你


徐欽層律師


  •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大灣區經紀人阿松


房產證上只要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袁飛揚1974


還能怎麼分?當然按房產證上的2個名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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