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死在醫院裡嗎?醫院會要求病人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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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死在醫院裡嗎?”這個問題,講的是病人臨終關懷問題。按國衛辦老齡函〔2019〕483 號文件要求,癌症晚期病人的臨終關懷,可以在醫療機構)、養老院、家裡進行。具體情況,讓我給大家科普下。

1、在醫療機構臨終是目前大多數城區晚期癌症病人的歸處。

晚期癌症病人是非常痛苦的,加強臨終關懷十分必要。國衛辦老齡函〔2019〕483 號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與醫療機構要創造條件,以“提高臨終病人生命質量”為目標,通過學科協作模式,為 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並對病人及其家屬提供心理和人文關懷。所以,晚期癌症到了臨終階段,是完全可以死在醫院,並且是國家要求在全國地方醫療機構必須執行的政策之一。並且在醫院臨終後,很多死亡相關手續,醫院方面都會協助死者家屬辦好,進一步減輕家屬喪失親人帶來的痛苦。

2、醫院不會要求病人回家,但必需告知病人家屬可以在家臨終。

這裡講一個發生在廣州某個三甲方醫院的病人臨終故事。離廣州數百公里的一位外地癌症病人和家人來到廣州某三甲大醫院就醫,醫院想盡了辦法治療,但病人的病情還是進一步惡化,最後在醫院的ICU治療無效死亡。死亡前醫院沒有告知病人家屬,死後屍體不可以運送回家鄉,必須送死亡所在地的殯儀館進行後事料理。由於死亡病人的家鄉,是有在家死亡的風俗,病人家屬認為醫院未盡告知義務,讓病人死在外面,所以家屬非常生氣,與醫院發生醫療糾紛,還打傷了死亡前負責治療的科室主任。

大家千萬不要被電影“落葉歸根”誤導,病人死亡後是不能回家的,但未臨終之前,是可以要求醫院幫助安排護送病人回家臨終的。另外,醫務人員也要告訴病人家屬,病人要在醫院臨終的可能,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3、在農村,癌症病人臨終大多在家裡。

落葉歸根目前仍是很多農村老人的想法,所以,農村癌症病人無法治療時,不少人會要求回家臨終,當然這些病人到家後,可以繼續請醫護人員到家進行臨終安寧治療,讓病人臨終前得到更好的關懷,也減少家人心中的痛苦。

4、養老院,特別是醫養結合機構,也是很多老年癌症的臨終地點。

養老院,特別是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目前是城市選擇養老的地方,並且隨著4-2-1家庭的增多及城鎮化的進一步推進,機構養老未來可能會成為越來越多人養老的地方。在這些機構養老的老人,有部分癌症病人也會在養老院選擇臨終,並能在醫務人員的幫助下,進行更好地臨終安寧療護服務,讓老人在人生的最後重得到社會與家人的關懷。

總之,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選擇在醫院、醫養結合機構、居家臨終並享受臨終安寧療護服務。


普外科李家大夫


  • 作為一名腫瘤科醫生,我覺得有必要和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癌症患者到底能不能死在醫院。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有一定條件。下面我詳細解釋下。
  • 我一直覺得如果癌症患者一般狀態良好,又可通過有效的的手術/化療/放療/靶向等治療治癒或者延緩腫瘤發展,都應該竭力去試試。但是當患者體能下降無法耐受抗腫瘤治療,或者目前治療手段真是無力迴天時,患者及家屬已痛苦不堪,何必在雪上加霜呢。沒有生活質量的活著又有何意義?生活質量這個概念應該貫穿腫瘤治療的整個過程。
  • 所以,當癌症晚期患者已經不能通過抗癌治療取得治癒或延長生命時,如何通過多學科治療手段控制各種症狀、減輕痛苦、從而提高生活質量,正在成為腫瘤終末期患者及家屬的追求和期望,也是我們醫務人員的主要目的。所以“安寧療護病房”應運而生,主要收治的就是終末期患者,這裡的治療理念不是延長患者的“生命長度”,而是延伸“生命寬度”,讓患者減少痛苦,有尊嚴的活著,同時對心理進行輔導。這也被稱為姑息治療。
  • 全國各大城市也在逐漸普及建立安寧療護病房,以便給終末期患者帶來幫助。
  • 但是醫院病床有限,有時候即便癌症到了終末期,也可能不會馬上死亡,所以在病情相對平穩的時候,醫生會選擇先回家修養,病情變化隨時就診,這樣也避免浪費醫療資源。如果生命體徵不穩,預計生存期可能很短,是完全可以留在醫院臨終的。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腫瘤科小飛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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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死在醫院嗎?醫院會要求病人回家嗎?

在醫院經常看到病人因病去世,大多病人是因為住院期間病情惡化,搶救不過來,所以最終死在醫院。

1.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死在醫院嗎?

其實這個情況並沒有多少硬性規定,我見過不少癌症病人死在醫院的;到了癌症的終末期病人很痛苦,可能渾身插滿了管子,也有不少病人處於昏迷狀態;我們應該知道了到了癌症的終末期已經是治療不了了,這時候只能說通過一些措施減輕患者的痛苦吧,算是生命的維持;可能很多患者家屬迫於外界的輿論,不敢私自把病人帶回家,其實這個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到了終末期了,家屬應該多跟患者多接觸,陪ta走過生命的最後一程;

2.醫生會要求癌症終末期病人回家嗎?

這種情況確實是存在的,一般醫生要求病人出院,那都是差不多快要死亡的,畢竟病人死在自己的科室,對科室也不好;另外病人已經到了這種狀態了,已經失去了治療的意義,主要是基本生命的維持、提高患者的生命治療;像一些省會的大醫院醫療資源很是緊張,醫生需要儘量照顧到每個病人,癌症終末期的病人佔用醫療資源已經沒有什麼用了;

3.有些患者家屬非要讓患者最後的光陰在醫院度過:

可能有些患者的子女覺得老人辛苦了一輩子,他們不想讓自己後悔,哪怕只是減少病人的痛苦,他們也不願意讓病人出院,為的是不想有遺憾;如果患者家屬強烈要求不出院,那醫院一般也不會把病人攆走的;但是也有不少病人不想把自己最後的時光留在醫院,哪怕自己痛苦一點,也要死在自己的家裡。

最後小結:癌症病人終末期可以死在醫院,但是很多時候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在某些情況下,醫生也會要求患者出院。

以上是我對該問題的解答,純屬手打,實屬不易,若覺得寫的還可以就賞個讚唄,如有疑問可在下方留言……


醫者良言


我是醫心雕龍,我來回答!癌症病人到了臨終階段,可以死在醫院裡嗎?醫院會要求病人回家嗎?

這個不一定,醫院沒有權力決定病人的去留,此時的決定權在患者的家人手裡,但根據我在臨床中的經歷,大部分患者家屬都會選擇讓病人回家。

臨床上,尤其是內科系統,經常會遇到一些病情危重無法挽救的患者,因為病入膏肓,患者隨時可能會死去,作為臨床醫生,有義務將患者的真實情況告知其家屬,同時也會讓家屬決定患者的去留。

比如搶救一個晚期肺癌的患者,因為癌細胞已經廣泛轉移,各種治療失效,患者即將死亡,此時即便是全力搶救,也只能延長几天的生命,患者痛苦不說,家裡還需要承擔高昂的治療費用,從治療的角度來說意義不大,如果此時和患者家屬充分溝通,大部分都會選擇放棄治療。

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國家有落葉歸根的文化,說的是,一個人無論走多遠,但到死的時候都想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這個觀念深深的影響著每一個國民。

比如我曾經搶救過一個重度慢阻肺合併肺部感染的患者,因為病情危重合並呼吸衰竭,患者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在經歷了一個月的積極治療之後,他的肺部感染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並且還出現了其它臟器的衰竭,很多跡象表明患者的生命即將走向終結,在生命的最後幾天,他要求家人把他帶回家,在經過一番勸阻無效後,我們移出了他的呼吸機,之後他坐著救護車踏上了回家之路,後來聽他的家人說,他在路上就離開了人世。

類似的例子有很多,總之,家是很多患者心中最後的歸宿,所以,癌症患者到了臨終階段去留如何?真正的決定權在患者及其家人手裡,醫院並沒有權利決定患者的去留。


醫心雕龍


晚期的病人選擇在哪裡離開,會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在醫院裡觀察到家屬的做法,大致有兩種情況:

1.葉落歸根,回家

在醫生交代病情後,很多子女願意把老人接回家,儘量把家裡的親人、後輩都叫回來,見最後一面,然後安靜地離開……

這裡有兩種情況,有的是子女覺得在家中去世太晦氣,選擇待在醫院裡;有些是晚期癌症病人很痛苦,通過吸氧、注射麻醉藥等人道措施,可以讓老人走得輕鬆一點。

終末期病人不需要太多的藥物,治療費用也不高,選擇留在醫院也是常見的。醫院不會趕走病人。人固有一死,這也是人之常情。

在醫院裡去世的病人,通常家裡人會提前為其穿好壽衣,請殯儀館的車過來拉走。這種時候大家一般都很默契,出了醫院大門之後才會拉起哀樂,撒一些紙錢。這些儘量不在醫院裡面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影像科豪大夫


作為一名腫瘤科醫生,我覺得有必要和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癌症患者到底能不能死在醫院?答案是可以的。如果癌症患者一般狀態良好,又可通過有效的的手術/化療/放療等治療治癒或者延緩腫瘤發展,都應該竭力去試試,對於終末期患者也需要幫助減少患者痛苦,有尊嚴的活著。特別是生命體徵不穩,預計生存期可能很短,是完全可以留在醫院臨終的。

生活質量這個概念應該貫穿腫瘤治療的整個過程。所以,當癌症晚期患者已經不能通過抗癌治療取得治癒或延長生命時,如何通過多學科治療手段控制各種症狀、減輕痛苦、從而提高生活質量,正在成為腫瘤終末期患者及家屬的追求和期望,也是我們醫務人員的主要目的。

癌症患者的臨終關懷

一是關懷生命、尊重生命,對患者出現的任何一個細小不適,要給予重視,並儘可能去解決,而不是不理不顧(當然,醫學不能解決是另一回事,但要儘量去解決,至少心理上要進行撫慰)。

二是要尊重患者人權,維護人格尊嚴,保護隱私。當事人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療和預後情況、有權要求或拒絕某種治療,無論是患者家屬還是醫護人員,應尊重患者的選擇。

三是要理解尊重並儘可能滿足患者的意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滿足。四是要避免那些無益也無害的“無效治療”,這是醫療和社會資源的浪費,更要避免“無益有害的”治療、“過度治療”。

有的人在前面階段,比如早期,中期不積極,等至轉移了,晚期了,想治療了。而即便是晚期,也並不等於就沒得治了,很多還是可以治療的,有的人因為沒有什麼不舒服,所以拖著不治,非要等到明顯不舒服了,又想治了,這個時候很可能沒有機會了。有的人前面一直不治,到了終末階段了,想治了,怎麼可能?這個時候已經不適合進行抗腫瘤治療了。所以,該積極的要積極,而到了終末階段,該順其自然的不要過度干預,減輕痛苦為主,心理撫慰為主。癌症患者對於吃也是有講究的。


我是腫瘤醫生張國玲,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


腫瘤醫生張國玲教授


生老病死自然法則,誰也無法逃避,生時隆重,產前10月小心翼翼,為生而做著各種各樣的準備,而死大多人是“草草收場”。癌症早期通過治療有力挽狂瀾、治癒的可能,但到了晚期,尤其是臨終階段確實是大廈將傾、無法扭轉,無能為力的事情麼。


設想,從病人的角度設想,如果知道日子不多,想在家呢?還是想在醫院?家裡有安靜舒適的環境,親人陪在身旁,有兒有孫,或許還有輕輕的音樂,或許老伴的嘮叨,總之要溫馨些吧!醫院裡病房是白顏色、床單是白顏色,醫生的工作服是白色的,或許身邊還有儀器在閃爍,或許還有各種導管插在身上,病房裡也可能很嘈雜,這樣的空間親人間的交流就幾多不方便。

對於無法逆轉的事情,強求也沒多大用,延長几天,還能幾月?我們就得轉變想法,求病人生命的寬度而不是長度,想辦法讓病人痛苦少些,讓離去有更多的尊嚴,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而現實中,病人的以後多是子女做的決定,老人一輩子不容易,要治療,要好的治療,不惜一切代價要治療,心情大家都能理解,對吧?但我們孝心不會有任何改變,而且有可能空增加病人的創傷、痛苦。

有許多人不理解為什麼醫院不讓住了,反過來想想,住院還有什麼目的?還有治療措施?治療意義在哪裡?如果沒有明確的治療目的,病情控制、逆轉不了,那為什麼要住院呢?我們國家實際情況是醫療資源很緊缺,有安寧病區的醫院寥寥無幾,醫生護士代替家屬去做一些陪護?好像不行,也不妥,病人需要親情。


若病人在家,家人須掌握一些必要的護理技術,照顧好起居,比如止痛藥物的服用需要按時,飲食上結合病人喜好儘可能地讓病人吃一些,病人的大小便,便秘了是不是吃點通便藥物?有些病人還有其它一些合併症,也需要適當地處理,必要時同醫生溝通一下。

當然病人最後在醫院離去的情況也很多,不論家人要求還是實際情況不允許病人回家,打算終老醫院多同主診醫生溝通。我是 ,感謝您的閱讀!


劉永毅醫生


依我身邊所知的,以及我在醫院所見的,大部分的癌症臨終患者最終還是在醫院裡面“走”的。畢竟,癌症患者到了臨終階段時,往往會伴隨機體的嚴重衰弱、不適甚至難以忍受的疼痛等等,很少有患者家屬有能力和強大的內心做到在家照顧這種狀態的患者。所以,一般這種情況下還是會選擇將患者送至醫院的,當然,除了在有些偏遠的醫療資源極其匱乏的地區或是經濟條件完全不允許的情況。

國家設立的公立醫院,從其服務性質上而言,理論上是不允許拒絕患者的,否則有悖於其“醫療服務者”的身份和定位!但是在現實中,確實存在有些科室“不收”臨終的癌症患者的情況。這種情況,往往多發生於大三甲或教學醫院,這些醫院的專科化建設程度極高,可以說,每個科室的具體分工很細緻,手術科室就更多地只收有手術指徵的患者,放化療的腫瘤科就只收還有放化療指徵和機會的患者,對於完全沒有任何手段的臨終前患者,往往這些科室可能會拒絕收入,因為臨終患者佔據的床位理論上是可以被用來救治更有治療效果和需求的患者的。往往,在稍大一些的綜合醫院都不會由開展專科化業務的科室來收入癌症臨終患者,一般都會由綜合科、保健科、老年科、疼痛科或是中醫科等科室收入。

臨終關懷其實是醫療機構建設當中需要重視的一個環節,隨著國家政策的導向,不少的公立醫療機構開始設立臨終關懷中心,也有不少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始提供臨終關懷服務,希望通過政策的導向、市場的發展,逐漸讓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更舒服和體面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段。


家有好醫


癌症病人到臨終時應該死在醫院比較好,因為死亡證明要在醫院開,如果在家中往生,還是要救護車送去醫院,由醫生宣佈死亡時間。所以我認為醫院不會要求病危之人回家的。



崔俊華


我老母親85歲肺癌,住院時最後醫生多次動員出院回家,最後就是從家裡走的。一般的醫院都會主動動員家屬出院回家,病人也願意回家度過最後的日子,不願死在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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