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晚交一天就被終生認定為拖欠物業費的業主,這種情況你怎麼看?

劉凡菲


小區的物業慢慢的都會演變成黑社會形式,他們的無法無天有人管但是解決不了問題,等於沒有人管。


東方秋色


我是國企職工,單位給員工報銷取暖費。我從來都是主動去交取暖費,可是我要求物業給我供熱公司的發票物業卻不給,而且每年物業公司都去供熱公司先把業主取暖費交了然後再高於生活正常價格向業主收費,我去供熱公司問了,供熱公司說物業公司同意可以給我單獨開發票,即使高我也認了可是物業公司就不配合開發票,導致我近十年沒報銷取暖費。所以我也拒交取暖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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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問題上,我有預感,物業管理會與業主發生很大的流血衝突。因為目前物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員素質低,更沒想到的事,物業管理的全部費用是業主掏的,反而掏錢受氣,一但受氣暴發,少部分業主們,肯定會“起義”砸掉物業,等事態升級後就會造成人命案。現在的物管就如同黑社會一樣,小區所住的業主什麼樣的人都有,所以業主與物管的衝突是遲早的事。政府要高度重視這一群體吖,別出事再糾正!


西北的狼166756876


幹物業人,就是社會無業人員,幹物業,是服務行業,幹物業人,不能強行讓老百姓,接受強行服務,幹物業人,只能在維修上,收費,向,水,電,供熱,煤氣,根幹物業人,沒有一點關係,只有衛生,以前有居委會,辦事處管理,老百姓交衛生費,綠化有園林處管理,是不收費的,現在有了,幹物業人,事清全變了,衛生合綠化工人,幹物業人,不讓進小區工作,為什麼不讓進小區,幹物業人,拿這多圈錢,幹物業人本身,沒有一分錢資金,幹物業人全靠讓老百姓,提前拿錢出來,交給幹物業人,幹物業人才有錢花,所以幹物業人,搶著進小區,幹物業人,只要進小區,拿小區產權,當成幹物業人,來錢道,幹物業人,把小區當成自己家的,想怎麼幹壞事,就怎麼幹,取消物業,有居委會,辦事處管理,減輕老百姓負擔,不能讓老百姓,拿自己那點退休金,長年養活一大幫無業人。


劉步彬


你們這樣噴物業不對,物業管理是現代社會先進的小區管理理念,你們在觀念上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習慣了大企業小社會,小企業辦大社會的時代,但現在不是辦不下去了嗎?人家提供了物業服務,你付費正常,但中國的物業也是新事物,也需要不斷的完善!在國外可是離不開物業公司的,也不敢欠物業費的,那樣會因失信被起訴,國外可不會象國內這種可以調解的,你失信造成的損失是非常巨大的,還面臨高額的罰款,打完官司想恢復信用是要向金融監管機構遞交承若書的,一般人是不敢失信的,否則你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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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這個一次欠交物業費被終身認定拖欠物業費問題問的好像有點問題,不知是題主誇大事實還是現實中有這種情況。

就題主所說內容,我個人理解是業主逾期一天繳納物業費被認定是欠費對象。如果事實是這種情況的話我覺得情有可原,作為業主繳納物業費理應存在繳納的最後期限,逾期被認定為欠繳對象這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是對正常繳納物業費業主的一種公平評判,對正常繳納物業費業主可能享受應有的權利和待遇,而逾期或欠繳對象對相應權利和某些待遇肯定會受到一定影響,這也是對業主未能履行物業管理合同自身義務的一種懲罰。如果小區物業管理制度完善,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意識強,對逾期現象(哪怕是隻有一天)的認定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一個優秀的物業小區,除了物業公司應該嚴格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條款履約執行外,業主的自覺配合和承擔小區業主公約、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約定自身義務也是分不開的。

至於逾期繳費被認定為終身欠費我個人覺得在現實生活中應該不會存在的,首先逾期繳費,業主在未繳清費用前是可以認定欠費事實,如果業主事後把物業費補繳並且支付相應違約金(如有)的話,應該不存在繼續認定為欠費對象,這既不符合事實,也不符合法規,如果事後繳清費用還被認定終身欠費,這個有侵害當事業主的名譽權,當事業主有權要求錯誤認定的人或物業公司改正錯誤、賠禮道歉,甚至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恢復名譽的。


文錢好物業


如果物業公司按照和業主所簽定的合同收費,應該交費,可問題是物業公司不按合同簽定收費業主也要交嗎?我們這小區物業公司在交房時簽定合同每平米3.2元,工共能耗當時承諾每一個季度或者半年明細賬公佈一次,現在都快三年了也沒用公佈 ,還要強行收取業主每月每平0.93元,並且還要和物業費強行捆綁在一起收費,業主要求公開,公工能耗明細賬,這也是物業當時承諾的,這樣也要即時交物業費嗎?


東方零一


你這是極端吧,任何物業都不會這麼不近人情的,繳費時間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如果未按時繳納屬於違約,也損害了其它繳費業主的權益,物業合同有滯納金的需要繳納違約金,但一般物業不收滯納金的,物業也希望和業主搞好關係,物業企業也希望能長期幹下去的,不會為一天去刁難業主的。


涼拌饅頭哥


我數十年的單位根據國家“三供一業”政策,最近引進一物業公司,該物業公司是單位籤合同到來的,與業主並無合同關係,一年下來,兩千四百多戶住戶,不足20%的業主去交物業費,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們叫物業公司有本事我們上法庭看看誰贏誰輸?物業公司沒有辦法,有業主說他們是學雷鋒,有業主說他們是來這裡實習的。


登高望遠行


現在物業是服務不服務你都得交費,這樣才會引起公憤,自己買了房子,還沒有權利,我覺得真的不如讓社區來管理,其實現在物業也是把電梯外包,保安外包,保潔外包,很多都不負責任,只管收錢,其實可以讓社區來管理,反正都是外包,老百姓把錢交到社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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