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位不夠,業主把車停路面,影響消防車通行,物業管理遭到反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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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擋住消防通道了,遭到物業反對了,再問“對嗎”有意思嗎?不是明知故問嘛,難道等到鄰居們都過來罵你或法院判你錯了你才改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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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業主如果評論管理或者是服務本小區的物業,作為物業管理佔用消防通道的停車,這種做法物業是正確的,業主無權來反對物業的!


小區的消防通道就是小區的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撲救火災、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減少火災損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隨便佔用,必須時刻保持暢通。如果消防通道被車輛佔用,將給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帶來重大隱患,根據《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可以看出有著明文規定小區消防通道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佔用,作為業主不是說購買了小區的房屋後,小區的消防通道就歸業主所有,業主可以隨意停車的,這樣觀念千萬不要有,因為消防是整個小區的生命通道,個人業主切不可因自己停車方便造成後悔都沒有用的事。

如果說小區的停車位不夠用,這個事責任是原開發商建設的原因造成的,物業在管理小區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調整,想辦法增加停車位,但這一切都是不可佔用消防通道的,如有業主佔用小區消防通道,不僅是物理可以管理,就是本小區的業務也是可以管理的,因為別人的自私自利已經給小區帶來隱患了!



暢談裝修


不對 關於車位不夠啊你們應該去找地產 因為設計建造 是前期 物業是後期接收 的 當然如果地產物業是一個公司 你可以找物業 但是這個也沒用因為物業也是後期接收 哈哈 至於你吧車停消防通道 物業有權給110或者119打電話 勸告 不信就拖走 再說一個 如果物業和地產不是一個公司 你們找物業鬧 然後你們又不願意 讓他們管 然後加深矛盾 不交費 後期 那你這個小區差不多算完了 在鬧的時候要想想 這個究竟是誰的責任 或者你們可以要求換一個物業 不過我感覺換了 也沒啥用 至於停車位 不夠 你們買房的時候就沒有看看嗎 地面車位屬於公區 地下 那基本就是地產 在賣 物業收費


北冥天情


1月1日 重慶渝北 加州城市花園小區一樓房發生火災,大火幾乎從樓底燒到樓頂。事發後,有網友曬出現場視頻稱,通道被私家車擁堵。疑似消防員鋸開鐵柱子以及警民合力現場抬車通路的視頻也一同曝光。目前,火情已經得到控制,相關信息有待官方通報。


消融子


佔消防通道業主不對。


中彩


物業既然解決不了業主停車位,乾脆物業越快越早的退出小區!


逍遙遊放手


對不對 法院會告訴你的


水木石482


報警清理掉佔路汽車,很簡單!


爭取平常心吧


這個問題只有問你自己


用戶2832384273644


現在的新小區一般都是分地下地上停車位,開發商為了把本來屬於全體業主的地下車位,佔為己有,只賣不租,而大多數業主不想購買,因此地下車位大量空著,業主只有停在地面,業主反對物業是一定的,是不是停在消防通道有待考證,開發商的前期物業就是卑鄙無恥,經常造謠生事,詆譭業主詆譭業主委員會,大家都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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