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強制腳踏功能是更安全還是沒必要?或者更不安全?

希望在路上28


電動車不安全是肯定的。不上牌照橫衝直闖,安靜無聲默默超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超載帶人漠視生命。我也騎電動車,但是看見這些場景確實觸目驚心。汽車🚗再便宜,它是鐵包肉。我們騎電動車的是肉包鐵,甚至我們比摩托車還不安全,摩托車很多人有執照,有安全防護。我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群野蠻不講規則的騎友,所以任何對電動車的安全規定,我都舉雙手贊成,也許不合理,但它畢竟是向安全的目標前進。不管理的電動車的確騎的舒服,但是為了安全,我們必須忍受不方便。


專業認證磚家叫獸


我們現在所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基本上設計者們都把強制腳踏的功能去掉了,我家最早的電動車是從08年的時候有的,那時候電動車在我家那邊剛普及,有腳蹬,並且還可以助力,現在隨著科技的進步,電瓶技術的不斷提高與之前的產品相比較有了明顯的提升,之前的電動車有腳踏是因為電瓶容量不大,公里數小,需要隨時充電,所以有了腳踏以後我們可以助力,這樣也會使得其公里數增加一些,而現在的電動車基本上都可以的達到45公里左右,與之前相比提升是很明顯的。所以腳踏才會逐漸消失。


廢氣處理


我認為要求電動自行車一定有腳踏功能,確實是在用自行車的認知思維在管理電動車。既然自行車有腳登子,那電動的自行車也應該有腳登子。這其實是用“有腳登子才是自行車”的結論來定位電動車的名份。這就和“是鎖就得有鑰匙”一樣,顯然這種認知是落後了。既然電動自行車的技術,進步到了可以沒有腳踏功能,為什麼還一定要它必須有那一對多餘的腳登子呢?當然,把40公斤以上,動力大,速度快的電動車,排出在電動自行車的範圍以外,是有道理的,也是正確的。我和老伴的電動自行車都是帶腳登的,當時就是想買看起來輕巧一點的。發票應該都在那個專門放發票的抽屜裡,等哪天找找,去掛個牌子就行了。雖然騎的不多,沒牌子是不行的。


人心厚道


電動車加腳踏板的意義在那裡?現在的國標電動車不用電,你們試試用腳踏板踩踩能踩多遠?腳踏板是磚家按自行車標準安置到電動車的,只是要求外形而不求實用!




媽寶成長


個人觀點,電動車加了兩個腳蹬子,沒有一點安全可言,答案就是:不安全,電動車就是電動車,首先要的是用電,非要說成電動自行車,請那些主張在電動車上加腳蹬的專家們,到路上去看看,有多少人在用你們加上去的腳蹬子在騎電動車,我敢說十萬個人當中,沒有一個在用,你們在電動車上強制裝上兩個自行車的腳蹬子,純粹是聾子耳朵、擺設,桌子上面兩碗魚、多餘,根本不需要。。


用戶辛福生活


更不安全。擦地擦人擦車,因為是動力驅動直觀差,碰上極易產生事故。另外人力已經無法維持實用驅動作用。早期電動自行車結構強度已經不適應現在交通現狀和安全。現狀和概念的分歧已經是發展和陳腐的衝突,迴避現實,強調復古不算科學發展觀就是限制民生獲得感的防火牆設立。是倒行逆施作為。路人皆知,就是司馬昭裝睡,奈何?


海牛犁浪


都是磚家惹的禍,坐在辦公室裡憑空想像,電動車帶腳踏是多此一舉,因為腳踏轉動會傷害到腿和腳,再說了,也不能代替自行車功能,因為如果沒電了,電瓶車車身太重,無法騎行


手機用戶56016137130


就拿你回家吃飯的筷子來說。只要我想創收,能找一萬個理由讓你掏錢,因筷子為尖頭鈍器,必須增加萬向節,且不得少於兩個萬向節,在你作用於食物時超過某n力自動折彎,才能保護同餐人的安全。而且筷子每月必檢,要在指定地點消毒,防止傳染,等等,穿的鞋,鞋根頭不得小於2釐米,不然按兇器沒收,等等,只是我現在不收這小錢,等以後慢慢來吧。


少言gg


1、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自行車的要素,也就是說,必須是有腳踏的自行車基礎上再添加電動功能,而不是你理解的電動摩托車上裝腳踏。

2、電動自行車必須同時滿足三個硬條件: 速度小於25公里、重量小於55公斤、具備腳踏。

3、只要不符合上述三個硬條件,就屬於電動摩托車,必須要有摩托車駕照才能行駛。


來自胭脂河夭桃濃李


不實用且更不安全了,還要佔用更大的車位,幾乎沒有車主不看續航里程而出行的,電車強制安裝腳蹬子就是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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