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出臺安樂死相關的政策?

moniyo


我覺得的確有必要出臺安樂死的相關政策,因為有的時候,死真的是一種解脫,活著才是漫長的折磨。

很多重症慢性病的病人,很多得了不治之症的病人,對於他們來說,活著的每天都是一種痛苦,明明知道自己的病不可能好,只能一天一天的邁向死亡,但是卻不能加快速度,只能承受緩慢的折磨。

那些癌症病人晚期的痛苦,我們正常人根本沒辦法想象他們到底有多麼疼,那些腫瘤在身體裡面肆意生長的時候,真的讓很多人生不如死。同樣承受折磨的還有他們的親人,沒有什麼比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人邁向死亡,卻無能為力更讓人心痛了。

我希望我們國家可以出臺安樂死的相關政策,能夠明確病人意志和訴求,完善相關的規定,可以讓希望選擇安樂死的病人能夠經過正規的手續,能夠申請和審批,對於實施安樂死的過程中需要遵守的規定,也能有一個詳細的條款。

我覺得這不是冷血,這反而是一種人性化的表現,生我們不能選擇,在生而不能,生而痛苦的情況下,能夠選擇死,也是一種人性的尊重。死有的時候並不僅僅是一個悲傷的離別,也可以是一個人從痛苦中解脫的方法。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我覺得很有必要出臺關於安樂死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人要是活著應該有尊嚴,有的人在生命的最後活的很痛苦,一點尊嚴沒有了,全身插滿了管子,有的人甚至喉嚨都切開了,折騰了幾天甚至一段時間,最後還是死去,他的痛苦自己說不出來,任由活人的擺佈,我認為這是對人權的踐踏,醫生這麼做也是不得已,兒女這麼做也是痛苦的這麼做。

當一個人生命即將終結,科學也無能為力時,人為的延長生命真的沒有必要,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還是帶著痛苦死去,兒女折騰父母不是孝心,我母親就是個例子,我母親在79歲時腦出血,醫生說腦幹出血,昏迷了22天,我們做兒女的就是一個想法,不管花多少錢都搶救生命,即使傾家蕩產也在所不辭,這22天母親從鼻子打流食,二十四小時不斷翻身,母親任由兒女們的擺佈沒有一點知覺,二十多天過去了,母親生命脫離危險了,但是近似植物人了,躺在床上不能動彈五年,大小便不知道,飢飽不知道,五年後去世的時候,身體只有五十斤左右了,而且身體完全變形了,我現在有時候考慮這件事,當初搶救有沒有必要,我母親最後的五年是毫無尊嚴,沒有知覺的活著,真的沒有必要。

再說安樂死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得了絕症,就應該實行安樂死,當然對一個人安樂死一定要慎重,國家要制定絕對安全的法律法規,不能讓壞人鑽空子,這絕對不可以讓可恢復健康的人實行安樂死,只是在科學沒有辦法時,讓一個人在生命的最後有尊嚴的離去。


雙雁南飛


中國恰恰是最適合出臺安樂死的國家。

第一,中國人大多屬無神論者,即便平時去燒燒香的,臨終牽掛的也是俗事,並非完全的信徒。所以沒有教義不能自殺的束縛。相信達觀的人更樂於選擇有尊嚴的過世方式。

第二,中國臨終關懷醫療並不完善。我九十多歲爺爺奶奶臨終輾轉幾家醫院,每次賺了檢查費,十五到二十天就叫出院,換一家醫院就重新來一遍檢查。家屬陪護也很累,聽說有專門臨終關懷病房,但床位難求。

第三,獨生子女政策。我爺爺躺倒到臨終4個多月,他一直很清醒求生欲很強。但我奶奶臨終的半年幾乎無知覺,但子女還是不停的送醫搶救,因為子女眾多,都怕被互相指責不孝,所以不敢不救,醫生也搖頭。但沒辦法,只能幾萬幾萬的花錢二十四小時的陪護。但80後一輩獨生子女居多,顧慮就少了很多。


linda20412559


我贊成安樂死!

我真有體會!我的媽媽肺癌轉腦。醫生建議中醫冶療,西醫已經沒有辦法。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如果放在現在也許可以治療,不一定能治癒!現在雖然放化療,但也非常受罪,醫療費很高,不是每個家庭能承受了的。即使能看得起病,也末必能治癒,不僅病人受罪,每個家庭成員身心疲備。那個時候,我辭掉工作在家照顧媽媽!每天給媽媽喂藥,餵飯,喂水。每天還要清理大小便。還給她按摸身體。我媽吃得很少很少,本來我媽就不到一百斤,經過一年半多折騰,媽媽更瘦了,皮包骨肚子深陷成坑了,真的無法形容!我每天都重複這些事!我有時感覺很累!很累!心情也很差!經常偷偷哭,媽媽是我這輩最愛我的人,包容我的人,我不想讓媽媽得病。經過一年半多媽媽去世了!

經過媽媽得病這件事,我真感到,人活著要有尊言,死的時更要有尊言!安樂死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很贊成!


遇見雅棉


有必要,但目前在我國時機還不成熟。

“死生亦大矣!”求死者固然可因安樂死的合法化而解脫,而更多的不願死的病人卻可能又因此而倍受精神折磨。

安樂死應該是社會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如果人們對生命缺乏足夠的尊重、敬畏,安樂死則會成為某些病人、老人的催命符,我認為我國目前還不適宜為安樂死立法。

許多人見過親人飽受病魔之苦、求死不得的境況,便覺得安樂死於我國已十分迫切,其實在這一點上我感同身受。先父在帶癌生存兩年後終究進入彌留之際,癌細胞把父親的肺侵蝕得支離破碎,隨著呼吸,破碎的肺像棉團便在喉間上上下下,兄姐都能極熟地使用吸痰器,但吸後至多平靜三五分鐘,另一撥碎片又如約而來……。父親雖不能言,但我能想像到他的痛苦,真的希望他早點走,少受些苦,……。

但我記憶中還保存另一病人。40多年前,鄉下本家哥哥縣城查病,結果是癌。治療不能根除,但能延續生命,卻要很多的錢。他的兒子不想治,但他難以啟齒,他央我在醫院工作的姐姐找個託辭,勸他父親回家等死。那時醫保還沒今天完善,醫療費確是很沉重的負擔。但我要說的是,今天的重疾治療仍是大多數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而且孝親之心日衰,有了安樂死,不孝子女會不會以此斷絕父母的求生之路?另一方面,不治之症的老人也會因此煎熬,在求生與死亡之間痛苦掙扎。多少年前關於安樂死的討論中,就曝露了一個令人深思的案例。有位教師患有重疾,他傾其所有、賣了房自救,雖然還活著,可不但他的子女責罵他自私,連村裡鄰居也指責他,不該為自己活命,把家裡搞得精光。生命與財物孰輕孰重?對生命認識不同必有不同的答案。

安樂死的合法化恐怕也會使部分人錯誤認為,法律鼓勵放棄對重疾病人的救治,更會被某些人操弄成逼人求死的工具,這大概也是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通過安樂死的原因。


玄真子桑


謝題主。

題主的問答題是"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出臺安樂死相關的政策”。

我確得很有必要,也應該儘早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有法就好辦。

人生下來,就意味著死。有生就有死,這是很正常的事。用不著誇大,也用不著縮小,應以平常心對待之。

我們這個社會只聽說過生的偉大,歌頌新生的生命,祝福新的生命誕生。但對死,從沒有人告訴我如何去面對死?成容的去死!

人都想長命百歲,都向活得向老烏龜一樣長壽,這是人之常情,也是願望。不是有句老俗語叫著"好死不如賴活著“就是這個意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再造,不可重生。活著就得好好珍惜,好好待之。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己的精氣神來。

但人總有一死,不可能長生不老,不可能永遠活過幾百年幾千年。即然人總是要死的,而有的人死得重於泰山,有的輕於鴻毛。有的死得不恥於人類的狗屎堆,遺臭萬年。有的死的壯烈轟烈,萬古留芳。

對於我們普通百姓來說,就是要活就好好活著,能說,能吃,能動,能自理就是託了上天的福。要死就要死的痛快,沒有質量的活,那等於死了就沒有埋。如果一個人毫無知覺,躺在床上不能自理,靠氧氣來維持生命。這種依靠他人,依靠科技,依靠藥物的活著,等於是在受罪。在浪費錢財。在痛苦的磨難親人。這種活,是謀財害命,比死了有什麼區別?

鑑於這種無自我意識,無自我自理能力,生命跡象微弱器官衰竭沒有生存救護價值的人。國家應建立安樂死的法律法規,讓他們有尊嚴的死去。這樣既是對親人的撫慰也是對死者的尊重。我希望國家在我有生之年中制定這部法律,將有那麼一天,我的死別在病痛的呻吟中,在耗盡錢財的親人們痛苦的眼神中離去。





善者福也xlp


♬ www.‖……只要他自已願意,應該是沒有問題,,,,到了治不好,,,拖著也沒意思了,,,。


盛世中國人


實行安樂死,又不是強制性,患者自己同意,還得家屬同意,還是比較人性化的,不涉及孝與不孝,如你父母因病痛生不如死,讓他如在夢中,離開這個世界,有什麼不可以的,人到生不如死時,想自殺都難,不要把一切都和孝順掛上,老人身體好時,多盡孝道才是真孝,活著不孝,死了亂叫,那是給活人看的,也許你決定給你老人實行安樂死那一刻,老人才承認你是孝子呢。


正必壓邪


非常贊成國家儘快把安樂死提到兩會議事日程上來,並儘快通過。

好處:1減少病患痛苦,使患者能有尊嚴離世。

2,減輕子女負擔,使他(她)們正常工作、生活,不至於承擔良心譴責。

3,給國家節省醫療費用,把節省下來的醫療資源,給有利於能給國家做貢獻的人使用。


媽媽好62732752


這個問題早就應該出臺啦!現在看病貴,看病難,大病看不起,還弄得人財兩空,尤其是臥床不起的,活不起死不起,現在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兩個孩子撫養四個老人,還要養活自己的孩子,再加上工作壓力大,真讓兒女犯難,照顧老人就不能工作,不上班孩子的費用從哪裡來?如果實行安樂死,癌症晚期的病人也不用遭罪了!還能減輕負擔,我支持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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